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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经济学社章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西大学经济学社是由共青团广西大学委员会领导管理、学生社团联合总会管辖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社宗旨是:经世济民,学以致用。

本社肩负“繁荣校园文化,培养社会栋梁”之使命,定位为学术与实践并重的学习型、综合型组织。本社以经济题材活动为中心,以社员全面发展为目的,模拟现代企业公司制运作,通过学术研讨、商业运作、校企合作等活动形式,提高社员经济意识、锻炼实践能力。

第三条本社模拟现代公司制运作管理,实行《日常办公与工作例会制度》、《人文关怀与社员管理制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人事考核与绩效评估制度》、《项目运作与活动管理制度》、《公关策划与宣传管理制度》、《财务控制与稽核审计制度》、《资料整理与档案管理制度》等八大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本社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五条本社设置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协助社长分管内务、活动、商务等),社长助理一名,秘书长一名。必要时设置常务副社长一名。

第六条部门及各部门设置:

本社设置秘书处、人力资源部、学术部、公关宣传部、社会实践部、网络技术部、商务部、企划部等八个部门。

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人力资源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学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公关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社会实践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网络技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商务部:经理三至五名(部长级),副经理(副部长级)若干名,干事若干名。

企划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四名,干事若干名。

第七条本社为了学社的长期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更好传承学社优良品质,特设置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主要由对学社发展有一定贡献和设想的新老干部组成,与干部换届同期改选,每届任期为一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置理事长一名,负责召集理事、与现任干部联系等一切事宜。

在关系学社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原则上需由社长向理事长提出,理事长召集理事研究讨论。理事应有对学社高度负责态度、充分论证,为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在具体问题上理事会不作具体决定。

第八条凡本社社员,均有竞选候补干部或干部资格。凡正式干部,均具有晋升社长的资格。

第九条各部长有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或解聘本部门干事建议的权利,人力资源部经核查后具有最终裁定权。

第十条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可设立常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应从副部长中产生。

第十一条各部门可根据本部实际情况需要,设立若干名干事长或组长,但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档案登记资料。

第十二条若需要设立新部门时,需由社长、各副社长和部长等充分讨论,在干部会议通过后,并报请理事会批准,方可成立。新部门须挂靠某一部门或隶属几个部门管理运作至少一年、运转成熟,方可独立。新设立部门部长暂属常务副部级。

第十三条凡是干部如提出要辞职或退出本社,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在干部会议上讨论,经社长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离职方可生效。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干事长(组长)以及干事,有管理本学社和服务广大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广大社员有:

(一)对本学社工作及有关人员提出质询意见、批评建议和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参加本学社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经费来源:

(一)社员费;

(二)活动赞助费;

(三)其他合法经济来源。

第十七条每次合作合同的签订及活动赞助费的签收必须有包含社长、副社长或商务部主任、经理在内的两人或三人以上同意并在场。

第十八条对拉赞助者或消息提供者可依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本社实行严格财务控制制度,每项活动经费须申报,每项开支须有凭证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帐目由财务主管负责,并定期由内务的副社长进行稽核审计,全社成员有权监督。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对于工作认真、活动积极、表现突出者,学社给予公开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于已通知开会或已报名参加活动迟到的干部干事,须当场作出合理解释,迟到次数累计多于5次者,可将其视作怠工,由社长或人力资源部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留用察看乃至取消其职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已通知其开会或已报名参加活动旷缺的干部干事,旷缺次数累计多于5次者,由社长授权人力资源部部长予以取消其职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第二十三、二十四条,如确有原因者,须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说明情况,并在一日内向相关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请假条,经核实后可不追究责任。

第六章生效与修改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社制度应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变化而不断发展完善!

本社章程的修改,应需由包括社长在内的60%副部长级以上人员同意方可立项,由社员大会通过,并报请校团委批准,由社长签署,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于公元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起正式生效。

篇2:中专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在市学联指导下的全体同学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是全校同学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学联和学生科的指导下,与团委密切配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使同学在德、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二)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成为“合格的中专生”。

(三)做学校组织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学校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促进各年级、各班级同学间的团结。

(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增进身心健康,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帮助指导基层学生干部、单项先进的名单。

(六)协助学校和老师教育同学,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定和措施,做好量化检查的各项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协助学生科正确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配合学校各个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校双文明建设。

(八)带领全校同学,以主人翁的姿态为我校的各项建设和教育体制改革出谋划策。

(九)加强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联系。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本校在籍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七条学生会代表由各班民主产生,学生会候选人由各班民主产生,根据上届学生会提案,代表大会酝酿、投票选举产生。

学代会职权:

(一)审查和批准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通过学代会决议和倡议书。

(五)选举产生下届学生会委员。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委员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部长、文体部长、生活部长、纪检部长组成。

(二)每学年至少开一次学代会。

第九条学生总会职权:

(一)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仪。

(二)聘请1――2名有经验的学生科老师为指导老师。

(三)开展工作初期可聘请1――2名上届委员担任指导员。

(四)在学代会闭幕期间,执行学代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健全组织机构及制度、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

第十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宣传、学习、文娱、体育、劳动、生活组成,由学生会对口指导。

第十一条班委会原则上每年轮换一次,经学生会审查、报经学生科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改选,也可由班主任任命。

篇3: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的管理,加强学生会组织自身的建设,建立民主管理和自我监督机制,体现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保证我团总支学生会能够正常、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本院学生健康、愉快地学习、生活,结合我团总支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建立以“服务同学、锻炼能力、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凡经济法政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都享有加入团总支学生会的权利,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参加团总支学生会各岗位工作的权利。

第四条: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班级、院系的关系。

第五条:全体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把个人情感带进学生会工作中,不得有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行发生。

第二章机构职能

第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由团总支书记负责监督考核和指导。

第七条:团总支学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秘书处,编辑处,档案管理处)、礼仪队、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生活部、素质拓展部、体育部、实践部、心理咨询部、安全纪检部、女生部等13个部门组成。

主席团职责:

1、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2、负责学生会的全面统筹,根据系、院里面的有关精神指示组织、制定、实施学生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3、指导与监督学生会及各部门工作制度与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

4、抓好学生会内部队伍建设,讨论和处理学生会工作中的重要事务,定期把学生会及各部的工作情况向团总支书记汇报。

办公室职责:

1、按照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职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工作;

2、联络主席团成员、以及主席团与各部门;

3、主持办公室的日常内务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保障办公室的正常运行;

4、办公室下属三个处,分别有秘书处、档案管理处和编辑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及协调各处工作;

5、负责起草、修改和编纂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类文件、文稿等文字处理工作。

6、密切配合团总支做好团建工作、宣传工作、学生社团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7、各处职责:秘书处(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考勤,落实值班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参与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活动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安排团总支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档案管理处(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有关器材、资产的登记、保管与使用以及办公室用品的配置;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文件、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每月共青团工作情况小结和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完成团委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大事记)、编辑处(配合宣传在国家、省级及院系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负责系报的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园地专栏编辑出刊及发行工作对接,每三周定时以电子稿形式出刊;组织开展系编辑处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收集并整理团总支学生会和全系各班级活动的材料,及时做好编辑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文字资料的编写工作;作为展示编辑处风采的平台,旨在培养学生的创作兴趣,同时提高其文学素养;)。

8、负责安排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内部培训和组织学习。

9、安排办公室值班,及时反馈同学意见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接待来信、来访;

10、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档案资料管理,及时准确的发布上级通知,收发团总支学生会信件,作班团例会的会议记录;

11、收集各部门的工作汇报,负责及时的整理、归档,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种文件的统一、规范,每两月制作一期工作简报;

12、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固定资产管理和协助主席团管理团总支学生会财务;

13、对挂靠我系的学生社团进行管理,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了解各社团的活动开展情况。

14、完成系团总支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并且对主席团负责。

礼仪队职责:

1、负责我系礼仪队的日常管理,接到出礼仪任务时,组织礼仪队员出席礼仪,接待来宾。

2、负责组织系拉拉队的成立,为系学生活动提供后备支持(与女生部合作)。

3、负责组织每年的院级模特大赛的选拔和培训工作。

4、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职责:

1、定期组织班团支部例会,开展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培训,组织各班级团支书开展好团日活动;

2、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了解非团员入学前表现,负责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4、组织开展团课、党课教育,组织我系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报告等;

5、与办公室一起负责对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干事进行考核、统计,并上报主席团。

7、负责团员的纪律教育、检查,认真作好团员的奖惩工作,负责团干部(团员)、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和表彰工作;

8、负责新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全系团员团费的收缴。

9、组织部部长同时兼任团总支组织委员,对团总支副书记负责。

10、为广大广告热爱者提供施展才华和学习的平台,组织开展有关广告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协助实践部工作)。

11、做好团总支及各班级团支部的桥梁,负责上传下达各项通知事宜;

12、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职责:

1、负责院里各项新闻事件的采访报导、写作稿件、摄影摄像等相关活动,并负责收集整理图片文字资料。

2、负责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环节的工作,制作喷绘、横幅、写真等宣传制品。

3、更新黑板报,协同办公室、组织部绘制相关海报。

4、与办公室编辑处一起负责系内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及时充实系团总支网站图片、文字资料。

5、联络校园媒体、扩大我系团总支的影响力。

6、宣传部部长同时兼任团总支宣传委员,对团总支副书记负责。

7、为我系团总支学生会提供广告宣传,同时为各项晚会设计舞台背景、道具等(协助实践部工作)。

8、深入基层,发掘文艺人才,加强宣传队伍。

9、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素质拓展部职责

1、组织进行本院学生的素质拓展创新活动。

2、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

3、组建我系的青年志愿者团队,并对其日常活动进行管理。

4、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积极调动我系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

5、每学期进行实践调查,了解、关心学生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更好的树立工作指标,为以后时间工作的开展提供便捷通道;

6、组织对内、对外素质拓展及联谊活动。

7、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学习部

1、负责调动我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反映学生的学习问题。

2、负责检查我系学生的课堂考勤、学习动态及晚自习状况。

3、组织开展各类学习竞赛。

4、组织开展每年的“经法杯”辩论赛,并协助我系辩论队开展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信息员队伍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营造学习氛围,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6、我系学生学生证的办理以及后其补办事物的协助。

7、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实践部

1、负责筹集团总支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赞助经费,做好本系学生会与兄弟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合作间的沟通(包括支持赞助、联益联欢等联系、沟通工作),在活动出台后,以快速度,高质量完成赞助任务。

2、在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活动中,积极联系校内外媒体,扩大我系活动的影响力。

3、在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活动中,负责发送邀请函,邀请各级领导出席。

4、制作广告文案和策划,协助宣传部工作。

5、协助各部门做好晚会的筹备等工作。

6、负责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为我系在校大学生假期提供实践单位,便于实践活动的展开,使同学们知识与实践真正结合起来,为以后步入社会,与社会的融合提供条件;

7、负责社会实践表的收集整理工作;

8、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体育部

1、负责我系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对系队的服装、器材进行管理;

2、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类体育活动,如校运动会、定向越野、万米接力等;

3、策划、组织我系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尤其是群众性运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达到全系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

4、号召组织我系各年级各班自行组织年级班级赛事;

5、负责对外的友谊赛事的交流与学习;

6、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校有关部门反映,不断改善体育设施,推动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改进校体育工作;

7、注意发现和培养体育活动积极分子,支持各种体育活动的开展,解决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发挥好他们的骨干作用;

8、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生活部职责:

1、每日对我系的教室、寝室进行卫生检查,负责检查结果统计,并报系团总支及时进行公布评比情况;

2、不定期对我系寝室进行安全抽查,保证我系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系学生权益保障;

4、组织开展每年的“寝室文化节”活动;

5、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活动中的后勤工作。

6、负责院系的劳动卫生工作,接受和安排劳动任务。

7、协助系自律委员会工作,做好本系宿舍查房、宿舍文明评比工作。

8、负责公共场所的值勤,配合院系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并作详细记录,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系领导汇报。

9、为系内学生的生活提供帮助和指导,帮助同学们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

10、经常调查、了解广大同学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和协助解决同学生活中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1、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安全纪检部

1、负责我系学生到课率、早晚自习的检查(与学习部合作);

2、负责我系的寝室的纪律检查(与生活部合作);

3、维持各种会议的会场纪律。

4、负责巡视校园、检查、统计和公布各班各方面的违纪情况(如酗酒、抽烟、打架、旷课、迟到、早退、仪表不整、劳动卫生不合格、乱倒水、乱摔酒瓶、乱接电源和男女过密的接触等不文明行为)。

5、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秩序,保障系各项学生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校园综合治理工作。

6、联系各班级纪检委员,加强纪检工作的。

7、做好假期交通安全、寝室内防火、防盗知识的宣传;极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

8、应付突发事件,处理同学间纠纷,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机制。

9、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文娱部

1、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院同学的文娱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2、发现并培养我系有文艺特长的学生,为我系文娱活动的开展积蓄中坚力量。

3、负责我系舞蹈队、拉拉队活动的开展。

4、组织我系每年的新生才艺大赛、卡拉ok比赛、迎新晚会和元旦晚会等。

5、号召协调组织我系各年级各班级自行开展举行文艺晚会。

6、积极组织参与校际间、社区开展的各项文艺活动。

7、对全系同学特别是爱好文艺的同学进行美育教育,提高同学的艺术修养;

8、充分了解同学们对文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断改善设施及条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文艺活动的开展。

9、组织承办我系大型文艺晚会及向学校输送有特色质量高的节目;积极与兄弟院系进行沟通,交流,取长补短;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相关工作;

10、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女生部

1、服务于我系的广大女生,给予必要的帮助,及时为女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2、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女生节活动。

3、协助系团总支和各班辅导员做好女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女同学树立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的信念,提高女生的素质。

4、负责女生楼的卫生检查及评比工作,定期召开女生楼的卫生检查及评比工作,定期召开女生寝室长会议,了解情况,总结并交流工作经验,适时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活动和竞赛,以利于加强女生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5、开展一些有利于大学生的公关活动。

6、完成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心理咨询部职责:

1、负责心理咨询部活动的规划、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

2、负责对需要心理咨询的同学进行心理辅导工作;

3、组织心理测试、心理剧表演、心理游戏等活动。

4、加强部门的管理,保证不泄露咨询者的隐私。

5、认真做系团总支学生思想心理驿站博客论坛博客的管理工作,做好页面美化、整理文章等工作。

6、负责论坛发展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和发布论坛重要公告等工作。

7、负责论坛的事务解决、问题解答、等事务性方面工作。

8、定时整理典型心理问题并将其发布在系团总支论坛上;

9、努力维护论坛公共秩序和阻止任何损坏国家或个人利益的行为。

10、认真完成系团总支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能

第八条:团总支副书记

1、协助团总支书记管理团总支学生会;

2、全面主持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第九条:主席

1、主席对外代表团总支学生会,对内负责团总支学生会会晤的决策与执行;

2、按照系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团总支学生会计划;

3、定期向系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督促并帮助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

4、负责领导学生会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各部长会议、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大会等;

5、团总支副书记有事不在时,可暂代其职。

第十条:副主席

1、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抓好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负责学生会的有关事宜;

2、了解学生会的工作进展和活动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对主席负责;

3、团总支副书记、主席有事不在时,可暂代其职。

第十一条:各部门部长(包括办公室主任、礼仪队队长)

1、具体组织落实系学生会、主席下达的任务,完成任务后写好总结,交由主席团审阅,通过后交到办公室处存档。

2、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主动策划、组织、开展活动,并在活动前做好工作计划,活动后做好工作总结,交由主席团审阅,通过后交办公室存档。

3、定时召开本部门的会议,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交流及上下级工作意见的交流。

4、根据本部门职能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办公室主任(主席助理)一职参见“第二章机构职能”中的要求。

第十二条:各部门副部长(包括礼仪队副队长)

1、根据部长的指示,协助部长开展工作,部长不在时,由部长指定一位副部长代替部长履行职务。

2、收集并反映干事及其他同学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进度。

3、通知干事参加部长召开的会议,培养引导干事。

第十三条:各部门干事

1、根据部长和副部长的指示认真负责完成具体工作,及时向上反映活动开展的情况与自己对活动的意见。

2、参加本部门定时召开的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应提前向部长请假,并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

第四章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

第十四条:权利

1、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成员都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2、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成员享有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的知情权;

3、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自行开展学生工作,但必须对同学们负责;

4、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执行工作时,有权要求本院学生提供协助,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不得侵犯其他学生的权利;

5、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有参与学生会举办的所有培训和讲座的资格。

第十五条:义务

1、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成员都有义务为全系学生服务,所作一切活动均以集体为念,不得以权谋私;

2、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3、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要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在学习、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慎言慎行、真诚待人;

5、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一切事务均须公开化,随时接受大家的监督和建议。

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行为准则

1、以团总支学生会为家,以加入团总支学生会为荣。团总支学生会荣辱与所有成员休戚与共,全体成员应时刻维护团总支学生会荣誉,不得做出对团总支学生会的荣誉、发展不利的言行。

2、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时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得玩忽职守;各成员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力求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态度端正,考试杜绝作弊现象出现,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免除现任职务。

4、工作时对待学生要平易近人,礼貌待人,坦诚待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提出过分要求。

5、做学生工作时需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不得损害学生利益。

6、除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外,还要遵守团总支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7、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工作中要诚实守信;言出必行。以“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求实创新”来要求自己

8、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文明用语,和睦相处,要谦虚地向其他学生干部学习。

9、保持团结、言行一致,反对一切形式的小集团活动和帮派主义。

10、乐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11、要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团总支学生会内部人员有任何意见,要坦诚当面提出,及时交流,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他人的行为。

1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酗酒,不赌博,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经济法政系团总支学生会。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团总支学生会管理条例》停止实施

经济法政系学生办公室管理条例

学生办公室历届以来都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机构,是一个直接对系团总支负责,紧密联系着系团总支,团总支和学生会的独立机构和中枢机构。它有着自身非常特殊的职责――信息传递和财产管理。针对这一特殊情况,特制定《经济法政系学生办公室管理条例》,以促进学生办公室加强对自身的管理,协调好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好地开展系内各项工作。

一、关于信息传递

1、为了保证通知的质量,对于各部门的通知、通报、表扬、喜报等,办公室将做到及时、准确、醒目、工整八个字。

及时:按各部门合理要求的时间写好。

准确:将写好的通知与各部门送来的底稿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

醒目:将通知中需要突出的时间,地点等重要内容以及后面的落款(部门,时间)尽量写得大方,视觉效果好。

工整:力争做到无涂改,字迹整洁、美观。

2.为了保证通知的质量,各部门送交办公室的通知底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用整张没有用过的纸书写工整,力争无涂改,无增删内容过多的现象,避免导致办公室人员因看不清而无法誊写的现象。

3.前面必须写清通知的性质(是普通通知还是喜报,通报),否则办公室一律视作普通通知写。

4.落款必须写明部门的名称及通知的具体时间,否则办公室将不予接纳

5.各部门拟通知底稿的人需在落款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不可代签。

对于重复,罗嗦的通知等,在不改变通知原意的情况下办公室人员有权对其进行修改。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通知、横幅、标语(如通知所需用颜料写或3份,横幅挂几天等),需在底稿上注明,否则视作常规情况处理。

各部门因故不将通知直接交到办公室人员手中,可将其夹到办公室指定夹通知的夹子内,对于未按要求做而擅自将通知压在办公室桌上而导致通知遗失者,压在办公室桌上而导致通知遗失者,后果自负。

另外,需提醒各部门,贴通知是各部门自己的职责,而不属于办公室的职责,请各部门牢记,在办公室写好通知后,自行领取并张贴好。

二.关于财产管理

1、办公室钥匙管理:为了保证办公室的正常秩序和财产安全,并根据历届规定,办公室钥匙出办公室成员每人可拥有一片,宣传部可拥有一片外,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配办公室的钥匙。

2、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财产,必须有正当理由,并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借出。借物人需在办公室登记清楚所借的财产的数目和用途以及归还日期,并在登记本上签上借物人的名字。对于借出的财产,借物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归还。出现两次以上借物不归还者,办公室将不再向其外借东西。办公室与广告部,宣传部脱离财产关系,分别购买和管理属于自己的财产。

3、办公室视情况帮助某些部门代为保管一些财产,但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各部门这些财产必须是自己保管不便,需要办公室代为保管的。

必须有办公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当面清点数目,并在办公室登记财产数目和保管期限。出现没在办公室登记而擅自将东西放在办公室,没有当面点清数目或没有在保管期限内取走而导致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各部门自负责任。

对于办公室自身的财产,办公室将清点登记入柜落锁,严加看管。

关于费用问题,办公室每买回一次东西,应在登记本上登记东西的具体名称和金额,用途和日期,经手人应签名。

三.关于卫生管理

办公室人员每天应对办公室进行一次清扫整理,保持办公室内整洁干净。

每个月办公室应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墙头角落,屋顶地面,门窗灯具等进行全面清扫,对一些废弃物品进行全面清除,并将各物件摆放整齐。

对于各部门借用办公室搞活动者,用完后必须物归原位,并将办公室打扫干净。

四.关于值班制度

从――起,办公室将实行值班制度,当天值班时间为19:30―22:30,值班的责任有:

负责写当天的通知,通报等。

负责当天的卫生扫除

负责记录好当天的电话留言和口头留言

负责其它一些应急事宜

篇4:扶贫互助社小额信贷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镇*社区在册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户籍人口从事小额信贷业务。

第二条本扶贫互助社启动资金30万元,系财政扶贫投入。在保证财政扶贫投入资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社区户籍人口可以采取投入股金的形式参与扶贫互助社,以壮大资金实力。

第三条本扶贫互助社产生的收益,一半用于互助社积累,增加资本总量;另一半用于弥补办公开支、支付工作人员报酬、股利分配。

第四条本扶贫互助社只采取抵押贷款方式向*社区户籍人口发放贷款。抵押物以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及其他有形资产为主。每一笔贷款均需落实业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务必仔细把关,确保资金安全。业务负责人在审核贷款额度时,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抵押物市场价值的60%。当信贷资金发生风险超期半年债务人仍未偿还时,业务负责人无条件承担还款责任。超期一年仍未还本付息的,本扶贫互助社有权单独变卖或处理抵押物资。变卖所得扣除债务本息及变卖成本费用后的资金,全额退还给债务人;变卖或处理抵押物资所得资金尚不能偿还债务人债务的,本扶贫互助社有对业务负责人及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第四条本扶贫互助社信贷业务权限为5万元以下(含5万元)。超过5万元的,需申请县级扶贫主管部门及金融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本扶贫互助社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制度,月最低利率不低于千分之六,贷款期限一年之内。期满后仍有贷款需求的债务人,在结清本息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续贷。如法定贷款期限内债务人未结清本息的,将实行累进利率制度,利率也进一步提高,但月利率最高不超过千分之一十五。

第六条本扶贫互助社实行信用管理,债务人需自行到人民银行取得信用证明。对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人员,本扶贫互助社一律不予放贷。

第七条本扶贫互助社向债务人放款时,必须经业务负责人逐一审核签字。业务负责人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再交工作人员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后再交社区扶贫互助社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乡镇扶贫互助社负责人(乡镇扶贫工作分管)签字。工作人员、社区扶贫互助社负责人、乡镇扶贫互助社负责人重点审核业务负责人是否按章程办理、是否完善相关手续,对债务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抵押物资涉及夫妇双方的,信贷人需出示结婚证,并经夫妇双方签字认可;抵押物资涉及信贷人全体家庭人员的,所有家庭人员均需签字认可。

第九条本扶贫互助社采取按期结息制度,每季度结息一次,在季度末必须及时结清。未按期结息的债务人,本扶贫互助社将按《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计入债务人个人信用记录。

第十条本扶贫互助社每年12月中旬或下旬召开一次理事会,法定的参加人员为理事会全体成员、全体股东、社区党支部村民委成员、乡镇扶贫社业务人员及扶贫工作分管领导。会议需对本年度互助社资金流向及收益情况作全面汇报,按照本《章程》规定及时处理收益资金,及时总结经验。会议还需详细制定下一年度的利率,对下一年度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篇5:村民议事会章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第二章村民议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0-50)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召集人。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村民议事会下设以下专门小组:

1、议题审查小组。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初审,并转所有议事会成员调研;

2、重建小组。负责灾后重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好政策的解释和答疑。

3、经济发展小组。

4、环境保护小组。

5、社会事务小组。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村民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积极参加会议。

(二)监督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向村民议事会反馈。

(三)经常性联系村民和村民代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在村民议事会议上反馈。

(四)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并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民贯彻执行。

(五)村民议事会成员为自治组织义务岗位,不享受任何报酬和待遇。

第三章村民议事会的职责

第八条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基础上,负责收集议题。

第九条负责讨论决定属于村民议事会议事范围的村级事务,超出议事范围的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村民议事会负责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的议题;

(二)本村公共事务;

(三)涉及本村集体公益事业的事项;

(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六)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负责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议决定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村民议事会议事规程

第十二条村民议事会坚持党的领导、民主议事、促进发展、维护民利的原则。

第十三条村民议事会会议由村民议事会召集人主持,每月日为村民议事会议事日,每月日为村民小组议事会议事日。(一般小组议事日早于村议事日)

村党组织、村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应当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向村民议事会召集人提出议题。所提议题应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第十五条村民议事会召集人应提前两天把议题内容告知村民议事会成员。

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就相关议题征求所代表村民意见。

村民议事会讨论议题时,议题提出人应该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

第十六条村民议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应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任何人不得限制村民议事会成员发表不同意见。

村民议事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形成的决定须获得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凡涉及财务收支、土地权属调整、重大工程的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能通过。

第十七条村民议事会讨论、表决议题时,应指派专人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第十九章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违*道德和公平正义,不能脱离本村实际情况。

存在争议的,应当报请村党组织、镇党委或有关部门审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决定,村民议事会应当撤销或纠正。

第二十条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应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告或公示,并提交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村民议事会应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落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注意事项:

1、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细化,填入本章程红色部分。①需要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②需要议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票决同意的事项,③议事会表决过半即可通过的事项。必须提出明确的分类,且这三者不能重复。

2、关于议事会的组成人数要确定,每个村民小组的席位要确定。

3、议事日要确定到天,长期坚持。

4、村民议事会下设什么小组,应因村而异,在章程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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