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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工资薪金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3

一、工资:

1、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的级别:

经理1500元/月

副经理1350元/月

内管员1000元/月

项目经理1000元/月

售楼员600元/月

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工资发放时间:

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二、福利:

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转正后,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1.养老保险:按员工的基本工资核定,公司交纳23%,个人交纳4%。

2.平安康泰险:十种重大疾病险,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交纳,离开公司后的险费由个人承担。

3.住院医疗保险逐年购买。

4.置装费:祥见公司的置装规定。

5.生日礼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贺礼外,还将收到销售部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

三、销售奖金(提成)

1、提成的计算

2、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的提成比率: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经理:管辖楼盘的2‰

完成目标的0-40%:按1‰

完成目标的40-70%:按1.5‰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副经理:管辖楼盘的1‰

项目经理:管辖楼盘的2.5‰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5‰;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售楼员:当事业务的3‰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3‰;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试用期员工销售奖金等同非适用期员工)

4、发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楼盘发展商)拨付销售部同等比例发放。

5、提成的发放时间:

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四、特别奖励

1、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其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冠军项目经理:

3、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篇2:高一班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对班级有效,所有班级成员(包括班主任)都必须遵守。

第二章班级管理办法

第三条:班级管理采用量化管理方法,量化管理基础分为50分。

a:扣分内容

(一)学习纪律

1.早上7点钟进教室,服从老师或课代表安排。违者扣1分。

2.早自习前将当天要交的作业放在课桌上,由组长统一收取。缺交一次扣一分,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3.作业独立完成,禁止抄袭,违者扣1分,超过3次通报家长。

4.上课、自习无故迟到整学期不超过2次,每迟到一次扣2分,有特殊情况先向老师说明。

5.预备铃响时做好“课堂三有(书、练习本、笔)”,上课音乐一响即保持绝对安静,违者扣1分。

6.上课时不得说话、打瞌睡,不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未经老师同意时不得离开座位去专柜取学习资料,一次扣0.5分。

7.课堂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2分,并写400字检讨。

8.晚自修时说话者,扣2分,经提醒一次仍然说话写600字检讨,检讨书累计3份通知家长。

9.晚自修中途不得接水、上厕所、到专柜取资料、无故离开教室,违者扣1分,老师同意不扣分。

10.禁止将手机带到教学区域,违者按校规处理(没收、学期末家长领回)并扣2分,开一份违纪单。

11.诚信考试,考试作弊者扣5分,写1000字检查。

12.禁止将大型球类(如排球、足球等)带到教室,违者扣1分。

(二)清洁卫生

13.每人负责自己座位周围的纸屑、脏物,离开教室时,无垃圾遗留,违者扣0.5分。

14.值日生在早上6:50、下午4:30到6点、晚自习后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打扫工作,检查项目扣分的,负责该项目的同学扣1分。

15.周五下午离校前按要求完成值日工作,违者扣2分,如有特殊情况,先向卫生组长请假,坐班车同学应提前完成值日工作。

16.打扫卫生脱逃者每次扣2分。

(三)礼仪风貌

17.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发生矛盾应自我省察,不以暴力解决问题,违者扣5分,并写500字检查。

18.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叫别人侮辱性绰号,违者扣1分。

19.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违者扣1分。

20.注意仪表整洁、佩戴好团徽,违者扣1分。

21.爱护电子白板、教鞭、电脑、饮水机、门窗等班级公共财物,不小心损坏公物者,如主动承认并赔偿,不予追究,若有意损坏公物而且不诚实甚至抵赖的照价赔偿并扣3分。

22.每人负责桌椅的维护,不得乱画乱刻或有其他损坏,违者按有意损坏公物论处,扣1分。

23.食堂就餐后清理桌面,带走食物残渣,违者扣1分

(四)体育锻炼

24.认真上好体育课,违纪者(如课前集合不认真、无故逃课、不按老师要求训练,活动期间到教室学习等)扣2分

25.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广播操,做操不认真者每次扣1分

(五)寝室

26.在规定时间内就寝,熄灯后不得说话、玩手机,违者扣1分。

27.晚自修后不无故串寝、未经他人允许,不随意拿别人物品,违者扣1分。

28.早上迟起床者每次扣1分。

29.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卫生工作,因个人责任心不强导致寝室扣分的,每次扣1分

30.不得在寝室里做任何有违中学生道德规范的事,违者扣2分。

(六)班团干部

31.学习组长及时收作业,卫生组长负责卫生管理,纪律组长监督各组纪律,表现突出者奖励1分,若有不尽责的扣1分,三次不改的撤销其组长职务。课代表工作主动积极,受到任课老师表扬的,每次加1分,工作拖拉、被动,被任课老师批评的每次扣1分,超过三次撤销其职务。

32.班团干部应起带头作用,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且能力突出的奖励1分,若因班团干部工作不尽责导致班级扣分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3次发现不能很好管理事务撤销其职务

b:加分内容

33.为班级在学校赢得荣誉的,加2分,为学校赢得集体荣誉的,加6分。

34.做有益于班级、学校、社会的事,由立法委员会集体讨论,视情况加分,为班级着想并作出贡献的,视情况加0.5-3分。

35.参加省市校各种竞赛并获奖的,视情况加6、4、2分

36.期中、期末考试总分居年级前10名加3分,11-60名加2分,61-100名加1分,单科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加1-2分。

37.上课积极发言、演讲出色,被老师公开表扬的每次加1分。

38.黑板报小组成员每次认真负责出一期黑板报加0.5分,在学校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该期编写人员每人加1分。

39.在思想和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年级进步20名以上)的加1分

40.主动帮老师做事情、关心同学的,视情况加0.5-1分。

41.积极向老师提问、被任课老师肯定、表扬的加1分,追着老师提问甚至把老师问怕的同学加2分。

42.班委、课代表、值周组长在期末述职评审通过的,各加2分。

43.连续三天满分寝室每位加0.5分,连续一周满分寝室每位加1分。连续2周以上满分寝室每位加2分。

44.班级值日连续一周满分,负责相应项目的同学加0.5分

说明:量化管理的记分、统分工作由纪律委员和各组纪律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相关班委负责检查、执行。基准分为50分,到学期末低于45分的同学不能参加各项评优,期末积分前三名的同学获得班级文明之星称号、受到奖励,每人家长会收到贺信。

(七)老师

45.老师铃响后两分钟内未下课算拖堂,每次扣2分,并上台表演,能坚持做到不拖课的加2分

46.不能侮辱学生,发现者扣2分,并罚做其它科目题目

47.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5分取消期末班级评选资格。

48.积极负责,耐心指导学生学业并给予鼓励的加2分。

49.能明显提高学生学业成绩的加5分。

50每学期末对任课老师进行评选,排名前三的,受到班级奖励。

(八)四大组量化考核

1.基础分50分,从学习、纪律、卫生三个方面竞争。积分结果每周在班级博客上公示。

2.期中期末考试各科全组平均分第一的加3分,第二的加1分。

3.个人因学习、纪律、卫生加分的,该同学所在的组也相应加分;个人因学习、纪律、卫生扣分的,该同学所在的组也相应扣分。

4.没有最差,只有更好。每个月积分第一的大组有奖励。

第三章附则

第四条:本条例修改权属于班级大会,班级同学如有不满可提出修改,一旦宣布,严格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于班级立法委员会。

第六条:本条例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注意事项:

1、班规由班委执行。

2、课代表每天向学习委员汇报做作业收交情况、学习委员反馈给纪律委员

3、劳动委员负责检查班级卫生,反馈给纪律委员。

4、纪律委员每周向班级汇报班规执行情况和积分情况。

篇3:爆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洞口爆破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均须配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应安排专门安检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和全体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遇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3、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均应听从有关领工员和班长的统一指挥、调配。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准违章操作。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6、禁止双重作业。

7、所有施工机械均应有专人使用、保管,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8、爆破作业

(1)爆破区打眼完成前一小时,由总负责人提爆破物品数量,押运员去炸药库领取炸药,炸药和雷管要分批领取.

(2)装药开始前十分钟,由警戒员通知除爆破员以外的所有人员、牲畜撤离现场,信号为三声哨响,不能撤离的施工机械要掩盖,断电并封锁警戒范围的路口。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根据现场地形,警戒区半径200m.

(3)装药时,由负责人现场监督进行装药,现场不能抽烟,炸药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摔,装药完成后,将剩余火工品交由看守员、押运员点收退库。由负责人检查起爆网络是否正确、畅通。并通知警戒员,检查警戒区是否人员全部撤离,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带,同时切断电源并作好安全警戒。爆破人员必须最后撤离爆破地点。警戒员两声哨响后起爆。

(4)炮响后20分钟,爆破人员进入炮区,检查有无瞎炮、危石、落石,并进行处理。

(5)爆破完成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负责人通知警戒员撤消警戒,一声哨响,恢复道路通行,同时清理既有公路上的障碍物。

(6)建立夜间检查制和值班制以防落石,并加强施爆区域的照明,保证公路行车、行人的安全通行。

二、洞身爆破

1、开挖及钻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架移动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切断电路,台架在移动前,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移动中台架上严禁有人,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确定其稳固,防止移动。

篇4: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或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

1、肉类加工:

⑴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采用。

⑵海鲜类不要与禽肉类混合清洗。

⑶禽、畜、鱼肉类品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⑷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⑸砧板要求做到“三洁”(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保持光洁),收市后应刮洗清洁后竖放。

2、蔬菜加工:

⑴蔬菜瓜果进货后必须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⑵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二洁、三切。洗涤蔬菜要有足量清洁水清洗,洗涤后的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昆虫等。

⑶腐烂的蔬菜、瓜果不得食用。

五、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积污。下班后必须清洗水池、地面,保持沟渠畅通。

六、清洗加工好的食品原料必须用食品级的容器或塑料袋盛装,放置在货架上,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篇5:湖北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秩序,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让老百姓走上满意路,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申报程序

1、各村如需立项,首先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于头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报,并附送申请立项报告,应写明工程项目的路线走向、里程及筹资情况、路基情况。乡镇初审各村报告,确定该乡镇第二年需申报项目后,将申请立项的书面报告连同村报告一起汇总报交管站,再由交管站审核后交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向上申报。报表中应注明确保或预备。

2、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在收到报告后,在市要求统一申报第二年建设项目时,根据市定计划规模、各乡镇申请报告、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及各村的村级公路建设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项目会审,签署项目到村的规划意见后上报。

3、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项目计划下达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根据下达项目,组织专班逐村核定各项目情况,包括路线走向、里程、路基情况、筹资情况及规划情况。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先将核定的情况汇总,然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以交通局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将项目以文件形式通知交管站及乡镇。

4、项目下达后,各村开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交管站申请,经交管站工作人员检查路基完成情况、路线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村携带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须经乡镇、交管站、村委会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复印件、公章、收据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监管合同和其它手续(包括资料盖章、签订合同、领材料等)后,方可开工。

二、加强计划管理

1、交通部门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年申报年度建设计划,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有序进行。

2、各项目村要严格按核定的线路走向和里程进行建设,严禁超规模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线路走向,多头开叉,否则交通部门对超规模及擅自改变线路部分不予验收。

3、对未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擅自开工建设的线路,交通部门不予申报建设计划,不予验收。

三、建设标准和要求

1、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但不得低于省交通厅规定: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

2、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路面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

3、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农村公路通村公路工程项目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4、通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交通部门代为建设

单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5、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监管

1、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2、中央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补助资金可以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其资金拨付由县人民政府严格审查批准。

3、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公路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五、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计划审批制度,项目所属单位应向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立项,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复的规模及项目分别对乡镇的建设项目作出工可及设计批复。

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利用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必须实行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的由村委会和村民代表集体研究决定。需公开招标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标结果应该在当地进行公示。不实行公开招标的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否则县交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5、农村公路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6、农村公路路面和桥梁工程应当主要采用机械化施工。

7、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根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各交管站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质量负监督责任。

8、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出现重大或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2―5年内不得进入本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9、铺筑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工程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10、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2、县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也可以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

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有权作出停工整改的决定。

13、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举报。

六、工程验收程序

(一)农村公路交工验收的报告申请

凡按照农村公

路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完成建设的项目在工程完工后申请交工验收,申请书由各乡镇交管站将验收的线路汇总后统一报农村公路办公室,报告以书面文字形式上报。

(二)农村公路交工验收的组织

农村公路交工验收工作由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县交通局、公路局、交管站、各乡镇政府、相关村委会有关人员参加,交通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按照交通部*年第3号令公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执行,对项目的长度、宽度、厚度、平整度、路肩及配套工程等相关项目进行实地检测,对砼强度进行钻孔抽芯取样检测,将验收结果出具评定报告。

(三)农村公路交工验收的评定方法

农村公路交工验收以一条线路为建设项目,每个建设项目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作为单位工程,路面工程中的面层作为分部工程。检查项目见下表:

单位

工程分部

工程分项工程权值备注

路面

工程砼面层砼强度3每500米钻芯取样一处

砼厚度3以钻芯样品为主,

另每100米测一处

宽度2每50米测一处

平整度2每50米测一处

土路肩

宽度2每50米测一处

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不得超过总块数0.4%,每超过0.1%扣1分。

2、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不得超过检查面积的0.3%。不符合要求的,每超过0.1%扣1分。

3、路肩培土应直顺、曲线圆滑,保证宽度,如宽度达不到要求者,每处扣1分。

4、接缝填筑应饱满密实。不符合要求的,累计长度每100米扣2分。

5、胀缝有明显缺陷的,每条扣1分。

工程实体检测以上述检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值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农村公路检测项目只检测路面工程,为此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即为单位工程实测得分。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且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农村公路不予验收及不合格工程的评定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违反建设基本程序或达不到技术标准要求的项目,将不予进行交工验收或享受国家奖励政策,其后果自负。

出现以下情况,将不予进行交工验收。

1、平原微丘区路基宽度达不到4.5米,路面宽度达不到3.5米且未经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批准的;

2、路面结构未铺设基层的(厚度15厘米以上);

3、未连接通主要干线公路的;

4、水泥路面完成后未培路肩土、水沟不畅通的;

5、路面切缝未用沥青灌缝的;

6、施工队未经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确认且没有相应资质的。

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不合格工程,不能享受国家补助政策。

1、经验收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

2、砼强度低于c25号的;

3、砼板厚低于16厘米的;

4、1公里路段内出现断缝达6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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