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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中小学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7-31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46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教育局决定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动员一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

三、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校园建筑和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学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明确各类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健全完善消防档案。

3、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有符合标准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维护管理到位,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5、学生宿舍应指定专人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为学生配备“四个一”、缓降器等应急逃生自救器材。

6、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室内体育场等场所门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应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8、校园建筑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疏散逃生自救、防火分隔等消防设备及设施完好有效。

9、校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操作人员具备资质且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技能。

10、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确保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均达100%。

11、厨房的排烟罩应当每天擦拭一次,每月清洗一次,排烟管道应由专业公司每季度清洗一次。

12、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13、组织全体师生参加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暑假前布置一份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家庭作业。

(二)消防安全技术方面

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建筑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3、建筑疏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4、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等处应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5、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的标志,室内疏散通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6、厨房使用燃气灶具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7、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应超过3层,当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且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1、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做到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2、利用校园电视、广播、互联网、板报等媒体,高频次播发以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发布大风天气预警通告和防火提示。建立户外大型广告牌、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宣传栏、灯箱等长期性的消防公益宣传阵地,普及火灾逃生自救基础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广大师生员工。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演练。

4、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教职工“三懂三会”等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按师生人数、建筑面积合理组建消防安全救援小组,负责引导学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限。

(三)重点保卫阶段(9月1日至第24届金鸡百花电影节结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突出夜间和高峰时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整改火灾隐患,确保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检查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提升学校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学校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职责。学校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和共同努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同步开展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检查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墙报、宣传栏、网络等各种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既要宣传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单位)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学校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及其家长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教育局将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学校夏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要在6月10日前报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每月底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康*,电话:62**,邮箱地址:jl**@ok.net。

*市教育局办公室*年6月1日印发

篇2: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鲁山“5.25”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我区防火形势的持续稳定,全面加强全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掌握消防工作主动权,按照县上部署安排,办事处决定从*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夏季消防检查以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以提升预防火灾能力、提升科学施救水平、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为主要目标,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我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易燃易爆场所的合法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落、文物古建筑为重点。

3、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重点

1、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4、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题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步骤和任务

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底前)。

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明确职责任务,统一步骤,统一工作方法,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摸底排查。

(二)全面检查阶段(*年9月15日前)

组织开展自查。各村、各企业会后迅速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排查隐患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整改对策和措施。

(三)总结考核阶段(*年9月30日前)

各村、各企业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社会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深刻吸取*鲁山5.25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依法监管,认真履职。各村、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行业消防安全职责,严防“摆形式走过场”,坚决遏制火灾形势上升的势头,扎实做好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村、各企业通过高音喇叭、张贴画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公开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强大声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严厉追究。

*办事处

*年5月26日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县政府)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局决定从*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副局长伊宏春任组长,公安消防大队、督察室、治安大队、森林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具体工作的筹划部署、宣传发动、督导考核等。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省、市、县政府对*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委、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消防执法工作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执法流程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核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确定和分级监管落实情况。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情况;重点查找和解决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公开、网上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主要检查实行警务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等情况;整治消防执法不公不廉,纠正执法不严、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举高车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等情况。

2.灭火救援指挥情况。部队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建设;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3.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情况。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会同规划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城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情况。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轨道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情况。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公安消防大队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各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3.消防科普基地作用发挥情况。消防队站、防灾教育馆、消防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等情况。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提请政府制定检查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委、规划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组织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和监督执法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县公安局对当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将组织考核组对各地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公安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批示精神和国家文物局*年9月20日下发的《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督发〔*〕17号)的有关要求,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将于*年6月10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重点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消防宣传教育。重点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督促全市各级文物部门、文保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二、检查时间

*年6月―9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主要针对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周边防火环境,防雷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市局下发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根据市局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媒体宣传。

2、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于7月底前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市局将根据情况对各县(市)区、市属文博馆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应于9月1日前将夏季消防工作总结报送市文广新局,市局于9月10日前向市消防办报送总结。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5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年5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部署,坚持行业直管、归口负责,坚持公安主抓、消防主责,坚持全民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点不发生较大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

(二)易燃易爆单位。主要包括: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厂(站)、供应站(点);氧气站(厂)、乙炔站(厂);炼油厂、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企业。

(三)文物古建筑。主要包括: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36个市(县)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古建筑,以及2个博物馆、纪念馆。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包括:县政府安委会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明确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摸清产业集聚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掌握整体消防安全状况。

(五)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欠账”情况;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欠账”情况。

(六)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安监、商务、文广、教体、住建、民政、卫计等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县政府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部门职责

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5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期间,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定期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共同整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80号)要求,5月底前,各行业系统要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教体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计部门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信部门牵头开展对工矿企业的检查;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对商场、市场的检查;文广部门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的检查。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和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要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每个行业系统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制定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要于5月31日前报至县消防大队。

3.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养老院、小学校、小幼儿园、小餐饮场所、小加油加气站、小液化气换气点)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和公安民警逐一进行分包,督促指导开展消防检查。

(二)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各社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要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每月维护保养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按照不少于6人的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并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7月底前,组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各社会单位要组织单位员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3.依法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从严从重处罚;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损坏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等消防违法行为,要充分运用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取缔等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惩治。

(三)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1.科学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派出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筛选,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

2.实施集中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逐一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乡(镇)政府难以解决的,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对政府挂牌重大隐患,要在单位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6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要开展对所属辖区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将消防规划纳入整体规划。

2.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住建、水利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7月份,要开展对市政消火栓应建、已建和管理情况的全面普查,建立市政消火栓台账,做到“一栓一档”。

(五)严格检查验收和督导检查

县政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各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7月份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要于5月31日前报县消防大队,每月2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8日前报整体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x电子邮箱:******

篇3: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从即日起至*年9月20日,在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市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底)。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二)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提请单位上层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三)总结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储*,副组长:刘*、施*、鲍*、祁*、欧*、严*、纪*,成员: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毕*、苏*兼任主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到位。(二)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于5月30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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