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七查促安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坚持七查促安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07

  坚持“七查”促安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对企业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落实的检查。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内容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及几个方面:

  一是查安全思想。

  在检查时,要对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检查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确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领导是如何正确处理的,在检查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时,首先要检查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认识,重点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是否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建立和活动情况,厂长经理是否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在企业推行承包经济责任制中是否把安全生产管理列为承包的重要内容,有没有只顾生产建设的发展和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思想上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是查管理、查制度 。

  首先要检查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事实情况。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企业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安全劳动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工人群众是否参加安全生产管理,群众安全网络是否组建起来且真正发挥作用。还要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是查现场、查隐患。

  主要是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生产设备、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以及安全卫生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特别要注意对危险性大的要害部位要严格检查,如:锅炉房、变电房、以及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场所;检查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是存在新的事故隐患;并对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进行检查。

  四是查安全教育和培训。

  查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检查企业领导是否从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的角度对职工进行普及性教育,来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特种作业人员对安全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都持证上岗作业;新工人进厂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调动工种的职工是否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等等。

  五查职工操作行为。

  检查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没有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的行为。经检查发现应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由于各种因素,包括职工的技术知识、安全知识、思想素质、个人情况等,职工在日常的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出现违章违纪行为,如:有些职工进入施工现场不习惯戴安全冒,登高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机床上作业不戴防护眼罩而戴手套等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及时发现这些违章行为并加以纠正,是提高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六查一般事故处理结案。

  检查职工因工受伤事故是否按照有关职工伤亡处理规定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及时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如:企业有没有建立职工因工受伤事故登记台账制度;发生事故有没有及时迅速地向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有没有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事故原因是否分析清楚,对事故的责任者是否提出处理意见,是否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何,有没有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检查中如发现严重处理不当的事故,或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可要求严肃重新处理,以便找出真正的原因,采取正确的措施,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七查安全监管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并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否有效的实施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并进行备案等等。

篇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性质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性质和工作原则

  性质和特征

  我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性质属于国家执法检查。其因有三:一是执法检查机构与被检查对象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构成行政执法机构与法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执法检查机构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执法检查形式和方法执行执法检查任务。二是国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构的执法检查活动,是运用国家行政权利进行的,是执法检查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因此,其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和国家强制干预的特征。三是国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构的执法检查活动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对政府和法律负责,不受部门或者行业的限制,不受用人方或者被用方的约束,具有公正的第三方特征。

  安全执法检查是一种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标准的情况,预防和纠正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执法检查机构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干预企业、事业内部执行法规、政策的方法、措施和步骤,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秘密等具体事务,不能代替企业、事业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同于行业内部或者企、事业主管部门所设立的内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构,以及工会等监督机构的性质,它属于政府系统的行政执法检查,属于国家执法检查。既然属于国家执法检查,那么就具有国家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普遍约束性的特征。

  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执法工作必须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其工作原则具体可以归结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依据准确;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实质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原则涵盖了三个层次的含义。

  一是法律上的要求有法可依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前提。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依据。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构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必须依法进行,即: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有三层意思:一是安全执法检查机构和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设置的;二是执法检查机构的活动符合国家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不失职、不渎职、不越权;三是执法检查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进行。

  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保证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从而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是行政处罚的要求行政处罚要求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依据准确。

  程序合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该执法行为本身就是违法作为。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就现状而言,执法过程中至少要符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单行法规、规章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要求,也是现代行政对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证据确凿:即重事实,所有的处罚决定要有证据支持,包括实物、照片、询问笔录、检验检测记录等,切不可主观臆断,或者道听途说,对于不能确定的证据,一定要得到核实。

  依据准确:即引用的法律法规要准确。

  三是执法过程上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构实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就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公正执法,即认定事实公正、收集证据公正、实体处理公正、执行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就是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要坚持举止庄重,语言文明,并有理、有力、有节。

篇3: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法和工具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方法和工具

  检查方法

  安全执法检查的方法归结起来王要有:“听、问、查、验、练”。形象地说就像一个中医看病,所用的方法是望、闻、问、切。望,就是查(查看),闻,就是听:问,就是询问;切,就是用仪器进行检验和测量(如图所示)。在安全检查中,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练”。综合使用这些方法,就可以找出一个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在安全检查中很少采用某种单一的方法,大多是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要视具体情况选取合适的方法。

  听 “听”主要是听有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对安全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听”时需要用心,即在听汇报,听对问题的回答时,首先要听清楚,井认真记录陈述的内容,特别是一些关键用词,还要求听懂,并进行紧张周密地思考、理解,掌握信息的真实含义,而且还要将掌握的所有信息进行对比、筛选、处理和去伪存真,找出其中的矛盾或者不相符之处,如此同时,还要善于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以便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以利分清是非。

  在“听”的过程中,还可以根据需要穿插一些巧妙的提问,做到“听”、“问”结合。

  问 询问是验证所获得的检查信息、查证现场所观察到的情况是否属实和了解政策、程序是否被贯彻执行的主要手段,询问能够将注意力集中在关键性问题上,并能针对该问题直接采取应对之策。询问分为有针对性询问和随机询问两种形式。

  一是有针对性询问。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查,应该依据事先制定的询问提纲(见表1)有针对性地选取询问对象。办案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与案件相关的人员。

  有针对性的询问应个别进行。询问前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依法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提供假证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询问时,应作《调查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应将《调查询问笔录》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或者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办案人员亦应在笔录上签名。

  二是随机询问。对于一般性了解的问题可以随机询问。随机询问主要是由执法人自随机指定相关人员对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询问,听他们反映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他们对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熟练程度等。询问时,需要注意对问题细节的追问,因为一般性的或非具体的回答无助于识别核心问题或得到有意义的结论。

  查 “查”主要查看资料、记录、操作证、现场安全标志以及生产作业现场环境情况、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情况、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关键仪表是否按时检验、运行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等。

  在安全执法检查中,“查看”是运用最多的方法,因为虽然可以靠询问等方法得到所需的信息,但是许多异常情况往往需要执法检查人员首先看到,然后再进一步调查。

  查看也要掌握一些技巧。例如:有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会在现场或者台账方面作假。比如,在现场的执法检查中我们会看到有的企业将机器设备用布遮起来,贴上封存或者闲置的标识,而这些设备有可能是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为逃避执法检查而临时采取的“应急”措施,还有些单位将危险品仓库的门改装成工具室或者更衣室等,以躲避检查。

  如何鉴别真伪选就需要掌握一些查看的技巧。比如,如果发现遮盖的布一尘不染,或者标签很新,就有可能是在用的设备,需要认真查看,或者,在一定时间内杀个回马枪。检查某项台账时,需要抽查一下相关的台账。

篇4: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前准备工作

  执法检查前的准备非常重要,准备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执法检查的效果,尤其对于经验较少的执法检查人员,准备工作是经验不足的最好补充,因为不明确的问题、可能遇到的障碍等于可以提前发现并解决。

  一、了解被检查对象。

  检查前对被检查单位了解得越详细,检查的效果就越好。一般应该提前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如下情况:主要产品、采用的工艺流程、生产过程或者储存过程的危险性、生产设备机器安全性能、该单位的有关报表或者报告。

  二、合理搭配执法检查人员。

  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应根据被检查对象进行选择。一般行业的,执法检查人员就能胜任;如检查特殊行业或者涉及较深专业内容,需要有专业人员参加。

  三、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依据被检查对象,选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相应条款进行熟悉,必要时,可以携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至现场作为处罚依据提供给当事人。

  四、准备检查提纲和检查表。

  依据执法检查目的和内容,制定检查提纲。在检查提纲中明确检查的内容和被检查对象负责人以及相关事项。检查提纲应包括:询问提纲、现场检查提纲、负责人的相关情况等。检查中使用的检查表可以从已有的检查表中选择,如果已有检查表不能满足要求,需要依据有关法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修改或者重新编制新的检查表。

  五、准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资料。

  根据对被检查对象情况的了解,携带相应的现场检查仪器设备和资料,一般有如下几种:照相设备、专业检测仪器、笔记本电脑(如果安装有执法检查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当场可以核对和输入相关数据)、相关文书、各种检查表。

  六、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分工。

  一般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记录相关情况等,需要事先确定检查方式、方法、步骤,并根据检查人员的经验、行业专长进行分工,每个人的工作有所侧重,这样可以使工作更加有序和有效。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