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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公益关爱基金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5

旅行社公益关爱基金制度

一、目的:

  为弘扬公益理念,承担一份社会责任,构建旅行社公益关爱活动的长效机制,参加义务服务、公益活动、慈善活动等有效的回报社会,以及有效使用公益关爱基金,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益关爱基金的来源及管理:

  1、员工罚款;

  2、旅行社划拔的专项资金;

  3、经本人同意,经理级以上员工每月工资十位数(含)以后的.余额,其它员工每月工资个位数(含)以后的余额。

  4、部门、员工个人的自愿捐款(可在工资、奖金中代扣);

  5、其它资金来源(如义卖、募捐等)。

  6、由财务部设立专门的公益关爱基金帐户,并及时将基金来源中的所有资金汇集到专用帐户中统一管理,本旅行社的其他成员都可以参与监督。

三、公益活动主要形式:

  1、旅行社每年在冬季(淡季)组织本地区学生参加“革命历史大家知”活动,由导游员免费的为大家讲解有关长汀革命历史、各个主要旅游景点,使学生对革命历史主要事迹、革命人物更加的了解,旨在不断的提高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加为长汀的了解。

  2、每年定期组织旅行社全体员工参与捐助,包括衣物、书本、资金、文具等,在统一的寄往西部较为偏远山区学校及其教学点地区。

  3、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员工参与社会环保宣传,通过定点讲解环保小常识及发放宣传单、免费赠送低碳环保购物袋旅游套装、外出旅游常备物品以及小常识等形式,使大家增加对爱护环境的意识,投身到爱护环境的行动中。

  4、积极的参加社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慈善捐助。

篇2:国内私募基金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AB私募基金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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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XX私募基金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一、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一部较完善的基金管理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投资后的管理及增值服务水平,规范公司及其管理的股权并购基金投资决策程序,保障公司及投资人资产的安全与增值,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基本定义及其他说明、机构及职责划分规定、长期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短期项目投资及其管理、投资资料管理等。

(一)总则部分

1.主要规定该规则制定依据。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创业投资业的通行做法。

2.公司及其管理的股权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的基本内容:

1)词语定义及说明

1.1所谓项目投资,包括以各种方式进行的长期项目投资和短期项目投资,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管理的股权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的项目投资。

所谓长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1年以上,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资源类)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VC企业,在设定的持股时间内采取多种变现方式撤出投资并获得增值的投资行为。普通股,优先股等都属于该投资方式。

所谓短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1年以内,以国债现货及国债回购、新股认购或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参与短期资金拆借、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可转股债投资、新股配售等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运作的投资行为。(尽可能少进行短期投资)

1.2并购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基金型/公司型投资管理模式,并购基金或有限合伙人或股东委托XXX基金管理公司之股权投资事业部(以下简称“股权投资事业部”)进行投资,并提供投资资金,XXX基金管理公司为资金的受托方,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并购基金与XXX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

并购基金按照约定向XXX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由事业部按比例向基金管理公司提取管理佣金),获取委托资金的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AB私募基金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作为受托方,(股权投资事业部是经基金管理公司决策批准的投资项目的具体执行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投资项目的管理主体及决策人,他对项目的选择、立项、初审、审慎调查、拟投资项目的执行及已投资项目的管理等各种投资活动进行直接负责,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所管理项目的投资金额获取相应的管理费,并按投资项目的增值获取相应的分红。

2)项目跟进

通常会鼓励股权投资事业部投资经理个人与公司、并购基金或投资人共同投资;对早期项目而言,原则上还规定投资经理必须要按比例与公司、并购基金及投资人共同投资。

3)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规定由投资经理或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担任,他应当独立承担项目的投资,而助理投资经理则规定必须与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不得单独承担项目的投资。

4)投资资金的分配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一般规定要对长期投资资金与短期投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

5)投资标准的规定

标的的投资价格应当合理,所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具有发展潜力,优先选择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论证、鉴定的项目。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要有完整、务实、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管理队伍,产权明晰,财务管理规范。

6)投资限制

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总裁同意;

i.不得投资于非并购基金(PE-Buyout)领域

ii.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iii.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

iv.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v.不得从事未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总裁授权的其他业务;

vi.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母基金股本的25%。

vii.不得投资或参与国有股权相关项目

viii.不得与政府建立商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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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私募基金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7)投资原则

一般包括如下原则: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力求投资项目的成长性、增值性。(目前仅限于国家高新技术新能源领域)

(二)机构及职责划分规定

1.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制定、修改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对拟投资的长期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对已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并组织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2.短期投资决策小组的职责

包括:对业务部门提交的短期项目投资建议方案进行评审,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并对已投资的短期项目进行检查。

3.作为公司与投资者股权撤出变现的决策机构,投资变现决策小组的职责

包括:对业务部门提交的投资撤出变现方案进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撤资的决定。

4.作为项目立项的审批机构和投资项目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各业务总部及所组建

的股权投资事业部职责

1)制定部门或基金管理公司立项标准与立项程序,报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批准实施;

2)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3)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的项目进行初审;

4)对投资经理提交的投资撤出变现方案进行初审,将经初审通过的方案提交基金管理公司的投

资变现决策小组评审;

5)对已投资的长期投资项目提供管理与增值服务;

6)跟踪短期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7)按照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变现决策小组批准的方案,组织项目投

资或投资撤出变现的具体运作。

5.作为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投资变现决策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专项投

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责

1)安排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会议和投资变现决策小组的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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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基金会项目及协议管理制度

基金会项目及协议管理制度

为确保基金会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项目及协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称协议是指基金会为支持民间外交和各类公益事业及增值保值而开展的所有项目并与境内外政府、事业单位、社团、公司及个人订立的含有权利义务关系内容的各类协议文件及其附件,及有关的补充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协议性法律文件。

一、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报告(附表1);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基金会主管领导审批后,一般项目报理事会研究批准,重大项目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方可立项;

(三)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执行中期必须进行中期项目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附表2);

(四)项目完成,必须进行评估验收,对未达标项目限期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附表3)。

(五)对不配合进行项目评估的,我基金会有权依法进行处罚。

二、协议的审查与责任

(一)对外签订协议,应贯彻“先审后签”的原则,必要时须征求专业法律人士意见;

(二)协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报审,并附相关材料,如:批复、函电、可行性报告、资信调研、以及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三、协议的签订

(一)基金会签订的所有协议,必须事先经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审批后,才能对外正式签署;

(二)协议文本的尾页上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名、加盖基金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四、协议的履行

(一)协议签订后,协议双方应严格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二)要加强协议履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防止发生纠纷。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职能部门和经办人的过错造成基金会单方面违约、从而酿成纠纷的,应由职能部门和经办人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五、协议纠纷的处理

(一)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出现纠纷,应及时通报法律顾问(律师)并做好处理纠纷的有关准备。

(二)出现纠纷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可以诉诸法律;

(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案件,应经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批准授权,由律师代理基金会处理;

(四)处理协议纠纷案件中的责任

发生协议纠纷以后,项目经办部门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协助律师处理。律师接到纠纷情况报告后应及时立案,并根据有关材料出具法律意见书,报基金会相关领导按法律程序处理。

六、协议的档案管理

(一)凡基金会对外签订的协议,除协议必备的条款外,应当在协议后附有各方当事人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协议签订后,协议正本及所有洽谈资料原件应整理成卷,一并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协议履行时,应建立协议大事记,记录协议履行中的重要情况,妥善保存往来函电。

七、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1.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项目计划书

2.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

3.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项目中期报告书

4.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项目结项报告书

篇4:基金会印章管理制度

基金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基金会的制度建设,规范用章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维护基金会的公益形象,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统一报批(报备)经批准后刻制。印章刻就后,由基金会发文启用,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由基金会对外发布相关公告。

第三条所有印章由专人妥善保管,实行印章使用登记签批制度。基金会会章由办公室保管及用印;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平日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室。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须经主管领导书面批准。

第四条公文用印,凭签发人的签字用印。用印人凭领导签发的文件或用印批条,由印章保管人按规定用印。

第五条基金会会章的使用,由理事长或由理事长根据工作需要授权秘书长批签,若理事长和秘书长因公外出时,由指定负责人批签。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领导明确批示后的财务活动。

第六条凡以基金会名义对上、对外行文、发函,或者签署具有法律责任的合同、协议,必须加盖基金会印章。严禁在空白信笺或空白介绍信上用印章。

第七条需要制作印模批量用印时,除履行规定的手续外,印章管理人员应负责印模制作监督及用后及时收回、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八条未经相应批准程序使用印章或伪制印章,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提请有关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5:基金会网站管理制度

基金会网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基金会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反馈信息,拓展交流渠道,提高网站管理水平,扩大基金会对外知名度,提升外部形象,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一)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考察活动活动、访华团考察活动、会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二)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审批后发布:网站需报送、上传的信息要逐级审核。重要信息需报经会长审核把关,方可上传。信息资源必须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所有经过部门负责同志审核的信息,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网站管理员管理制度

未经批准,基金会网站管理员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不得在基金会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基金会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不得利用基金会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不得利用基金会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基金会规定、影响基金会形象、泄露基金会机密的信息。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信息保密制度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口令管理制度。网站应当设置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同时,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测评制度。网站系统应当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通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评。

(二)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三)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帐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四)应急响应制度。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会信息处报告,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通等部门进行处理。

(六)人员管理制度。网站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网站更新与维护

网站管理员应按照规定及时对基金会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保证信息及时性、通达性、有效性。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定期备份。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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