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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精选)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5

第一篇: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篇:房地产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青岛**房地产有限公司

会议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方法,保证政令畅通及提高办事效率,并加强部门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部门岗位责任的落实,特制定会议管理制度。

一、投资公司会议

投资公司会议是公司决策的重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排主持召开,各关联公司主要负责人、投资公司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或指定专岗专人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传达学习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指示精神或国家对行业的宏观政策;

二是讨论决定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各部门的重大问题及投资决策;

三是分析阶段工作形势及工作进展,互通情况;

四是制定中长期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

五是其他事宜。

二、部门例会

例会是投资公司部门及关联公司所属部门定期召开的阶段工作总结及目标设置的周期性议事会议。由投资公司(含关联公司)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或由公司指定专人召集或主持。投资公司例会由公司各部门或各关联公司负责人参加;各关联公司例会由所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参加;部门例会由部门所有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传达公司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会议的指示精神。

二是讨论通过部门有关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以及对工作计划的考核措施。

三是部门各岗位汇报一周的工作情况,以及需部门提报解决或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

四是由负责人对各岗位的一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评价,提出下周或下阶段的工作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五是部门各岗位员工提报的工作改进建议。

六是其他需要例会解决的问题。

三、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针对某项业务或行政工作召开的具有一定目的性的议事会议。由投资公司安排或各关联公司根据情况主持召开,或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召集或主持召开,议事范围内的相关公司或部门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及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通报公司对专项工作的要求及规定,以及专项工作安排;

三是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业务穿插或配合问题。

四是公司拟定的技术革新及业务攻关等课题研究;

五是对外申报及审批材料的交流及会审;

六是公司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宜

一是会议组织与安排。会议日程确定后,相关部门应根据安排做好会议的组织或召集,组织不力影响会议召开的,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会议时间安排。为控制会议成本,会议时间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延期的须于会前2小时告知;要控制好会议时间,不能出现议题松散、内容冗长的现象,所议问题不能久拖不决。

三是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不能无故缺席各种会议,无故缺席者按照旷工处理(例会组织者缺位的,应安排专人召集

及主持会议);会议期间要关闭各种通讯工具(或调整到静音震动状态),避免扰乱会议秩序。应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形成意见未获审批或正式生效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避免造成混乱。

四是会议原则。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大力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允许观点不同或保留意见,切忌一团和气,以利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会议决议形成后,与个人意见不同的,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五是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性质不同,会前应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会议结束后要于次日形成《会议纪要》,报送投资公司管理部转呈公司领导审阅并存档,完成情况记入当月考核。需印发执行的由管理部形成公文印发。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青*投资字(2014)2号文件停止执行。

附:《部门例会会议纪要》格式

2014年4月30日

青岛**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部门例会会议纪要

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原因:列席人员:

内容:

第三篇: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篇: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结合现代企业制度,为考察员工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完成经营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

第二条考勤是考核员工出勤,工时利用、劳动纪律以及支付薪酬的依据,又是企业开展正常工作和保障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企业依现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遇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作调整时从其规定。

第四条考勤采用打卡制或签到制。目前各部门均采用签到制。签到表由各部门考勤员统计核实,部门保存,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检查,月末各部交考勤汇总表至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旷职。

(一)迟到.未按照企业规定工作起始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上的行为。

1、迟到不超过半小时者,一次扣薪资20元;

2、迟到半小时不足一小时者,一次扣薪资50元;

3、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者,视同事假一天。

(二)早退.未到企业规定工作结束时间提前擅自离岗的行为。

早退一次视同事假一天。

(三)旷职.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的行为。

旷工每满一天视为旷工一次,并按照《薪酬制度》和《员工奖惩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章请假

第六条员工无论拟休何种假别,必须提前请假,办理书面《请假单》,

休假审批案《休假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1、病假.员工请病假需凭市、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病历。

2、公假.员工应提供有效证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

第七条连续15(请你继续关注制度大全)天以上病假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员工要求上班者,须经原诊断医院出具证明,并经一周适应期后,经公司同意方能上岗。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房地产公司网站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网站是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进公司及行业内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更好的为公司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及进行对外宣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络信息工作以服务于公司宣传、搭建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全体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网站管理

第四条网站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行政部代表公司行使所有网站的管理及维护职能,设网站管理员;各部门为二级管理组织,设网管专员;网站制作方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维护网站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行政部是公司综合信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网站的全面管理、更新内容上传、维护及网管专员培训的工作。

第六条行政部网络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2、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

3、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分派专人(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执行与监督;

4、负责制定网站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实,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行政部全面负责网站的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及网管专员的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网站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6、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7、应负责监督各部门网站管理与维护状况并及时组织相关网管专员集中学习。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网管专员职责

1、应对网站管理与维护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按照行政部所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积极提交有关最新信息;

2、负责与部门有关的二级网页更新内容并根据栏目设置和行政部的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部提供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文件、法规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对所提供的材料要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凡公司领导签发的信息原则上随到随传,以保证公司各项制度、政策以及新闻的快捷传播;

3、网管专员务必要在行政部所规定时间前将信息采集并加以修正.

4、网管专员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更新工作落实情况;

5、网管专员对网站互动性栏目,应建立监管制度,确保网站内容积极、健康。

第三章上传信息相关要求

第八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信息更新由公司各部门提供,由其负责人采集,经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再由公司网管专员传送至行政部。

(二)信息采集: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新闻、公司工作动态、公司新政策、优惠活动、新产品推介、产品使用指导、市场状况、行业信息等。

(三)上传信息审查

1、上传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发布;

2、上网材料必须是已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或资料,未正式对外公布的资料不得上网发布;

3、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4、信息发布按流程运作:提交初审(部门负责人或网管专员)→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各领导)→上传发布(网站管理员);

5、网管专员信息提供时间:各部门网管专员信息提供时间为:每个月提供信息两次,每次提供信息时间在15日之前和30日之前.每次提供信息至少一篇。

6、信息发布时间:网管专员采集材料并修正提供后,一经审批,及时发布;

7、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上传信息涉及到公司全局性工作的需经董事长审核。

第九条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

3、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上网。

第十条上传信息的更新

1、各栏目信息必须要定期更新;

2、定期检查网站上互动相关的信息,及时作出回复。凡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带有广告性质的留言应马上删除;

3、网站管理员对网站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

4、公司介绍或概况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一条安全保护

1、网站管理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2、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项目或内容。

3、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实施的言论;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网管人员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并作记录;

其它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言行。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1、网站信息的采集、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公布的所有信息应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2、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网管专员在信息递交到网络管理员前应先确定该信息属于可公开的内容,公布该信息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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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管理局考勤制度

房地产管理局考勤制度规定

  一、考勤制度

  1、要严格按照局现有的考勤制度执行,遵守好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

  2、局设立上班打卡制度。规定上班时间内到岗为准时,2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无故提前10分钟以上离岗的为早退,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款30元,第二次扣50元,第三次扣100元,并通报批评。3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并处以效能告诫,十次以上取消半年奖金,并处以效能告诫。缺勤时间按实际迟到时间计算,半小时以后按旷工处理。

  3、上班打卡应由本人打卡,不能代打卡。无论代人打卡或被代人打卡的,第一次发现各罚款50元;第二次发现各罚款100元,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良;第三次追扣半年奖金30%,但不低于500元,并处以效能告诫,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值班员替人代打卡负连带责任,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并处以效能告诫。

  4、工作人员外出办公事、开会、下乡下工地,不能到局打卡的,事先须经本部门、单位领导批准,并在外出留言牌上写明去向。连续多天在外作业无法到局打卡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单位领导直接外出办事,无法到局打卡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以上手续均应事先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

  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报告;部门单位领导外出,须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去向牌写明外出时间、事由、去向以备查核。

  6、上班中途因私事或看病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办理请假手续,写明离开时间,请假审批程序同第4条,并在去向牌写明。

  二、请假制度

  (一)事假:

  1、事假须预先请假,经批准后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2、干部职工请假,在一天之内由部门、单位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部门、单位领导指出意见,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要经局长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部门、单位正、副职请假,在一天之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经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

  (二) 病假

  1、因病须预先请假,因故不能预先请假的,可先打电话请假,并于二天之内出示医院证明由亲属或同事代为请假,请假天数以区级以上医院医师开具的证明经领导批准为准。

  2、因病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单位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持医院证明,并参照事假的审批程序批准。本局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时,病员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告诉工会,由工会提请有关领导探视。

  (三) 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

  1、晚婚人员婚假为15天;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婚假为3天。

  2、晚婚、晚育的,产假为180天,未达晚育的产假为90天,女职工哺乳期为一年,每天2次,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3、女方晚育的,男方照顾假为7天。

  4、已婚人员4年探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一次,假期20天,每年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未婚人员每年探父母一次,假期20天,每2年探父母一次,假期45天。对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5、直系亲属逝世,丧假为3天。

  6、婚假、探亲假须报批,先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单位领导签注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产假、丧假只须部门、单位领导批准,告之分管领导即可。以上请假手续均送局监察局备案。

  (四) 休假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的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休假15天。

  2、一年内病假累计达30天;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可享受休假待遇。部门、单位组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如短于休假时间的,可以补足。

  4、对当年已享受其他假期待遇人员(如探亲假、产假、婚假等),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如享受休假后再请以上假,假期应扣除已休天数。

  5、休假时间原则上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休假一般由本人提出或由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报局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单位领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经批准休假人员,须将批准手续送监察室备案。

  (五) 旷工

  1、上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没有正当理由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50元,给予通报批评,并加扣半月奖金。

  3、以公务外出名义办理私事,经查明属实,按旷工处理。

  4、部门、单位领导未能知道属下出勤情况的,属下按旷工论处。

  (六)公出

  因公参加学习、外出开会、出差、出境、出国等,均须持局领导批准手续,送局监察室备案。

  (七)请、销假

  1、凡当天无法打卡,上班中途外出,病、事假,婚、丧、产、探亲假,休假,出差等,除急病外,均要事先办妥批准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办。

  2、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三、处罚制度

  1、病假一天扣款20元,每月病假累计达15天的,扣发一个月奖金(按年奖金6000元为基数除以12个月计算),年累计达120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2、事假一天扣款50元,每月事假累计8天的,扣发一个月奖金,年累计达60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3、旷工一天者扣发100元,给予通报并扣发一个月奖金。旷工累计达7天,扣发全年奖金,并予以效能告诫。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应予以辞退。

  4、病假、事假、旷工按以上规定扣罚外,下乡补贴也应予以扣发。

  5、分娩假取消加班费50元。

  6、干部职工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一年累计迟到8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一年累计迟到20次或早退15次,累计旷工3天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7、上班必须佩挂工作牌,发现无佩挂工作牌的,一次扣款2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8、上班玩电脑扣100元,并效能告诫一次,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四、巡查制度

  1、局成立考勤监督小组,由监察室、办公室、工会抽调一名同志组成,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及房管所考勤进行检查,如发现隐瞒,虚报等作弊行为,扣发当事者100元。

  2、巡查中,发现部门、单位领导对属下出勤情况包庇隐瞒的,经查核属实,扣发部门、单位领导100元。并效能告诫一次。

  五、考勤工作由局监察室总负责,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考勤。监察室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考勤汇总后,张榜公布,并分送局财务科、各部门、单位一份。由各部门、单位出纳负责扣款,扣款收据复印一份报局财务科备案。部门、单位执行不力的,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六、各房管所每月2日前,应将上月考勤表送局监察室以便汇总。

  七、局监察室不定期对每月打卡、签到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凡未打卡记作出勤,缺勤、旷工、迟到、早退记作满勤均视为违纪。

  八、本通知中的处罚规定从20**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晋安区房地产管理局

篇3: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公司定期举行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初定为每周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地点在公司综合办公室(5012室),其他地点需提前通知。出席者为公司董事、经理层及各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扩大会议。

第二条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董事会、股东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董事会不设例会,由董事长根据需要召集董事会议。董事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向各部发出通知。

第三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等。

第四条例会主要内容为:公司各部门对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困难问题的讨论解决。参会人员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部室成员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第六条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八条会议期间,由办公室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

第九条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提前一小时向公司副总经理或行政部门的人事负责人请假,由部门其他人员代为出席,并向例会报告工作内容,代为接受会议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员出席,视为无故缺席。不能及时请假及请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会在下次例会上提出批评,并要求改正。

第十条每半年对例会迟到、早退者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凡例会每半年请假累计达6次者,内部通报批评;请假累计达12次者,根据情况处内部警告直至撤销职务。

第十二条有关处分在正式下发前一周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诉,由董事会做出最后裁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诉,视为放弃权利、承认处分。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例会根据需要举行,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主要讨论部门近期的工作进展,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各部门对会议内容应做详细的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部门经理报送分管副总经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解释权属为综合部。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二)

1、负责所管物业区域内的日巡检和协调违章及投诉的处理工作。

2、参与楼宇的竣工验收和接管工作,准备业主入住资料、办理装修验收手续并陪同业主看房。

3、办理业主装修审批手续,负责装修巡视,并办理装修验收手续。

4、对所管区域内房屋现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上报管理中心汇总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5、热情接待来访业主,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对业主的建议或投诉要及时登记并处理。

6、负责管理费和各项费用的催缴工作。

7、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8、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9、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10、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内部资料,业主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11、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三)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前期楼宇的接管验收,业主入住资料准备。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3、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以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负责物业管理部的岗位确定和编制人员招聘计划,协助办公室做好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的招聘、考核、录用及人员调整工作。

6、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工作所需的物品采购计划,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并负责所购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7、负责制定物业服务中心工作计划,并保证计划的贯彻执行。

8、全面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保证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质量,为住户提供良好的管理与服务。

9、负责制定、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的,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10、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及基层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4: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基础的工作,在经营过程中,保证企业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同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第四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开发期间,企业借入资金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完工后,计入财务费用。

第五条企业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资本公积。

第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中: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我;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工程款、预付购货款等。

第七条企业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八条企业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第九条存货包括各种库存材料(办公耗材、开发经营材料)、库存设备(如暖卫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在建开发产品等。

第十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

第十一条企业领用或发出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采用五五摊销法记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在用的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以上,2000元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实物形态不变的各用具物品等劳动资料,如工具、管理用具等。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按下列方法计价:

〈1〉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改发生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第十六条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十五条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第十七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发生不均衡的、数额较大的,采用待摊办法。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条企业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值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从开始受益之日起,按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开办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自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内,分期记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企业开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规定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第二十五条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及开发间接费用。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七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等。

第二十六条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销售佣金、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他经费。

〈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告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将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指职工的医药费(包括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支出。

第二十八条待摊或预提费用,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受益期摊销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2年个月。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预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九条企业营业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条商品房、配套设施销售和土地转让,在商品房、配套设施和土地等移交买主,并提交发票结算账单时确认收入实现;代建工程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并将代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提交委托单位时,结算账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确认收入实现;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租金,确认收入实现。

第三十一条企业发生的产品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

第三十二条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以及其他非营业性收入。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三十四条企业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达到注册资金的50%可不再提取。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三十五条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转增资本金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三十六条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费用明细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及有关附表。

第三十七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变动情况。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二)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5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6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2.7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3.1财务经理:

3.1.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3.1.3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1.5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3.1.6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3.1.8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3.1.9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3.1.10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3.1.11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会计

3.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3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3.2.4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3.2.5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3.2.6管理公司发票。

3.2.7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3.2.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来会计:

3.3.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3.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3.3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3.4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3.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纳:

3.4.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4.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4.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3.4.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4.5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6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4.7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3.4.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9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4.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员

3.5.1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3.5.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3.5.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4.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4.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5.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5.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6.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6.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6.2个人劳务报酬;

6.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6.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7.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

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销售业务流程:

8.1.1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8.1.2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8.1.3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8.1.4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8.2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8.2.3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8.2.4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8.2.5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物品购置规定

9.1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9.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篇5: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1993年1月7日财政部(93)财会字第02号文件发布*

**此文如下: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企业,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8年10月20日印发的,《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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