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一
公司考勤打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
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篇2: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配件室及前台负责人E;每天7;40前开门配合全天工作
上午 8:00 7点50点名吹哨点名 点名完毕后进行当日工作安排及工具整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下午 18:00
前台接待部;早7;40-8点打扫完毕 (E、XXX)
二、保洁员:
全天候做好卫生工作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上班期间需要外出的,到前台写好外出理由及情况说明。私自外出非业务外出的视为旷工处理。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10天工资。
2、病假: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必须写清请假时间,如到期没有康复的,必须续假,没有请假手续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3、事假: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超过天数按照自动退出全年奖处理。
4、年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丧假: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 给假3天
配偶子女伤亡 给假3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前台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总经理批准
2、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
七、外出及其他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前台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系统统计,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发考勤人员3天工资。
E县E微配公司
E县E汽车修理厂
E县E汽车售后服务站
篇3:员工考勤制度模板
员工考勤制度模板
一、出勤时间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点半到下午6点,午休为1个半小时(12:00-13:30)。
二、考核办法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打卡,员工应亲自打止,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报办公室给予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内勤处登记,以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上级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上级负责人和办公室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三、考核制度
全勤奖:每月元,以签到表为准。
1、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8:4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7: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上班时间一个小时,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一个小时,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2、处罚规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迟、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迟到、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9:30以后上班,17:00点以前下班,按旷工一天计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三、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5日前交至财务部。
篇4:店铺员工考勤休假制度
店铺员工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加强本店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并共同遵守。
一、 考勤是本店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二、 本店作息时间具体由店长及员工共同协商制定。
三、本店员工每周可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时间由店长根据工作情况安排。
四、上班时间到了仍未到岗者计为迟到,迟到60分钟后列为旷工,旷工扣款50元。下班时间未到就提前离岗者计为早退。迟到及早退每分钟扣款1元,另加10元。
五、凡无假条,又没签到(签退)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六、 连续旷工三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六日,均予开除。
员工休假制度
1、 员工公休假实行轮休制,休假须向店长请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遇事须工作时间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两天向店长请假,遇特殊事件不能当面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经批准同意 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3、每次事假只批一天,超过一天,发型师每日扣款50元;助理每日扣款20元。
4、在上班之后因事须外出办理的(请小假),须向店长请示;请小假不准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仍未回店者大小班全下。超过一小时 仍未回店者,每分钟扣款1元。
5、 未向店长请示,私自离开本店者,扣款50元。
6、节假日及周六、周日不准请假,否则计为自动辞职。病假需有病例证明,否则无效。
7、病假须向店长请假,不能当面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病假超过一天者,须出据病例证明,否则计为事假。
8、 店员工产假、婚假、长假由店长根据情况而定。
篇5:工厂员工考勤规定
工厂考勤制度
第一章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并进一步加强对员工考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
第三条 常日班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30至11:00,下午12:30至17: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倒班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往返官林住宿的员工上午上班时间务必在8:00之前到厂。
第四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50—200元的罚款。
第六条 每天由保安主管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异常情况报告保安主管,由保安主管报至办公室,办公室据此核发工资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上班者,按迟到论处,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除扣除半天工资外,另罚款50元。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罚款及工资核算参照迟到及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填写“出差证明单”,按规定找相关领导批阅,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因公出差时,各部门主管出差由分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厂长批准,情况紧急无法向厂长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先备案,事后须补办手续。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将出差证明单交至门卫处备案。违反以上规定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厂长审批。
第十条 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扣款50—100元。
第十一条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当月奖金的50%,达5次者不予发放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奖金的50%,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当月累计3天旷工者,不予发放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1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二章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第十三条 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初统计上月考勤刷卡情况。
第十四条 凡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条经部门领导签字后须交于门卫。
第十五条 凡无请假条或出差证明单,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第十六条 刷卡的结果同餐补挂钩。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天的餐补(出差除外)。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及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天餐补。
第十七条 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规定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及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员工上下班刷卡时应看清考勤机(上班、下班),万一刷错应告知门卫,予以纠正,违者罚款5元/次。
第十九条 员工上下班未带考勤卡,必须及时到门卫处登记。第一次罚款1元,第二次2元,以此类推。本年度满五次每次5元。
第二十条 未刷卡不登记者(包括上下班只刷一次卡),处罚20元/次。
第二十一条 员工考勤表名单应按工号从小到大排序,并注明部门或车间以及考勤员姓名,违者门卫处不予接收。
第二十二条 员工自调离部门之日起,原部门不得再为其考勤,由其现工作部门考勤。
第二十三条 考勤表应于每月2日前交于门卫处核对,逾期每天罚考勤员10元。
第二十四条 部门和车间平时考勤只作出勤参考,经过门卫电脑考勤系统核对无误后作为员工的真实出勤。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指定考勤员,并将名单报办公室备案。考勤员应严肃考勤制度,不得徇私枉法,弄虚作假,每月2号前要将考勤表与门卫核对,逾期未核对者对考勤员进行每次1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员工中午休息时间外出时必须刷卡,未刷卡的罚款 10元/次。
第二十七条 员工上班期间,不听门卫劝阻,未办理任何手续外出的,门卫应及时通知其主管领导,并作好记录。外出时间四小时以内的罚款100元,超过四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第三章 员工请休假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下列日期为法定节假日(若有变更则预先公布),因业务需要照常上班应以加班计算:
(一)法定节假日
1. 元 旦 (1天)
2. 春 节 (3天)
3. 劳动节 (3天)
4. 国庆节 (3天)
(二)每月出勤26天即为满勤,超出勤部分核发超勤奖金,做计件或定额工资的人员除外。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第二十九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有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每月以1天为限,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月以1天为限,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
(三)婚假: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包括节假日),婚假以一次请完为限。
(四)产假:女员工生育可请产假12周,小产4周(均包括节假日)。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丧假6天(包括节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丧假4天(包括节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丧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军政各机关调训,可请公假1天。
(七)特休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休假。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休假1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休假3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予特休假5天,满10年以上,每年给予特休假7天。
第三十条 本厂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所产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可请工伤假,并须出具医院证明。
第三十一条 请假逾期,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须续假,否则按旷工论处,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者减发奖金,严重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与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扣发奖金及工资。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厂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让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三十四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三十五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为止,中途到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间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假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三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休假:
(一)事、病假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三十八条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同意,请假单须交门卫一联。如无请假单休息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主管批准,3天以上由分管副厂长审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上须由厂长批准。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经厂长批准后从8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