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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心得体会(精选)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4

第一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心得体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篇: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举措

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举措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后继之才,承担着薪火相传的伟大使命,承载着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希望。2014年,与年轻干部培养紧密相关的一个词组――?双向交流任职?成为年度热词,干部关心,舆论关注,群众关切。

党的十七大提出,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中央组织部按照中央要求,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着眼于战略性培养年轻干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于2014年6月至12月集中组织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与省区市中青年干部的双向交流任职。

按照?进一出一、进出平衡?和?平级调动、统筹安排?的原则,来自54个部委的65名中青年干部前往地方履新,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有63名厅局级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任职。

交流出活力,交流显生机。一次选派128名中青年干部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与地方双向交流任职,这是gg开放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前所未有。而今,承载着中央的期望、组织的重托和基层的信任,交流任职干部赴新岗位,干新工作,想新问题,展示蓬勃活力,将自己的人生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宏伟事业中。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伟业相传,事业有承。

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双向交流任职?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

干部到基层培养,在基层成长,从基层选拔,是我们党培养执政骨干的一贯方针。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党都注意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选派到基层锻炼考验,并适时把具有基层经验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们党在全国执政60多年特别是gg开放30多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都有了显著优化,但在来源结构、经历结构方面也出现了新情况,产生了新问题。

一个现状不容忽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来源比较单一,?三门?干部较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比较少,而且机关层次越高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越少。

一组数据让人担忧:2014年中央组织部统计表明,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中来自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高达44.6%。从对31个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统计调查看,处级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占40%,科级及以下的仅占19%。

?这种情况长期发展下去,就会增加领导机关的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危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指出,?这次双向交流任职,是着眼于改善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结构进行的一次探索?。

根基立在基层,力量源于群众。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央组织部根据中央要求,专门制定印发了中青年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包括中青年干部党性锻炼、基层锻炼等多项措施,?双向交流任职?是其中的重要一项。

6月初,中央组织部召开选派中央和国家机关中青年干部到省区市交流任职动员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直接面向中央和国家机关中青年干部进行动员,希望大家响应中央号召,积极报名到省区市交流任职,在基层实践中锻炼成长、建功立业。一项新的探索,?双向交流任职?自此全面展开。体现新特点,反映新要求,?双向交流任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之举

2014年10月11日―14日,为切实帮助交流到省区市任职的干部能尽快进入?角色?,中央组织部专门举办培训班,65名中青年干部认真听取了有关部委负责同志所作的宏观经济形势、社会稳定工作、反腐倡廉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和网络舆论引导等专题报告。12月8日―9日,中央组织部专门为63名交流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任职的干部举办了培训班,专题介绍了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宏观政策、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方面的情况和要求。一?下?一?上?两个培训班都邀请了优秀交流干部代表现身说法,传授经验。培训班学员和优秀交流干部代表在课堂进行互动交流,气氛热烈。习近平对交流任职工作高度重视,专程看望了到省区市交流任职培训班学员,听取学员发言,并提出了六点殷切希望:身下心下,转换角色;多学多思,适应环境;实干苦干,创造优良业绩;集思广益,团结协作;慎独慎微,树立良好形象;淡泊名利,保持良好心态。他语重心长地对交流干部说,大家在地方工作的所学所得,将会终生受用。希望大家珍惜机会,奋发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条条对路、句句解渴、招招管用,取了不少‘真经’。?参加培训的中青年干部纷纷表示,?充了电,打了气,鼓了

劲,信心更足,决心更大?。

近段时间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交流任职干部密集奔赴基层履新,同时,各地交流任职干部也纷纷抵京到岗。仔细查看交流干部的情况,不难发现,这批交流干部多数是60年代出生、gg开放后走上领导岗位的,都是各地各部门关键岗位上的工作骨干。

中央组织部的数据表明,到地方任职的中青年干部平均年龄46.5岁,年龄最小的41岁,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任职的有48名,其中9名市委书记人选都安排在中西部地区;到部委任职的干部平均年龄48.3岁,年龄最小的38岁。值得称道的是,此次?双向交流任职?在程序上所体现出来的改革创新精神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这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应有之义。这次双向交流,实行先下后上、压茬进行,程序公开、操作规范,充分尊重和反映各单位的意见,体现了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的要求,提高了交流工作的公信度。如:在人选确定上还引入了差额选拔的竞争机制来?好中选优?。根据岗位要求和人选条件、工作经历,市委书记岗位按1∶3、市长和县委书记岗位按1∶2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供各省区市差额择优。同时,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司局级交流岗位,从省区市推荐2名以上初步人选,供有关部委比较选择。根据严格的选拔程序,最终确定了128名交流任职干部。

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强调,这次双向交流任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交流任职干部干得怎么样,不仅关系到个人的锻炼成长,更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发展,关系到交流任职干部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

效。

在基层培养,从基层选拔,?双向交流任职?是加强中青年干部队伍建设的最可靠道路

中青年干部成长的路径很多,最可靠的是到基层去。2014年底,中央组织部对参加县委书记专题培训班的1900多名学员进行问卷调查,关于?年轻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73.5%的人认为是?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关于?培养年轻干部最需要采取的措施?,82.1%的人选择?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复杂环境锻炼?,都列第一位。

李源潮说,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才能更深刻地了解中国国情;才能在与群众的摸爬滚打中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处理复杂矛盾和实际问题的能力;才能在艰苦环境中更好地磨炼意志、砥砺品质、增强党性。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中青年干部的成长实践,一再证明了这句话的正确性。

此次双向交流任职,细心的人们还观察到了一个细节变化:干部交流由?挂职?变为?任职?。从?挂职?到?任职?,虽只一字之差,但其内涵已经大为不同。

中央党校教授张荣臣认为:挂职干部在工作上一般都处于辅助地位,不承担实际责任,一些干部因此就产生了?做客?心理甚至是?镀金?思想,难以赢得地方干部和群众的认同,也就难以融入工作进入?状态?。任职则有利于克服这些问题,更能锻炼干部,更契合干部成长规律。

针对中央党校中青班学员进行的问卷调查也支持这一论断。调查显示,80.4%的学员认为交流任职是中青年干部实践锻炼最有效的方式,来自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中青班学员多数表示愿意到省区市交流任职。

许多交流干部表示,这次交流任职,真切感受到一种好似?赶考?的惶恐,唯恐自己?考?不出好成绩。这种光荣与惶恐交集、动力与压力并存的感受,应当是多数参与交流任职干部的感受。唯有以最大的勤勉和付出,把人生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宏伟事业,把聪明才智奉献给恰逢的这一伟大时代,才能无愧历史、无愧人民、无愧人生。

第三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

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来源说明好范文网)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公务员法》学习心得》

第四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公务员法》学习心得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第一位搜索到网络站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五篇:七项重点改革举措”,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省委组织部自今年4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后,今天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四名新闻发言人首次集体亮相,通报山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最近一个时期,山东将采取“七项重点改革举措”,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标题“七项重点改革举措”:组织实施“基层培养优选计划”)为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建立完整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一批基层干部到上级机关工作;选派部分省市县党政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选派部分中西部地区年轻干部到东部沿海市高新区挂职锻炼。(标题“七项重点改革举措”:民主提名、差额选拔厅级领导干部)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我省将逐步在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和省管企业采取“民主提名、差额选拔”的办法,差额选拔厅级领导干部。(标题“七项重点改革举措”:公开选拔120名厅处级干部)围绕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大区域带动战略对领导人才的需求,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公开选拔120名熟悉相关专业的厅、处级领导干部。(标题“七项重点改革举措”:省直中层领导干部全部竞争上岗)今后,除特殊岗位外,省直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全部采取笔试、面试、述职等方式竞争上岗。(标题“七项重点改革举措”:完善拓展“两公开四差额”选拔干部工作)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完善差额选任干部制度,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深化拓展公开空缺职位及职位要求,公开选任程序及选任方法,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的“两公开四

差额”选拔制度。(标题“七项重点改革举措”:创新干部教育平台)为破解基层干部培训难题,我省将扎实开展“名师送教”行动。整合国内、省内优秀师资,有针对性地组织送教到基层,形成可持续送教格局。(标题“七项重点改革举措”: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对有过失、有责任的,该调离的调离,该免职的免职。并在全省17市全部开通“12380”举报网站,140个县(市、区)全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篇2: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精选)

第一篇: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为期一天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培训结束了,在这次培训中我学习了不少知识

一、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第一要务

一是为了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自2014年开始,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这些都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产生了直接影响,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为了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求。2014年4月,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中小学校必须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为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教育经费投入连年增长,中小学校经费总量、结构和财务管理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财务制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第一要务,在这种形势下,需要修订《制度》,以适应财政经费管理要求,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新《制度》新在何处

1.适用范围更加明确

与原制度相比,适用范围主要有5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将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纳入适用范围。修订前职业中学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为体现对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要求,本次修订将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纳入适用范围。二是将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纳入适用范围。三是将幼儿园修订为依照执行。幼儿园不属于中小学校,本次修订不再将幼儿园纳入制度适用范围,但由于当前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非常复杂,制订专门的幼儿园财务制度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制度附则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四是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可以参照执行本制度。五是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2.管理责任更加清晰

为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的法人主体地位,制度明确要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这些规定为中小学校长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提供了直接依据,有力地保证了中小学校事权和财权的统一,有利于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中小学校校长作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管理责任涉及中小学校财务活动的全过程。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校长在预算管理、负债管理、食堂管理、代管款项管理、决算管理、在建工程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责任,理顺了财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强化了中小学校长在财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3.管理要求更加细化

一是细化了预算管理。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的程序,要求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预算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细化了中小学校支出管理,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细化了结转和结余管理,要求经营收支结转结余单独反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二是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提供担保,严禁举借债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三是就中小学校财务人员的任职条件,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入账计价标准,代管款项管理,收费票据管理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4.财务监督更加严格

一是明确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二是明确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三是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四是要求中小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新制度的实施,标志着中小学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健全,财务监督形式和内容更加具体,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与国家财政管理制度的结合更加紧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要求更加明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时刻自重、自警、自醒、自励,为学校的财务管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刘传品学习新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新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谢圩小学刘传品

这次教育局组织乡镇校长、报帐员、会计学习了“中小学财务制度”,我现就学习谈谈认识:

首先,为什么要对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由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15年来,对于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

其次,新的财务制度有什么特点。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学校行业特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收支行为。中小学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突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其办学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财务监督。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四是明确校长负责制,突出校长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

五是针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食堂管理、教学点预算编制、基建工程核算、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新制度是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教育行业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出台,是我国教育经费管理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

刘传品

2014年6月5日

第三篇:学习新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许

学习新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5月25日利辛县教育局组织乡镇校长、报帐员、会计到利辛县学习了“中小学财务制度”,我现就学习谈谈认识。

一、为什么要对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由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15年来,对于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新的财务制度有什么特点

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学校行业特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收支行为。中小学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二是突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其办学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财务监督。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四是明确校长负责制,突出校长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

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五是针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食堂管理、教学点预算编制、基建工程核算、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新制度是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教育行业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出台,是我国教育经费管理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许树光2014.5.26

第四篇:学习新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新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鸣沙镇五道渠完小吴娜

本次教育局组织乡镇校长、报帐员、会计学习了“新的中小学财务制度”,下面根据这次本人学习,来浅谈一点认识。

财政部、教育部发布了新修(来自好范文网:)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新制度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由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15年来,对于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学校行业特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收支行为。中小学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突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其办学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财务监督。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四是明确校长负责制,突出校长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

五是针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食堂管理、教学点预算编制、基建工程核算、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新制度是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教育行业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出台,是我国教育经费管理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做到一下几点:

一、脚踏实地

篇3: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经验(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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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经验

编者按:近年来,各地在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深圳、厦门、哈尔滨、宜宾、黄石等市和单位的做法,在中组部最近于青岛召开的“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被收入经验汇编材料之中。现特刊登他们的做法,以飨读者。

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三化”

中共福建省厦门市委组织部

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努力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层次化。

市委于1997年3月下发了《厦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暂行办法》,根据资产规模大小、效益高低和对经济发展所起作用大小等实际情况,形成了市委、资产运营主体和基层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模式。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由市委组织部提出人选,报市委审批;资产营运主体的副职及运营主体投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正职,由运营主体党组织或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党组织提出人选,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基层企业的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及监事会副主席,由基层企业提出人选,运营主体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批。以上三层次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均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实现企业经营人才选任的市场化。

一是抓好企业经营者素质和业绩考核。依托考试中心,研制了对经营者显质和潜质进行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和应用软件,推行了企业经营者任职资格证制度。二是构建三个层次的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从1998年10月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筹建了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第一层次是市场管委会,作为市场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第二层次是经营者任职资格评鉴中心,负责对人才公司推荐给企业的人才进行资质认定和其他人才公司正式营运的资格把关;第三层次是人才公司,具体负责人才市场的经营运作。为了避免独家垄断,第三层次的人才公司准备实行多家经营,鼓励竞争。

三、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要求,努力实现激励约束机制的多样化。

一是试行企业分类定级和经营者年薪制。从1995年起,在工业国投公司实行了企业分类定级管理,把企业总资产、净资产、员工总数、产值销售额等经济总量作为分类标准,将企业分为三类,每一类中又以企业效益高低划分为三级,共三类九级。同时,把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二是建立多形式的企业资产运营监督管理机制.实行财务监督制,营运主体以出资者身份每年组织审计,每月召开一次企业经营运行分析会。并且建立了稽察特派员制和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制。这些措施,增强了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了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行。

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组织部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

1996年,市委、市政府组建了三家市级资产经营公司,形成了“市国资委(国资办)

篇4: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精选)

第一篇: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5月26日县教育局组织乡镇中小学校长、报帐员、会计在利辛高级中学参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修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目的

为什么要对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由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15年来,对于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新的财务制度有什么特点。

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请您支持:)、突出中小学校行业特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收支行为。中小学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二是突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其办学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财务监督。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四是明确校长负责制,突出校长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五是针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食堂管理、教学点预算编制、基建工程核算、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这次培训后,我们要把《制度》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1、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中心学校制订了新《制度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还要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培训,学校要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各学校要真对新的制度对学校的财务和管理进行更新,结合本地中小学管理体制,办学情况和财务活动特点,有针对性进行修订完善可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3、层层落实责任。

贯彻落实好制度,关键在责任落实,进行一研究和梳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学校财务制度修订或补充工作,确保“校校有制度,层层抓落实”。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深对中小学财务制度的加深理解,更深层次的把握,让各位校长在管理和使用财政拨付的资金更加合理规范,发挥资金的效益最大化。明确了校长负责制,但是我们要清楚的看到有权利就有风险,所以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更明确具体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公用经费可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等相关规定,同时依据国家的这一制度,更好的研究并制定学校财务相关制度,科学规范财务管理活动,提高办学效益,降低管理风险,促进我镇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篇:学习新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新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5月25日利辛县教育局组织乡镇校长、报帐员、会计到利辛县学习了“中小学财务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对全县中小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有很大的提高。我现就学习谈谈认识:

首先,为什么要对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由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15年来,对于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

其次,新的财务制度有什么特点。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学校行业特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

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收支行为。中小学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突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其办学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财务监督。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四是明确校长负责制,突出校长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

五是针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食堂管理、教学点预算编制、基建工程核算、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新制度是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教育行业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出台,是我国教育经费管理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

俗话说的好“打铁先需自身硬”,作为一所学校的校长只有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才能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当今的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整个社会对我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学校各项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改善方法和创新思路,履行各自职责,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尽到自已的责任。

李伟

2014.5.26

第三篇:学习新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新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鸣沙镇五道渠完小吴娜

本次教育局组织乡镇校长、报帐员、会计学习了“新的中小学财务制度”,下面根据这次本人学习,来浅谈一点认识。

财政部、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新制度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由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15年来,对于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学校行业特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收支行为。中小学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突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其办学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财务监督。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四是明确校长负责制,突出校长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

五是针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食堂管理、教学点预算编制、基建工程核算、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新制度是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教育行业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出台,是我国教育经费管理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做到一下几点:

一、脚踏实地

篇5: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精选)

第一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核心在提高遵守的自觉性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中共包鸾镇党委易波

(2014年7月12日)

2014年,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这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自觉学习和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保证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过多次学习四项制度,对制度的精神实质有了一定的有一定的了解,四项监督制度规定具体、要求明确、自成体系。

一、学习四项制度,关键要掌握精神实质

我认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对每一类责任追究对象,针对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职责和权限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0余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措施。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内容,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高压

线,具有强大的警示效应。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12种报告事项分为两类:一类是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包括越级提拔干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等5种情况;另一类是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包括破格提拔干部,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被问责领导干部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等7种情况。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该制度明确了必须报告的事项,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

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除地方党委常委会适用该办法外,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此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该项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范围,但如何保证广大一线干部群众的知情权、事前监督权有待进一步细化。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细化了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民主评议中。对县级以上党委书记选拔任用干部带有一定的个人倾向和随意性有了一定限制、戴上了紧扣咒。

二、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核心在自觉执行

四项监督制度是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干部工作监督的深化和拓展,制度之间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明确了违规情形和和处理措施,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任“监督链”,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为新时期做好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了标杆。

学习贯彻四项制度,必须按照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群众知晓的要求,带头学习,做好表率,对四项制度仔细研读、深入领会、熟练掌握,筑牢思想的“防火墙”,打好自身的“预防针”。同时,还要当好四项制度的宣传者,承担起宣传员、解说员的角色,积极宣传讲解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干部群众对四项监督制度知晓的广度和深度,在深化认识中强化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干部工作更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思想基础。

一项制度再好再科学,最终还得要人来执行。执行者的态度决定了政策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因此学习四项制度,不是形式上的学,更要学出台四项制度的现实紧迫性、必要性,

要深刻认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和谐安康的千秋伟业所产业的巨大影响,更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为民负责。

三、落实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在于摆正角色

四项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用人不正之风等

问题,对谁来追究、如何追究等情况都作了具体的要求。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在落实四项制度的过程中,既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执行者和被监督者,同时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民主权得的保护者。必须要认清角色、准确定位。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要严谨缜密,不违反规定、不触及“高压线”;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计个人得失,敢于讲真话,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秉持公道正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严防干部考察失真失实,严把干部选人用人关口,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法规执行水平;在接受监督过程中,要有宽阔的胸襟,敢于承担责任,敢于直面矛盾,敢于揭丑亮短,对存在的问题不推诿、不回避,对下属违反制度、违规操作不庇护、不手软,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在不违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要靠阳光、靠公开、靠民主、靠群众,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一线干部群众的事前监督权利。

第二篇:发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思考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祁建军

中组部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深知这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这段时间,特别是5月6日中组部视频会议后,我对四项监督制度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

习。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浅谈几点思考和认识。

一、四项监督制度有着深远意义。一是破解了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主体、情形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法,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二是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三是提供了防止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1

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四项监督制度为组工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干部工作更加严谨。四项监督制度为组织人事部门坚持公平公正选拔干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也使组工干部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在今后工作中,要更加严格的执行干部工作相关政策、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好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干部工作需要更高的政策水平。干部工作政策性很强,需要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四项监督制度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是一个监督链条,在这个链条每个环节都要接受监督。因此,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造成工作上的被动,甚至被追究责任。三是干部工作需要更强的责任意识。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责任,不能因为承担责任而过分谨慎,不敢创新,而应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敢于讲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秉持公道正义。四是干部工作需要更高的工作标准。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使干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对干部工作的监督也将更加有据可依。干部工作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接受监督。

三、切实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四项制度

得到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一是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对照四项制度,对近几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执行中的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前存在的与四项制度不相符的做法进行纠正;通过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二是解决监督不到位问题。组织部门要主动作为、提前作为、有效作为,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解决权责不对等问题。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的用人原则,给“违规提拔”、“带病提拔”行为敲响了警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四项监督制度,在选人用人上绷紧弦、用好权、担起责。四是解决用人不规范问题。要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等办法,严格制约和监督干部的推荐者、考察者、决策者,确保秉公用人、规范用人。

第三篇: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区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领会落实中央精神,房山种植中心按照区委的要求,立即组织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本人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把握内涵,务求领会精神,并获得以下心得。

一、四项监督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通过不断(请您支持)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特点

1、监督体系上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3、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4、监督效果上

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学习的关键在贯彻落实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督制度,必将对本单位及中心系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关键是抓住重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重点是离任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不搞例外。

3、要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所以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第四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促进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的有机结合,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实践总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对规范权力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一、彰显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决心

选人用人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党的事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也是组织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点。近几年来,我党通过不断加强政治力度,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使不少高官落马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明确了我党选拔“品德优良、淡泊名利”干部的条件强化学习,增强三种意识。四项监督制度相辅相成,内容丰富。在落实过程中,首先应该要加强学习,领会精神,树立三种意识。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李源潮部长曾说过:“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称出了选人用人的份量。我们在选人用人上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慎重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负起选好、用好干部的责任。二要树立规则意识。四项监督制度对用人上出了问题,追究谁、谁追究、如何追究,都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把这些规定真正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就必须真正树立起规则意识,按既定规则行事,确保各项程序到位。三要树立民主意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因此,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公认不公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提条件,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扩大干部工作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三、体现了我党领导干部任用责任的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的原则

狠抓落实,体现三项要求。“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要,贵在执行”。我们在执行过程中,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体现三项要求,抓好制度落实。一要体现制度化要求。要积极创新干部选任方法,坚持以好的作风、好的制度选人,使制度化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具体工作中,匡正用人风气。如引入选人用人竞争长效机制,或在重点培养年轻干部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等。二要体现程序化要求。要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个环节程序到位。三要体现规范化要求。要坚持把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狠抓干部提名、民主推荐、考察等关键环节,确保每个关口都能真实体现干部实际情况。

四、突显了我党将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来织布的“防控网”。

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四项监督制度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从而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对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具有重要作用。《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提拔交流直接挂钩起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第五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最近,中组部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

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为确保四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按照领导干部熟悉制度、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制度、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制度的要求,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四项制度,畅谈学习体会,深刻理解贯彻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是及时召开了集中学习研讨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与会人员就围绕如何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如何破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等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二是组工干部要深入学。要求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不仅要理解制度精神,还要熟记制度规定。确保能够深刻理解并掌握文件精神,熟练记忆并精通实践操作。

三是党员群众要广泛学。利用每月政治学习时间,深度宣传,使广大干部了解内容,掌握精神,明确权利,鼓励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是认真对照四项制度,对近几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执行中的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前存在的与四项制度不相符的做法进行纠正;通过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

当前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创新途径和方式,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坚决查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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