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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差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0

学校出差制度

  为规范因公外出活动,加强人员和财务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因公外出,不论学习、开会、采购或其他外出任务,由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和教导处、学生处、总务处主任根据上级通知和工作需要确定外出人员、时间、地点,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2天以上,须报经区教育局批准。

  二、参加区教育局以外单位和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和工作会议,凭上级通知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并报请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三、凡因公差需用专车者,须经校长批准。学校所派公车必须专车专用,无特殊情况不得绕道,随车人员必须同车往返。违者超出费用自理。

  四、出差者回校后,须在一周内办理好差旅费报销手续。报销程序为:本人将各种票据分类按财务要求贴好,如实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派差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会计初审,再交校长审定签字,最后交会计报销。

  五、审批教职工外出必有严格执行《关于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和参观学习的.管理办法》。

  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2:公司业务人员出差制度

公司业务人员出差制度

一、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xx,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飞机,火车,汽车,轮船,须批准,硬卧,大巴,二等

  5、市内交通费,伙食及住宿补贴标准实销)

篇3:公司出差制度一

公司出差制度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出差费用的报销:

  1)、 交通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坐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时,必须经主管经理特批,否则不予报销。

  c.、出差地交通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交通以公交车为主、原则上尽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2)、 住宿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一般地区12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20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3)、伙食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4)、出差补助:

  a、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元/晚/人。

  b、在外补助100元/天/人。

  4、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篇4:市场部出差补助制度

市场部出差补助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员工的办事效率,使公司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的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书面说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及计划所需资金,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将出差申请或出差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出差。

  2、经批准后的出差人员(只允许部分新来人员)可向公司申请预借差旅费,并应在借款事由中注明出差地点及天数等事项,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就出差事项完成情况,向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同时由财务部结合本办法核对相关的出差记录及*****费用明细。

  4、出差人员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差旅费包干标准和有效出差单据,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费用开支报销办法的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5、凡与原出差申请中所注明事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1、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伙食、通讯等费用,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对差旅费补助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地区

  级别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及以下

  副总级住宿:200元/人天住宿:1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

  餐补:25元/人天

  话费:按照当月话费的90%给予报销

  经理级住宿:120元/人天住宿:85元/人天

  餐补:25元/人天

  话费:按照当月话费的90%给予报销

  业务推广人员

  一级住宿:3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二级住宿:4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10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级住宿:50元/人天

  餐补:25元

  每月1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四级住宿:60元/人天

  餐补:25元

  全年2400元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五级住宿:70元/人天

  餐补:25元

  全年3600元每月50元(话费必须出具正规话费单,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7时之间(可乘坐硬卧标准)或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购买硬卧车票乘车的不再享受住宿补贴。凡符合乘硬卧标准而实际乘硬座出差(除乘坐动车组和软卧外)出差,按照实际车票报销,住宿、餐补照常享受。

  4、两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出差的,按照本人出差住宿补贴标准的80%给予报销(原则上由一人集中报销);异性两人同时出差同一目的地,按照每人享受实际住宿补贴标准执行;集体出差人员的相应餐补照常享受。

  5、外出参加会议期间,组会方提供食宿的,相应的公司餐补和住宿补贴不再享受;只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的会议,出差人员住宿补贴照常享受;只提供住宿不提供就餐的会议,出差人员就餐补贴照常享受;食宿均不提供的会议,就餐与住宿补贴照常享受。同时,参会期间的会务费必须提供正规的*****具实报销。

  6、对于公司委派的学习、培训、工作等需要长期驻外的人员,经领导批准据实报销。

  7、外聘顾问或讲课老师出差发生住宿、就餐费用按照正规*****实报实销;公司技术部市场服务或其它外出出差补贴参照业务推广人员住宿就餐补贴标准执行;所有岗位当天往返,仅享受餐补,一律不享受住宿补贴。

  8、出差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部门经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其它特殊人员或特殊岗位出差办理公司业务或其它重要工作,相应的出差报销,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酌情处理。

三、其它规定

  1、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出差人员须保留完整车(船)票作为报销依据,据实报销。部门经理签字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非出差过程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2、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报销时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依照财务管理制度中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办理报销。

  3、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目的地为石家庄地区以外的地区)当日往返,餐补按每天25元执行,不享住宿补贴;司机单独出差一天以上并需要住宿的,按每日55元(餐补25元,住宿30元)补贴标准执行。有同车随行人员且职务在市场经理以上岗位的,不再享受住宿补贴;同车随行人员在市场经理以下岗位按照本人出差补贴标准的80%给予报销(原则上由一人集中报销)。司机出差话费补贴按照每月30元执行。

  4、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5、出差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广东出差管理制度

广东出差管理制度

  为配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实施,合理控制差旅时间及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差旅的实际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3.0实施权责:

  总经办:出差申请、差旅费用的核准

  行政人事部:出差申请、差旅费用的审核,对出差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财务部:差旅费用的核销

  4.0工作内容:

  4.1出差申请及报销过程

  4.1.1出差申请: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申请,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员工应认真填写出差计划,包括出差目的与任务、日程安排;并做好费用预算。

  4.1.2审批:

  填好后的《出差申请表》交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最后呈总经办批准。审批权限参照《出差审批权限表》。

  4..1.3报备:

  生效后的《出差申请表》原件交行政人事部作为考勤依据,复印件交财务部作为报销凭证。

  4..1.4借支:

  出差人员如需借款,应附签批的《出差申请表》,连同《借款单》报总经办签批,并交财务部审核后签字借款,省内出差最高金额为2000元。省外出差借支最高金额由总经办决定。

  4.1.5报销:

  4.5.1.1报销期限:出差人员必须在差旅过程结束后的3日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用,逾期的不予报销。

  4.5.1.2报销凭证:

  4.5.2.1.1出差票据应按出差时间顺序和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分类粘贴在《凭证粘存单》后,最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汇总。

  4.5.2.1.2报销人员将实际费用支出额添列在《出差申请表》中的“实际费用”一栏,与预算进行核对。核对结果如果超出差旅费预算的,需要对超出部分在备注栏作出合理说明和解释,相对应的《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办审批。节余部分需归还公司。

  4.5.2.1.3出纳凭财务部编制的付款凭证报销,出差人员报销时需将已核对的.《出差申请表》以及《出差报告》,附于《差旅费报销》后面作为附件,财务方可报销。

  4.5.2.1.3出差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报销凭证,白条不得报销。确因公司业务需要,需用白条报销的应报账前先书面申请,呈报总经办批准。

  4.1.6借支充抵

  如有借款,报销金额应首先归还借款,出纳人员根据还款金额开据收款收据,并由还款人在收款收据上签字确认。

  4.1.7报销标准

  报销标准参照《员工差旅费标准》,超标款项由个人支付;

  4.1.8出差报告:

  出差人员在差旅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提交《出差报告》至相关领导,以评估出差效果。

  4.2交通

  4.2.1省外出差,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普通舱,如当地未通航或不乘坐飞机,可改坐火车硬卧(若行程达6个小时以上的,可坐软卧)或轮船二等舱,出差员工需提前3天通知行政人事部订票。

  4.2.2广东邻省出差,如无特殊情况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均以汽车或火车为交通工具。

  4.2.3其他员工省外出差,乘坐火车硬卧或轮船三等舱,特别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后可乘坐飞机普通舱。

  4.2.4如不同级的员工一同出差,经总经办批准,可按职别较高的员工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4.2.5在省内出差,除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超过三人以上的员工同时前往,可申请使用公司车辆外,其他情况下乘坐大巴或火车,但不得乘坐火车软卧。

  4.2.6出差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确定行程,不得绕道而行。如发现绕道而行,该段的车票自理,期间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出差补贴。

  4.2.7出差到当地之市内活动以公交车或地铁为主要交通工具。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因特殊情况需打的,须报本部门经理后方可乘坐。

  4.2.8公司派车出差的不享受交通补贴。

  4.3住宿

  4.3.1住宿标准按《员工差旅费标准》执行。特殊情况可先书面申请及经总经办以上同意后方可超标报销住宿费用,否则一律不得超标消费。

  4.3.2如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研讨会、培训、订货会等因组织者硬性规定统一安排住宿的,按组织者公司下发的通知执行,不另付住宿补贴。

  4.3.3特殊情况下,如带机密资料出差等原因而需单独住一间房而超出住宿标准的,须事先请示并经总经办以上批准,财务部方予以报销。

  4.3.4一般员工同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员工一同出差,可采取就高标准执行。

  4.3.5同性两人出差,一律同住一间房,不允许分别报销。如有特别需要单独住一间房者需总经理批准。

  4.3.6若公司在出差所在地有住房的,出差人员应住公司宿舍,副总级以下员工无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宿;

  4.3.7员工住宿,结帐时需开发票,如无发票,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

  4.4补助

  4.4.1伙食补助按《员工差旅费标准》执行。

  4..4.2如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研讨会、培训、订货会等因组织者硬性规定统一安排伙食费用的,按组织者下发的通知执行,公司不再报销补贴。

  4.4.3当日出差当日回的,长途交通费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根据《员工差旅费标准》标准标准执行,如有误正餐的,按《员工差旅费标准》执行。

  4.4.5外派学习或培训,取消各项补贴。

  4.4.6凡外出公干在本市范围内(包括各区),当天往返的属外勤,不可申请补贴。

  4.5其他:

  4.5.1出差时,必须按照公司的安排按时往返,如因购票等原因延误,必须及时通知公司。

  4.5.2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借机会参观和游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己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4.5.3出差期间业务招待费用,实行事先申请及得到批准,再事后报销的原则,手续不全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4.5.4如因特殊情况,预计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差旅费用超过公司所规定的标准,必须在出差前提交申请报告,经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如在出差途中临时出现超标情况,必须先向公司财务部、总经办提出申请,并在出差返回后2日内补齐申请手续。

  4.5.5出差途中特殊情况需延长出差时间,应向部门经理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后,由部门替出差人员补填《出差申请表》,及时回复行政人事部,否则以旷工处理;未经批准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4.5.6出差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利益、声誉的事情。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客户)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或私自接受接待单位(客户)任何形式的礼物或宴请(工作餐除外),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进行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4.5.7出差人员出差达15天及以上者,可在返回公司安排完工作后,可按出差满7天补休1天,不足部分不可累计,需申请调休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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