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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4

根据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特点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新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时间管理办法》.

一、严格遵守规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所(站)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长和街道办事处的调派,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在工作中不准相互推诿。

二、建立严格的层层考勤和请假制度.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3天以下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站长请假,请假3天以上15天以下的需由站长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批准。15天以上需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报街道主管领导批准。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临时假5天以下向劳动保障所所长请假,5天以上需向街道主管领导请假。

三、街道社区所有劳动保障人员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学习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和制度,办好工作交接,以便工作的正常衔接。

四、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以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旷工纪录的,三天以内,不发相应天数工资并扣罚相应天数工资;四天至七天,除不发相应天数工资外还要双倍扣罚相应天数工资;无故旷工七天以上的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区就业服务局予以解聘。

本制度从20**年12月8日开始执行。

篇2:公司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篇3: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学院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周期

  上月9日—本月8日

二、考勤时间

  教学口: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行政口(学工口):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30—6:00。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说明

  教学口:教务处(各系部、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图书馆)。 行政口:院办(党办)、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

  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

  1、严格遵守坐班制度。

  全院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严格遵守坐班制度,不得擅自离校。

  2、严格值班制度

  教学口及行政口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值班制度,按学院值班制度如实记录考勤。

四、考勤流程

  1、各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考勤,并按天如实记录考勤情况。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3、各部门月考勤表须于每月9号下午下班前提交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若延期未交造成考勤混乱,由该部门负责。

  4、备注栏中应标明出勤天数,例:出勤26天应标明为:√(26)。

  5、考勤表必须由出勤教职工本人、考勤员、部门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否则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

  6、考勤表提交人事处前,各部门需要向教职工 反馈、核实,签字确定无误后,在本部门公示后再提交,否则出现问题由该部门负责。

  7、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将考勤汇总,于每月9日中午将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处。

  8、每月考勤表后面应附请假条等书面证明。

五、缺勤界定

  1、迟到:上班后10分钟内到岗不作为迟到,行政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教学口依据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2、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不上班,且无重大突发性事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六、请假规定

  (一)假别和假期

  国家法定节日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假日期间,工资照付。如遇休息日加班,除三八妇女节不补假外,其它节日则予补假。具体其它假期依学院发布之假期安排统一执行。

  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7种,分别规定如下:

  1、事假

  (1)教职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天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天以半天计。

  (3)事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全年不得超过26天,超过者学院可予以劝退。

  (4)教职工请假需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教师并附调课单。

  2、病假

  教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依据县级以上医院挂号、诊断书、费用清单可以申请病假。

  3、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4、婚假

  (1)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教职工,按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假期。

  (2)、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5、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3天;其他亲属遇有丧事需要办理的,按事

  假处理。

  (2)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丧假可以分开申请,但不超过2次。

  6、 生育假(产假)

  女教职工在生育前后,停止工作,并享受90天产假,从休产前假算起,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增加30天。若遇难产或多胞胎,由医院出具证明的可增加产假15天(其他情况假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公假

  受学院指派参加学院外之重大社会活动、集会、训练等,与依法规定应给予公假的,以及享受经学院核定其他公假日时,视同公出。

  (二) 相关规定

  1、所有假期均包含休息日和节假日。

  2、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后,呈有权限主管核准后递交考勤管理部门,并报人事处备案,方可休假。

  3、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应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请有权限主管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连续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7天,学院将按劝退处理,连续旷工10天,或年累计旷工30天,学院将予以除名。

  5、申请工伤假、病假须随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无诊断书者按事假处理。

  6、申请婚假须随附有效[结婚证书]。

  7、申请产假须随附[预产期证明]。

  以上材料,由主管予以查证。

  教职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有特别要求者,另行提报,经分管院领

  导确认后执行。

  (三) 请假核准权限

  院长、副院长由董事长审批。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院长审批。

  一般教职工7天以上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5天以下分管副

  院长审批,3天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

  请假手续一经核准,不得私自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从

  重处理。

  (四) 考勤扣款

  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1、 请假工资扣款标准以月平均有效工作天数为基数计算。

  2、 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算,事假每日

  以日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加各种津贴,下同)乘以请假天数扣款。

  3、 病假三天以内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以及医生开具证

  明的,每天按半天计发工资。月累计超过三天或年累计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学院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学院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

  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 迟到、早退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扣10元。

  5、 旷工按日工资标准三倍金额扣款。

  6、 各项扣款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学院批准的婚假、丧假、产假、公假为带薪假期,不扣款。

  二O**年九月二十三日

考勤流程中注意事项及相关处理意见

  1、各部门注意事项:

  1)各部门在本部门内公示本部门教职工考勤记录和考核结果,教学口则还要公示课时情况,并要求部门教职工签名确认。

  2)教学口课时及考勤要求负责考勤人和本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教务处;行政口要求负责考勤人和本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人事处,学工口要求负责考勤人和本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人事处。

  3)要求:A 及时性:

  各部门每月9日下午下班前(公示后),教学口向教务处提交,行政口向人事处提交,学工口向学工处提交,遇到休息日提前一天;教务处、学工处审查后将汇总结果于1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给人事处,遇到休息日提前一天。

  无故推迟提交时间而造成教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延时,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以每推迟6小时为计量单位:

  直接责任人:10元/6小时,第一负责人:30元/6小时

  B 准确性:要求准确无误,不得错报和漏报。假如出现错误情况,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

  直接责任人:5元/人次;第一负责人:15元/人次

  2、教务处对教学口提交的考勤明细进行审查并将汇总结果提交给人事处。

  要求:A及时性:对教学口提交的考勤明细必须及时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在9日下班前反馈给各部门,并在10日下班前将审查结

  果和教学事故情况提交给人事处,遇到休息日提前一天。 无故推迟提交时间而造成教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延时,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以每推迟6小时为计量单位:

  直接责任人:20元/6小时,第一负责人:60元/6小时

  B准确性:依据不定时抽查结果对教学口考勤情况进行审查,要求考勤记录、课时情况、考核结果准确无误,不得错报和漏报。假如出现错误情况,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

  直接责任人:5元/人次;第一负责人:15元/人次

  3、学工处对学工口提交的明细进行审查并将汇总结果提交给人事处。

  要求:A及时性:对学工口提交的考勤明细必须及时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在9日下班前反馈给各部门,并在10日下班前将审查结果及考核情况提交给人事处,遇到休息日提前一天。 无故推迟提交时间而造成教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延时,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以每推迟6小时为计量单位:

  直接责任人:20元/6小时,第一负责人:60元/6小时

  B准确性:依据不定时抽查结果对学工口考勤情况进行审查,要求考勤记录、考核结果准确无误,不得错报和漏报。假如出现错误情况,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

  直接责任人:5元/人次;第一负责人:15元/人次

  4、人事处根据学院有关工资制度、考核结果、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工资计算,制作工资电子表,并进行分析,申请相关款项。 要求:A及时性:在每月12日下午下班前向分管院长提交学院当月教职工工资明细表、薪资汇总等各项表格,并申请有关款项。

  无故推迟提交时间而造成教职工工资发放出现推迟,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以每推迟6小时为计量单位:

  直接责任人:50元/6小时

  B准确性:假如出现教职工工资计算错误,则按以下比例给予处罚:

  直接责任人:5元/人次;第一负责人:15元/人次

  5、分管院长在接到人事处上报的工资明细表,应及时做出批示。假如拖延工资发放时间,则按学院每拖延一天支付教职工工资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6、财务处接到人事处提交的请款单及明细表后,应及时进行工资转帐、现金工资的发放。每拖延6小时具体责任人给予20元的罚款,第一责任人处以60元的罚款。

篇4:关于上课学员考勤制度

关于上课学员考勤制度

特别申明

  为保证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学员的学习利益不受影响,防止学员随便插班听课等有损其他学员利益的行为:学员在启德上课期间,听课证是唯一的身份及上课凭证,学习顾问有权检查学员的听课证,并做好考勤记录,如学员没有佩戴听课证,学习顾问有权取消或停止学员听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学员自身承担,听课证如不慎丢失,学员可到学习顾问处申请补办手续,否则因为没有听课证而无法上课的损失由学员自身承担。

一、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1. 凡上课时间进入课堂者,视为迟到;凡下课时间前离开课堂者,视为早退。课间同样记录考勤。

  2. 除VIP以外班型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教室上课,并按照缺勤处理。

  3. 因个人迟到浪费的课时时间,学校不会提供补课,只会提供答疑(包括VIP)。

二、关于请假的规定

  1. 学生请假也按缺勤计算。

  2. 学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填写请假条,病假超过一天需要出示医院证明或者家长电话确认。

  3. 学员请假,必须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请假4课时以内(1课时=1小时),本人学习顾问签署意见后,须上报教服部主管审批;请假4课时以上,由学习顾问和教服主管理分别签署意见后,上报校区主任审批。

  4. 学校有权就学员提供的请假证明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有欺骗行为,按照旷课论处,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5. 因请假而耽误的课程,学校不会提供补课,只提供答疑(包括VIP)

三、旷课的规定

  1. 学员事前没有请假,或者请假没有得到批准的,即视为旷课。

  2. 学校,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学员无故不来的,也视为旷课。

  3. 旷课按缺课数的两倍记录缺勤课时数,即:旷课1课时=缺勤2小时。1课时=1小时,2课时=1课次

四、考勤处罚的规定

  1. 学员出勤率低于85%,原则上不予升班(全体学生适用)。

  2. 一个课程阶段出勤率低于75%按自动退学处理,学费不退(全体学生适用)。

篇5: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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