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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管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20-08-30

分包商管理岗位职责

分包商和质量管理经理珠海横琴某科技公司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横琴科技,珠海横琴某科技公司,珠海大职责描述:

1、组织编制和审核项目质量计划,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实施情况;

2、负责管理各专业分包商质量管理工作,满足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和参与对分包商的现场考核、评定的管理;

3、审核各专业分包商编制的质量实施计划和质量管理方案;

4、负责编制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5、组织项目过程中各专业的检查和验收;

6、收集项目质量数据,包括进度、缺陷、工时、返工率、成本、客户满意度等,进行项目质量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办落实整改措施;

7、负责收集整理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文件、工程变更、工期变更、与各相关方重要的往来函件等重要的工程结算和工程索赔依据;

8、管理并维护公司项目质量信息数据库、质量管理工具信息库,编制项目质量管理手册,组织项目质量培训。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项目质量管理或分包商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2、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3、工作认真细致主动,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4、有监理单位从业经验者优先;

5、熟悉ISO9001标准;

6、能够提供针对质量管理进行问题的诊断,提供系统化的切实可行的改善方案;

篇2: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分包商的工地安全管理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西子奥的斯分包商的相关风险,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工地营运系统。

3参考文件

3.1环境、健康与安全手册

3.2UTC标准SP001

3.3UTC标准SP010

4定义

分包商是由奥的斯授权的为奥的斯工作或由奥的斯员工直接监督管理的任何非奥的斯公司人员。

5安全管理策略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5.1分包商的安全主要靠其自行管理和西子奥的斯公司的监督管理相结合。分公司经理必须确保分包商执行西子奥的斯的安全制度,在工地的安全表现不低于西子奥的斯公司的标准.

5.2每个分公司负责完成实施SP010。

6安全规定

6.1总则

6.1.1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在工地现场还必须遵守总包、监理、甲方有关工地管理的要求。

6.2项目开工前

6.2.1分包商在接到分公司安装部的开工报告后,必须向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安装部提交:施工人员、安装队队长、安全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复印件等。

6.2.2特种作业证方面:安排进入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复印件应在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备档。

6.2.3安全培训方面:安排进入工地的人员都应通过(分包商)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及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安全制度和标准的培训,培训记录应存档,以备查核。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培训由分公司安全经理负责,每季度对分包商员工培训一次并考核,分包商内部的培训员也应定期给员工进行培训。

分公司安全经理可以提供分包商培训员的培训或指导。

6.2.4安全技术交底方面:所有安装人员都应由其上级主管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交工地安全员名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在工作许可证上并返回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备档。

6.2.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所有在工地工作的员工都应有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参照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标准),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应记录并存档,以备查核。

6.2.6分包商在进驻工地后、施工开始前必须完成:1)安全技术交底,2)特种设备登记检查,3)张贴开工安全标识,4)签收工作许可证。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应返回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备档.

6.2.7工具设备完好及特种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分包商必须确保工作中使用的工具设备的完好有效,并对包括卷扬机、手拉小葫芦、电焊机、电冲击钻等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登记和定期检查,此登记和检查记录应存档,以备查核。

6.2.8开工通告方面:包括填写开工通告、张贴安全标语、安置防护栏等在内的一系列工作。

6.2.96.2.2,6.2.4,6.2.5中记录将为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对分包商定期审核时的检查项目。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6.3施工过程中

6.3.1定期召开工地安全会议并做好记录,此记录应保存在工地。教育员工进行工具设备等的使用前检查.

6.3.2每周安全检查: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工地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且每周完成一份“每周安全检查记录”,此记录应定期返回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篇3: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规范对承/分包商的管理,落实“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降低公司属地事故率,提高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建造、设备维修和船舶修理的所有承/分包商,以及我公司外租的各类船舶等的其他性质的承/分包商。

3.0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查承/分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资质,负责颁发《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书》。

经营市场部、装备设施部及其它各发包单位负责查验投标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无安全资质的承/分包商不得参与投标和合同立项;

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承/分包商施工前的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查,颁发“作业许可证”。

各属地管理单位见到承/分包商出示的“作业许可证”后,负责对承/分包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办理“施工场地临时胸卡”或“登船证”并对承/分包商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

财务部在办理合同付款时,负责查验承/分包商提交的安全保证金申请表,无该申请表的付款申请,不予付款。

4.0控制程序

4.1管理办法

4.1.1所有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取得“安全资质证”。未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的单位不能作为公司的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

4.1.2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在取得作业合同后,工程开工或船舶调遣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及“施工场地临时胸卡”(仅指进入预制场地和修船作业的承/分包商),以便公司掌握承/分包商动态和方便外来人员的管理。

4.1.3所有合同其合同金额的10%将作为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的“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分公司、项目组和健康安全环保部将随时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施工机具设备、场地和船舶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事故或环境污染和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单位,将首先扣除(或部分扣除)其“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按照合同条款对乙方责任的追索。

4.2对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认证

4.2.1承/分包单位欲取得“安全资质证书”,须向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写出书面申请,领取《分包项目作业申请表》填写后报健康安全环保部审查确认,同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a)营业执照及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单位资质证书(修船单位还应提交港务监督的认可证书);

c)健康、安全、环境方针和管理手册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作业承诺。

4.2.2健康安全环保部在审查确认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时,如需要应派人前往分包单位所在地对其安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

4.2.3健康安全环保部将根据承/分包单位填报的“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申请材料”对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确认,经确认合格发给《安全资质证书》。

4.2.4?“安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

4.3施工前的作业申请

4.3.1为有效控制我公司范围内各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作业的安全情况,特要求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的分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分包商)在拿到分包作业合同之后,工程开工前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办理“作业许可证”。

4.3.2承/分包单位在向健康安全环保部申请作业许可证之前,除提交申请外还应提交下列各项证书和(或)资料:

a)分包合同或作业委托书;

b)作业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作业项目、作业时间、地点、合同号、资质证书编号、安全作业承诺、安全协议);

c)参加作业的员工名单、员工操作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d)施工所携带设备合格证书或安全证书;

e)对较大规模(50人以上)的承包商还应提交项目组织机构表和应急反应程序;

4.3.3健康安全环保部按照4.3.2中的要求对承/分包商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将向承/分包商颁发“作业许可证”。承/分包商在未获得“作业许可证”之前,不得实施承包作业。

4.3.4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或增加主要作业人员和设备时,应及时书面报健康安全环保部确认。

4.3.5对于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项目,如需进入我公司施工场地施工,必须持分包合同或作业委托,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办理作业许可。

4.4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4.4.1施工前,项目组或承包/分包责任单位负责向承/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有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程序和规定、与承/分包项目有关的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4.4.2安全教育组织单位负责填写《施工前安全教育记录》,并由承/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4.4.3项目组或分包责任单位负责在安全教育后,联系属地管理单位给承/分包商施工人员发放“预制场地入场证(或登船证)”。

4.5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

4.5.1在承/分包作业过程中,工程发包、属地主管单位要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健康安全环保部将派安全监督人员随时进行抽查。

4.5.2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承/分包商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b)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c)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及作业设备安全运转情况;

d)作业隐患、险情存在情况;

e)其它认为必要的安全检查。

f)安全监督针对检查结果应建立记录,发现有可能造成危及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或危害环境的隐患、险情时,有权要求承/分包商立即或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g)安全监督在执行公务中具有如下职权:

要求承/分包商报告有关安全情况,回答有关安全问题;

要求承/分包商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图表及证书或查看有关资料、文件、图表及证书;

可要求承/分包商对作业的有关设备和安全系统进行测试、检验。

承/分包商在接受健康安全环保部按本规定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期间,应如实提供资料和陈述情况,应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提供积极的协助与方便。

4.6承/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6.1承/分包商对其所属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进入公司属地(包括预制场地、船舶、海上设施等),必须遵守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并对其提供服务的设备、配件、工具质量和操作安全负责。

4.6.2承/分包商的作业人员应熟悉现场周围环境,并了解工作位置存在的潜在危险。5人以上队伍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佩带明显的标志,要保证随时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应佩带符合公司规定的胸卡上岗,无胸卡者将停止其工作。

4.6.3承/分包商对其人员在作业中的“三违”行为负全责,对由“三违”原因造成的工程、设备、人员事故负全责。

4.6.4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作业中被查出隐患、发生各类事故的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保部或主管分公司将对其进行批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经济处罚(酌情扣除安全保证金: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方面的严重不符合情况,扣罚安全保证金20%;违反安全管理及质量承诺书,发生各类险情、事故并影响甲方声誉,造成甲方经济财产损失的视情节扣罚安全保证金20%-100%)、直至取消其承/分包商资格。

4.6.5承/分包商作业人员进入公司属地前,必须持有“作业许可证”和“入场厂证”/“登船证”;特殊工种(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涂装工、架子工,潜水员、射线作业等)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的有效的操作合格证书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进行海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海洋石油总公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培训认可的“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等证书。

4.6.6承/分包商应穿戴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劳保服装,执行我公司各项有关劳保方面的规定;

4.6.7承/分包商有责任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防止伤亡和智力、体力伤害的安全作业条件;

4.6.8对危险及有毒有害作业,承/分包商应根据情况可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和适宜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并应撤离多余人员,采取防止侵害人体和污染环境的措施;

4.6.9作业中发现可能有发生伤亡事故危险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负责人,在紧急情况下,须发出警报,以便尽快停止危险作业。

4.7完工后安全考核及年度资格复审

4.7.1在合同履行后,由承/分包商提出申请,填写安全保证金付款申请表,由合同规定的验收单位确认后,未经健康安全环保部确认,财务部不予支付安全保证金。

4.7.2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到期必须由承/分包商提出安全资质证复审申请,到健康安全环保部进行复审,否则取消其承/分包商的资格。

4.7.3复审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各类证书的有效期、年度内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状况等。复审合格后换发下年度的安全资质证书。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施工前安全教育记录

承/分包单位监督检查记录

项目安全环保协议书(包括书面安全环保防范措施)

篇4:工程项目对分包商的管理原则程序

我们对于分包商的管理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无论是总承包的自主分包商或是业主指定分包商,均执行统一的规定和遵守相同的管理程序。

1、严格执行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总承包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至终将其贯彻执行到整个总承包施工管理全过程中去,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2、确保总体目标实现

按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要求,我们将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发后,进行实施。

3、分层次的工期管理

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设备/机具进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4、总承包合同内容作为分包合同的基础

将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分解纳入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完全处于受控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5、分包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确认

各分包应按与总承包签定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承包审批,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6、例会管理制度

总承包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承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7、及时处理问题

总承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迟和延期。

8、坚持书面沟通

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须口头通知外,总承包均以书面指示书形式及时发给各分包执行。各分包单位与总承包业务交往过程中,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总承包进行联系。由总承包解决的事应及时处理。

9、合理及时拨付工程款

总承包做好各分包的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10、加强总承包协调

总承包关心、指导各分包单位的工作,解决处理、协调分包有关事宜,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同时,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管理工作的指导,并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篇5:抓好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规范

作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分包管理特别是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永远是企业最薄弱的环节。近年来,结合单位管理实际,我们认为:抓好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选择优质分包单位,严格审查资质条件。一是严格审查分包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等硬件,强化事前控制,保证分包队伍的“合法性”。二是严格审核分包单位配备相应的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并进行报审备案;三是严格查验分包单位进场的特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用电设备是否有合格检验报告,做好进场验收、报审备案手续。四是严禁资质挂靠的分包队伍,杜绝转包、重复分包现象的发生。

二、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一是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制度。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试,凭项目部核发的合格人员上岗证进入现场施工。二是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对分项工程的危险源风险评价分析,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并做好双方签字资料存档。

三、严格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监管到位。首先提升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方式可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四不两直”检查和督导检查等。二是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问题应马上口头要求整改,未及时整改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应开出罚款通知单,强制性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工。三是要通过考核兑现安全奖惩,通过奖惩手段体现安全管理的权威性。安全管理必须严格落实,严格执法,发现违章和事故,要进行相应的处罚,考核结果必须及时通报,兑现奖惩,确保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安全监督执行力。

四、保证安全费用投入,完善工程安全设施。抓好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该把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预算决策权适当的下放到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安全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强化安全防护设施的超前投入,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的要补全,不完善的要予以完善。特别是对各种内外脚手架、安全防护装置等,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认真处理,该换的换,该报废的坚决报废,该整修补充的要认真整修补充;各种个人防护用品要备齐;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生产。

五、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首先,要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的宣传,使分包单位员工在心理、思想和行为上形成自我安全意识和环境氛围,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其次,主要从观念文化、物质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四个方面入手,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确保企业的长治久安。要建设预防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观念文化,建设稳定可靠、标准规范的安全物态文化,建设健全完善、政令畅通的安全制度文化。

总而言之,作为一家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没有分包商协作施工,企业发展将步履维艰。但是,抓不好分包管理,特别是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就会动摇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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