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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中心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10-08

一、贯彻执行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负责矿井“一通三防”设备、仪器、仪表、配件、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

二、优先确保瓦斯治理所需的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和材料的采购供应。

三、及时与技术部协作,确保采购设备先进、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规定。

四、紧急需要时期,及时调拨、平衡“一通三防”所需物资。

五、把好招标、采购关,严禁不合格设备、材料入井。

六、及时调整、反馈“一通三防”所购设备、配件、材料使用情况,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篇2:通防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积极协助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二、组织进行通防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相应的分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井下通防设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助总工程师、部长搞好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四、按照分工要求,在“一通三防”、瓦斯治理设计、措施等方面严格把关,组织完成风量测定、气体浓度测量、粉尘浓度测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负责监督检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组织试验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通防管理水平。

篇3:采掘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合理安排矿井生产,优化采场布局,避免生产过于集中。

三、在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优先考虑“一通三防”及重点区域瓦斯治理工作的需要。

四、在采掘过程中,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抽放、防火、防尘等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室所承担的瓦斯治理岗位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采、掘、运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配合通防部门进行处理。

六、督促矿井抓好采区内部通风巷道的维修工作,确保通风断面。

七、负责在生产调度的同时,调度矿井“一通三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井领导汇报和通知有关部门处理;紧急情况时,有权下达停工、停产处理调度命令。

八、参加“一通三防”业务部门组织的质量验收和有关安全检查。

篇4:安监处安监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安监处安监员是矿井“一通三防”监督管理的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三、负责监督检查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合理配风,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

四、严格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通防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并监督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负责监督检查通防工程质量。

六、做好“一通三防”重点安全隐患的监控、监督、监察、统计工作。并负责定期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汇总上报。

七、做好“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核查工作。

篇5:煤矿矿级领导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矿长

一、矿长是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贯彻上级颁布的一系列“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抓好“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在本矿井的有效落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监测、抽采、防突等“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并配齐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证“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岗位责任制,并确保人员素质。

五、定期检查“一通三防”工作,优先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对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及安全费用必须按计划专款专用。

六、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专门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七、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人员。定期检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有关部门“一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的解决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八、对本单位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负责。

九、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十、负责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负责每月对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并对治理进行督察。

安全生产副矿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重要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经常检查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组织进行井下各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一通三防”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五、协助矿长督促检查业务部门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六、每旬应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会上要重点分析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

七、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八、及时组织分管范围内的矿井救灾演习、反风演习及相关“一通三防”技术措施的落实。

九、抓好失修巷道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矿井通风阻力分布合理,巷道风速不超限。

总工程师

一、在矿长领导下,是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一通三防”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一通三防”五大系统(通风、抽放、监控、防灭火、防降尘)的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四、负责把好矿井设计、生产布局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相关规定,并优先满足“一通三防”需要,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

五、负责井下所有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六、负责“一通三防”专业人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具体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例行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排查,并按期参加集团公司“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向集团公司汇报有关“一通三防”隐患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现场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与隐患。

八、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

九、负责组织对采掘工作地点的瓦斯治理进行评估,确保抽采达标。

十、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费用计划、维简费计划和瓦斯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矿长搞好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设计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十一、每天审签重点瓦斯日报、监控系统报表,对出现的通风、瓦斯、煤尘异常,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对瓦斯、煤尘、自燃发火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各类事故及瓦斯超限报警情况,必须亲自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对通风质量达标和瓦斯治理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

十三、负责“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关应用工作。

机电副矿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杜绝失爆失保。

五、负责重点抓好采掘供电、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扇自动切换”装备系列化工作。

六、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负责对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与完善。

七、保证矿井“一通三防”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严禁不合格电气设备入井。

八、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

九、负责抓好矿井通风、抽放、注氮、瓦斯发电等系统的保养和安全连续运行,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安监处处长

一、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是全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下发的“一通三防”文件、指令、决定、规定等。对“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分管领导搞好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四、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安全督查和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充分发挥矿安全检查人员和群众安全检查网员的作用,办好“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学习班,为“一通三防”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六、负责督查有关“一通三防”的文件、规定、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控制重大事故发生。

七、协助矿长督促检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八、及时监督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监督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督察,并组织对治理完毕后的B级、C级隐患进行验收销号,执行好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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