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中心​​​​​​​考勤奖惩制度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教研中心​​​​​​​考勤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7

教研中心考勤奖惩制度

  教研中心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要请假。

一、严格签到制度

  1、到岗后本人应自觉签到,严格禁止给他人代签。一经发现,一次扣除代签者当月出勤奖60元,被代签者按旷工处理。

  2、外出开会、下校检查、开展业务活动等,须由科室负责人提前在《签到表》背面写明外出时间和事由,否则视为旷工。

  3、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查出空岗且负责人不知原因者,则按旷工处理。

二、严格请假制度

  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凡病事假在半天以内的,应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并签字;请假1天的应由分管主任批准并签字;1天以上者须经主任批准。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主任请假,超过1天的须经主任批准。副主任须向主任请假。假满准时返回并及时销假。病假需同时出具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

三、严格考勤统计制度

  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负责考勤统计的人员应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逐日填写考勤表,及时收存假单,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并予以公示。

四、严格考勤奖惩制度

  1、每月迟到一次者扣发出勤奖2元,超过三次者扣发全月出勤奖60元;早退一次扣发出勤奖20元,两次扣发全月出勤奖60元;每月事假一天扣出勤奖4元,病假一天扣2元。

  2、年终考勤总评居前3名的科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3、依据济中财[2014]40号文,每月旷工半天(含半天)以上或病、事假累计5天(含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出勤奖160元(财政发100元,中心发60元)。

  4、全年事假累计20天,病假累计40天,无故迟到、早退累计10次,无故旷工2天以上的,取消本年度的各类奖励。其他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篇2:考勤考核考绩奖惩制度

考勤、考核、考绩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规范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力,真正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表》准时上、下班,不

  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凡考勤或检查发现存在上述现象的人员,均按《考绩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认真填写《考核记事手册》,并注意保存,以备考查。

  3.各科室应指定一名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人兼任考勤员,负责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的《考勤表》报送人事教育科,人事教育科凭各科室考勤通知计财科发放当月工资。

  4.年中、年底由人事教育科将考勤情况汇总予以公示,并记入个人考核表进档。

  二、考核

  1.考核依据:以《事业单位考核暂时规定》和中共湖南省纪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受党纪、行政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基本原则。

  2.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衡量,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前提下,着重以履行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的工作实绩为内容,重点考核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成果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3.考核步骤:先由本人进行年度述职,再由群众评议,所在部门签具意见,局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审核评定结果,报局党委批。

  4.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评定优秀等级的.人员可给予嘉奖以上奖励,奖励分为嘉奖和一、二、三等功。

  5.凡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人员,一般可参加工资正常晋级,考核未合格者,不得参加一年一档的正常晋级。

  6.受处分人员考核规定:

  ①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级。

  ②受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底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7.考核表和考核结论进入个人档案,凡不参加考核者,一律视为不合格。

  三、奖惩规定

  1.每月请事假超三天(不含三天)以上,十天以下(不含十天),每天扣款60元。请事假超过十天以上(含十天)扣除当月水上作业补助津贴。

  2.全年累计请、休假四十五天以上的扣除6个月水上补助津贴,全年累计病假超过90天以上的扣除全年年终奖50%。

  3.旷工一天扣款200元,全年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不足十天,每天扣款400元,全年累计旷工超十天者,开除公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款20元。

  ①当月迟到、早退二次的; ②未经同意,通知开会迟到的; ③未按要求着装的; ④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款200-1000元。

  ①工作中出现差错,延误工作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③擅离工作岗位的;

  ④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影响整个工作进程的;

  ⑤由于保管不慎或人为责任,造成公有财产损坏和丢失的(不免除按规定赔偿责任);

  ⑥同志之间闹不团结,打架骂人的;

  ⑦不遵纪守法(包括家庭子女)被治安,刑事处理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⑧凡业务、政治学习考试、考核不合格的;

  ⑨由于行政执法错误造成官司败诉和国家赔偿的(指直接责任人);

  ⑩凡上述各款中未涉及的其他由于个人原因违反本单位制度或导致工作延误或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篇3:保安员奖惩制度

保安员奖惩制度

编制:

单位:

部门:

审核:

XX年XX月XX日

1.目的

加强保安队伍建设,鼓励保安队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内容

2.1嘉奖

2.1.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1.2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客户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2.1.3抢险救灾,保护客户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2.1.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保安队员给予表扬,并奖励每人50元;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每人100元。

2.1.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保安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2.1.6对在各类区以下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奖励每人50元;对在各类区以上(包括区级)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奖励每人100元。

2.1.7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奖励方案。

2.2惩罚

2.2.1第一次口头警告扣浮动工资的10%,一个月内连续二次口头警告作一次书面警告论处;一次书面警告,扣浮动工资20%,第二次书面警告扣浮动工资的50%,最后警告扣罚浮动工资全部。

2.2.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

2.2.2.1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2.2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未请假者。

2.2.2.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2.2.4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2.2.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2.2.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2.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2.2.3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予书面警告,严重者处予最后警告

2.2.

3.1违反2.2.2.1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2.

3.2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2.2.

3.3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2.2.

3.4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2.2.2.4条者。

2.2.

3.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的。

2.2.

3.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

3.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2.2.

3.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业户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2.2.

3.9当值睡觉者。

2.2.4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或已处予两次书面警告的,立即辞退。

2.2.4.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2.4.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2.2.4.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4.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2.2.4.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2.2.4.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2.2.4.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2.2.4..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3.记录

《违纪处分执行书》由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部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4.附件

《违纪处分执行书》

篇4: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带班下井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副矿长。

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13次,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

?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请假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卡》,安全员负责领导安全检查信息卡的收集整理,调度室建立领导入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下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下井带班罚100元。完不成查处安全隐患及“三违”人员任务的,每少一项处罚50元。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或者作假的一次罚款100元。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六、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掌握当班入井人数,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建设;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如果带班下井领导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七、用增加福利待遇来推动矿级领导轮流入井带班,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制度的落实。入井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因此要适当提高轮流入井带班矿级领导的福利待遇,用好的待遇推动制度的落实。对下井带班领导在月底按考勤表发放下井津贴补助,一般按每天50元。并根据工作成绩在年底给予奖励。

?八、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

?九、矿委会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

上一页第2页

篇5:教职工奖惩制度

三一文库(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教职工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双重任务,树立正气,明辨是非,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促进改革,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被考核评为年度优秀者。

2、努力钻研业务,改革创新,在有关幼儿杂志投稿或发表论文者。

3、服从领导安排、调动,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超额完成工作量,不计较者。

4、提出合理建议,并对改进工作起重大作用者。

5、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产假、丧假不休,坚持工作,婚假利用假期者。

7、全年全勤者。

二、奖励办法:

全园大会表扬,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惩罚范围:

1、工作人员违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制度、要求、常规及园里的规章制度,造成工作质量低及事故者。

2、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制造事端影响工作者。

3、对园里领导有意见,或同志间发生矛盾不能正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牢骚、说闲话、漫骂等不文明行为及背后议论他人,传闲话,制造矛盾事端,影响团结者。

4、对幼儿进行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不良后果者。

5、给幼儿不按时吃药、拿错药、吃错药者。

6、接到家长投诉,并符合事实者。

7、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骨折、缝针、丢失等。

8、与家长争吵,有失教师尊严者。

四、惩罚办法:

上一页第2页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