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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迎检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1-29

为充分做好迎接区委对我局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年区二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工作的通知》(组通【20**】*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考核工作主要从履行职责情况、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我局属于社会服务管理部门类别,主要侧重于考核解决民生问题,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情况。

(一)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迎检准备

1.考核内容

履行职责情况主要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履行部门职能情况,包括重点工作、专项职能、施政成本与效益、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四项内容。

(1)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单位内部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及临时交办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牵头准备材料。

(2)专项职能

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区县经济社会实绩考核指标,根据全区工作重点和中心任务,以及单位“三定”方案和责任分工,选取最能体现本单位主要职能特点的5个个性指标,作为专项职能指标进行考核。由办公室牵头准备。

(3)施政成本与效益

施政成本与效益主要包括单位预算与部门决算、公用经费管理使用、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由财务审计科牵头准备,包括各类资料、汇报材料。

(4)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主要由机关党建工作(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精神文明工作(包括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等)两部分组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方面、精神文明工作由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准备;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由纪检监察科牵头准备;制度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准备。

2.考核方式

重点工作考核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专项职能考核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发改委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施政成本与效益考核由区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文明办参与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内容

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按照测评主体,分为区级领导评价、区直部门互评、乡镇(街道)评价和单位内部评价四部分。评价意见均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我们主要做好单位内部评价,对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效果进行总体评价。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由人事科牵头组织。

2.民主测评方式

单位内部评价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进行,会后要对测评项目做出评价。参会人员范围包括:机关在编全体人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根据组通【20**】*号通知精神,民主测评会初步定于20**年12月中旬进行。

篇2: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院学生会指导下的代表东方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为加强东方学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也为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实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考核制度。

东方学院学生会设有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体育部、女生部、青年志愿者部、纪检部、文艺部、新闻网络部10个部门,每个学期将对各部门,部门干部以及部门干事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每个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各部门正副部长整理上交每个月的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的方案、新闻稿、照片、部门会议台帐。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30分

活动材料(计划、总结、方案等)20分

纪检部考核15分

工作台帐15分

干部素质10分

例会情况10分

2.干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其数量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活动参与情况占80%,学生会干部互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工作表现30分

例会出勤(见附件2)2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ppt个人总结20分

工作笔记10分

附件2.例会考勤: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者将取消优秀干部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者将进行劝退。

3.各部门干事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事,其数量占其所在部门干事总数的20%;各部门干事考核主要由所在部门正副部长一同进行考核,由学生会秘书处及主席团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例会出勤(见附件3)3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工作态度10分

干事互评10分

工作笔记10分

述职报告

(电子稿总结+2分钟演讲)20分

附件3.例会考勤:学生会部门例会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的将取消优秀干事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的将进行劝退。

篇3:绩效考核方案

绩效考核方案

1目的

为开发员工潜能,使公寓的目标得到层层贯彻,改善员工与公寓的行为和绩效,达到持续激励员工、保持员工与公寓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寓除以下人员外的全体员工:

2.1新进公寓不满三个月者。

2.2特殊职务者,如法律顾问。

3术语和定义

3.1平衡计分卡(bsc,balancedscoreard):业绩考核的一种方法,部门和员工的考核指标来源于战略目标和竞争需要,它要求公寓从四个角度来观察公寓的业绩,即财务指标、内部营运状况、顾客角度、学习与创新能力。通过四个指标之间相互驱动的因果关系展现组织战略轨迹,实现绩效考核――绩效改进、战略实施――战略修正的目标。

3.2关键绩效指标(kpi,keyperformanceindicator):是对公寓及组织运作过程中关键成功要素的提炼和归纳,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把公寓战略目标分解为可运作的远景目标工具。

3.3普通业绩指标(cpi,commonperformanceindicator):主要根据公寓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则并参照公寓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和管理指标制订而成。cpi是对公寓及组织运作过程中非关键成功要素的提炼和归纳,它的设立是为了通过过程控制,确保kpi指标的顺利实现。

4工作流程

4.1考核程序的pdca流程

绩效考核由绩效考核计划的制定(plan)、目标任务的实施管理(do)、绩效沟通与评价(check)、绩效考核结果在各项人事管理中的应用(action)共同完成绩效考核的完整流程。

4.2绩效考核的组织

4.2.1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绩效管理规程及相关细则,组织日常考核、分析、汇总及考核结果在各项人事制度中的应用等工作,并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实施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督。

4.2.2考核者与被考核者

4.2.3考核者为公寓指定的、对被考核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根据公寓的组织结构分为“第一考核者”与“第二考核者”,其中第一考核者的评分占总分的70%,第二考核者的评分占总分的30%,具体考核层级如下表:

批准

审核

编制

篇4:市领导包保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1、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bb**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18个乡镇、街道组成20个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其中的14个乡镇、街道与市直部门一对一组成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每位市领导包保其中的一个责任单位,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

在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同时,包保该单位的民营经济企业,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年度发展任务。

3、包保大项目建设情况

由市委书记、市长确定每位市领导包保一个或几个在建大项目,包保领导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项目如期完成建设。

二、考核办法

1、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3、包保大项目建设工作。年终审核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按项目建设协议书形象进度投资的视为完成任务。

三、成果运用

根据包保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和民营经济企业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1、市财政列支一定资金作为市领导包保项目建设工作奖金。其中,工业固投任务每人基础奖金元,民营经济企业基础奖金元,完成任务的得基础奖金,超额完成或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奖。未包保责任单位的领导得平均奖金。

2、如包保单位被一票否决,市领导同样被一票否决,不评各类先进。

篇5:2022年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方案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上栗形象,全面落实“机关效能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上栗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办发20**5号)文件精神,综合评价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和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为主题,以优化发展环境和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以创建最佳发展环境和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为目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规范机关行为,促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监督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

二、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基本分值

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将按比例折算计入县委、县政府2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一)考核内容和基本分值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4分)。

(1)召开了学习动员大会,营造氛围,有效能建设方面的宣传标语和主题宣传专栏,组织了专题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1次,每人有学习笔记3000字以上,1000字以上心得体会(2分);

(2)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有专人负责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并上报县效能办(2分)。

2、查摆问题,积极整改(8分)。

(1)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建议(4分);

(2)开展了自查自纠,制订了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4分)。

3、制订了机关作风方面的制度,严明纪律(6分)。

(1)制定并张贴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2分);

(2)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一览表,实行政务公开(2分);

(3)完善学习、工作、考勤、财务等各项机关制度(2分)。

4、打造平台,受理投诉(10分)。

(1)成立投诉机构,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开(3分);

(2)认真受理投诉,有投诉受理登记记录(2分);

(3)积极组织调查,有调查案卷(2分);

(4)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整改,并形成制度(3分);

(5)服务对象对行政行为不满意,向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理由成立的每件扣0.5分,处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向省、市级投诉成立的加倍扣分,扣完10分为止。

5、推进项目建设(8分)。

(1)建立项目挂点负责制和驻企联络员帮扶制,所挂或帮扶的项目实施按进度到位(2分);

(2)定期走访,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3分);

(3)推进或落实产业项目建设有措施、有效果(3分);

(4)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跟踪问效,因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实施,每发生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8分为止。

6、加大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区域行为(8分)。

(1)按要求公示了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分);

(2)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2分);

(3)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2分);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2分)。

7、加强干部作风建设(6分)。

(1)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2分);

(2)严格执行市委作风建设“二十一条”规定和县委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2分);

(3)对干部职工实行工作绩效考核,有考核方案,有考核结果评比(2分)。

8、群众满意度调查(40分)。

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优的单位得40分,满意度为良的得30分,满意度为一般的得20分,满意度为差的不得分。

9、加强宣传报道工作(5分)。

(1)有专人负责信息和宣传报道,编发效能工作简报(1.5分);

(2)每周向县效能办报送信息1篇以上(1.5分);

(3)积极向省、市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投稿,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介刊用效能建设方面文稿或图像2篇以上(2分)。

10、认真总结,材料归档(5分)。

(1)制订单位机关效能考核方案(1.5分);

(2)对活动进行了自查、评比,形成阶段小结、工作总结并报县效能办(2分);

(3)将各阶段活

动材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5分)。

(二)考核加减分

1、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被市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加分上限为20分。

2、信息报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用超任务的每超1篇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3、效能建设工作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广的加2分,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加5分。

4、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

5、单位或个人受到县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5分。

6、未及时办理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交办的投诉件或未将办理结果上报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每次扣2分。

四、考核办法

1、自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今年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照本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资料,于20**年12月10日之前报县效能办。

2、测评。组织有关企业、群众、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相关单位及其行政审批、执法执罚岗位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

3、考评。年底,县效能办将机关效能建设与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同步进行。

4、审定。县效能办将考核结果梳理汇总后,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5、表彰。对获得年度先进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未位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效能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同时作为县级先进单位和创建文明单位、公务员考评及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2、因违反《上栗县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和《上栗县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恶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在效能建设绩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比中予以一票否决。

20**年5月19日

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上栗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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