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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政务信息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0

*供电公司政务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肥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政务信息工作,适应公司信息化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传递企业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信息,反映基层各单位、关联公司工作情况,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准确、及时和系统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政务信息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对重要政务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发布工作;公司内部政务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公司对外政务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证政务信息渠道畅通。

第四条政务信息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简洁准确、及时高效、交流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公司政务信息工作,并接受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管理政务信息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完成政务信息收集、分析、加工、传递等日常工作。

(三)组织政务信息工作交流,指导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

(四)组织政务信息工作培训。

(五)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奖励。

第三章队伍建设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工作。信息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

(二)熟悉电力行业的方针、政策,熟悉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

(三)思维敏锐,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能运用现代化的政务信息网络手段加工、处理和传递政务信息。

第四章政务信息报送

第八条公司每周至少向省公司报送政务信息一次。重要政务信息要做到随时报送。公司向系统外报送的重要政务信息要报送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查。

第九条公司要与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固定的政务信息交流渠道,加强横向政务信息沟通。

第十条向省公司和市政府报送的政务信息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出。重要政务信息要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审阅后报出。

第五章政务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政务信息质量要求:

(一)要客观真实。重大事件上报前,核实准确,万无一失。

(二)政务信息要有实用性,要有充实的、有价值的内容,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注重质量。

(三)要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务信息加工,提高政务信息价值。

第六章工作方式

第十二条合肥供电信息网是公司政务信息工作的核心载体,负责及时选登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

公司重大活动、事件信息由主办部门和宣传部门负责报送,部门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报送。

同一政务信息多人报送的,择优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将适时召开政务信息工作研讨交流会,交流公司政务信息工作。每年适时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和培训。

第七章考评奖励

第十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评奖励。考评的主要指标包括:政务信息的数量、质量、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制度建设、采用情况等。

政务信息分数按每采用一条得3分计算,半年公布一次。重大信息漏报的,责任部门扣50分。

政务信息稿费按得分计算,1分1元。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合肥供电公司各单位,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务信息工作守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2:天然气用户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维护公司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资料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安装合同、供气合同及大型用户的照付不议合同。

第三条用户合同具体包括: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合同、燃气报警器安装合同、城市燃气居民用户供气合同、城市燃气商业用户供气合同及大用户照付不议合同,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增减合同类别。

第四条符合正常业务流程的零散居民用户安装合同由业务人员与用户签订即可,对于商业用户安装合同、集体用户安装合同应由市场部经理审核签字,分批付款的安装合同由经营副总签字审批;供气合同由业务人员直接办理,未结清安装费用需要送气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照付不议合同由经营副总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五条合同内容要按规定填写,主要条款必须清晰完整,权责要明确。集体用户必须有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有工期要求的要经过规划建设部测算后予以明确;分批付款合同一定要明确交款期限和工程安装内容步骤,大型用户涉及产权归属争议的由经营副总审核确定。

第六条天然气安装合同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及预算部门测定的金额进行收费,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多收或少收任何款项,严禁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第七条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的《天然气用户送气通知单》和安装验收图纸办理开户手续,签订供气合同。

第八条用户开户后,要及时完善表务信息、地址信息、燃气具信息等,并打印用户信息。

第九条照付不议合同适用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和年用气规模在300万立方米或日用气规模在1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集中采暖锅炉、大型中央空调)等,照付不议合同由市场部、财务部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由经营副总经理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十条业务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包括有关的信函、图表、批件、预算及通知单等)按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用户档案的建立要全面、及时、准确,不得将用户档案和信息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十一条各类用户资料的查询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严禁泄漏公司和用户信息,具体规定由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计算机上的用户信息由业务人员填写备份,后台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负责,要严格设置分级管理和查询使用权限,保障信息安全,保全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篇3:政务大厅计算机制度

为加强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保证大厅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使用管理

1、实行计算机专机专用,每一台计算机确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责任人。

2、计算机使用管理责任人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分配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或以他人名义进行操作。

3、计算机密码需经常更换,且不能过于简单,以防被盗。

4、审批事项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具体业务数据输入大厅管理系统,保证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5、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系统。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电源。

6、不得擅自删除或修改系统文件,不得拆卸、更换、带走硬件设备。

7、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u盘和移动硬盘等;严禁将光盘、软盘、u盘等磁盘在未经杀毒的情况下直接在电脑上操作。

8、严禁带电插拔除usb接口以外的电缆和信息线等,严禁带电移动计算机设备。

9、严禁用湿布擦拭设备,防止因液体流入而导致的触电和设备故障。

二、计算机网络管理

1、驻厅窗口确因业务需要接入互联网的,必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通。如需增减信息点、改变ip地址、网段设置等,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网管员负责更改,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ip地址。

2、严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严禁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3、严禁利用任何手段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严禁从事危害其他系统网络安全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严禁安装、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

5、严禁浏览或注册到任何不良网站。

三、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管理

1、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查杀及升级工作;任何操作人员从外单位取得或者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时,应进行病毒检测。

2、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3、在局域网上的计算机,严禁联入internet互联网,确保专机专用。

4、严禁把本工作窗口专用的软盘、移动硬盘等载体随意外借,不得为无关人员拷贝软件。

5、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和运行管理

1、计算机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人进行。各窗口尽责做好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2、大厅主任不定期地对大厅计算机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消除计算机安全隐患,保证大厅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3、各工作窗口在计算机运行发生故障时,应初步判断、判别问题的性质和原因,不能自行解决的报大厅主任处理,并做好维护记录。

4、严重故障时,由大厅主任请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并做好维护记录。

5、各计算机使用人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大厅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

篇4: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由市局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议小组和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局的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审议小组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审议小组组长由同级、效能办主任担任;监督小组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监督小组组长由我局监察部门领导担任。

二、内容

应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有关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2、领导干部任免事项;

3、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4、职责权限、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

5、行政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

6、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8、公务员考试录用、补充工勤人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人事事项;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

3、招待费、电话费、差旅费、公车汽油费、维修费开支情况;

4、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5、干警交流、轮岗、晋级情况;

6、干警职工考核、奖惩情况;

7、机关干警职工出勤情况;

8、涉及干警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

9、机关干警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形式和时间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公开渠道,讲究公开实效;政务公开时间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广大群众、干警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公开内容,便于接受监督。

(一)形式:

1、通过墙报公示;

2、设立政务公开栏;

3、发布公益广告;

4、实行政务通报;

5、举行政务听证会;

6、建立政务信息网络;

7、实行其它有效形式。

(二)时间:

1、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推行,在公开的时间上应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各单位设置的对外、对内公开栏上的内容,原则上每月应当更换一次公开内容,至少每季度要更换一次公开内容。

3、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广大群众、干警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监督检查

1、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主体作用,经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建设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2、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3、单位要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逐项予以反馈。

(二)责任追究

1、不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领导或责任人,由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2、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对投诉不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对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违反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决定。

篇5:市环境创优年活动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方案

为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竞争能力,保证我市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年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现制定“环境创优年”活动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和“打好六场攻坚战”重中之重任务,以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作风建设为核心和主线,以深化思想教育、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制度落实、加强暗访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效能考评、树立正面典型等为主要措施,努力实现机关效能、工作执行力“两提升”,企业、服务对象、群众对政务环境“三满意”,建设“全国一流、全省最优”政务环境的创优工作目标,大力营造“负担最轻、秩序最好、办事最快、信誉最高、纳税人最满意”的发展氛围,务求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解放思想。紧紧围绕抢抓发展机遇,打好“六场攻坚战”,破解“六大瓶颈”等制约经济发展难题,推进招商引资,扩大开放领域,克服机关作风懒惰、虚假、浮躁、扯皮“四大顽症”等重要课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创新、解决难题、促进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十四、十五、十六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思维方式创新和工作方法创新,一切从服务发展、促进发展出发,在工作实际中自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善于将“本本”和实际相结合,打破阻碍发展的旧观念、旧方法的束缚,研究新情况、创造新方法、破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尤其要使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行政行为与实际相符合,用足用活政策法规,千方百计地为洛阳引项目、引资金、引技术、引人才,卓有成效地履行推进经济发展的根本职责。要结合“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大讨论,深入查摆思想僵化、固守教条、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整改存在的问题,明确全面创新的具体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高效行政,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洛阳的大发展。

(二)大力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提高办事标准。所有党政机关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部门,应查找、对照全国、全省、全行业范围内办事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标杆,制定出本部门办事最快、办事最好的行政服务措施,着重围绕办事时限、服务态度、解决问题能力等作出具体承诺,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积极完善效能制度。坚持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承诺服务等制度,从严要求,违者必究;同时,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否定报告备案制,承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在明确告知服务对象的同时,按程序报告部门领导备案或审批,防止发生“应批未批”问题。坚持和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要共同牵头抓好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行政服务中心,坚持厅内办理,防止“体外循环”,违者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完善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对所有外来投资实行特事特办、优质服务,提高审批、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深化服务企业工作。坚持首席服务官制度。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或存在生产经营环境问题,企业需要提供服务的,由市优化办向企业(或者项目等)派出首席服务官及其工作小组,促进解决问题的快捷高效。坚持企业托办事项全程代理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企业托办事项,采取企业中心联合办理、中心单方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全程代理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加强对m.ok3w.net外来投资的全程高效服务。对重大外来投资项目,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要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成立若干服务小组,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完善环境监测点制度。各级优化办要健全监测、服务方式,定期收集、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点的联系、服务企业作用。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守文明执法“六条禁令”、罚款收费检查备案、司法机关对企业冻结账户报告备案、企业“安静生产日”、罚款从低限等制度,违者给予效能告诫等责任追究,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进一步遏制涉企“四乱”现象,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强化作风效能监督。深入推进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暗访,认真解决和严肃查处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问题,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更加注重结果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要严肃查纠并及时反馈。推进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忠于职守,清正廉洁,自觉遵守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报”,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借用公车,严禁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等廉政规定。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快查快办、顶格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加大暗访监督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的落实和企业、服务对象、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暗访监督。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进行内部通报,对效率效能低下的典型案例及时解剖、媒体曝光,以儆效尤。通过深入企业、审批窗口单位、诉求窗口单位和群众中间,围绕“六个瓶颈”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解剖一批典型案例,促进提高行政效能、破解瓶颈制约。坚持作风效能问题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对行政效能、政务环境进行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把行政过错问责作为政务环境创优的重要手段,进一步严肃查处政务环境和行政效能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损害政务环境的典型案件要上手快、查办严、出拳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纳入“效能提升”考评系统予以考评,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警示和教育。抓紧出台针对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四大顽症”、涉企“四乱”、效能低下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效能告诫办法,将效能告诫与个人年度考核、年终奖和文明奖金发放、任免使用、单位评先等挂钩,以切身利益教育广大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驻在部门的工作作风、行政效能进行直接监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定期解剖一批效能低下典型案例,依照程序予以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六)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深化效能提升考评。继续按照《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办法(试行)》开展效能提升社会评议,同时,不断完善评议方法,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测评,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客观性、公正性。进一步突出企业、服务对象、群众“三满意”标准,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对象,专门对审批部门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进机关所办每一个审批事项、每一件群众诉求、每一次行政权力行使,都达到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满意。开展“双十佳”评比活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和中心以外其他市直单位办事大厅中,组织开展“十佳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在市直各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中组织开展“十佳效能单位”评选活动。认真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

三、方法步骤

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第一季度)。所有党政机关要学习、借鉴全国、全省、全行业政务环境最优、效能最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明晰管理职责、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内部运转时间、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等办法,制定出本部门办事最快、办事最好的行政服务具体措施,并于2月底以前报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经审核后在媒体予以公开承诺。同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十四、十五、十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精神,制定本单位政务环境创优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认真开展“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大讨论,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高举发展为大、为先、为重、为本、为要旗帜,强化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效能意识,扎实深入地进行思想发动。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第二季度)。主要是查摆制约全市和本地、本部门的突出问题。对照全市“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环境的有关规定要求,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开门纳谏、领导点评、自查互查等方法,着重围绕六个方面查摆单位、个人存在的问题,即一查解放思想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二查为民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不强存在哪些具体表现,三查机关作风“四大顽症”存在哪些具体表现,四查执行力层层衰减存在哪些具体行为,五查效能低下存在哪些具体行为,六查优化环境制度哪些没有得到落实。查摆问题时要弘扬“三讲”精神,即坚持“讲主观不讲客观,讲自己不讲别人,讲问题不讲成绩”。通过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为整改打下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第三季度)。主要是瞄准“全国一流、全省最优”这个标准来整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在前期查摆问题、初步整改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逐个问题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应通过制度、机制解决的问题要建章立制予以纠正和防范,并写出整改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各单位整改情况及其效果,由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评议。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第四季度)。主要是通过针对问题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期间,各单位应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存在薄弱环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弥补。所建立的规章制度、长效措施和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总结,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12月中、下旬,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对各单位政务环境创优工作逐一予以验收,不合格的予以补课,存在明显问题的予以责任追究。

开展政务环境创优工作,要坚持与“打好六场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以攻坚克难、发展为民的成效检验其效果;要坚持与“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紧密结合,将政务环境创优列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评条件;要坚持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紧密结合,促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廉洁、务实、高效。同时,要把整改问题、建章立制贯穿于政务环境创优全过程,达到阶段性工作与年度工作有机结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环境创优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政务环境创优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应安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姜涛,市委副秘书长李六一,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征,市纪委常委、市优化办主任牛宇柯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负责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日常事务;督查组,负责对市直单位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分片、分阶段进行督查;暗访监督组,负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案件查处组,负责对损害政务环境的案件或者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政务环境创优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创优工作,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提效能的领导责任,严抓狠管,对本单位发生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效能低下、损害环境行为,要严查严办、主动追究,决不袒护迁就。切实构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单位抓、抓单位的局面,谁违反规定追究谁的责任,谁分管的责任范围发生问题追究谁的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带队伍的人和各个工作岗位,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大抓一年、大见成效。

(三)强化舆论氛围。制定政务环境创优宣传方案,通过洛阳日报、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政务环境创优简报,宣传优化环境制度,宣扬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违规行为,广泛宣传环境创优工作。从2月份起,组织市直单位通过电视台、洛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一把手访谈活动,每月不少于4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贯彻全市“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精神,开展“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大讨论等,充分运用会议、党课、板报、橱窗、网络、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持续深入地进行环境创优宣传教育,全力营造舆论声势,使政务环境创优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创造最优政务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参照本方案,认真对本地区政务环境创优工作作出安排,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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