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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冬季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2-1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教稳字【*】312号)和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渭城区教育系统冬季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渭教发【*】153号)精神,达到有效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切实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我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实百日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校园冬季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仇*校长

副组长:王*书记

荆明明后勤副校长

张宏远政教副校长

肖荣丽教学副校长

解盟工会主席

何亚娃大队辅导员

成员:张*各班主任保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兼任,具体负责冬季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和迎检工作的各项准备和协调。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一)整治时间:*年12月5日―*年3月15日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为进一步细化部门对口工作,特对以下重点安全工作进行分解。

1、排查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政教处后勤处

责任领导:张*

责任人:解*

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针对冬季学生早出晚归及雨雪雾天气增多、路面冰冻湿滑等特点,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培养良好的出行习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学生不乘坐三轮车、无牌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和车况不良的车辆。

进一步加强对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交通秩序的疏导,排查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的因素和情况。

2、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后勤处政教处

责任领导:荆明明张宏远

责任人:解盟管付阿娟

以小卖部为重点,着重检查从业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加强饮用水管理,进一步完善饮用水管理制度,桶装饮用水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及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

3、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后勤处政教处

责任领导:荆xx

责任人:解xx

全面落实学校制定的《渭城区道南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排查取暖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后勤处

责任领导:荆xx

责任人:解xx

对取暖设备集中进行检查,排查全校电路及供暖设备是否规范;排查和清理各办公室电器特别是电暖气的使用情况。

5、排查滑冰溺水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政教处

责任领导:张xx

责任人:管xx

采取校会、主题班会、手抄报、致家长教育书等多种形式,持续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期间不要擅自到冰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

6、排查传染病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后勤处政教处

责任领导:荆xx

责任人:解xx

对发病学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落实教室通风及定期消毒制度,加强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局报告,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同时加强对“特殊体质”学生的安全监管。

7、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后勤处

责任领导:荆xx

责任人:解xx

对校园集中供暖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的核查和检查。配电室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操作。

8、排查危险化学药品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教务处

责任领导:肖xx

责任人:张xx

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的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切实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对于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9、排查校园治安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后勤处

责任领导:荆xx

责任人:解xx

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门禁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10、排查学生集体活动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政教处

责任领导:张xx

责任人:管xx

以师生大型集体集会活动和课间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集体集会活动和课间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11、排查学校各项安全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政教处牵头,各口参与配合

着重检查各类各项安全制度、安全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xx年12月5日-10日)

根绝区教育局近期下发的一系列安全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我校百日整治行动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大会,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12月11日-xx年2月28日)

按照整治内容和任务分解,各部门扎实开展好校园冬季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三)总结深化阶段(xx年3月1日-15日)

学校对各部门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同时由政教处和校办牵头,认真分析总结校园冬季安全百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监察室。

五、整治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校园冬季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把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部门领导必须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抓好工作落实,坚决克服厌倦和麻痹思想,坚决杜绝走过场、工作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

(二)扎实排查整治。

各部门按照任务分解以及《xx区xx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要限期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

整治行动务必做到工作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检查验收督促到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检查验收不及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x区xx学校

xx年12月5日

篇2: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哈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哈密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巩固去年非煤矿山专项政整治成果,根据《哈密地区2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哈密市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哈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1.规范矿容矿貌。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2.规范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特种工培训、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提纲(计划);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生产班组安全台帐等。

3.规范矿山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规范性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规范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专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储存、使用装置、设施安全评价;办理登记手续。

5.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

6.规范隐患治理。宽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对检查单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义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三、整治重点

(一)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的原则,严把关口。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的非法矿山:依法关闭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小矿山及粘土矿、砂石场;严厉查处“明停暗建、明停暗采、以建代产”矿山,对以关闭的矿井(采场)又私自恢复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非煤矿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压案不报、私自处理事故的,安监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建立举报机制。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矿山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予以施工建设,对不按照“三同时”设计施工的矿山,存在安全隐患坚决不予以验收,并根据《矿山安全法》予以必要的处罚。

(四)由于冬季停产,农民工返乡,企业春季开工后,企业要对矿山职工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保证每位员工熟悉掌握各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特种工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经查出有无证上岗情况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五)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重点矿区,黄山矿区、m1033、1044、m1053、m1037、金贵铁矿、金窝子矿区、大青山矿区、开山公司磁南铁矿、南戈壁各金矿点、阿拉塔格矿区列为重点整治矿区。

四、专项整治工作方法和步骤

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

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发员(市安监局局长)兼任,成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各抽调组成。

专项整治工作由~年元3月1起至11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6月30日),各主要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二)排查、治理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对市属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找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做出停止

作业,停止使用、关闭等行政处罚。

(三)总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项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非煤矿山点多面广,安全基础薄弱,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因此,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从保障矿区安全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抓基础,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各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

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先进典型的宣传,用典型事例进行暴光,形成从讲安全、从抓安全的氛围。同时举办结合实际各类矿山安全知识培训班,加大对特种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对职工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落实责任,协调行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凡是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自然资源法规明确禁止开采的矿山企业,应依法予以取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度整治情况;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加大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爆炸物品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集中清理采矿许可证,查处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部门要清理非煤矿山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监察力度,纠正非煤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和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供电单位要停止对已关闭非煤矿山的供电,查处非煤矿山违规接电行为。

(四)加强情况调度,建立例会制度。今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补欠、深化和巩固工作,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于9月底全部结束。专项整治小组将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以便于针对性的指导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严格依法办事,严处违法违纪行为。非煤矿山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整治中领导不力、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的人员,要认真查处,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整改、阻挠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3: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25号)、《关于印发〈20**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8号),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除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是否为国家禁止出租或使用的设备;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竹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脚手架),以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审批,验收及使用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深基坑工程: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上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具体措施,并部署实施。专项整治方案于5月底报我厅建筑业管理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上旬,自查自纠。各地、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企业和所管工程项目,并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上旬,组织督查和抽查。各地、各单位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我厅将在第三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下旬,进行总结评估。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我厅建筑业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内容和措施落实到项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各地、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到位。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工作,突出重点,力求治本。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对方案的审核签字等情况。

(四)统筹工作,有序推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打非治违”活动和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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