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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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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公司*NYAQ-2019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新能源事业部

2019年1月发布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审定年月日工程管理部年月日审核

安全监察部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说明;

1、各项目结合实际,根据所使用机械种类,制定出相对应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经主管安全领导审批后发布。

2、本规程汇编中列出的操作规程,项目可根据需要进行筛选。

3、所有机械操作间、处,必须悬挂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项目如使用新机械、新设备,应将新机械、新设备的操作规程上报工程管理处,以便标准增补更新。

6、此安全标准适用于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公司新能源工程事业部。

1.总则

1.1.为保障机械设备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郊能,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建筑、安装及检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类型机械设备的使用。

1.3.机械设备使用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一般规定

2.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

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2.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2.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

方可进行工作。

2.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

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

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2.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

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2.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

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

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2.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2.11.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

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12.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测试和

运转。

2.1

3.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应做好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和使用后的机械冷却系统防冻措施等。

2.14.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

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

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2.1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

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2.17.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2.18.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

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2.19.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

质更换。

2.20.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

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2.21.汽车及自行轮胎式机械在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管理条例》。

2.22.对本规程尚未列入的机型,各级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生产厂说明书要求,制订项目部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4.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5.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6.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7.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8.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9.叉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1.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2.轮式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13.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14.电动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5.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6.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7.混凝土及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安全操作规程

19.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0.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21.钢筋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22.液压弯管机安全操作规程

23.板框式滤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24.真空滤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25.电动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26.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7.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8.氩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9.气体保护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30.碰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31.等离子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32.热处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3.逆变式焊机(含直流/脉冲)安全操作规程

34.焊条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35.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36.圆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37.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8.搓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39.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40.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41.套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42.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43.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44.桩头切割机操作规程

45.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46.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47.无齿锯安全操作规程

48.X射线机安全操作规程

49.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50.直螺纹滚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51.钢筋箍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52.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53.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54.点焊、对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5.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规程

56.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57.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58.水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59.车床操作规程

60.风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61.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62.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63.机动绞磨安全操作规程

64.牵引机安全操作规程

65.无人机安全操作规程

66.液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67.张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严禁非本机人员或酒后上岗操作。

3.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5.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或起重机“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当确认起重机及周围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闭合主电源开关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断开状态)。

7.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8.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作业时,除与指挥人员交流外,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个人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脑、游戏机等不得带入操作室。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9.起重机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10.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发出戒备信号。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11.工作中起重机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落钩时应低速档放。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12.起重机的主、副钩换用时,在主、副钩达到相同高度后,只能操作一个吊钩,不得双钩同时操作。

13.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4.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设法将重物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5.操作人员如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无安全施工作业票应拒绝起吊:

15.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15.2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5.3物体绑扎不牢、偏拉、斜吊;

15.4千斤绳长短不齐,夹角超过1200或有棱角物体未采取保护千斤绳措施;

15.5起重机上发现爆炸品或危险品;

15.6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以及六级以上大风;

15.7物体上站人,物体上有浮置物未清除者;

15.8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者;

15.9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

15.10夜间工作照明不足,看不清作业范围,指挥信号不明。

16.操作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16.1.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16.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

16.3.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16.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

16.5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17.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轨道中部,并将起重臂降至要求角度,采取防风措施,各控制器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销紧夹轨钳后方可离开。

18.多人操作一台机械,由机长负责安排当班操作人员,其他人员要做好机械运行的安全监护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19.在阴雨天,大雾天气或起吊大件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检查制动器并进行试吊(吊重物离地10cm左右,连续上下数次)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20.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21.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二、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严禁非本机人员或酒后上岗操作。

3.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4.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是否充足,各连接部位应无松动。发现异常情况应在操作前排除。

5.起重机各部位工作用油,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油料着火时应用砂土或泡沫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6.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严禁机械“带病”工作。

7.起重机工作时,应根据吊装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起重机摆放位置,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并用枕木沿履带横向铺平或铺钢板,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起重机带载行走时,必须对通道、路径的地面承载和障碍进行充分的加固和清理。对工作有效半径和有效高度范围内的障碍物应予以清除,以免发生碰撞事故。

8.起重机行走时,回转臂杆变幅及吊钩应制动住,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

9.起重机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走。行走时,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0.5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起重量的2/3。

10.起重机停放或行走时,其履带外侧与沟、坑的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塌措施。

11.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否则必须采取安全保证措施。

12.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13.起重机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17.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工作中起重机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落钩时应低速档放,严禁在斜坡上吊着重物回转。

15.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16.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7.操作人员如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无安全施工作业票应拒绝起吊:

17.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17.2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7.3物体绑扎不牢、偏拉、斜吊;

17.4千斤绳长短不齐,夹角超过1200或有棱角物体未采取保护千斤绳措施;

17.5起重机上发现爆炸品或危险品;

17.6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以及六级以上大风;

17.7物体上站人,物体上有浮置物未清除者;

17.8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者;

17.9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

17.10夜间工作照明不足,看不清作业范围,指挥信号不明。

18.操作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18.1.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18.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

18.3.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18.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

18.5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19.多人操作一台机械,由机长负责安排当班操作人员,其他人员要做好起重机运行的安全监护工作。

20.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臂架到合适的角度并按说明书要求做好防风、防盗、防冻等安全预防措施。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发动机未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21.起重机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三、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严禁非本机人员或酒后上岗操作。

3.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4.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是否充足,各连接部位应无松动。发现异常情况应在操作前排除。

5.起重机各部位工作用油,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油料着火时应用砂土或泡沫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6.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严禁在斜坡上吊着重物回转。

7.起重机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严禁机械“带病”工作。

8.起重机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支座盘下必须垫方木或专用垫板。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载荷时水准泡居中。支腿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外伸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起重臂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的操纵手柄。

9.起重机工作前应伸好全部支腿,不伸支腿或支腿未完全伸出严禁进行起重作业。

10.起重机行驶或作业时,操作应平稳、和缓、严禁猛拉、猛推,急剧回转,停止和换向,严禁带载进行吊臂伸缩或操作支腿各手柄。

11.起重机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严禁吊物行走;起重机作业时,其前方120度范围内,除规定可以进行起重作业外,严禁进行起重作业。

12.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否则必须采取保证安全工作的措施。

18.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14.起重机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15.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发出戒备信号。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16.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17.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8.操作人员如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无安全施工作业票应拒绝起吊:

18.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18.2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8.3物体绑扎不牢、偏拉、斜吊;

18.4千斤绳长短不齐,夹角超过1200或有棱角物体未采取保护千斤绳措施;

18.5起重机上发现爆炸品或危险品;

18.6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以及六级以上大风;

18.7物体上站人,物体上有浮置物未清除者;

18.8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者;

18.9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

18.10夜间工作照明不足,看不清工作地点,看不清指挥信号。

19.操作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19.1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19.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

19.3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19.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

19.5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20.多人操作一台机械,由机长负责安排当班操作人员,其他人员要做好机械运行的安全监护工作。

21.在阴雨天,大雾天气或起吊大件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检查制动器并进行试吊(吊重物离地10cm左右,连续上下数次)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22.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杆的钢丝绳上,并将钢丝绳收紧,然后方可起腿。起重机应开回停放场,采取防盗、防冻等安全预防措施后方可离开。发动机未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23.起重机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四、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操作人员操作时,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机械、钢丝绳、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灵活,电源、接地、按钮、行程开关是否良好且使用灵敏,限位器等应完好,左右跑道、滑轮、卷筒、制动、安装是否灵活、固定可靠、不得破损,电动机、减速器应无异常现象,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4.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小车运行及行走等运动的障碍物。

5.操作前必须进行试车检查。经检查确无问题时,再行起吊与运送。

6.起吊物品时,必须精力集中,随时观察吊钩(体)是否碰到行车卷筒。保持起吊物与地面垂直,不得斜吊。

7.开车时,司机应随时注意地上行人,不准倾斜起吊荷重及用作拖拉工具。

8.吊车转向时(上变下或前变后),一定要等电机停止后,再另行起动。不准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操作按钮。

9.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0.在操作机械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要领,认真执行,不得违章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四不准”的规定。

11.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2.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设法将重物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3.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位置,各控制器拨至零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4.多人操作一台机械,由机长负责安排当班操作人员,其他人员要做好机械运行的安全监护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15.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五、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操作人员操作时,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机械、钢丝绳、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灵活,电源、接地、行程开关是否良好且使用灵敏,限位器等应完好,左右跑道、滑轮、卷筒、制动、安装是否灵活、固定可靠、不得破损,电动机、减速器应无异常现象,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4.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小车运行及行走等运动的障碍物。

5.操作人员当确认起重机及周围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闭合主电源开关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断开状态)。

6.确认在主开关接通之前,所有控制器手柄已回零。并将操作室通向走台的门关好。

7.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8.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9.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工作中各机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运动。起落钩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10.起重机作业时,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11.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2.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设法将重物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3.操作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13.1.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13.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

13.3.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13.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

13.5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14.操作人员如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无安全施工作业票应拒绝起吊:

14.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14.2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4.3物体绑扎不牢、偏拉、斜吊;

14.4千斤绳长短不齐,夹角超过1200或有棱角物体未采取保护千斤绳措施;

14.5起重机上发现爆炸品或危险品;

14.6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以及六级以上大风;

14.7物体上站人,物体上有浮置物未清除者;

14.8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者;

14.9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

14.10夜间工作照明不足,看不清工作地点,看不清指挥信号。

15.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起吊钢丝绳磨损不应超过规定。

1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位置,各控制器拨至零位,吊钩升至离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7.多人操作一台机械,由机长负责安排当班操作人员,其他人员要做好机械运行的安全监护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18.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六、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严禁非本机人员或酒后上岗操作。

3.操作人员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机械、钢丝绳、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灵活,电源、接地、按钮、行程开关是否良好且使用灵敏,限位器等应完好,左右跑道、滑轮、卷筒、制动、安装是否灵活、固定可靠、不得破损,电动机、减速器应无异常现象,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4.操作人员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小车运行及行走等运动的障碍物。

4.操作人员当确认起重机及周围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闭合主电源开关前,应将所控制手柄置于零位(断开关状态)

5.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起重机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7.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工作中起重机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运动,起落钩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8.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9.起重机应在各限位限制的范围内工作,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不能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0.起重机在遇到突然停电和机械化发生故障时,应设法将重物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1.操作人员如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无安全施工作业票应拒绝起吊:

11.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11.2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1.3物体绑扎不牢、偏拉、斜吊;

11.4千斤绳长短不齐,夹角超过1200或有棱角物体未采取保护千斤绳措施;

11.5起重机上发现爆炸品或危险品;

11.6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以及六级以上大风;

11.7物体上站人,物体上有浮置物未清除者;

11.8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者;

11.9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

11.10夜间工作照明不足,看不清工作地点,看不清指挥信号。

12.操作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12.1.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12.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

12.3.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12.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

12.5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13.多人操作一台机械,由机长负责安排当班操作人员,其他人员要做好起重机运行的安全监护工作。

14.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臂架到合适的角度并按说明书要求做好防风、防盗、防冻等安全预防措施。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15.起重机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七、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升降机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严禁非本机人员或酒后上岗操作。

3.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5.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施工升降机周围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升降机的地面进出口应设置防护棚。

6.施工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吊笼提升到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7.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8.施工升降机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9.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10.两个吊笼的升降机,当一个吊笼在进行吊笼保养或检修时,另一个吊笼不得运行。

11.升降机运行中,司机不得做有妨碍升降机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升降机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12.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3.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3.1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13.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13.3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13.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14.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15.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5.1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5.2作业后,将吊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搬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和升降机门;

15.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做好当班记录。

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八、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提升机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严禁非本机人员或酒后上岗操作。

3.提升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提升机上应标有提升重量,严禁超载运行。吊篮提升后,吊篮下严禁有人停留。上料人员要远离提升机,其它各层人员不得向竖井内探头。严禁乘坐吊篮上下。

5.作业前,必须检查所有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电气设备各分部的绝缘应符合要求。检查机械各部位加好润滑油,制动装置灵敏有效。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检查周围轨道无杂物存放。提升机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

6.提升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吊笼提升到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7.提升机内载物应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8.在工作中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看清周围环境,按电铃发出警告信号方可提升,在提升过程中,发现有异常声音应立即停车,吊篮必须落到地面方可检查。

9.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10.吊运材料的长度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吊篮的长度。如超过长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将材料捆绑、垫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栏板,零散材料应装入容器内进行吊运。

11.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1.1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11.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11.3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11.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12.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2.1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2.2作业后,将吊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搬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和升降机门;

13.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做好当班记录。

14.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九、叉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严禁非本机人员上岗操作。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4.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应全面检查油,水,电,轮胎气压,灯光,传动操纵,转向等机构是否正常可靠,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严禁带病作业。

5.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6.叉车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叉车必须缓慢平稳起步。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0.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11.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2.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13.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14.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场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5.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16.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17.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8.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9.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20.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1.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2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23.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24.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25.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26.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27.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28.不准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制动。

29.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30.停止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30.1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30.2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或压下手刹开关。

30.3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或者加入防冻液。

30.4当气温低于-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1-2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30.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并做好当班记录。

操作人员除了遵守以上安全操作规程以外,还应严格按照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

十、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施工现场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原理,熟悉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机动翻斗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应全面检查油,水,电,轮胎气压,灯光,传动操纵,转向等机构是否正常可靠,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严禁带病作业。

4.严禁非本机人员上岗操作。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5.机动翻斗车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6.机动翻斗车必须缓慢平稳起步。行驶时应从一挡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7.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车内有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8.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入低挡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禁止下25°以上的陡坡;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入低挡。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9.通过泥泞地段或雨后湿地时,溶软的沥青沥青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应低速缓行,应避免换挡、制动、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驶,并应防侧滑。

10.翻斗车排成纵队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保持8m的间距,在下雨或冰雪的路面上,应加大间距。行驶中,应经常注意车况。有异常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严禁状况不正常时,强行继续开车。

11.在坑壕边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设置安全挡块,车辆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剧烈冲撞挡块。

12.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冬季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

13.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14.运输作业,不准牵引挂车;不准装运危险、剧毒物品;运输易燃品时,严禁烟火,并有防火措施;运输大件物品、机具,须有防滑移措施。

15.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挡、拉紧手制动器。

16.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的脏物。

17.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

篇2: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等保护措施。

3、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或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4、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的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作业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6、I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PE)。

7、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较远而使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连接。电源线不得超过6米。

8、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工具的插头、插座应按照规定正确接线,插头、插座中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接地线(PE)。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起来。严禁将插头上接地端弯折而只使用两个电极。

9、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10、使用者和保管者应在工具在使用前和保管中检查工具外壳、插头、电源线、开关、防护装置、转动部位、安装的作业部分等各部位是否有缺损、异常,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等异常应及时修理。

11、每季度工务人员除对以上项目定期检查以外,还要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I类、II类、Ⅲ类工具绝缘电阻不小于2兆欧、7兆欧、1兆欧。绝缘电阻应使用500V兆欧表测量。测量部位为带电零件和工具外壳之间。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应有“合格”标示。雨季到来之前应及时检查。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也必须测量绝缘电阻。

12、工具维修时,其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外包维修的应和维修商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13、非金属壳体的电动工具,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2008年11月发行第二版

14、使用刃具的工具如钻头,应保护刃具,安装正确,牢固可靠。安装应使用专用工具。工作时应配戴防护眼镜。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5、使用电钻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作业时应握紧电钻手柄,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使用冲击钻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16、角磨机上的砂轮片螺帽不要锁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片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17、使用角磨机进行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不得横向摆动。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18、使用直线式研磨轮类磨修工具,也必须配戴防护眼镜。使用磨修类工具如产生粉尘,应配戴防尘口罩。

19、使用电热枪应注意被烫伤,不得没有保护罩就进行作业,做好身体相关部位的防护。

20、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21、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22、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砂轮等,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及时整修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备注:1、本规程大量引用GB/T38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2、GB/T3887-2006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为三类:

1、I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得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得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2、II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没有保护接地霍依赖安全条件的措施。它分为绝缘外壳和金属外壳。II类应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II类结构符号回。

3、III类工具:由安全特低电压电源供电,工具内部不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角磨机全称角向磨光机。即手持砂轮片机,当然砂轮片也可更换为其他平面磨材。

核准:审核:编制:宋秀红

篇3:仪器测量管理规程

测量仪器管理规程制定部门:质量保证科生效日期:

1.目的

确保各类量具的有效管理及校准品质,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工场内测量仪器的内部校准、外部校准及各类量具的统一管理。3.职责

3.1仪器测量组负责对量具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和管理工作和测试的控制以及组织相关的培训;测量仪器组负责对测量仪器的校准管理及台帐管理工作。

3.2质量保证部部长及代行人负责指定量具管理负责人员。

3.3总务人事科负责对量具校准工作人员按法规要求招聘或送外培训。

4.环境条件:

4.1温度要求:20±5℃

4.2湿度要求:60%±20%RH

4.3校验过程中,应针对可能影响结果之环境条件,执行适当之监控、管制及记录,如环境条件超出规定时,应进行调整,必要时停止测量或校验。

5.工作规程

5.1校准和测试人员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5.2测试、校准人员应熟悉掌握试验设备操作规程,遵守校准规程、试验规程和技术规范,熟练地运用检测手段进行产品的检测和测试设备的检定、校准并做好检测、校准记录,对签发校准报告数据负责。

5.3仪器测量组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按照《仪器点检计划》对仪器进行点检及保养,保证其精度及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5.4校验

5.4.1校验员在校验前应先确认校验标准器是否超出校验周期限。

5.4.2校验员收到使用部门待校件后应先确认其识别标签及外观是否破损、变形、残缺,如发现应进行重新标识、送修、记录等处理。

5.4.3待校件应小心置放,避免碰、摔、压等。

5.4.4仪校员应依据《仪器校验标准书》进行校验。

5.5功能数据及校验数据的保存,应确保可从最终数据追溯到原始数据。

6.相关文件

6.1《仪器校验标准书》

文件编号:页次:第1页共2页

测量仪器管理规程制定部门:质量保证科生效日期:

6.相关记录

6.1《仪器管理台帐》

6.2《仪器点检计划》

6.3《仪器校验报告》

6.4《计量仪器点检记录表》

[修订履历]

文件编号:页次:第2页共2页

篇4: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严格执行。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1.驾驶人员

1.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厂内机动车辆特种操作证,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叉车日常维护保养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1.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作业中严禁饮食、闲谈和手机通话、严禁身体任何部位伸到叉车外。

2.检查

2.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液面、蓄电池的液面。

2.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2.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2.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2.6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3.启动

2.1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2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2.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行驶

4.1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

4.2行驶时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会车时除外。

4.3如遇前面有人或前进的方向视线被阻挡,应在5米以外按喇叭提示行车路线。

4.4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狭窄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4.5厂内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厂门、拐弯、人多、通道狭窄等其它复杂区域时速不超过5km/h,进入车间内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4.6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

4.7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4.8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车辆或视线被阻挡,应先按喇叭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

4.9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4.10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4.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禁止横跨坡道行驶,禁止下坡时熄火滑行。

4.12空车上下斜坡时,应倒退上坡;货叉向前行驶下坡。

4.13载货上下斜坡时,货叉向前行使上坡;倒退行使下坡。

4.14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15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4.16在上下班时间,叉车应避免在人多的路段行驶。如果确实需要通行时,叉车必须低速行驶(低于5km/h),并要提高警惕。

5.装卸

5.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

5.2叉装物品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5.3叉装物品时,物品一侧应贴靠挡货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5.4物品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5.5装卸物品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5.6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

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5.7叉车在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5.8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5.9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货车是否已制动,观察货柜车车厢里是否有人,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5.10叉车在运行时,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登高作业时,应使用牢固的垫板,并有效固定在货叉上,且上面人员不能超过2人,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叉车驾驶员应戴好安全帽,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5.1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5.12遵守“七不准”

5.4.1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5.4.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5.4.3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5.4.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5.4.5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5.4.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5.4.7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报经行主管同意。

6.停车

6.1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6.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段上。

6.3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

6.4停车时应熄火、拉紧刹车,切断电路、拔下钥匙。

7.充电

7.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7.2充电前检查,蓄电池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完好,并打开气盖、盖板。

7.3充电时应先插充电器插头,在接电源;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拔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4充电时应保持充电场所通风良好,勿靠近火源和热源。充电完毕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

8.维护

8.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8.2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8.3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

8.4叉车加油时要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过程必须关闭发动机,严禁吸烟和使用手机。

8.5电动叉车每天充电完成后检查电解液液面,如低于规定液面,需打开加液塞补充蒸馏水至规定液面,不可加液过多,防止溢出。加液后加液塞须拧紧。操作时需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避免电解液溅到身上。

9.发生意外时

9.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9.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9.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9.4电解液溅到皮肤上、眼睛上,用大量水冲洗,严重的立即就医。

篇二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是为了保证叉车驾驶员安全、准确、规范、有效地操作叉车,而制定的操作规程。该规程规定了叉车驾驶员在起步、行驶、装卸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范叉车安全操作,安全驾驶;

二、适用范围:叉车驾驶员;

三、叉车安全驾驶守则: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四、叉车各项安全要求:

(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8、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9、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0、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11、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作用。

12、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8、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9、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10、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五)离开叉车

1、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2、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4、拔下钥匙。

(六)停车注意事项

1、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2、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

3、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

4、当气温低于-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1-2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本人已全部了解以上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并将确保遵守。如有违反违规或造成损失,将承担部门相应经济处罚的责任。

篇5:机械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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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安全操作规程

1.油罐车应配备专用灭火器,并应加装拖地铁链和避电杆。行驶时,拖地铁链应接触地面;加油或放油时,必须将避电杆插进潮湿地内。

2.油罐加油孔应密封严密,放油阀门、放油管应无渗漏,油罐通气孔应畅通,油泵进油滤网应经常清洗,送油胶管用完后应立即装上两端接头盖,不得有脏物进入。

3.内燃机的气化器和排气管不得有回火。排气管应安装在车辆前方。

4.油罐车工作人员不得穿有铁钉的鞋。严禁在油罐附近吸烟,并严禁火种。

5.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雷雨时,不得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方。行驶中途停放时,应有专人看管。

6.在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油罐时,严禁携带火种,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罐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7.车上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应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8.油罐沉淀槽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热水、蒸汽融化,或将车开进暖房解冻。

9.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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