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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车辆公务使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7

1为了缓解公务用车矛盾,合理使用公务用车,降低车辆使用和管理成本,特制定要制度。

2费用预定:

2.1根据职务及业务量划分档次,确定个人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2.2重点确保:保证公司办公用车和重要活动的接待用车,公司特别事项紧急处理用车。

2.3管理规范:必须是自购车辆公务使用按本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

3管理范围

3.1公司管理层领导。

3.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4具体措施细则

4.1凡是自购车辆(产权属个人的)用于公务和方便工作的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4.2合理预定个人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a购自有车辆的补贴标准:

档次

标准(元/年)

范围

2*

董事长

*0

总经理

15000

副总经理

10000

各部门负责人

b未购自有车辆的补贴标准:

档次

标准(元/年)

范围

3200

董事长

2400

总经理

*

副总经理

1600

各部门负责人

4.3凡自购车辆的(必须是非营运性质,本人为户主的自用小汽车)人员,必须将车号及相关资料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确保重要公务活动的用车。

4.4交通补贴适用享受补贴范围内人员自有车辆的入户费、购置税、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年检费、养路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的支出以及未购车辆人员在办理公务时租车费。

4.5各类交通费补贴不能直接发放现金,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在指标数额内全部凭票实报实销,超出指标数额的费用一律自负。

4.6享受交通补贴人员的补贴指标,本年未使用完指标可跨年累计使用,年度结余部分不得提奖励。

4.7享受交通补贴的人员,按隶属关系和规定用途凭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并由财务部门负责指标的控制。

4.8仅限公司领导带自有车辆出差,但必须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登记公里数,公司承担车辆的过路、过桥费及油耗(按实际公理数核算)另按0.5元/公里补贴车辆损耗。

4.9凡带自有车辆因公外出出现交通事故的,在个人办理全保的情况下,由公司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后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10享受补贴人员若离职,则以离职时间为准按月计算补贴费用,离职后补贴费用随即取消。

4.11自购车辆的人员可向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公司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按市场上现行办法办理贷款手续。具体方法如下:

a购车人员必须首付车款30%,余款双方签订协议自购车之日三年内还清。购车人按年利率3%支付利息,三年内本息平均到月偿还。

b在贷款时效内人员离职的必须将余款还清,车辆使用权才归购车人,否则公司将依据签订协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c凡公司补贴自购车辆的,车辆拥有权属个人但公司财务部要挂帐,按有关规定提取折旧费。

篇2:客户服务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行政工作

⒈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违反规定购房和建私房。

⒉不准超标准招待来客,应本着小额、从简、合理的原则到定点饭店用餐。招待标准:一般办事员为20元/人,科(厂)级为40元/人,处及处以上为60元/人。需提高接待标准,应由分管领导批准,严禁铺张浪费。

⒊不准公款私请。

⒋不准到基层供销社和下属等单位乱采乱购物品。

⒌不准让亲戚、朋友承包本单位基建工程,严格执行审计,验收制度。

⒍不准私分和滥发钱物。

⒎不准对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不办、不查,并要实行专人登记、领导批办,承办结果公布的工作制度。

⒏不准用公车学驾驶和公车私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干部、人事工作

⒈不准以其它形式代替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⒉不准以私人感情处理人事关系,人事安排由党组研究决定。

⒊不准末经考察和上级批准调进干部。

⒋不准不经组织批准将配偶或直系亲属安排在本单位工作。

⒌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⒍不准在选举中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

⒎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

⒏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⒐不准拒不服从上级组织派进和调出干部的决定。

三、专卖管理

⒈不准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有关/>-->酬。

⒒不准“三产”企业违反规定到外省经营卷烟批发业务。

⒓不准动用“三产”资金为烟草公司办事情。

五、财务工作

⒈不准违反财经纪律;

⒉不准做帐外帐;

⒊不准拖欠税款,个人所得税按月代扣上交;

⒋不准报销超越审批权限的单据;

⒌不准违反上级规定报销通讯费用;

⒍不准挪用公款或末经批准借款;

⒎不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出差借款返回后三天内结清;

⒏不准报销因工作失职被审查机关的罚息、罚款。

篇3: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建立良好的用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定义:

本制度所指公务车,包括

1.经集团批准,为满足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办理日常公务需要所配置的车辆;

2.经集团公司批准,配备给子公司总经理日常使用的工作用车。

第四条公务车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办公室是各司公务车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与调配。

二、公务车驾驶员负责所在公司工作出车,车辆的保养与维护,办理车辆上牌、保险、年审及其它常规手续和养路费等基本费用缴纳,建立《车辆费用台账》,做好记录,其手续的复印件由办公室存档。《车辆费用台账》见附件一。

三、各司保安负责公务车辆在司期间钥匙保管、车辆安全、《车辆出行记录表》的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车辆管理规范

一、车辆购置与处置:

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二、车辆的调配与用车管理:

(一)总经理工作用车管理规范:

1.总经理工作用车配置对象:

经集团公司正式任命的子公司总经理(或子公司第一负责人)。

2.配置标准:

总经理工作用车由所在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集团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调配或申购。严禁子公司擅自调换、占用试乘试驾或路救车辆,严禁以其它名义购置新车做为工作用车。

总经理工作用车不得擅自配置本车型标准配置以外的其它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车辆装潢及车辆改装。

3.车辆使用:

总经理工作用车白天作为所在公司公务用车使用并管理,下班后做为总经理在公司所在城市内的工作用车(交通用车)使用。特殊情况下,集团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有权调用。

4.事故处理与损失承担:

(1)总经理工作用车在办理公务时发生事故(本人驾驶),按子公司经营责任书相关约定扣除总经理的个人绩效,其损失按照集团公司《员工赔偿公司资产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2)总经理工作用车在办理公务时发生事故(非本人驾驶),按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第五项: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3)总经理非公务用车,除按子公司经营责任书相关约定扣除其个人绩效外,全部损失由个人赔偿。

4.费用管理:

(1)总经理工作用车费用(汽油费、停车费、路桥费、维修费)不得超过所在公司其它车辆平均费用。

(2)非公务用车前往外地,除按规定向集团报批外,所有费用由用车人个人承担。

(3)总经理工作用车费用列为总经理个人费用,需由总经理本人填报,按权限规定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4)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5.工作用车借用管理、节假日管理、保养维修等其它管理规定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公务车管理规范执行。

(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1、派车流程:

用车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批

司机出车

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

2、流程要求与规范:

(1)、因公用车须经用车人申请,填写派车单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安排。《派车单》见附件二。

(2)、市内处理一般业务工作,原则上不派车。下列情况可以安排用车:

①财务人员有现金进账或取现;

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处理紧急业务;

③公司晚间加班人员的接送;

④采购急需的物品;

⑤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负责人直接派车。

(3)、原则上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单独驾驶外出的,需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车。

(4)、驾驶员凭职能部门负责人签核的派车单出车,前往所申请之目的地。

(5)、各司保安凭派车单发放钥匙,并在《车辆出行记录表》上做好登记,注明出车时间、路线地点、码表数(起始数)。车辆返回后及时收回车钥匙并记录返回时间、码表数(终止数)及本次用车的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名。停车费、路桥费须与《派车单》、《行车记录表》记载相符,经各司办公室审核后方能报销。如不相符,不予报帐。《行车记录表》见附件三。

(6)、车辆加油在公司定点供应商服务网点加油,并在《行车记录表》中做好记录,报销时根据加油后行驶总里程核算该车百公里油耗,经各司办公室主任核实在合理范围内方可报销。

三.车辆的借用管理:

1.集团各司之间因工作需要需相互借调车辆,需报被借车公司负责人批准。职能部门应做好相关记录。原则上该车专职司机人随车走,费用由借车方承担。

2.公司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外借(包括私人或其它单位),特殊情况,如员工因结婚、丧事或重要社会关系借用等原因借用车辆,在被借车公司所在地使用的,一天以内由该车所在公司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或需前往外地的,报请总裁批准。同时向集团办公室备案。原则上该车专职司机人随车走,所有费用由借车人承担。特殊社会关系,经总裁批准,费用方可由公司承担。

3.司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向他人出借公司车辆,一经查实,除由其承担所有费用外,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如造成事故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四、节假日车辆管理:

1.节假日期间,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值班路救车辆除外)均应停放在各司指定停放地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由集团公司统一调度。

2、节假日期间,各司应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用车,按本制度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3、节日期间所有车辆油卡上交各司办公室统一保管,车辆用油用现金购买,节后凭派车单及出车记录据实报销。因私用车,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五、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

1、使用前检查:驾驶人出发前,先检查车况,如:车证、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燃油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报告。

2、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临时停车应按规定停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非出车时间,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在外停放。下班及节假日期间车辆钥匙交公司指定人员妥善保管,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非工作时间,司机未经批准,擅自将车驶离指定停放点,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的当月绩效工资。

5、当月发生安全事故者,按各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同时依照集团公司《员工赔偿公司资产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六、保养维修

1、车辆保养与清洁:

(1)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车况应熟悉与掌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2)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该车《保养手册》的要求按时送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和检查。

(3)每星期由车辆驾驶人员负责至少一次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辆驾驶员发动一次,温车5分钟。

(5)物料应放于行李箱内,不得放在椅座上。

(6)如遇贵重物品及设备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防护物品。

2、车辆的日常维修:

(1)车辆如需外出保养或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并填写《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经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方可执行。《车辆保养与维修申请表》见附件四。

(2)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须正常上下班,并到修理厂进行质量跟踪,核准报修项目及验收已换损件,防止对方漏项或以劣充优。

(3)车辆维修完毕,应由驾驶员验收,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与验收并核帐,如费用超出预算规定,须详细秉报情况,经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付款。若在保修期内出现同样故障,应向修理厂提出返修或索赔。

七、费用管理

1、公司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如下费用:

(1)各项规费:购置税、上牌费用、养路费、保险费、年检费用等。

(2)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等。

2、费用报销按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职能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车辆费用台账,按月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办公室。上报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列入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4、交通违章费用由违章人个人承担,不得报销。

八、考核管理

1、考核项目:

(1)日常工作项目完成情况

(2)费用管理及车辆出行记录表填报情况

(3)工作流程执行情况

(4)服务质量提升情况

(5)安全与内务管理

(6)保养维修

2、考核标准:

各司依据本制度所列管理规范及考核项目,具体制订本公司驾驶员岗位个人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按月进行考核。

第五条附则

一、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此前各子公司的规定如与本制度规定相抵触者,按本制度执行。

篇4:卫生所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由所里统一管理,油料实行限量供应,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应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得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二、车辆完工后放回院内指定地点,不得擅自驾车外出。

三、环卫车辆要保持车内外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沿路遗撒,车辆装满后,应盖网再行车。每辆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驾驶。

四、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经领导审批后,到指定汽修厂。

五、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发现一次待岗,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次取消驾驶资格:

1、不服从统一管理、调度的;

2、私自外出峡江的;

3、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4、在加油、维修、出差加油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

5、酒后驾车的。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5: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小区内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所收费用用于弥补管理费之不足。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2)摩托车、自行车

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1)小区内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所收费用用于弥补管理费之不足。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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