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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处副处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10-08

一、安监处副处长应积极协助安监处处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瓦斯治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二、积极配合安监处处长在分工范围内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协助安监处处长督促检查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工作及瓦斯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四、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篇2: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及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安全理念、指令、规定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一通三防”工作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在矿井勘探、地质预报、巷道贯通等地测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

五、参与有关瓦斯地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

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篇3:安质部安监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当班未处理完的隐患要详细交到下班继续处理。

2、在岗期间,所有涉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其它工作进行排除,否则不得干下一道工序。

3、在岗期间出现“三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按安全管理奖罚办法进行查处。

4、在岗期间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要限定时间监督整改。

5、在岗期间由于自身脱岗、漏检等原因造成事故,要承担主要监督不到位责任。

6、由于迟到早退,工作不负责任、失职等原因造成恶性事故,给予行政最高处分。

7、安全监督检查以预防人身事故为主,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一通三防”、机电运转、安全保护等工作有检查督促职责,负有一定责任。

8、安监员执行内部责任分工制度,重点明确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分工负责范围,日常监督检查分工不分家,各有侧重,在分管范围出现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参加当班所发生事故的追查会议。

篇4:瓦斯检查员防突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对当班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必须随时检查瓦斯及隐患,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

2、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及时排除当班各类隐患故障。

3、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严格执行有关防突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处罚,并及时报告。

5、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篇5:瓦斯抽采通瓦科长岗位职责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积极协助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季度、月的瓦斯抽采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按照瓦斯抽采要求建造通风设施。

四、搞好本系统的瓦斯抽采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生产现状,强化现场管理,落实瓦斯抽采措施。

六、积极参加瓦斯抽采办公会议,认真落实、整改本系统的瓦斯抽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协调全科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旬、月、季报表按预定时间向矿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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