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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主要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10

1、贯彻实施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管婺城区苏孟乡、三江街道、西关街道、江南街道和秋滨镇。

2、组织实施市政府在开发区西南创办的18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建设。

3、研究制定开发区(包括市工业园区、市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扶贫开发区、科技园、代管的乡、镇、街道,下同)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及市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城市分区建设规划和乡镇、村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开发区实施;区内沿江、沿主要街道的主要建筑、主要公用设施(包括公园)的规划建设,需报市城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4、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5、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审计。

6、管理开发区内的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根据市政府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有关规定,受市土管部门委托负责实施开发区内的国有土地出让。

7、管理和监督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8、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其他商务活动,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9、管理和协调金华市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0、管理开发区劳动人事工作。

11、管理开发区的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12、全面托管开发区内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文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工作及综合治理、农、林、水利等社会事业。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2:创建省教育强区有关部门镇岗位职责

一、区教育局:

(一)对创建省教育强区工作统筹规划,负责制订创强工作实施计划,具体指导创强工作;

(二)建立创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强过程中各项具体工作的联络、协调、督促落实;

(三)负责创强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作好自查自评报告等文字材料;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政、教育和后勤管理,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五)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区委宣传部:

(一)制定“创强”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要掌握宣传报道的主动权,争取省、市乃至更高一级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对内对外宣传的力度;

(二)围绕创建“教育强区”的目标,大力宣传创强的重要意义、我区教育的优势、全民共同参与创强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三)根据“创强”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协调区广播电视站做好“创强专题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工作。

三、区财政局:

(一)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

(二)依法足额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并做到专款专用;

(三)落实好三项经费,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生均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达到省定标准,学校改造建设资金,统筹落实;

(四)保证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人均教育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区人力资源局:

(一)研究和指导学校推进人事、分配、职称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二)进一步开通教职工交流渠道,确保教职工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顺利实施。

五、区经济发展与统计局:

(一)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优先审批教育项目的建设,有关费用予以减免优惠。

(三)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企业百万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工程”。

六、区建设与交通局:

(一)将学校建设项目列入城市村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项目建设有关办证费用根据政策予以优惠;

(四)结合教育布局调整,做好乡、村道路配套建设;

(五)做好各校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管理,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七、区社会发展局:

(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对学校饮食卫生的监督指导,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创建教育强区的宣传工作。

八、国土分局:

(一)负责学校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征用等工作;

(二)负责学校建设征地时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区公安分局:

(一)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二)会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对各镇中小学整理学生户口名册、查户籍来源及去向给予密切配合与支持;

(四)对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的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十、区法制局:

(一)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本区普法规划,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为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提供法律支持。

十一、区农林局:

(一)促进农科教结合,做好农民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实施“农民双证制教育培训工程”;

(二)对成校各类农业使用技术培训给予支持和指导。

十二、各镇人民政府

(一)高度重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市示范性教育强镇,大力支持辖区内有条件的学校争创省示范性学校。

(二)认真对照指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经费投入达到指标要求,落实教育设备添置所需承担经费。

(三)进一步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对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严重不达标的学校作出建设规划和实施步骤。

(四)材料准备:

1.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数据、依据、原始资料,包括近三年乡镇财务决算报表;

2.近三年来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情况有关资料,包括“不用于公办教师工资发放”的依据、原始资料。

3.20**、2003学年教育事业年报资料及教育经费年报资料。

4.乡镇所辖学校有关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会议材料、文件及组织中小学生的活动、比赛情况的材料要整理成册。

5.要准备好如下备查名册:

(1)3-6、7-17周岁正常儿童少年总名册一本,要求农村以村为单位、城镇以居委会为单位分年龄段装订成册,并注明每位儿童少年的就读年级及毕结业情况。

(2)3-6、7-17周岁户在人不在儿童少年名册,要求同(1);并且7-17周岁儿童少年转学、借读及接收证明附后,3-6周岁不在幼儿园而在小学就读人数与上交的统计表相同。

(3)在校学生总名册一本,要求以学校、年龄为单位装订成册。

(4)休学学生名册、复学学生名册、死亡学生名册、7-17周岁流生名册、小学及中学毕业生名册各一本。休、复学学生要有证明。

(5)组织实施“百万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工程”、“百万农民双证制培训工程”的有关材料。

6.师资方面必须具备以下材料:

教职工聘任方案、高学历人员名册及文凭复印件、正在进修人员名册及有关录取或单科合格证等证明件复印件、校长(园主任)培训名册及证书复印件(其中幼儿园主任无培训证书的幼儿园是未独立法人的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有关名册等。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方面的文件及学校实施方案。

7.《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扫盲条例》等宣传、普及的有关措施、政策等书面材料;各学校依法治校规划。

8.有关创建教育强镇的资料,有关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文件资料。

篇3: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各部门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团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分团委书记例会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与下发。

2.负责团的文件、报告和有关材料的起草、收发工作及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团委档案、各类文件的整理、归档和装订,共青团工作年鉴的编制。

4.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5.负责团委办公室公用物品、报刊资料的领取、购置和订阅,以及团委资产设备的管理、维护与更新。

6.负责团委财务计划的制定、借款、审核和报账工作。

7.负责团委报纸信件的收发,团学组织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审核工作。

8.负责校园文化活动场地的管理和协调,审批学生大型活动。

9.协调与上级团组织的关系,负责团委与兄弟高校的外联工作,做好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与校内各部门进行联系。

10.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组织部

1.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团干部的培养、考察评比、推荐工作。

2.了解各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负责团建创新工作。

3.开展基层团组织的达标创优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基层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4.负责对团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指定落实业余团校培训计划,举办业余团校和学生干部培训班。

5.负责加强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度的团员教育、年度注册评议工作。

6.负责团员的奖励和处分。重点做好共青团系统市级以上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检查团员违反团章团纪情况,对违反团员的团纪处分进行审批、备案、归档,对未及时按团的有关章程行使团内纪律的基层组织给予督促及处理。

7.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定“推优”的总体工作方针,指导各学院团委积极稳妥做好“推优”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8.负责团费收缴工作,负责团员证的管理工作,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建设团员管理的基础数据档案,开展有关组织资料的呈报工作。

9.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宣传教育部

1.在党委指导下,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根据校党委的安排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调研、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和思路,创建校团委网站,创办《团学通讯》,管理学生区宣传橱窗,建立和完善团学组织的信息沟通渠道。

3.统一管理各级团学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学生活动的舆论导向,审查指导学生活动的思想政治内容。

4.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时事政策和党团基础知识教育,会同组织部搞好团的思想建设及团干部教育工作。

5.开展团的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我校共青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团的工作经验,负责宣传团员青年中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7.负责团的重要活动及会议的摄影、摄像、录音报道,以及音像资料的整理存档,负责或配合大型活动、节日、纪念日的宣传工作。

8.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学生组织工作部(学生会、研究

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秘书处)

1.受校党委委托,代表校团委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协调其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2.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自身组织建设,帮助其依靠自己的章程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和会议。

3.列席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会议。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同团委书记协商处理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事宜,协助团委书记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重大问题。

5.经常检查、指导、督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收集、整理各方面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意见、建议。

6.及时掌握学生干部学习工作等情况。协助组织部进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培养、监督和考评。

7.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换届工作,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机构设置,学生会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

8.指导学生团体联合会的日常工作,监督、规范、管理全校各级学生社团,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审批、年度注册和日常考评。

9.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学术和社会实践部

1.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2.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重点做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以及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

3.负责校园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和各类学术活动的策划、组织、监督和协调。

4.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社会实践指导工作,组织全校性的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开展学生社会时间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5.规划、审核、实施年度重点社会实践项目,开展重点社会实践项目的招标、立项、督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6.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交流、表彰工作,并负责上报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7.负责年度学术和社会实践成果的资料汇编。

8.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艺术指导中心

1.负责大型文体活动的策划、运作工作,制定实施年度学生文艺活动计划。

2.指导开展大学生文化节、艺术节、汇报演出及专项比赛等。

3.规划、实施重点校园文艺活动,做好品牌大型文艺活动的建设工作。

4.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教育、管理和指导,包括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外联、演出、考核等工作。

5.负责文艺活动场地、物品、道具、乐器、服装的管理和租借工作,定期保养及维护。

6.负责全校学生文艺技能的兴趣培训工作,制定全校团员青年的文艺教育计划,促进广大同学的全面发展。

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1.负责志愿服务工作规划的制订,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

2.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首都大学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的志愿者招募、管理、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第29届奥运会、第13届残奥会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4.协调学生志愿者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工作。

5.掌握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基本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组织建设。

6.负责对各级各类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的教育、指导和监督。

7.开展其它志愿服务方面的工作。

篇4: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

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

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

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

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员无权借出。

篇5:公司人事主管岗位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公司人事工作,起草有关人事工作管理的初步意见。

(2)负责按用人标准配备齐全各类人才,人尽其才,合理调配员工到最适当的岗位上,做好人才挖掘、引进工作。

(3)负责保存员工的人事档案,做好各类人力资源状况的统计、分析、预测、调整、查询和人才库建立等工作。

(4)具体负责办理招聘、劳动合同签订或续签,以及职务任免、调配、解聘、离退休的申请报批手续。

(5)具体负责员工户藉调动、职称评定、住房分配预案测算等管理工作及办理其申请报批手续。

(6)负责落实劳动安全保护,参与公司劳动安全、工伤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和补偿。

(7)负责年终先进单位、个人的评选评比,授予荣誉称号的具体工作。

(8)完成人事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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