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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实现:

①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②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③纠正违章行为;

④评价本项目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⑤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⑥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盯岗检查或跟岗检查。

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⑴检查安全意识;

⑵检查安全教育;

⑶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⑷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⑸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检查贯彻落实分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⑻检查遵章守纪执行情况;

⑼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⑽检查安全投入情况;

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情况;

⑿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⒀检查不安全因素情况;

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⒂检查安全工作活动记录;

⒃检查工程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4、安全检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场所、外协分包施工部位;危险物品运输存储、使用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部位;仓库、厂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发生的部位;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部位;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5、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①日常现场值班检查;

②施工班组检查;

③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施工等专业检查;

④综合检查。

6、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7、班组检查由班长和班组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9、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技术、机电、起重、安全等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0、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检查的方式:①现场查看;②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③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④其它形式。

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管理检查:

①、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a、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b、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a、是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b、是否针对项目部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c、是否结合项目部生产施工特点制定了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办法;d、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f、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g、应急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的检查:a、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b、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的检查。

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的检查:a、转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况;b、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⑥、安全生产记录资料的检查:a、查阅每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资料;b、查阅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c、查阅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资料;d、查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乙炔氧气瓶库(站)、高压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13、施工生产现场的检查:①作业场地是否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是否有盖板或护拦,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风良好;②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畅通;③用电线路、风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护栏杆,危岩、陡坡边缘是否设置了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⑤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准确、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是否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⑥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危险施工场所的检查:①高处临空边缘是否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是否拴安全绳,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有无危岩,是否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②起重作业是否吊挂、绑扎牢固,且起重空间无障碍物,斜井洞口周围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护围栏。

15、机电设备的检查: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②、固定设备的检查:

a、外观是否整洁,且基础稳固,传动、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b、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机动车辆的检查:

a、方向和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且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④、起重设备的检查:

a、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c、吊钩、索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且吊钩、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⑤、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⑥、变压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标志,地面设置时,周围防护围栏高度是否大于1.8米,悬空设置时,变压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的检查:①、是否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脚踏板是否铺满、固定,临空面边缘栏杆设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栏杆下面是否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17、场内机动车辆道路的检查:①、基础是否稳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宽度是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②、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离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1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9、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2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2、项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果,要形成书面记录存档,记录格式执行分局现行规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格式。

24、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档记录,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整改记录格式执行安装分局现行规定的整改通知记录格式。

篇2:明电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8月1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会议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委会国庆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的通知》(*安明电[*]3号)精神,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就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我国建国六十周年,国庆期间,国家将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省和市也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确保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安全意义尤为重大。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封闭逃生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规范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人数限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五)交通安全检查分别由市公安局、**海事局和渔政支队牵头组织。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海事局牵头组织,重点要加强对水上交通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由市渔政支队牵头组织,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六)教育和卫生系统安全检查分别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其中,大学园区高校安全检查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安全检查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尤其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塌落、起重机械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贸、文化、工商、城管、交通、质监、国土、劳动、气象、食品药品监管、水利、农业、港口、国资委、公路、供电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分析形势。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分析本辖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参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于9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执法检查阶段。从8月26日起到9月5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并于9月5日前将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

(三)督查阶段。从9月6日起到9月20日,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继省安委会6月底以来组织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执法,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定整改期限,并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9月6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9月10日至9月20日是,省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对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检查工作,做好迎接督查工作的准备。

(四)加强协调沟通。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在检查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的力度,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全市营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篇3:市直商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盐市商贸办[*]9号)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三、检查内容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

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年6月30日

篇4: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检查方式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场、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篇5: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指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内容和职责

此次大检查由各村(居)、各单位结合本村(居)、本单位的特点和职责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执行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

(一)公安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民爆物品使用安全;

(二)交通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公路营运,尤其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车站和公路、桥梁施工安全;

(三)城建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建筑施工安全;

(四)公用事业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督查燃气管理安全;

(五)经贸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民爆用品生产、销售安全;检查督查星级宾馆安全管理;

(六)国土资源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资源问题;

(七)农业部门重点检查拖拉机安全管理;

(八)水利部门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做好防洪工作;

(九)质监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

(十)教育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安全管理;

(十一)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及非煤矿山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促进全民安全意识的提高;

(十三)供电部门重点检查供电企业和输变电线路安全;

(十四)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村(居)及单位也要按职责分工抓好本辖区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督查。

三、方法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镇政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两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各村(居)和各部门检查阶段。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5月20日,由镇政府和部门部署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挂牌督办的原则落实部门、人员限期完成。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立即停产或取缔。

(二)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查阶段,时间:5月21日至5月23日,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组成督察组对我镇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领导负责大检查工作,建立联络机制,切实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好市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二)各村(居)、各部门的检查组和督查组都要由领导带队,并有专业人员随队,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对检查的单位要做好登记,对发现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落实整改。

(三)5月19日前,各村(居)、各部门要向镇安委办上报此次大检查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内容包括:检查督查工作部署情况,出动的检查督查人数、检查督查的企业数、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专项整治计划等方面,并附隐患整改情况表。镇安委办将汇总有关情况后上报镇政府和市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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