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职责
组织人事部是学院的组织、干部、人事、人才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学院组织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对党员思想状况的调研综合汇报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信访处理工作,并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做好违纪党员的查处工作。
4、负责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及党内报表统计、干部档案、组织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5、做好副科级至处级干部的选拔、调配、使用、教育、管理、考核工作。
6、做好党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干部和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7、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负责做好学院领导与学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院内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篇2:基础科学系组织部职责
一、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院党、团委工作中心,负责拟定组织工作计划,加强本系基层组织的建设,做好年度总结。
二、负责抓好本系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督促落实每双周二下午的团课学习,定期检查系各团支部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经验,及时汇报。
三、负责系信息库的建设,组建我系团员、非团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为各项评优、考核、推荐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负责本系团费的收缴管理和团员证的收取注册及补办工作,并接转组织关系及部门内有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经常深入各支部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虚心提取同学们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步走向组织的管理系统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六、召开本系组织委员会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七、配合学院党、团委搞好党校、团校及干部培训班工作。
八、定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认真完成系领导和学院团委布置的工作。
篇3:中山医院院务公开组织机构及职责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审定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2、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3、研究院务公开的内容、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审定和批准院务公开办公室整理提交的院务公开方案和重要内容;
4、组织开展院务公开培训工作;
5、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6、负责研究决定对执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奖惩;
7、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院务公开工作。
院务公开办公室职责:
1、负责研究草拟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按院务公开要求的内容、形式、时限督促相关科室落实各项公开工作;
3、负责受理群众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反馈;
4、负责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医院院务公开发布会;
6、负责对推行院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综合考核体系并公开通报;
7、负责院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篇4:人事部部长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决定公司劳动人事政策,负责研究贯彻执行公司劳动人事诸方面的方针、政策、指令、决议。
(2)就公司重大人事任免事项提供参考意见,负责拟订机构设置或重组方案、定编定员方案的上报。
(3)负责拟订每年的工资、奖金、福利等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和报酬分配方案,上报公司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4)负责审核员工录用、晋升、调配、下岗、辞退、退休、培训、考绩、惩罚意见,并提交总经理决定。
(5)负责审核户口调动、职称评定、出国审查、住房分配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并提交总经理决定。
(6)负责编订和修改公司各项劳动、人事、劳保、安全、保险的标准、定额和工作计划,并及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7)负责指导、管理、监督人事部下属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事项。
(8)与党组织部门合并办公时,负责党员组织管理。协助党委(党总支)做好组织工作。
(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篇5:组织人事处处长职责
1.主持组织人事处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本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负责制订全院用人计划,负责全院机构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中层干部任免、调配、管理、培训、轮岗、考核等工作;
4.研究制订教职工队伍建设、师资培训规划和实施及人事、劳资资料的数据库管理工作;
5.协助院领导做好纪检、监察、统战工作;
6.负责全院人事调配、招聘、录用,教职工的聘用、政审、鉴定、转正、奖惩、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评优及上报工作;
7.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以及各类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