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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10-10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7.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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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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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主要负责人必须经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排,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

五、全面掌握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将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纳入安全工作。

六、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七、布置安排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八、安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九、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落实所需的资金、人员和设备,并定期演练。

十、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十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备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参与、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十三、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十四、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检查,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不得隐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篇4:探放水技术员安全生产与与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探放水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探放水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对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内容负直接责任。

4、对现场给定钻孔方位、角度、钻孔深度,指导孔口管安设等技术工作负技术指导负直接责任。

5、对探放水现场记录牌板的填写内容负直接责任。

篇5: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职责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室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调度室主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煤矿组织的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5、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探放水队长负直接责任。

6、调度室主任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7、调度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调度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调度室主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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