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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5

为了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主权利,完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⑴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居民会议的一种形式,依法行使社区居民会议的职权,是所在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

⑵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推进的居民代表组成。居民代表可以是每户派出的代表,也可以是居民小组选举产生的代表。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办法是: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有选举权的居民或每户参加1名代表进行民主推选或无记名投票选举。居民代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⑶社区居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本社区的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热心为社区单位和居民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威信。

社区居民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代表社区成员的意愿参与社区议事,行使表决权;有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等有关社区事务管理情况的权利。

社区居民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经常向所联系的社区单位和社区成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精神;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做好本社区有关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社区成员,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社区成员的共同意愿,带头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和社区自治事务。

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主要职权是: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社区文明公约》;审议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和社区单位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⑸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必要或有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建议,应当随时召开;过半数以上的居民代表参加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有效,过半数以上的与会代表通过的决议、决定有效。

⑹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以上面形式通知全体会议成员;居民代表就有关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社区单位和居民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会议;由提出议案者说明议案,与会代表充分酝酿、协商,集中正确的意见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篇2:水产局局务会议制度

一、内容

1、讨论、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经济指标、各项制度及工作经济运行情况。

2、讨论、安排中心工作和有关具体的业务性工作。

3、讨论、研究经费开支和内务建设。

4、讨论、分析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5、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6、需经局务会研究的其它事项。

二、要求

1、会议前二天,由办公室通知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

2、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请假由局长审批。

3、明确会议主题,围绕会议主题,各自发表意见。

4、会议采取集思广益的办法,凡需局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先由主管领导综合各股(站)部门的意见,再进行集体讨论,形成集体意见,按集体意见执行。

5、作好会议记录。

篇3:党建带团建会议制度

党建带团建会议制度

“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团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团作的意见〉》(张组发〔*〕13号),决定建立全镇“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团作原则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党群团作一体化理念,建立“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大格局,通过加强“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团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世界旅游精品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1.研究制定全镇“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规划,明确团作目标;2.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中的重大问题;3.协调各成员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进“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

三、召集人与成员单位为切实加强对镇“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领导,由镇委专职副书记为镇“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镇委组织部和镇总团会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成员单位由镇委组织部、镇总团会、镇直机关团委、虎山镇非公有制经济党团委、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镇地税所、镇城建办、镇教育局、镇卫生局、镇农业局、镇交通运输管理所、镇民政、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

单位,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和检查督促团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团作。办公室设在镇总团会,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团作。各区县要按照镇“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团作机制,切实加强本区基层党组织和团会组织建设。

四、建立健全团作机制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以下团作机制:(一)年度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也可根据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由镇委组织部、镇总团会报总召集人同意后举行。

(二)调研检查制度。每年10月为“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调研检查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镇“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的情况;

2.各区县建立“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挥作用的情况;

3.各单位、各区县组织开展“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的情况。

(三)责任捆绑制度。实行成员单位责任捆绑制度,做到分团明确、责任具体,对没有完成年度团作任务的单位,要书面向上级组织部门和团会说明原因。

(四)总结调度制度。每年召开全镇团作总结调度会,了解团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深化团作的对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党团共建团作不断发展。

(五)典型培植激励制度。在调研检查监督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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