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精选)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精选)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5

第一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银洞沟煤矿综采队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锅炉、压风机、通风机、制氮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门式起重机、天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3、特种设备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5、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

6、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

7、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8、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9、特种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1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3、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4、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相应的责任。

15、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16、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17、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点检。

18、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应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会同机电工程公司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由机电科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毕,由机电工程公司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

19、对于新增的矿内机动车辆如叉车,机电科应当凭矿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矿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矿内机动车辆牌照。矿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0、机电科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21、机电科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2、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机机电科处理(或委托处理),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2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矿有关负责人报告。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

26、特种设备一旦发生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27、操作和使用特种设备时,应检查其本身的各种保护装置,无特殊情况,应在各种保护装置正常灵敏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和使用。

28、对特殊部位的特种设备要按标准要求敷设缆线及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29、在使用气割设备时,必须明确使用的安全距离,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其防回火装置正常、灵敏可靠。

第二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铁七局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械(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报废。

二、安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在用的特种设备有无安全合格标志,对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设备要督促进行检验或责令停用。

三、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

四、负责按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报送特种设备统计年报。

五、配合人事、劳资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维修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对特种设备维修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检查,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内容来源好范文网:)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九、每周一定为项目部特种设备、机械、现场安全用电周检日。

第三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本公司内部使用的压力容器。

二、职责

(一)分管设备总经理的职责

1、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在本公司的贯彻实施,熟悉本企业特种设备工作情况,组织制订特种设备工作发展规划并实施。

3、负责组织分析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大检查工作,对公司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5、召开公司特种设备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检查和布置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特种设备管理先进经验。

(二)工程管理中心经理的职责

1、在分管设备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技术改造工作,对公司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各项上报报表、专题总结的综合汇总。

3、组织编制、修订并贯彻执行各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

推广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组织特种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

4、组织特种设备技术状况的定期检查、落实消除特种设备缺陷和隐患的措施。

5、负责特种设备报废、更新的审核。

6、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特种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与使用部门共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工程管理中心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订本公司特种设备实施办法,制订和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

2、在工程管理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汇总管理工作。

3、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负责和使用部门、技质部、物流中心一起进行特种设备的调研、选型、可行性研究和决策,确保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负责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5、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确保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同时对特种设备的初期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6、负责每月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

7、组织特种设备的大修理的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保存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8、对有关特种设备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审查,并负责落实和改进。

9、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0、负责本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工作。

(2)保存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证》、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3)根据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编制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4)有计划地提高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落实消除压力容器缺陷和隐患的措施。

(5)负责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负责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并做好记录。

(7)负责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8)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9)负责本公司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做好压力管道的使

用登记工作。

(11)建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12)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13)负责压力管道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1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四)安全科的职责

1、制订重大危险源(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

2、负责建立重大危险源(化学危险品)现场安全警戒标志。

3、负责组建应急救援组织,制定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化学事故)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每年组织进行演练。

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容器操作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5、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单位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负责本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3)每年组织对在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按期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在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验。

(5)负责本公司厂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6)制订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7)建立厂内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8)每年组织对在用厂内压力容器辆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五)物流中心的职责

1、负责订购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特种设备。

2、负责向制造单位索取特种设备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六)动力车间的职责

1、负责本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3、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4、负责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安排实施。

5、负责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6、负责制定压力容器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负责做好压力容器现场安全警戒标志。

(七)生产车间主任的职责

1、在工程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负责车间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2、组织车间职工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依靠群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不断地改善特种设备状况。

3、负责提供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

4、负责制订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特种设备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特种设备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特种设备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4)做好特种设备(包括停用时)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附件及时送检。

(5)做好特种设备年度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同时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年度检验工作。

(6)提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申请,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7)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现场标识。

5、组织领导车间特种设备检查评比工作,对所管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6、组织车间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不得隐瞒事故。

7、组织制定本部门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的控制措施和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

录。

(八)车间设备安全员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和工程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执行具体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对车间生产工人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2、在工程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程,及时完成工程管理中心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

3、负责车间特种设备操作、运行、检修中的技术工作,并予以落实。

4、每月至少一次对车间特种设备检查,协助车间主任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对本车间特种设备正常运转管理负责。对违章操作者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教育。

5、负责提出本车间特种设备防腐蚀、技术改造等方案和建议,并负责落实。

6、负责做好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附件及时送检,配合工程管理中心做好检测工作。

(九)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四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确保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预防、控制特种设备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特种设备的管理要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两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落实相关设备的规定,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操作证,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每月定期自检,建立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我公司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电梯、叉车。

4特种设备管理分为四个部分:相关管理制度及规程、安全技术档案、持续改进档案、设备和人员台账。

4.1相关管理制度及规程

4.1.1规章制度

根据公司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规定(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维保制度、特种设备教育培训制度、特种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等。

4.1.2操作规程

根据公司现有特种设备建立相关的操作规程,如锅炉操作规程、叉车操作规程等,操作规程要存放于设备操作现场。

4.1.3岗位责任制

根据公司现有特种设备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如司炉工安全职责、锅炉负责人安全职责、电梯操作工岗位责任制(见《安全管理制度》)、叉车司机岗位责任制等。

4.2安全技术档案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出厂资料、技术资料、检验记录、隐患整改记录、维保记录、特种设备相关证件、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日常维护运行记录等。

按照公司的特种设备类型,将档案分为四个类别:锅炉档案、压力容器类特种设

备档案、电梯档案、叉车档案,分类档案中每台设备对应一个档案。各种资料、记录根据情况并入分类档案中或单独建档。

4.2.1出厂资料、技术资料

出厂资料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查证明等随机出厂文件;技术资料包括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竣工验收等。

出厂资料、技术资料见公司设备档案。

4.2.2检验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检验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检验记录包括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记录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填写隐患整改记录。

检验记录、隐患整改记录附于分类档案。

4.2.3维保记录、设备相关证件、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维保记录是设备维保公司对特种设备进行维保的记录;特种设备相关证件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维保记录、相关证件、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附于相应设备的档案中。

4.2.4日常维护运行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记录由该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保管。

4.2.5故障和事故处理记录

建立《故障和事故处理记录》,单独存档管理。

4.3持续改进档案

教育培训档案包括持续改进档案和信息沟通档案,持续改进档案分类存档管理。

4.3.1教育培训档案

教育培训档案包括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方面的培训、近两年应急救援预案和演习记录、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培训。

4.3.2信息沟通档案

信息沟通档案包括维保公司资料、质监局会议资料、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办理指南等。

4.4设备、人员台账

设备、人员台账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及所有人员作业证复印件、公司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台账。

第五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使特种设备的管理得到统一组织、协调、控制、监督、检查,实行特种设备全过程管理,以达到安全运行。

1.2适用于对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

1.3本制度所述的特种设备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上述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别、级别的核定以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和各专业安全技术规程为依据。2职责

2.1工程装备部是特种设备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2.1.1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立项审查;

2.1.2负责审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计划及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2.1.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2.2安保部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2.2.1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检测后的安全技术档案;

2.2.2负责对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的规范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考核;

2.2.3对公司内特种设备的无证使用和到期未检实施监督及考核。

2.2.4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取证、复审。

2.2.5负责与专业检验部门联系,对各车间上报的到期特种设备组织检验(不包括新上特种设备的首次检验);

2.2.6负责对安全阀的校验。

2.3使用单位职责:

2.3.1加强设备管理,实施点检定修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技术状态完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2.3.3负责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健全每台设备的运行记录等资料档案,包括:

2.3.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

件的资料;

2.3.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2.3.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2.3.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

记录;

2.3.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3.4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法律、法规。

2.3.5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及类别,提前二个月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计划报工程装备部。

3工作要求

3.1特种设备设计、选型、购置、安装要求

3.1.1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3.1.2特种设备选型和确定制造厂,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设计制造资质的企业,交货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监检证”。

3.1.3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安装检修资质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3.1.4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向铜陵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报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取证后,向工程装备部申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2特种设备使用、改造要求:

3.2.1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2.2特种设备操作必须取得“操作许可证”方可上机操作。

3.2.3特种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技术进步方案必须报工程装备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2.4特种设备改造,施工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新建的要求向铜陵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报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取证后向工程装备部申报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手续。

3.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要求:

3.3.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按照法定检测周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填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检验报告书》备案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整改通知单》,工程装备部督促各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3.3.2新安装或大修改造后的特种设备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3.3.3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由检测机构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

3.4日常维护和保养

3.4.1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采取外包方式的必须与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签定维护、维修合同。

3.4.2各车间对在用特种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功能检查并填写记录。

3.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

维修,确保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3.5特种设备报废要求:

3.5.1特种设备的报废应当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工程装备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审批后,方可办理

报废手续。

3.5.2凡经鉴定为报废特种设备,不准许留用,或转让其它单位使用。

3.5.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4报告和记录表式

4.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

4.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整改通知单

4.3特种设备技术报告

4.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报告

篇2: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机房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维修管理、备件工具管理及技术资料档案。为使这些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查,防止突发事件,使电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篇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关于违法行为与事故隐患的界定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一)下列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违章使用特种设备,造成严重事故以上事故的(含严重事故);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4、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监制、监销活动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而继续使用的;

安全装置失灵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三)江苏省安委会在《关于在全省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普查的通知》中对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提出了界定意见:

1、较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隐患,由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整改督查;

2、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隐患,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整改督查;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有关单位负责整改督查。

(四)不属于上述界定范围内的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故障或问题,作为一般事故隐患。

二、特检机构检验发现事故隐患的报告与处理

(一)检验中发现特种设备的一般事故隐患时,特检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满,特检机构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确认并作记录。特检机构按月将这一类隐患整改情况汇总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到期尚未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机构对特检机构上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力量,实施安全监察。

(--)特检机构在检验中,对所检设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通知书》的“检验意见”栏中注明:“该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三)特检机构发现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对存在严重及其以上事故隐患,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没有使用登记手续的在用特种设备的处理

(一)对于经举报或检查发现特种设备未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向使用单位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四种情况办理:

1、对使用登记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安全监察机构责成使用单位向特检机构申请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设备,可以按规定注册登记。

2、对使用登记资料不齐全的,由安全监察机构责成使用单位负责补齐资料,并向特检机构申请检验。其中,对设备原始资料缺失的,特检机构应当增加补充资料所涉及安全性能部分的验证性检验检测项目,必要时可以作设备整体安全可靠性评价。在使用单位补齐资料,且设备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3、对由无资质单位安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成使用单位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整改,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检验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

4、对不符合使用登记要求,使用单位不能按期进行整改和办理使用登记的,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

(二)对于使用单位主动提出使用登记和检验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可不签发《指令书》。对于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由特检机构直接安排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按规定注册登记;对于资料不齐全的,无资质单位安装的,按(一)、2和(一)、3条办理。

(三)特检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无资质单位安装特种设备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察机构。

(四)对于可追查的无资质安装单位,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四、特种设备检验周期的确定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的确定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检验规章的规定,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要偏离检验规章确定的检验周期,应当符合检验机构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并出具书面说明,送交受检单位,并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否则,将按违规检验处理。对于分级确定检验周期的,一般应当取同一等级中的上限。对失效风险大,且失效后果严重的设备,其检验周期可以取同一等级中的下限。

五、定期检验率的核定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按下式核定应检设备扣除数,包括停用、报废、经过批准推迟检验以及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检验的设备数。扣除数的各项都应当提供相关的书面见证,否则,不能扣除。

六、特种设备安装告知需提供的资料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和七十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根据便民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当地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告知。

(二)施工单位在告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一份,监察机构一份,监检机构一份);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产品合格证;

3、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时)或进口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需要时);

4、特种设备过户移装登记表(过户移装);

5、用于制造许可型式试验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需取得省级或国家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告知当地质监部门。

(三)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特种设备类别、施工单位情况和当地实际确定所需的其他告知材料,如: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特种设备相关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3、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非施工单位制造的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应提供该电梯制造单位的施工委托、同意的合同);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技术资料(设备图纸、施工平面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等);

5、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审核同意的维修、改造方案(修理改造);

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地方政府规定需要提供的环保、消防、建设部门项目批文等;

7、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关于锅炉房位置的审查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及其附件《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的规定,承担监检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负责现场核查锅炉房及锅炉安装位置。未经监检确认,施工单位不得流转至下一道工序。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安装告知的目的是便于审查从事活动的有关企业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安装的锅炉是否为合法制造,安装方法是否会降低设备的安全性能等。同时也能够及时掌握新设备的自然情况,便于安排现场监察。告知时一般不对锅炉房位置进行审查。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规定和《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的复函》(中央编办函[**]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职能的函》(苏政办函[**]30号)有关文件内容,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不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九、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工作

(一)具备条件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可以自行进行本单位安全阀的校验工作,但不得承接外单位的安全阀校验工作。使用单位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阀校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安全阀校验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向所在地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发生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备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二)使用单位从事安全阀校验应当按照TSG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阀校验,并按照TSGZF00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录E一1、附录E一2的要求,填写《安全阀检验记录》,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并对校验结果负责。

(三)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规章的规定,安全附件是一个重要检验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在用设备检验时,必须按照检验规章的要求对安全阀进行检验,安全阀没有按规定检查、校验合格的承压类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并由检验机构督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检验机构应当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使用单位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的,应当将校验报告提交负责该设备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将该校验报告作为安全阀检验结果的依据之一,予以存档。

(四)没有安全阀校验能力的使用单位,由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安全阀校验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负责检验责任区内的安全阀校验工作,按照TSGZF00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阀校验,填写《安全阀检验记录》,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并对校验结果负责。未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安全阀校验资格的任何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进行安全阀校验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三)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篇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件》。

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相信群众,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堆积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篇5:特种设备(含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3、事故发生时间。4、事故设备名称。5、事故类别。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2)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3)加强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效验,做好记录。(4)定期安排每年一次的压力容器检验工作。(5)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6)压力容器检修时,应按要求做好压力容器的泄压、与系统隔绝工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