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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2-09-02

1总则

1.1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

2管理体系

2.1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

2.2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

2.3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的组织、协调、采购、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技术支持工作。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的指导。

2.4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3内部信息的管理

3.1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3.2信息中心组织汇总各业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并进行归类,对各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归纳为部门间共享信息(下称“部门间共享信息”),理顺信息来源和信息使用渠道,并分别反馈给各部门核对认可。

3.3部门间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协调信息需求部门落实,实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滞留在部门或个人的现象,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独占信息资源。

3.4各级下属单位的内部信息除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时提供给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

4外购信息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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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

5.1信息整合是对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物理或逻辑的集中存储、整理、分类、分级和发布,并提供相应的授权访问,从而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用。信息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部门确认的结构化信息、非结构化信息及web页面信息。

5.2建立统一信息平台是实施信息整合、进行有效信息资源管理的基本策略。统一信息平台是各部门发布、访问、共享信息资源的工作平台。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将各部门内自管信息、部门间共享信息、外购信息全部接入信息平台,并实施信息整合。各部门有责任支持和配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

5.3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除包含针对结构化数据的数据整合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内容整合外,还包含应用系统的应用整合和业务流程的业务整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首先要完成数据整合和内容整合工作,提供信息集成和管理、个性化信息服务、针对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的信息搜索功能等。

5.4信息中心负责统一信息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实施信息整合、信息分发等处理,保证信息的畅通交流和充分共享。

6信息的分级和授权

6.1根据信息本身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部门内自管信息、部门间共享信息、外购信息分别制定信息分级标准。

6.2部门内自管信息按a1、a2、a3三级分级。a1级信息提供给本部门所有人员访问;a2级信息提供给相关处(科)室人员访问;a3级信息提供给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访问。

6.3部门间共享信息按b1、b2、b3、b4四级分级。b1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所有人员访问;b2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相关处(科)室人员访问;b3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访问;b4级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访问。

6.4外购信息分级主要考虑和外部信息公司所签合同,按c1、c2二级分级。c1级信息在分公司范围内使用;c2级信息在本单位内使用。

6.5按以上信息分级标准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级,并形成信息的分级属性。部门内自管信息由本部门实施分级,部门间共享信息和外购信息由信息中心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分级,并由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6.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结

合信息分级属性,对部门和个人进行信息授权,保证信息准确送达和安全使用。个人的信息授权列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查。

6.7个人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动后,必须及时更改信息授权,避免信息授权不当的风险,并报信息中心备案。

7信息资源的安全

7.1为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分别建立相应安全控制策略:管理员权限管理策略、用户权限管理策略、信息资源授权策略、信息资源存储安全策略、信息资源传输安全策略等。

7.2管理员权限管理策略,根据统一信息平台系统管理的不同功能,建立相应的管理员角色,包括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管理的管理员组、负责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的管理员组,以及相应的二级管理员组。

7.3用户权限管理策略,普通用户可以查看被授权的信息,并能将自己的信息与其他特定的用户或用

户组进行共享。只有负责用户管理的管理员组有权完全管理和维护系统的用户信息,相应的二级管理员操作文件zsgz-94-2200-04.04共4页第3页

只能管理和维护所管部门的用户信息,用户可以维护自身的用户信息。

7.4信息资源授权策略,对于普通受控信息采用用户组共享方式授权或针对单个用户直接授权的方式,对于高度受控信息只能采用针对单个用户直接授权的方式。

7.5信息资源存储安全策略,根据信息资源不同的安全级别和对访问效率的不同要求,对信息资源的存储进行非加密存储、部分加密存储或者完全加密存储。

7.6信息资源传输安全策略,根据信息资源不同的安全级别和对访问效率的不同要求,对信息资源的传输进行非加密传输、部分加密传输或者完全加密传输。

8内部网站管理

8.1内部网站为满足企业内部信息共享和保密的需求而建立的公用信息平台,主要用于发布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及有关市场、经济信息。

8.2内部网站目前仍是分公司内部共享信息的平台,现阶段须按建设统一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强管理,待条件成熟,逐步向统一信息平台过渡。内部网站在技术及内容上必须考虑与统一信息平台的兼容。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网站的管理,负责统一规划,负责网站的设计,根据分公司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及信息保密规定监督、考核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并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对内部网站的统一管理,保障内部网站的运行安全。

8.3内部网站信息资源管理,遵循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兼顾的原则,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保证使用安全可靠。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股份公司及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8.4内部网站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内容发布程序和访问权限控制,同时做到内外网严格分离,防止未经授权的非法访问。

8.5内部网站在满足分公司信息使用的同时,须对总部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访问通道和链接,保证总部能够及时了解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8.6内部网站上的信息发布需经各业务部门业务领导、保密领导小组确认,内部网站的信息,未经授权,禁止对外披露、发布。擅自对外泄漏内部信息,影响企业经营业务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严肃追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或部门追究其违纪责任。

9源信息的维护

9.1分公司各单位内自管信息由各单位负责源信息的维护,信息管理部门予以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9.2部门间共享信息由信息提供部负责源信息的维护,按要求适时更新信息,保证共享信息的时效性。信息中心予以配合和督促,并与企管部共同负责信息共享的监督与考核。

9.3各源信息维护部门在维护信息时应标明信息的类别、级别等必要标识。

9.4信息中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源信息上网共享和加密,并对源信息的更新维护进行监管和考核。

10信息质量管理

10.1为了保证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性,保证信息的提供的准确、及时性、便于利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信息质量反馈制度,以保证分公司信息资源的质量。信息中心是信息质量的考核单位,各业务部门有义务监督其它业务部门所提供信息的质量是否符合准确、及时和规范性要求,将信息质量反馈也纳入各部门信息考核当中。

10.2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信息质量反馈意见的收集,信息使用部门负责提出关于信息准确性、时效操作文件zsgz-94-2200-04.04共4页第4页

性和一致性的意见,由信息中心汇总并分别送达各信息提供部门,协助和督促信息提供部门不断提高共享信息的质量,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平台的性能和功能,并定期检查跟踪反馈记录。

11附则

11.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2本办法由分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篇2:某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公司商业信息的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安分处计算机监察员负责公司网站计算机安全监督;公司党委保密员负责网站信息安全监督。

第四条公司网站各栏目(网页)设立主责部门和相关部门(详见附表),主责部门负责上网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主责部门工作,对主责部门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公司各单位、公司各部门必须设网络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网络办公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随意公开和泄漏。

第五条公司建立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制度,由领导组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召集,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安分处计算机监察员、公司党委保密员组成并参加。

第六条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的职责:

1、网站版面及管理方式的重大变更;

2、网站硬件设施的重大采购、变更事项;

3、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

4、网站管理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决策;

5、网站栏目主责部门的重大变更事项;

6、网络管理员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

7、涉及公司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

8、其他涉及公司网站重大事件的决定。

第七条公司建立网站管理员会议制度,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参加。

第八条网站管理员会议的职责:

1、一般性技术问题解决;

2、网站栏目、网页的技术性变动;

3、不涉及网站整体结构的一般性修改;

4、对各栏目的设计和技术进行讲评;

5、及时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6、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确认,并将结果报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

7、及时纠正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公司网站各栏目应保持及时更新,对长期不进行更新的栏目,网站管理员会议有权取消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并报请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凡在公司网站各栏目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责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一式二份,认真审核,分别签署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公司网络管理室建立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各栏目(网页)主责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性违规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发布信息的,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2、未履行审查职能而发布虚假信息,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3、工作懈怠,未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栏目;

4、拒不执行计算机监察员和保密员的建议和意见的;

5、拒不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的;

6、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的;

7、擅自发布盗版软件;

8、擅自提供各种形式的收费或免费服务信息的;

9、擅自利用公司网站存储空间谋取私利的;

10、擅自修改网站网页源代码,影响网站浏览速度的;

11、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网站管理员会议,拒不执行会议决议的;

12、无能力履行管理员职责的。

第十三条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都属于严重违规;给公司或个人造成信誉、经济利益损失的,属于计算机犯罪,应予以法律上的制裁:

1、刻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的;

2、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3、擅自关闭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4、擅自使用黑客软件,攻击他人计算机的

5、擅自链接~、*、暴力等非法网站的;

6、擅自发布涉及“qqq”等*异端邪说的信息;

7、刻意更改网页源代码,造成网站整体崩溃的;

8、利用网站空间进行非法交易的;

9、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损失或计算机硬件损失的;

10、泄露网站操作密码的;

11、其他涉及公司网站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一般违规人员,网站管理员会议有权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管理员资格,并进行通报;对于严重违规人员,网站管理员会议应及时报请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公安分处计算机监察员定期对各栏目主责部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计算机安全管理要求的,应书面通知该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党委保密员要对各栏目主责部门的信息档案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文档,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泄密程度进行评估;造成重大泄密事件的,要及时通报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区委政策研究室管理制度

区委政策研究室室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领导讲话、典型材料、总结报告等文字的起草;负责区直部门代拟的区委文件、领导讲话文稿和大型会议发言材料的把关定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参谋作用;~完成市委和区委统一部署的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任务;搞好区委有关领导服务及其他会议、活动服务工作。

一、文字材料的组织与起草

(一)文字材料起草必须学好有关文件,领会精神,了解领导意图,收集有关资料,由集体或指定专人拟出写作提纲,经区委有关领导或分管副主任、室主任审定。

(二)集体起草材料由分管副主任定稿,个人起草的材料由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定稿,然后送有关领导审阅。重要材料初稿完成后,要集体讨论修改,做到观点正确,实事求是,层次清晰,语言简炼,表达准确,符合领导要求,符合工作实际。

(三)文字材料需要登《薛办通报》或上报的,由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签,重要内容需经区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

(四)材料校对要明确责任人,确保校对质量,关键词语和重要数据要把握准确,不准出现差错。

二、调查研究

(一)调查研究必须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根据区委全年工作计划、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题目、完成时间、方法步骤和质量要求。上级和区委领导安排的临时性调研任务,由分管主任具体安排。科室每季度至少要形成一篇调研文章,每人每年至少有一篇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刊登。

(二)调查研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调查前,由调查人员拟出调查提纲,确定调查范围和方法步骤。调查中,必须深入实际,多方面听取意见,摸清实情。调查后,对材料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地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材料,能够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在专题调查中,对发现的其它带有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也要调查清楚,及时向领导口头或书面汇报;对干部群众在政策方面存在的疑虑和误解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基层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与基层领导通气,必要时要向办公室领导和区委领导汇报。

(四)对上级党委统一部署的调研任务,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调查报告的撰写工作。上级调研部门来我区调研,由分管副主任指定专人配合。配合人员负责上下联系,搞好生活服务,做好调研记录,事后及时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三、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整理

(一)区委召开常委会,要提前做好会议记录准备。对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列席、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要认真记录在常委会议记录专用簿上,会后2天内完成对会议记录的整理任务,并形成会议纪要,年终立卷归档。

(二)其他重要会议的领导即席讲话,要及时整理,一般整理不过夜。

四、会议和领导活动服务

(一)对区委有关领导的服务以科室集体服务为主,文字材料和会议、活动服务,由室主任统筹安排,领导外出需要的随员,由分管副主任或室主任负责指定。

(二)认真办理区委有关领导和区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五、专项督查和信息上报

(一)认真执行全员搞督查、办信息制度,每月按照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的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二)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积极撰写调研报告、信息材料或理论文章。其中,每人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被市以上采用不少于4条。

(二)加强与上级和外地政策研究部门的联系,及时搞好本地、本科室经验、信息的对上报送,搞好文字材料和工作经验的对外交流。

六、印章和文印管理

(一)印章要实行专人保管,严格审批和登记程序。使用区“四强”竞赛组委会印章,要经分管副书记同意,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安排使用;使用区委政策研究室印章要经分管副主任或室主任安排。

(二)区委文件要经分管文字的办公室副主任审稿后,由区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区委办公室文件要经分管文字副主任审稿好,由办公室主任签发;以区委办公室名义发文、发函、发通知,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材料打印由分管文字副主任统一安排。凡需到打字室或商业打印社印制材料,要填写《区委办公室材料打印签批单》。

(四)全体人员要加强对微机知识的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技术;每人申请一个免费邮箱,并公开邮箱地址。日常工作所需文字材料原则上在本科室打印,也可自行打好后拷贝或发邮件至打字室输出。时间要求紧、文字输入量较大的材料,经分管文字副主任同意后,到打字室打印。

七、例会和学习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学习文件,相互谈心,交流体会,部署工作。每年组织两次集中交流谈心活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充分利用周六、周日或晚上的时间,集中组织业务学习讨论,每周开展1次学习讨论活动,系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重要报刊文章,同时结合文字起草实践,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写作技巧。每人都要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三)个人要加强经常性学习,掌握上级政策,熟悉本区情况,了解外地经验,深入思考,多提建议,当好参谋。特别是对全区人口、自然、政治、经济基本状况和主要经济指标要切实掌握;对全区各系统、各行业典型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要经常了解、基本掌握;对各项工作中的新典型要注意发现,认真总结,及时向领导汇报;对各自分工的工作,要熟悉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熟悉典型的情况和基本经验。

八、内务工作

(一)文件管理和资料收集。对发来的各级文件要及时登记,严格按照传阅手续送分管主任和全室人员传阅,传阅后要妥善保管。对重要报刊做好收集、保存、归档工作;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各种统计数字、简报、材料要分类、归档,做到随用随取。每人都要建立工作档案,保存区委和办公室文件、领导讲话、典型总结等各种文字材料。

(二)严格首问

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基层单位请求办理的事项,凡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结。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立足于早办、快办,向前赶,争主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完成工作任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内勤工作制度。工作日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在上班时间前完成打水、打扫卫生等工作。办公室内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办公楼内分工公共区域要清洁卫生。每天认真做好迎往接待、电话记录、文件资料的寄发等其他工作。除公务活动外,工作时间一般不在办公室内会客,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四)请销假和公休日值班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临时性外出由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内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超过两天由主任批准;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超过一天由主任批准;副主任请假由主任批准。请假时要说明事由,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杜绝无故迟到早退,不打招呼擅自离岗。节假日、公休日轮流值班,并随时保持联络畅通。

(五)要严守保密纪律,对接触到的重要文件、情况,领导批示信件和常委会决议等有关机密,要守口如瓶,不得扩散,不得携带回家,杜绝失泄密现象。

(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利用在领导身边工作的影响谋私利。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和领导安排的任务,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科室全体人员都要强化政治意识、创优意识、窗口意识、服务意识、服从意识、协作意识,严格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以一流的形象、一流的作风、一流的纪律争创一流业绩。违反纪律、制度以及其他失职渎职现象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

篇4: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因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梅州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平远县供电局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其所属的多经企业。

第三条凡以局名义对外进行的商务活动中,涉及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或涉及经济、安全等方面将对局经济、社会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必须与当事方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凡局行政隶属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和已列入预算、在广东省广电网公司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的各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均遵守本办法。

劳动合同等涉及人力资源的合同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范围,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力资源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前期工作、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监控、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承办部门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重大合同是批量合同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对局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局办公室是局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局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建立健全局合同管理制度。

(三)监督局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负责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合同的登记盖章、存档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局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及合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整理、编号、登记,予以保管。

(六)局对外发生合同纠纷时,参与协商、调解,到有关机关办理仲裁、诉讼等有关事宜。

(七)协助有关部门追收到期合同债权。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由局领导指定或按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合同承办部门必须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登记、存档等工作。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签订前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

(二)负责起草合同,并将所起草的合同按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提请合同审查部门审查,起草合同的依据必须充分,必须提供书面文件或批示。

(三)对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在提请审查前,应附加对合同的经济性、技术性、可行性、安全性的说明。

合同的经济性:指市场需求情况属实,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合同的技术性:指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的参数科学、真实、可靠。

合同的可行性:指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合同具有可操作性。

合同的安全性:指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限制措施,无损局的商业信誉、商业秘密及其它利益。

(四)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监督、检查承办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向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反映合同的履约问题。

(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原则上应由已方或以已方为主起草。

(一)起草的合同的基本原则要求:

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对方具有履约能力。

4.对方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二)起草的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要求。

3.价款或酬金及结算方式。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签约时间、地点。

6.合同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办法。

由对方起草合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合同内容、条款仔细推敲,认真讨论修改。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局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由局颁发使用。

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的,对须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局有关业务部门起草示范文本,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定稿后,由局颁发使用。

第十二条局设立项目(合同)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组。

招投标工作组依不同项目(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临时组建。

第十三条对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合同),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承办部门工作要求,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招标书或投标书的审查。

(二)参与招投标。

(三)参与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与签署

第一节合同的审查与审批

第十四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写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

承办部门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事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且标的属于预付款项,当对签约他方资信情况不确定时,必须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应文件。

(五)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应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若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十五条局合同审查机构由合同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合同正式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承部门意见提请合同审查机构审查。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三)价款、酬金和结算方式的合理、合法性。

1.价款、酬金的确定合理、合法。

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四)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五)财务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合同的合法性:

1.主体合法: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查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无规避法律和显失公平的内容,合同标的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非未经许可经营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3.形式合法: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

4.签约程序的合法性。

(二)合同的严密性和完备性:

1.条款齐备、完整。

2.文字清楚准确,语言逻辑严密。

3.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4.相应手续完备。

5.相关附件完备。

6.附条件或附期限适当、合法。

(三)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局合同审查流程如下(流程图见附件10):

合同承办部门依据《平远县供电局对外合同签订授权表》(见附件12,该表每年初调整公布一次)规定权限,对外进行协商谈判、资信审查、参与招标决标、起草合同文本等事宜。承办部门如需法律协助,可请求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

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物资采购/大修、技改工程/其它),选择填写《平远县供电局物资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1)、《平远县供电局大修、技改工程合同审批表》(见附件2)或《平远县供电局其它合同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全部简称《合同审批表》),承办部门负责人先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如由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应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以及招投标书原件或询价单、计划或资金预算证明等资料,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合同管理部门经审查无误后,对合同文本进行登记编号。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以下的合同、购电合同和并网协议按如下流程审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由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按会审流程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由以上二个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第十九条各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期限从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含本数)。审查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时间时,应向承办人申明并征得同意,且延长后累计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含本数)工作日。

审查部门应对审查的合同出具审查意见,意见必须有各审查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查人员的签章。对审查流程不完善的合同草案,局主要负责人可以拒绝签署。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承办部门对合同修改后,应重新提交合同审查部门审查。

第二十一条通过审查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凭《合同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附件及有关资料,报局领导审批。

局领导审批权限为: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局分管领导审批。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及重大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二条如拟定合同属于涉及生产安全的基建、大修、技改及维修项目的工程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书,该合同依照局安全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外提供担保、借贷、重大资产处分、企业兼并、企业分立、超过批准的预算范围的合同或长期影响局经营的其他重大合同,应在通过局合同审查部门审查,并经其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凭《平远县供电局合同报批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合同报批表》)报梅州供电局审批。

第二节合同的签署与授权

第二十四条所有合同通过审批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文本连同有关部门签署同意的《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签署人签署。

第二十五条合同签署权限划分与授权: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合同,可授权由部门负责人签署。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合同,可授权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签署。

(三)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签署。

(四)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二十六条被授权的合同签署人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8)。

第二十七条局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不得以部门、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局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署后,凭《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合同还应附《合同报批表》送呈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第三十一条对于涉及付款的合同,付款的审批制度和程序由财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情况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情况报表》见附件6)。

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及时填写《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完毕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完毕报表》见附件7)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如合同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承办部门应在合同期满15天以前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列明合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篇5:乡镇教育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

今年是大聘任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落实教体局“以质量论英雄”的精神,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我镇各中小学要自上而下地掀起一个“人人讲质量,人人求质量,人人抓质量”的“质量年”活动。各校校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按照市教体局和镇教研中心的要求,层层签订《教学质量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并把本学年的质量考核结果,作为明年新一~聘任的一个重要依据,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随着我镇小学生员的逐年下降,初中两年后的学生数也将大幅度下降,那时,将不可避免的出现教师相对过剩,因此,从现在起,人人要树立危机意识,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要在不同的岗位上为我镇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作出最大的贡献。

现根据我镇教育水平的发展状况,与各中小学签订教育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教学常规管理(30%)

1、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办学有特色。按规定开足、开全课程。

2、有完善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具体的检查考评记录和结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计划。

3、重视课堂教学管理,有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评价的基本要求并落实好,相关材料存档。

4、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经常听课、评课、兼课。

5、抓单元检测过关,夯实基础,查漏补缺。

6、学校应狠抓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大力开展说、上、评活动,人人参与,记录真实。

7、教师要不断钻研业务,开展研究,同伴互动;有教学反思、教育故事,有教研活动记录和教师发展档案。

8、“普九”档案规范、齐全。

9、深入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积极申报研究课题和撰写论文,成绩显著。

10、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开展校内学科竞赛活动,措施到位,辅导得力,效果突出。

11、结合过程性评价并以统考、抽考的综合分对学校进行评价

12、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制度、实验操作和安全规则,电教和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并逐一落实。

13、支持教师进修提高,有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师培训、进修计划,并能得到实施。

14、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尊重学生人格,举止文明得体,密切家校联系,为人师表,讲究诚信,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5、学校有完善的控辍措施,小学没有辍学现象,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有详实的学生流动记录。

16、有切实可行的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制度,培优补差计划注重实效,落实到位。

17、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和校内竞赛,初中每期至少组织三科校内竞赛,小学每期至少组织一科竞赛。

18、学校严格学籍管理,有完善的入学、转学、休学和借读制度。

19、有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发现学生未到校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20、重视学生的发展和综合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充实多样,每期要有两次德育评估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的评价要重视过程、实行多元化。

二、教学质量管理(70%)

21、小学一、二、三、四年级我们采用人平、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来评价教学效果,一学年考试评比四次,每次把考试结果(分级按语、数、英综合计分记算)排列全镇1―8名,并把每次结果全镇校长会上通报,每四次考试所排名次相加的和除以4作为整个学年的教学效果。五、六年级除按四率综合评价计算外,还要完成分配的优秀生(每级全镇前100名)指标。各小学六年级完成指标如下:*小学20人,*5人,x庄19人,*庄11人,*11人,*10人,*13人,*11人。(按每校人数的12.7%计算)。各小学五年级完成指标如下:*小学25人,*4人,x庄18人,*庄11人,*9人,*10人,*12人,*x12人。(按每校人数的16.2%计算)。小学1―6年级各学科不准有低分生(30分以下)。

在初中中招考试中升入重点高中人数不低于下列目标:x中(过扩招线)50人,x中2人,x中1人。升入*、x中、*高中目标为:x中(过扩招线)75人,x中10人,x中3人。升入市属其它高中目标为:x中65人,x中20人,x中7人。

22、各中小学在市举行的各种统考中,各学科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x中七年级应保持在全市前8名,x中不低于全市前25名,x中不低于全市前40名;x中八年级应保持在全市前10名,x中不低于全市前25名,x中不低于全市前40名;x中九年级应保持在全市前8名,x中不低于全市前35名,x中不低于全市前45。初中各级各科的综合分与镇排第一的分值相差不能超过50分。

各小学市统考目标如下:*小学应保持全市前10名,*小学不低于全市前35名,*小学不低于全市前35名,x庄应不低于全市前50名,*小学不低于全市前50名,x庄不低于全市前55名,*不低于全市前60名,*小学不低于全市前85名。

小学各级各科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的综合评价分值与镇排第一的学校分值相差不能超过40分。

23、各小学考核成绩计算后,与上学期名次相比酌情加减分。

24、对于在其它方面获*市以上表彰、肯定的单位,也予以表彰,如文体活动、科研论文、优质课、通讯报导、特色活动等。

三、奖惩办法

25、a中招考试奖励:①x中每超额一个重点高中指标奖200元,x中、x中每超额一个重点高中指标奖300元。②每超额一个市直、x中、*中学(依据分数线分类)指标奖100元,每超额一个其它市属高中指标奖50元。

b小学五、六年级考试奖励:每超一个优秀生指标奖100元。

c在市镇举行的月考、期中、期末、抽考等各种统考中,对获得镇排学科第一的个人颁发奖励证书,并在职评中加分;每级每科第一名的教师,优先向镇、市级先进推荐;每个任课教师的成绩都将记入《教师业绩台帐》档案,作为下轮聘任的一个重要依据;对在中招考试中特别优秀的学科教师给予特殊奖励;对在市统考中名列前茅的学校和学科给予特别奖励。

d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奖励个人300―1000元。

26、a、①对完不成重点高中指标的初中,每少一个罚

100元。②每少一个市直、x中指标罚50元。③每少一个其它市属高中指标罚20元。

b、在小学1―6年级各学科统考中,每出现一个低分生罚20元;在小学五、六考试中,每少一个优秀生指标罚50元。

c、对在市统考中落后于市平均水平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戒免谈话,对排在全市后五名的学校或学科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发黄牌以示警告。

d、对连续两次考试、考核排在末位的学校校长要进行黄牌警告。对连续两次考试、考核排在末两位的教师要进行黄牌警告。

27、对本责任书中的各种目标完成情况,每学期一考评,并把考评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对校长任期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28、对因违反政策造成师生越级*、社会影响极坏的教师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x教研中心

*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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