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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附件维修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描述岗位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21-06-23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负责机载液压附件维修工作;

2.完成车间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要求

1.学历:大学专科(含)以上;民航院校毕业者优先

2.工作经验:2年(含)以上飞机液压附件修理方面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英语读写能力。

4.了解航空法规知识,如CCAR145,FAR145等

5.身心健康,具有很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持有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执照(MEC)优先

篇2:液压维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液压维修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负责组织对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巡检、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

2)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点检、作业指导书、保养标注等制定;

3)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实施;

4)负责新设备入场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5)负责对生产员工、机修等培训。

任职要求:

1)5年以上设备机械维修工程师工作经验,掌握设备机械维护专业知识;

2)精通液压维修、机械传动维修、设备润滑管理、机械制图等专业知识,具有处理设备技术及管理问题的能力;

3)精通设备备件管理、维护管理等设备管理相关知识;

4)工作严谨、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佳,极强敬业精神和良好职业操守。

篇3:MTT549―1996单体液压支柱维修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体液压支柱(以下简称支柱)维修总则、日常维修、大修、技术要求和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使用的支柱维修。

2引用标准

MT76液压支架用乳化油

MT112矿用单体液压支柱

3维修总则

3.1各矿都应建立维修车间,负责支柱的日常修理。矿务局建立维修中心或维修厂,负责支柱大修。

3.2各矿应根据支柱用量配备维修工,一般每使用300根支柱配备一人。

3.3维修人员须经必要的培训,全面了解支柱结构、性能、使用、检验,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等,只有经考试合格的维修工才能上岗。

3.4维修车间或检修中心都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5除三用阀、顶盖、接长管、卸载装置可在井下更换外,支柱修理一律在地面维修车间或检修中心进行。

3.6维修后的支柱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任何性能指标不合格的支柱不允许下井。

3.7维修车间或检修中心应建立维修卡片,详细记录每根支柱编号、下井日期、升井日期、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检验情况、维修人等。

3.8维修好的支柱应有检验合格证。

4日常维修

4.1升井支柱首先应进行操作试验和高、低压密封试验,检查支柱是否损坏、故障部位及原因。

4.2日常损坏或有故障的支柱应及时维修。

4.3日常维修主要是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清洗、更换橡胶密封件等。

4.4凡升井的内注式支柱无论是否损坏,均需清洗通气装置,补充液压油。

5大修

5.1大修主要是修理油缸、活柱体,改制支柱,全面检查零部件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

5.2大修时应更换所有橡胶密封件、塑料件,内注式支柱还需更换工作液。

5.3油缸、活柱应选用经正式鉴定、技术成熟的工艺修理。无论研制还是检修中心首次采用何种工艺修复的油缸、活柱都应经国家煤矿支护设备检测中心按MT112中6.2和8.2.3的规定(寿命试验为1000次)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6技术要求

6.1标准件、密封件、外购件应选用部定点厂产品,并由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2自制零件(包括外协件)或改制零件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6.3支柱焊缝开裂或渗漏需要补焊时,焊缝应符合MT112标准中5.3.6、5.3.7条的规定。

6.4内注式支柱非承压焊缝修复后,不允许出现常压下渗漏。

6.5零件修复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6.5.1油缸内径公差和直线度允许比图纸要求降一级,如图纸规定油缸内径公差为H10修复时按H11检查。

6.5.2油缸工作行程内,内孔表面不允许存在锈蚀和麻坑,内孔表面粗糙度应达到。

6.5.3活柱直线度、外径公差允许比图纸要求降两级。

6.5.4其他零件配合面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比图纸要求降一级。

6.6活柱表面修复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表面无凸出部位,表面允许留有轻微凹坑或划痕#深度小于0.5mm,但凹坑处必须有镀层覆盖,不露基体。

6.7所有零件检验合格后方可组装,对于因拆卸、保管不当而造成变形、擦伤等影响产品质量的零件不得用于装配。

6.8零件配装前应仔细清洗,严禁用棉纱或棉织物擦拭密封面。

6.9按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组装。

6.10维修好的外注式支柱,应将内腔乳化液放尽。三用阀注液孔、柱头孔用塑料堵堵好,以防脏物进入。

6.11支柱维修后应将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倾斜放置,存放在气温不低于0℃、空气干燥的室内。

7检验

7.1检验项目分全检(每根支柱都应检验)和抽检。压力―时间特性和清洁度每月抽查五根,其余抽检数量按月维修量的2%检验。

7.2检验方法应符合MT112标准中第6章有关试验方法的规定。密封试验时待压力稳定1min以后开始考核。

7.3检验项目及性能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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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表示该项目全检;

2.表中“0”表示该项目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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