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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09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1、科室质量与安全是科室管理的核心,必须把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把质量与安全管理纳入科室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去。

  2、建立健全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3、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作为在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计划、实施、落实及反馈汇报工作,成为与医院三级质量控制组织沟通的桥梁。

  4、皮肤科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完成质控工作,防范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具体工作均要有文字记录,并逐级上报,最后由创建办总结上报医院质控委员会。

  6、认真传达和领会每月召开一次的医院质控及三级医院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皮肤科当月“质控”工作,讨论下个月“质控”计划,针对科室存在的医疗服务问题及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

  7、加强对皮肤科全体职工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教育,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的培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医疗安全为生命线”的思想。

篇2:技术质量部安全月征文

  技术质量部安全月征文

  “安全”是一个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常讲常新,永不过时的话题。 小时候,“安全”是爷爷、奶奶的唠叨和告诫:上学放学的路上要靠右边行、过马路要注意车辆、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下河游泳那时对安全的认识只是程式化的应付。长大后,从学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安全”又从遥远的蒙胧的记忆中变成了具体:轰鸣的机器设备、一堆堆钢管,一件件管件虽然我们的工作环境不与这些时时刻刻打交道,单脑海中仍然时时刻刻长鸣“安全”的警钟,常敲“安全”的木鱼,“安全”一词已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还记得刚来公司时参加的安全培训,那一件件,一桩桩只因为忽视了安全,拿安全当儿戏,置生命于不顾,明知道违章,却还在违章作业,明知道危险,却还置危险不顾。有这么一个公式:幸福=零违章+零事故。有这样一句话:幸福生活来自安全。当我用心去体会、去感受这简单的公式、简短的话语时,眼前就会浮现各种事故中那些受害者死伤的惨状和家属们痛不欲生的场景,想到人世间最难以割舍的亲情锁链被违章的利斧无情地狠狠砍断显得那样脆弱的时候,一种局外人无法感受的重于泰山的责任由衷地升起;当我意识到平时所学的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每一条、每一款都是用血淋淋的教训和代价书写、填补而来时,我才真正体会到关注安全就是关爱生命的真谛。

  “重视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境界。公司之所以花那么大的力气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宣传,是通过这些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全体工友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唤起每一位热爱生活、有仁爱之心的社会公民,担负起为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兴衰的这份神圣责任,使人人重视安全、时时事事做到安全,不因自己的过错给社会、家庭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无法弥合的心灵创伤。作为一种态度,“重视安全”在工作、生活中就会用心投入实实在在地做事,追求卓越;作为一种责任,“重视安全”就会带着一种正确的思维与判断,遵规守制避免重蹈覆辙;作为一种境界,“重视安全”就能在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时也留意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关心。

  安全是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前提。搞好安全工作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每名工友应尽的职责。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有着不同的身份,肩负着不同领域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守劳动纪律,反对“双违”,加强安全监督,做到“三不伤害”,是每一名工友对企业应承担的责任;而作为家庭一名成员,提高家人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家人不违规乱纪也是对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只要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以至于整个社会都把对关心安全作为一种责任和自觉行动,那么,就一定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和避免不了的事故。 让我们重温并记住这条至理名言:有了安全,生活永远是春天,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向关爱生命那样珍视安全。

  技术质量部

篇3:皮肤科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分管理办法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科医务人员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

  务人员执业素质,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科实际,制定《皮肤科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在我科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章 定义与分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院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节的轻重,参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标准,我科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年度总记分为12分,共分10分、6分、4 分、2 分、1分、0.5分六个记分级别,其中10分代表一次不良执业行为的最高级别,其余则按情节轻重依次递减。

  第五条 本办法实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年度累积记分制,记分周期为一年,周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备存,次年开始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三章 记分标准

  第六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10分。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失职延误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经亲自诊查、审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四)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六)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七)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及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八)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医院调遣的;

  (十)发生较严重的医疗损害、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十一)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企业回扣的;

  (十二)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三)其它违反医疗法律法规的医疗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6分。

  (一)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在院外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跨执业类别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收受患者红包或以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五)因药品调配错误(不含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皮肤科专科特殊检查时查错患者或查错部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成批(≥3例)检验结果错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将过期药品发给病人或错发、错配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处置患者过程中存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三)其它违反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医疗核心制度的医疗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4分。

  (一)危重患者未及时抢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将过期药品发给病人或错发、错配药品(不含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成批(≥3例)检验结果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遗失成批(≥3例)检验标本或报告单,导致需患者重新采血复查的;

  (五)科室相关检验人员未报告应发现病变,经临床或其它检查证实为误诊或漏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皮肤科专科检查时查错患者或查错部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由于违规行为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受损的;

  (八)违反医疗原则造成医疗缺陷或过失,致使医院赔偿金额超过3万元人民币的;

  (九)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轻微责任的;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或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其他的处置患者过程中存在重大行为过失或医疗缺陷,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2分。

  (一)三级医师查房未按规定执行,延误患者的诊治,引发医疗纠纷,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失职如会诊超时未到,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护理人员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导致错输、漏输治疗用药,发生后及时更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护士执行医嘱时发现违反医疗原则或诊疗技术规范,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五)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六)对个例(≤2例)检验标本错做、漏做或遗失,需患者重新采样复查的;或错发、迟发及丢失各类检验报告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反医疗原则造成医疗缺陷或过失,致使医院赔偿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八)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轻微责任的;或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九)其它违反诊疗常规及医疗核心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1分。

  (一)未及时完成住院患者住院志、首程记录、抢救记录、术前讨论、术前风险评估、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护理病历书写的;

  (二)门诊病历遗漏重要内容;接诊患者不书写病历的;

  (三)出现丙级住院病历或连续两次出现门诊病历书写不合格的;

  (四)未及时签署各种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含门诊侵入性检查或门诊特殊治疗同意书);

  (五)入院一周后诊断不明未向上级医师请示或提请疑难病讨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门诊患者连续三次就诊无明显疗效,未请示上级医师或提请讨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各种检验结果错登、漏登,造成资料无法查询的;

  (八)记录中出现明显错误如“左与右”、“上与下”、“有与无”及张冠李戴等现象者,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在接诊患者的医疗行为中,出现诊断或治疗的明显错误,经及时发现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轻微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一)其它违反医疗、护理、医技、药剂操作规程,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主动上报者除外)。

  第十一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记0.5分。

  (一)医疗文书类

  1、急诊抢救后6小时内未及时据实补记抢救记录的;

  2、放弃抢救无患者法定代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的;

  3、知情同意书签字人非患者本人授权的(昏迷患者或未成年人签字应注明法定关系)。

  (二)手术管理类

  1、手术病例未完成术前常规检查的;

  2、手术安全核查未按规定进行三方核查的;

  3、术后用镇痛药无记录或麻醉科无随访记录的;

  4、非计划内再次手术未上报医务处的;

  5、重大手术或有医疗纠纷隐患手术未报医务处审批的。

  (三)疑难危重患者及危急值管理类

  1、危重患者未及时书写病程记录的;

  2、危重患者未履行病情告知义务的;

  3、医技部门未及时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做好记录的;

  4、临床科室对危急值未及时分析和处理的。

  (四)专项管理类(抗菌药物、院感及输血管理)

  1、医师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缺上级医师签名的;

  2、未经会诊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急诊除外);

  3、不规范预防应用(主要指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指使用时间、剂量、用法、疗程等);

  4、超量、超疗程使用抗菌药物的;

  5、手术患者术前抗菌药物使用未遵循管理流程的;

  6、有院内感染发生,但在病历中隐瞒不报的;

  7、涉及可能输血的平诊和择期手术患者未在输血之前做血型和相关抗体检测的(如输注血小板的患者应做血小板抗体检测);

  8、输血前未做输血前九项检查的;或患者拒绝检查无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谈话签字的;

  9、医师《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和《输血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和文件填写中无具体意见的;

  10、输血后护士未填写《患者不良反应回报单》,医生未填写《合理用血监控与输血疗效评价考核表》,并未将以上《回报单》、《考核表》连同血袋一起送回输血科的;

  11、输血或血液制品当天病程中无记录或记录有缺陷的。

  (五)医技管理类

  1、超异常报告单检验者未按规定复核的;

  2、非诊断医师签发诊断性报告的。

  (六)其他类

  未按规定佩戴胸卡上岗的。

  第十二条 违反《医疗质量单项扣分扣奖办法》中所规定的单项扣分扣奖条款,每累积达五次者,记1分。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由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科医务人员的记分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组长王玥全面负责全科医务人员记分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医师记分管理工作,副组长何瑞具体负责护理人员的记分管理工作。科室记分管理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及相关具体事宜由干事刘凯英负责整理完成。

  第五章 考核与处罚

  第十五条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记分实行每月考核,次月公布,按时处罚,年终累积,计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与个人年终考核,并与年终评优挂钩。

  (一)考核办法: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秉持客观、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以科室每月检查为主,结合各级行政部门检查结果、医疗纠纷鉴定意见以及投诉核实情况,实施综合考核。

  (二)记分

  1、管理小组建立全科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归档内容包括医务人员基本情况、累积记分和《通知书》等。实行累积记分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上月医务人员累积记分情况。

  2、管理小组每月上旬汇总上月记分,对有不良执业行为者下达《博州人民医院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记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见附件1),一周内当事人可申述并复核,每月20日前公示记分结果,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3、年终将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记分汇总后由科室予以相应的年终处罚。

  (三)处罚

  1、处罚方式:

  (1)行政处罚:①对当事人及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②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停绩效工资留岗学习半个月;③延迟当事人一年职称晋升、或岗位聘任资格,停绩效工资留岗学习一个月;④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离岗学习三个月或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2)经济处罚:①记0.5分,扣50元;②记1.0分,扣100元;③记2分,扣200元;④记4分,扣400元;⑤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

  2、处罚对象:(1)当事人;(2)视情况涉及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任或护士长)。

  3、处罚细则:

  (1)实行按月结算、动态累积的处罚办法

  ①累积记分≤4分者,按累积分数和经济处罚标准,从当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②累积记分>4分者,按累积分数和经济处罚标准,从当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③累积记分6分者或者一次记4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半个月,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

  ④累积记分10分或者一次记6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一个月,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当月50%干部津贴。

  ⑤累积记分12分或者一次记10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三个月或移交上级部门处理,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当月100%干部津贴。

  ⑥所造成的医院经济补偿或损失,按医院相关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济损失管理办法执行。

  (2)实行年度总结算的处罚办法

  ①累积记分6分者或者一次记4分者,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一个月的年终奖。

  ②累积记分10分或者一次记6分者,延迟当事人一年职称晋升或岗位聘任资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一个季度的年终奖。

  ③累积记分12分或者一次记10分者,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合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全年年终奖。

  第十六条 与当事事件相关的副主任、主任助理或其他责任人员,根据责任轻重酌情处理。

  第十七条 若医务人员质量与安全管理记分逐月累积达到六分,科室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管理,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行为是否造成或未造成后果以及后果的性质,由院专家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篇4:安全质量环保经理岗位职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经理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正升,正升,正升声学,正升环境,正升职责描述: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

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

3、负责公司环保管理;

4、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安全管理OHSAS18001、环保管理体系ISO14001的相关工作。

5、负责部门团队建设和人才培。

任职要求:

1、28岁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机械专业或管理专业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三年以上钣金行业或机械加工行业生产部管理经验;

2、熟悉企业业务和生产流程,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很强的计划组织能力;

3、熟悉机械加工行业的先进生产流程、生产规程和质量标准。

篇5:质量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安全质量工程师桂林市信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市信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昌职位描述

1、对集团下属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管理目标、方案,认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3、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与质量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监督落实整改;

4、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任职要求:

1、工民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建筑类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大型建筑企业质检、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相关经验;

3、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制度规范,熟悉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体系;

4、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能够独立开展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5、工作认真、严谨、敬业,能适应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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