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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铸轧车间工资分配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2-20

一、概述

铸轧车间自成立以来,工资分配一直沿用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两个部分进行分配,存在的问题是岗位工资部分过高,绩效工资部分较低,造成工资结算与车间生产相脱节,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造成部分员工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影响了车间的高效生产。

本工资分配方案以车间生产为考核依据,工资结算全部根据定量指标进行考核,可以保证工资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促进车间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自身潜力,进而提高车间的生产效率。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为指导,通过新型的工资结算方案实现工资科学合理的结算,以实现车间员工“能者多得、庸者少得、惰者不得”的工资发放机制,在科学化管理方面推进车间现代化管理进程。

三、目的

为建立健全车间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做好车间工资结算工作。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热忱,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形成车间工资分配逐步完善的良性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铸轧车间全体员工的工资考核。

五、机构设置

为保证工资结算工作的有效进行,成立工资结算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资结算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资结算方案的审核和批准、工资结算中申诉的处理,工资结算数据信息的向上反馈等。

下设工资结算工作组:

组长:

组员:

工资结算工作组负责工资结算依据中各类生产信息的收集、工资计划的编制,工资结算方案的具体实施,工资结算结果的发布等。

篇2:公司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3篇)

20*年公司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1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年1月1日)

20*年公司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2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20*年公司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3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年9月-11月。从20*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

篇3:幼儿园教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幼儿园教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资构成: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学历证书补贴+工龄工资+浮动工资

三、核定方式:

(一)岗位工资: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1400元,持有其他专业教师资格证的1200元,无教师资格证的1100元;高级职称439元,一级职称150元,二级职称100元,三级职称50元。

(二)效益工资:1100元

1、学期初按时上交:班级计划、德育计划、特色课计划。

学期末按时上交:个人总结、德育总结、特色课总结。

2、每周五下午三点之前交下周教案,认真制订周计划、日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3、一日生活组织有序,不随便打乱作息时间。按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准时参加户外活动。

4、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分,教师要熟悉教学内容及目标,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为幼儿。

5、环境布置要做到趣味化、课程化,要有可操作性,尽量随教学内容及时调整变化。

6、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7、两位教师能负责每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擅自脱岗,每天早上,教师带领幼儿准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带班教师要随同。

8、每月能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纪录,语言简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要与幼儿出勤率统一。

9、每日做好晨检工作,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并做好身体情况记录。

10、幼儿进、离园时,当班老师必须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能及时主动的与家长沟通。

11、培养每一为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穿反鞋,不托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12、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吃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情况。

13、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保持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点准时起床,小班、托班午休2点半起床。

14、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理发展健康。

以上规定,违者一次扣2分,如同一问题当月违反两次者,加倍考核,违反三次以上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

(三)奖金:100元

A、职业道德奖:20元

1、对幼儿有耐心、爱心,不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有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能妥善处理与家长间的矛盾,不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绝不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5、不向家长或幼儿亲友收取任何物品。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除扣发当月职业道德奖外,并扣5~10分。

B、全勤奖:30元

1、当月出满勤者奖30元,未出满勤者无全勤奖。

2、病事假提前向园领导请假且有假条,过后及时销假,以免影响排班。住院治疗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资每天的平均数扣除,无故旷工按事假两倍扣除。(无全勤奖)

3、临时出园办私事必须向园领导请零散假,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并进行零散事假登记。零星事假累计4小时按半天扣工资,当月病、事假累计半天及以上者无全勤奖。

C、安全奖:50元

1、及时发现幼儿病情,幼儿有病马上处理,及时通知园领导及家长,违者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影响程度,扣5~10分。

2、做好幼儿安全工作,不让陌生人、未成年人接孩子,防止幼儿走失。如发生幼儿走失并及时找到的,视造成的影响,扣5~10分。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一般责任事故,如幼儿磕伤、碰伤、抓伤、烫伤、扭伤等轻微伤,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出现需要缝合的外伤或骨折等事故,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直到家长满意(上体育课、室外活动属正常活动范围出现非责任事故另做处理)。

4、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及时处理、上报并责任到人,不得推诿、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影响,扣2~10分。

5、教师因安全问题遭到家长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视问题的严重性,扣5~10分。

6、幼儿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走失、严重伤害,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扣发当月安全奖。

(四)工龄工资:从正式带班开始算起,工龄工资为20元/年,一学期教加10元,每年累积。

(五)学历、证书补贴:本科:80元/月;专科:40元/月。普通话二甲:60元/月;二乙:50元/月。计算机等级证书:30元/月。

(六)会议补贴:40元/月。如迟到累积15分钟以上扣20元/月。

(七)奖励

1、先进个人: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一学期无请假扣分者参加民主评选,选出5人,给予一次性的表彰奖励。200元(期末)

2、备课教研: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大胆改革,积极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幼儿园评定或有关部门签字认可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期末)

3、家长问卷: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积极为幼儿和家长服务,不收取家长任何物品,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长的表扬,期末家长问卷满意度最高的4位,可给予适当的奖励。100元(期末)

4、勤俭节约:能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经常修旧利废,节约开支,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大家好评,评选两个班级,给予一次性奖励。90元(期末)

5、见义勇为:遇到意外事情的发生,不仅能发现而且能挺身而出,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可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100-300元

7、各班幼儿定员:托班(小班):23人(二人带班);小班(中班):28人(二人带班);

中班(大班):33人(二人带班);

大班(学前):38人(二人带班);每超出一名幼儿每位教师15元/月。

8、教育科研: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给与奖励(如论文、示范课、绘画类辅导、文体指导等)

课题等获奖期末一次性奖励:省级1000元(一)900元(二)800元(三)、温州市级800元(一)700元(二)600元(三)、乐清市级500元(一)400元(二)400元(三),论文、优质课、半日活动、案例获奖的一次性温州市级200、150、100元,乐清市级的150、120、100元;学区级的120、100、80元。每月教研奖还加奖金:省级的50元;温州市级25、20、15元;获乐清市级加20、15、10、元;学区级加15、10、5元,依次累计;同个项目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一个来算取最高奖,如评选没等级的按最高额进行奖励。

如向市、学区、镇姐妹园、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的奖金为90元,一节课的奖金为50元。大型活动有评奖的奖金等级补贴分别为:

100、90、70、50元,家长会补贴为50元,教研活动补贴30元。大型活动主持人100元,级段活动主持人50元。

(八)浮动工资:快乐小团体

教师考核办法

1、工作时间精力不集中,纪律松弛,洗衣服、打毛衣、做私事等,带班时睡觉、串岗等,出现违章违纪现象一次扣1分。

2、各班老师定员2人,早班老师带班时间(7:20~17:00),晚班老师带班时间(8:00~17:30)带午睡,不能随便换班、替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允许后方可替换班,违者一次扣1分。

3、不关心幼儿冷暖,午睡前不脱掉罩衣,盖好被子,幼儿有病不及时发现反馈情况,不按时给幼儿服药,幼儿尿床、尿裤不及时处理,交接班有关事宜交接不清,有上述情况者,每项扣1分。

4、不认真执行作息时间,不按时起床、提饭、进餐、早操等,儿童进餐时不准训斥,保证幼儿吃饱,顺利进餐,进餐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餐具,违者扣1分。

5、吵嘴、打架、不服从分配、自由主义、挑拨议论、诬陷、诽谤他人,每项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按待岗处理,违者扣1分。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各班室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物品用后物归原处,不乱倒垃圾,班内不存垃圾,自己用的物品不乱放(如自行车、衣服、鞋子、提包等)违者每次扣1分。

8、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岗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不执行者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9、工作人员不准使用幼儿的洗刷用品,儿童饭菜食堂负责检查品尝,其他人员不准品尝,违者一次扣1分。

10、室内不能留有剩饭或将剩饭倒进下水道内,违者一次扣1分。

11、幼儿衣裤鞋子要穿戴整齐,在幼儿离园时将衣物带好,不能遗忘,不准提前将幼儿送往办公室或传达室,违者扣1分。

12、各班不准在幼儿午睡时,上课时闩门大声喧哗、交谈,幼儿午睡时教师必须在卧室内,并且在床位允许的情况下,保证幼儿一人一床,不准留有空床,违者扣1分。

13、幼儿被褥要经常晾晒,冬季一月一次晒被褥,尿床必须室外晾晒,床单每月请家长带回去换洗,保持清洁,违者一次扣1分。

14、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洗手的质量,在室外玩耍时不允许幼儿坐在地上,各项消毒工作必须按程序按时间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违者扣1分。

15、组织幼儿值日要适当,禁带有危险性,不能超出幼儿体力以外,如端饭、洗碗、下楼倒垃圾、送桶等。不能让幼儿做有损幼儿尊严的事情,违者扣1分。如发生重大事故,做待岗处理。

16、各班分管的全部卫生区域,严格按卫生制度执行,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准乱摆乱放,不存垃圾,不乱倒垃圾,清洁工作保质保量,要爱护墙壁、桌椅,违者清洁不彻底一处扣1分。

17、各班对幼儿使用的盆、桶等要定时送往食堂,并清洁干净,如剩饭、菜较多,可给食堂工作人员讲,协助下次饭量的掌握。

18、各班保教人员有责任催促家长及时交托儿费,如有拖欠托儿费二个月者及以上的,扣班中保教人员每人1分,以此类推(特殊情况例外)。幼儿退园押金单交本班老师,幼儿无故退园,扣本班每位老师1分。

19、打骂幼儿、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按待岗处理。

20、园长及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全园的劳动纪律,是否按时备课、上课,中午抽查值班情况等,发现一次扣1分。

21、各班按规定进行户外活动,违者一次扣1分。

22、老师备课时间迟到、早退者,无故换课者,一次扣1分;备课时间谈论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一次扣1分;备课时间无故脱岗、串岗者,一次扣1分;备课本不按时交,完不成计划者一次扣1分。

23、教师不按时上课者,上不足课时者,一次扣1分;晨检有当班老师执行,幼儿进、离园时,当班老师必须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违者一次扣1分。

24、带户外活动、带操不准穿高跟鞋,且带操必须穿运动服;教职人员不许留长指甲、染指甲、烫染夸张发型等,违者一次扣1分。

25、在遵守以上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如发现违纪违规、违职现象,均按不执行制度扣罚,每次扣1分。

26、工资分配考核时间为:自上月做工资次日起至本月做工资为止。幼儿出勤率按上月考勤。

27、食堂应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法”,做到生、熟食物严格分开,不能粗制乱做,要认真洗刷,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消毒所用餐具、炊具等物品,一餐一消毒,周围环境清洁卫生,按时开饭,节约能源,不认真执行者有以上情况之一,一次扣2~5分。

28、采购人员应根据食谱按时外出选购新鲜、物美价廉的食品,做到保质保量,不买三无产品并向供应商所要一切证件,违者一次扣1分。

29、保管员对仓库物品进出登记,妥善保管,消耗品及粮油要一月清点一次,做到进出账目清楚,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并有责任及时向园领导提供仓库物品的库存情况,如有违反上述情况之一每次扣1分。

30、教具室物品要建帐、分类放置,有计划的添制玩教具及各类业务书籍,协助教师准备预制教学用品,做好录音播放工作,严格执行赔偿借还制度。

31、保健员负责调配幼儿膳食,随时查询幼儿的身体状况,按时检查各班消毒工作,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如有违反上述情况之一每次扣1~5分。

32、财会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按财会制度报销、记账,每月按时收费并负责催款反馈托儿费情况,一切财务方面的事务,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并向园长一月一报账目表。

33、其它人员按各岗位职责考核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34、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幼儿园园长解释。

注: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问题达两次者,第二次考核加倍;当月违反三次及以上者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篇4:思明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16节。

校长0-2节;副校长2-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⑴参与每周2-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⑵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⑶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500元/月;

b、人事400元/月;

c、少总350元/月;

d、保卫250元/月;

e、教研组长10人以上300元/月;10人以下250元/月;

f、配班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校务会,有未尽事项由校务会讨论补充修订。

篇5: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工资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照顾老年同志,坚持中小学统筹,相互调节,合并思考的原则,力求合情合理,科学规范。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按人平8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两个梯队分别比较,按照班主任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分出三个档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档次总和调平。只计算5个月。此项由政教处操作。

2、领导岗位津贴:按照副校级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标准,同样计算5个月,同样按照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分为三个档次,每月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分三个级别评议。其中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二)计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系特殊人群,属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范围,即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他们没有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教学工作量较小,无法统一标准,故单独考核,按后勤人员的人平绩效总额包干,由校委会组织对后勤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别比照教学人员的高、中、低档进行。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地说,代课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但学校要考虑,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作出一定的补偿。但补偿的金额不得高于历年来的金额。

4、中心学校的人员的绩效工资不纳入此项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10%纳入计算,实行扣款制。按照常规教学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每次检查不达标,缺备课每节次扣5元,每次作业扣10元,监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实行累计扣款,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准确的依据。

2、考勤: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20%纳入计算。仍实行扣款制。分为三类: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签到扣5元,累计扣完为止。二是会议考勤,每次旷会扣20元,迟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为止。此两项由政教处提供准确的依据。三是上课考勤,每次旷课扣30元,迟到每次扣10元,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3、工作量: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30%纳入计算,先计算临时性工作补贴,如临时性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统一造表,还有临时性抽调其他大型工作补助,由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再按照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的教学资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计算早晚自习和辅导。本学期按照20周计算,每超出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不够的钱用考勤、常规教学的扣款来补偿。还不够的学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结余,平均补给所有的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40%纳入计算,先计算特殊贡献奖。此项由教导处统一造表。

(1)教师四优评比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论文获奖、教案评选及新闻报道发表:省150元、市80元、县50元,讲课说课比赛获奖的省级及以上的300元,市级150,县级100元。教师获得荣誉模范的市级及以上150元,县级100元。

(2)辅导学生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国家级每人次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一10元,县二5元。县三没有。涉及到三科联赛的综合名次的可重复计算。

再计算教学成绩,取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次成绩,按照学校计算成绩的积分制度进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档次进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奖100元。

说明:只计算本学期是因为今年春季的已经按照学校的教学资金分配方案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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