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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旅游强区旅游业发展活动安排意见

编辑:制度大全2023-01-05

为大力发展我区旅游业,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实现旅游强区目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京政发[*]3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北京奥运旅*动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思想。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旅游强区为目标,以实施“人文、绿色、科技”奥运理念为主线,以加强旅游业的品牌化、规模化、网络化和国际化为主要内容,重点建设南北两条旅游走廊和六大特色旅游区域,营造大环境,开放大市场,全方位树立“北京根祖,溶洞王国”的房山旅游整体形象,大力开发推介名牌旅游产品,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和辐射功能,力争六年内使旅游业成为全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的跨越。

(二)旅游业发展目标。20**年以前,全区旅游经济主要指标要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旅游综合收入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0%以上。今后六年,全区旅游业要逐步树立旅游强区,首都重点旅游休闲度假区形象;创“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秩序”形象。

二、加强规划管理,确保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规划管理。全区旅游业要坚持“突出特色、统一规划、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做好旅游资源评估和规划工作,正确处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保护、研究与利用的关系,协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区计划、农业、林业、建设、土地、文物、水利、市政、环保等部门的产业发展规划及各乡镇的区域发展规划和景区发展规划要符合《房山区旅游业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房山区“十五”旅游业发展计划纲要》(以下简称《计划纲要》)的要求。

(四)严格执行规划。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及重点旅游景区(点)要依据《总体规划》和《计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乡镇和旅游景区(点)制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对旅游资源的建设性破坏。区计划、规划等部门在审核旅游建设项目时,要依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求区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旅游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建设要坚决予以制止,切实促进全区旅游业高水平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开发特色产品

(六)建设旅游文化名城。发挥良乡卫星城连接市区,辐射全区的区位优势和历史文化优势,以建筑为形,以文化为魂,使悠久的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良乡卫星城规划建设要充分体现房山的文化特色,积极构筑浓厚的文化氛围,塑造城市旅游景观,努力把良乡建设成旅游文化名城。同时,要切实加强周口店、琉璃河、大石窝、韩村河等旅游文化名镇的建设。

(七)建设精品旅游景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康体休闲度假区、山水观光度假区、根祖文化和宗教文化旅游区、岩溶洞穴观光区、高山避暑度假区、现代农业观光区六大特色旅游区域建设,形成具有不同吸引力的各具特色的旅游区域。在六大特色旅游区域建设中要重点实施“353”名牌战略,打造一批品位高、特色鲜明的旅游精品,即:建设好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云居寺、石花洞三个世界级旅游区;建设好十渡、上方山、金陵遗址、西周燕都遗址、韩村河景村五个国家级旅游区;建设好青龙湖、白草畔、圣米石塘三个市级旅游区。

(八)建设精品旅游线路。以北京至十渡黄金旅游线为主线,以石花洞、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上方山和云居寺为轴心,构建以知名景区、精品线路为依托,贯穿南、北两条旅游走廊的“黄金旅游圈”。组织策划好根祖文化游、宗教文化游、康体娱乐游、山水风光游、消夏避暑游、溶洞奇观游、原始森林游、生态农业游、现代工业游、时尚人居游、红色之旅游等旅游精品线路。

(九)策划精品旅游活动。运用市场机制,策划包装一批具有房山特色的旅游活动。如上方山登山节、云居寺浴佛节、十渡蹦极赛、青龙湖龙舟赛以及张坊采摘节等,尤其要提高以“房山旅游文化节”为代表的节庆活动质量,增强对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十)研发精品旅游商品。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形式,成立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商品开发公司,以房山特色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为素材,融汇奥运理念,研发推广特色旅游纪念品;积极扶持张坊磨盘柿、上方山香椿、蒲洼山野菜等特色农产品以及石雕、石刻等特色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引导鼓励区内定点旅游商店、景区(点)销售本区的旅游商品;继续推出龙乡金牌美食系列商品,满足游客的消费。

四、加大整体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

(十一)明确宣传促销市场定位。坚持“主攻京津,拓展周边,面向国内,发展海外”的原则,采取“稳近拓远,固老培新”的市场策略,加强宣传促销;进一步加强对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促销,积极开拓欧美市场,努力推销房山旅游产品。

(十二)强化旅游整体推介。加强对全区旅游产品及资源整体包装的推介,要强化“北京根祖,溶洞王国”的房山旅游整体形象。策划制作房山旅游风光片、旅游画册、旅游系列丛书等整体形象宣传品,扩大对外影响;强化区内整体互动宣传,在各交通干线、机关办公地、星级饭店、景区(点)等公共场所的明显位置,规划并抓好具有房山旅游文化特色的宣传品展示工作。

(十三)加强媒体促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四大媒体,全方位强化市场促销。借助北京实施奥运计划所产生的新闻效应,积极邀请国内外有影响的新闻媒体记者来房山采访,组织知名作家写房山、知名画家画房山、摄影名家拍房山;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建好“房山旅游”信息网,以一级独立域名链接知名网站,实现与游客互动交流。

(十四)加强载体促销。发挥旅行社的载体作用。区内旅行社要加大改革力度,成龙组团,上规模、上水平;积极与区外旅行社联合,形成“你来我往,相互组团,多组有奖,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客源地促销窗口的作用,深入开发客源地市场。

(十五)加强区域联销。加强与北京及天津、河北、山西等地横向联合,积极采取旅游大篷车、参会、参展等多种形式走出去宣传,扩大知名度。搞好与周边地区和旅游热点城市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客源共享。同时,采取办节、联谊、会议等多种活动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协作单位和部门请进来推介,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改善旅游环境,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十六)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加强道路建设,抓好良乡卫星城乘车枢纽站建设,更新旅游交通工具,切实改善可进入性和舒适性差的问题,及早突破交通落后对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制约;区市政、公路、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共同协作,完善旅游双语标识引导系统,为国内外游客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城市主题公园和文化广场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功能。

(十七)加强旅游环境建设。搞好以卫星城、中心镇和主要公路干线为重点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加强风景绿化带、绿色走廊建设;抓好沿路两侧及前脸山自然植被的保护和绿化工作。旅游景区的绿化要各具特色。同时,沿主要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及旅游景区(点)内要禁止开山采石,重点景区要禁止放牧、封山育林。各有关乡镇要搞好旅游景区(点)周边及沿线的污染企业治理,坚决关掉“五小”企业,禁止再建新的污染企业。区市政、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及其周边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把好新建企业的审批关,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十八)完善旅游景区(点)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旅游产业供给规模和综合配套功能。旅游景区(点)要强化供水、供电、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旅游宾馆饭店、定点餐馆要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十九)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充分发挥龙灯会、高跷会、少林会、狮子舞、杂技等特色文化活动优势,提升文艺节目创作水平,并在旅游重点城镇设立旅游表演中心,形成晚间娱乐亮点。大型旅游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为游客提供健康丰富、参与性强的娱乐活动,为国内外游客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六、拓展旅游产业领域,优化区域经济结构

(二十)完善旅游产品结构。积极实施“人文、绿色、科技”奥运理念,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会展旅游、科技旅游、教育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同时,建设好大型旅游设施、旅游饭店、以人造景观为主的主题公园以及利用森林资源开发的旅游项目,不断丰富旅游产品结构。

(二十一)拓展旅游产业领域。有效整合“行、游、住、食、购、娱”等要素,促进相关产业共同发展。工业、农业、商业以及文教、科技、体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不断创造旅游发展的新亮点。特别是各乡镇要积极抓好旅游民俗村、民俗户、精品观光园等方面建设,进一步推动和促使旅游农业上规模、上档次、突出特色,逐步形成多层次的旅游产业体系。

(二十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要把旅游业作为龙头产业来抓,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其它关联产业的带动作用,积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特别是山区乡镇,产业结构调整更要充分发挥旅游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要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主导的环保产业,进一步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整体发展水平。

七、实行扶持政策,加快旅游业发展

(二十三)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力度。根据《通知》精神和《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建立房山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定修改全区旅游规划、旅游整体宣传推介、重点项目建设、旅*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区旅*政主管部门专项使用,区财政部门审核监督。各乡镇也要逐步加大对旅游业的导向性投入,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二十四)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拓展旅游融资渠道,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旅游投资机制。通过盘活存量、引进增量等多种市场融资途径开发经营旅游资源,举各方之力加快旅游业发展,力争“房山旅游”品牌早日上市。支持并吸引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以各种形式投资旅游产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转产、安置下岗职工中投资兴办旅游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参与旅游开发经营;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开发、兴办旅游经济实体。

(二十五)进一步探索和理顺景区管理体制。进一步探索重点景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大力推进全区旅游景区(点)的体制创新。要本着“统一规划,统一宣传,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精干高效的景区管理机制。同时,重点景区要突出抓好投资规模大、拉动作用强的旅游项目,有效整合景区及周边旅游资源,互通信息,协作配合,客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用市场机制推动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努力向网络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十六)深化旅游企业改革。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大全区旅游企业改革力度。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连锁经营等形式,培育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增强旅游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区属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改革,重组转制,创新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在有利于保护现有旅游资源的前提下,鼓励旅游景区(点)实行所有权、经营权分离,采取租赁、拍卖等形式转让经营权,加快景区(点)资源开发,搞活景区(点)经营。

(二十七)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调节淡旺季价格。主要旅游区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实行淡旺季价格和不同时段价格。要注意缓解游客过于集中对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压力,保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十八)旅游饭店、民俗户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旅游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鼓励民俗旅游户的发展,允许村里通过民俗旅游协会等形式,统一为民俗旅游户办理经营手续,统一交费,减轻农民负担。

(二十九)实行旅游税收奖励政策。各乡镇引进发展的旅游企业实现的税收,区财政应按现行政策奖励给乡镇,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发展。对于引进、新建的旅游企业和中介机构、中介人的奖励,按照《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扩大开放引进强区的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房政发[*]37号)执行。

八、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三十)进一步加强旅游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协调解决我区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政府各部门要强化旅游产业意识,协调动作,形成合力。各乡镇要明确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和部门,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比较快的重点旅游乡镇,要明确专职分管领导和旅游管理开发机构。与旅游密切相关的区直单位,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兼管旅游工作。逐步建立起由区统一领导,旅游部门组织协调,区直单位分工负责,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十一)坚持依法治旅。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严格依法治旅。加强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倡导规范服务、文明服务和诚信服务,建立良好的旅游秩序。加强旅行社和导游员的管理,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逐步健全旅游消费者保护机制,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十二)加强旅*业管理。加强旅游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区旅游企业中抓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切实抓好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和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严格实行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平高的旅游业队伍。全面提高旅游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有效遏制旅*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十三)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大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的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全区旅*业网上办公。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实现全区旅*业的网上预定、网上销售、网上招商,提升全区旅游业的服务能力。加强旅游统计、旅游咨询服务体系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及时把握旅游者的需求动态,提供优质的旅游信息服务。

(三十四)加强旅游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重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卫生防疫、紧急救援工作。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建立旅游急救中心和预警联动系统,制定旅游安全、消防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确保旅客人身安全。

(三十五)加强旅*业精神文明建设。全区旅*业要积极开展“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达到旅游者满意”的“三优一满意”活动和争优创先活动。以创建文明景区(点)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观光样板路、文明旅行社、文明购物点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使旅游景区成为游客融入自然、感受文明、愉悦身心的家园;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文明的重要阵地。

篇2:加快发展旅游业工作意见

旅游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朝阳产业”,我县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紧紧围绕“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重点,以商贸旅游为两翼”的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加快旅游对外开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资源开发,打造旅游知名品牌,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乡村生态旅游和管仲文化旅游,努力实现颍上旅游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年前后,建成国家5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1个,5星级饭店1家,4星级饭店1家,3星级饭店2家。实现年接待境内外游客5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年平均增长20%以上,占全县gdp的10%以上。旅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旅游景区品位明显提高,“颍上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成为立足皖北、辐射周边、全国著名的区域旅游目的地。

二、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凝聚和谐发展的合力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发发挥政府的宏观统筹功能,成立县长为主任的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县旅游业发展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旅*政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旅游执法管理队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旅游产业的发展意识,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共同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力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

4、理顺旅游经营体制。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的管理权、开发权和经营权,逐步建立重点景区旅游开发、管理、营销的统一规范模式。加快旅游企业改革步伐,景区必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严格清产核资,明确法人结构,依法按章纳税,所有税金全部用于旅游事业发展。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同业联盟,推进利益共享的连锁经营和集约式服务。充分运用政府扶持和企业自建、收入统筹和景区提成等灵活机制,创新发展思路,发挥规模效应,形成全县一盘棋、旅游大阵容的发展格局。

5、部门联动、合力兴旅。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发改委要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经济分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依据旅游规划并在充分征求旅游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旅游项目进行审核批准;建设、交通、公路、市容等部门要推进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普及与规范,统筹规划建设县内的旅游、交通标识;教育、科技、财政、建设、国土、林业、水利、劳动保障、商务、文化、税务、宗教、体育、环保等部门,要制定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和管理;公安、交通、工商、安监、物价、质监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物价、市场秩序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和推介颍上旅游;统计部门要会同旅游部门做好信息统计工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旅游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行业旅游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职业技能,提升从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制定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6、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快编制《颍上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坚持科学发展,体现人文理念,强化旅游休闲娱乐功能,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做到旅游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宗教场所等有关专业规划有机结合、有效衔接。

7、加大规划实施力度。按照“合理开发、科学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充分考虑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突出我县的旅游资源特色,明确产品市场定位,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要严格执行规划实施,由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对主景区和旅游公路范围内一切建筑设施、居民住宅从严控制;对已建的景区景点要依照规划整合完善,达到和谐融洽;对格调低下、重复雷同的景点要限期整改,提高品位;对有损景区形象,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一律关停,防止盲目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增加对旅游业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运行机制

8、设立旅游发展资金。县财政从二零零九年起安排5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宣传促销、招商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更新、旅游信息化、人才培养、资源保护及相关奖励等。旅游发展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滚存使用。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扶贫办等部门项目资金,重点向旅游业倾斜,切实加大旅游业的投入。

9、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以项目为载体,以资产为纽带,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经营权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产业。加大对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人员奖励力度,对实际投入资金超1000万的旅游开发项目,按照《颍上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10、优先旅游项目用地。对符合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国土部门优先报批、优先供地。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分期付款。利用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兴办生态旅游项目,且不改变土地性质或现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取得使用权或经营权。

11、实施投资优惠政策。兴建旅游饭店、景区、景点、游乐项目、农家乐、公园等新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额达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3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4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5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旅游建设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认定,兑现奖励。

12、实行财税扶持政策。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一次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从开业之日起,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一次性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从开业之日起,2年内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全额扶持,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

13、加大旅游奖励力度。建立品牌激励机制,对于新建的2a、3a、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新建2星、3星、4星、5星级旅游饭店,分别奖励2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或旅游商品生产定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旅游乡镇、优秀旅游乡镇和最佳旅游乡镇,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对招徕外地游客一年内达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每人次奖励2元。县内新评为省十强旅行社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六、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14、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工矿旅游、文化旅游、民俗风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重点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品位较高的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形成新的产品优势,增强旅游发展后劲。

15、实施旅游品牌战略。进一步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积极打造“颍上湿地旅游”新品牌,着力推进八里河景区、迪沟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八里河景区要依托湖区优势,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旅游品位,推出互动式、体验式旅游项目,严禁在风景区无序建设,打造“皖风徽韵、梦里水乡”的特色景观;迪沟景区要依托竹音寺、生态园,加强生态湿地保护,挖掘景区自然、人文内涵,打造“竹刹霜钟、梵音袅袅;人水和谐、物我两忘”旅游意境;加快尤家花园及尤氏故居修复开发,再现“将军府邸、皖北名园”的独特魅力;盘活小张庄景区存量资源,展示“皖北名珠”、全球“500佳”的熠熠风采;加快开发耿棚林场、灵台湖、焦岗湖、南照、杨湖淮河风情、双集茶文化、黄坝红色旅游等旅游项目;充分利用八里河、焦岗湖、灵台湖水资源优势,继续举办全国性垂钓大赛,推出钓鱼运动旅游。

16、突出管仲文化特色。加大管仲文化、淮河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加快规划、建设中国管园,恢复管谷村管子故里、孔子拜谒处历史景观,整修扩建管鲍祠、清凉寺、尤氏故居、甘罗墓,配套建设颍上歌舞剧院、颍上体育中心、花鼓灯基地等公益设施,加强管仲文化研究,传承和弘扬管仲文化和花鼓灯、推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打响管仲文化旅游品牌。

17、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以小张庄为龙头,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着力培育一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特色旅游村镇。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利用庭院、池塘、果园、竹林、菜地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体验“农家乐”生活为特色的观光、娱乐、休闲、住宿、餐饮等服务的乡村旅游产品。

18、大力开发旅游商品。以增强吸引力、延长旅游时间、促进旅游消费为重点,加强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重点扶持一批经营规模较大,研发能力较强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集纪念性、观赏性、收藏性为一体的旅游商品。加大颍上剪纸、古城泥人、茂生香草、“管鲍之交”系列商品、八里河特产、焦岗湖水产、黄坝*花等旅游商品、土特产品的开发力度。对于生产旅游商品(纪念品、工艺品、礼品、用品、食品)的重点企业给予贷款但保、贴息等政策扶持。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商品市场,定期举办旅游商品展销、评比活动,延长旅游产业链。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能力

19、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加强国、省道与景区(点)连接道路的建设,加快景区(点)道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与规划要重点向景区(点)倾斜,全面改善景区交通条件,形成无障碍的绿色旅游通道和区域旅游交通网络。力争各主要景区与省道或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标准提高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开通主要景点旅游直达公交专线;在县内外高速公路、重要交通干线醒目位置设立旅游宣传标识牌。

20、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县城建设,突出旅游功能,着力建设滨水园林城、管仲文化城、平原旅游城、新型能源城、文明宜居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国优秀旅游城镇。按照“吃、住、行、游、购、娱”的要素配置,加快住宿、餐饮、娱乐、停车、通讯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建设好重点景区(点)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及餐饮、购物场所等配套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加强高星级饭店建设,改造提升一批社会旅游餐馆,形成以星级饭店为主体,快捷旅馆、重点餐馆为补充的旅游接待体系,提升我县旅游饭店接待能力。在县城及八里河、迪沟等重点景区规划建设旅游商品一条街、美食一条街,挖掘、弘扬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文化。积极组建旅*业协会,提升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

八、强化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开拓客源市场

21、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旅游宣传促销中的主导作用,形成“政企齐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宣传促销机制,树立颍上旅游整体宣传形象。充分利用“管仲故里”、“花鼓灯之乡”,生态环保“全球500佳”小张庄和八里河,“国家aaaa旅游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八里河和迪沟,皖北历史名园尤家花园等旅游名片,加大媒体宣传推介力度,打造高品位的、规范统一的对外宣传广告、地域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标牌,形成较强的品牌竞争力,不断扩展对外宣传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整合颍上政务信息网、颍上旅游网等网络资源,积极开发旅游电子商务,大力开展网络宣传促销。加大营销策划创新力度,精心设计旅游线路,加强区域联合与对接,巩固和拓展周边及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22、办好旅游节庆活动。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定期举办颍上县管仲文化旅游节和民间艺术周展演活动,重点加强旅游推介,展示颍上新形象。积极参加周边省市旅游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充分利用经贸、节庆、会展、招商、体育赛事、文化交流等平台加强旅游宣传,丰富旅游内涵。

23、实施旅游惠民政策。全县各景点可实行定额通票旅游,颍上人民凭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半价或免费旅游;来颍投资创业的创业者、建设者可凭有关证明享受半价或免费旅游,让颍上人民充分享受颍上旅游业的发展成果。

九、加强旅*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24、严格旅游环境保护。建立健全“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机制,杜绝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破坏性使用。强化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生态平衡、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大旅游景区的环境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在旅游景区和通往景区路侧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埋、乱排、乱开采行为,严禁破坏沿途景观。高度重视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旅游景区内兴建各类项目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25、强化旅*业管理。完善以颍上县旅游质监所为主体的旅游执法机构,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建立旅游、公安、工商、交通、建设、卫生、市容等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营造平安旅游环境。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的国家标准。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观念,增强旅游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报、突发事件预案、应急救援和游客投诉受理机制,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26、加强旅游人才培养。依托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中专学校和县职业教育中心,加快旅游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定期组织旅游饭店、旅行社经理以及导游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类资格考试,推进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培养高素质导游员队伍,力争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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