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制度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1

1.岗前培训制度

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5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职称)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

(1)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

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11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⑤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专业护士培训重点

特殊护理岗位(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等)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

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icu专业护士。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⑧其他:专科icu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

①护理部主任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现代管理原理、医院战略管理、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沟通与协调技巧、组织行为学、护理信息的转化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内容。

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

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5)护士业务学习应尽可能选择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避免占用护士的休息时间

篇2:护理会诊工作制度

(1)专科护理会诊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申请会诊和参与会诊资质。申请会诊需要填写“护理会诊单”。

2)病区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

诊。并明确提出护理会诊目的和解决的问题,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

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做发言准备。

5)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7)会诊结束后,由主持会诊的高级责任护士或专科护士在“护理会诊单”上填写会诊意见,并有签名。

(2)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患者,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需注意的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篇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篇4:医院职业防护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

3)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

4)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

5)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

①利器源为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二对半(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注射高价免疫球蛋白,若hbsag阴性者则接种乙肝疫苗。

②利器源为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抗-hcv(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12个月时复查)。

③利器源为hiv病人,则按照hiv职业暴露处理。6)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不良事件)登记报告本,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后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不良事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并且如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医教科。

4.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及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讨论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护理部、医务科。

6.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实,一经发现,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护理部质控小组应定期对所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性质评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年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报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护理事件,应及时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

篇5:护理部科研管理制度

1)护理部应建立护理科研管理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并妥善保存护理科研管理工作原始档案资料。

2)设立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负责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审查护理科研题目及设计、鉴定护理科研成果,并推广使用。组织护理学术交流,介绍国内外先进的护理科研信息。

3)护理科研计划与科研项目申请书须呈报护理部审批并登记。

4)凡受到奖励的护理科研成果须填写护理科技成果登记表上报护理部,并记人个人技术档案内。

5)凡属科研资料,包括论文、录像、录音、幻灯、照片等,均应分类妥善保管。护理人员参加会议、获奖、成果等证书及科研成果资料要复印1份上交护理部保管。

6)每项重大的科研成果均应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鉴定和批准后方可推广。

7)护理人员发表科技论文须经科室、护理部两级审批,在领取由护理部发出的论文介绍信后,方可投稿。

8)学术论文评定程序:由各专科区护长审阅后提交科护长审阅,之后上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复审,盖护理部公章,才可投稿。

9)护理部每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结合护理人员的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属性以及论文的影响因子等综合评价指标,对护理人员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奖励。

10)定期召开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会议进行小结,总结成功经验,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标准。

11)科研经费的申请:由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标书(申请书),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评审,再交护理部主任批准,最后提交医院科研处,并做好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12)护理论文完成要求:护师以上人员每年完成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各科室每年要有一定数量的护理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