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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20-05-04

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与客户联系

2、协助客户处理事故

3、指导客户填写及收集索赔资料

4、疑难案件上报调查

任职要求:

1、22-45岁学历:大专以上学历;语言流畅、表达清晰;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

3、有销售、保险、客服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办公环境:

1、工作环境:全天候独享中央空调办公室,公司提供客户资源。

2、每月公司还有额外激励方案和福利

3、持续的培训提升+畅通的晋升渠道。

服务人员岗位

篇2: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服务规范。

一、服务宗旨

规范、优质、高效、廉洁

二、规范化服务的内容

(一)工作秩序

1、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佩带胸牌上岗,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2、工作时间不准在服务窗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网络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持服务场所和办公环境的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二)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规定,您的××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用语。

4、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三)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主动起立、主动打招呼。

2、接听电话时,要首先讲“您好”;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妥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监督(投诉)科,并向中心领导汇报。

(四)服务仪表

工作时,必须着装整齐。执法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提倡着规定的制服,其他部门(单位)窗口的工作人员着装必须庄重、整洁,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工作期间不准在服务台内、外穿拖鞋。

(五)服务设施

1、工作窗口应备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文本等,以利于做好宣传与解答。

2、工作窗口应置放足够的《办事指南》以备办事人员查询。

3、工作窗口应置有告示牌,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办理业务时,应及时发出告示。

(六)服务质量

1、应一次性告之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工作窗口办理。

2、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申报资料的范本与式样;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优质、高效办理各类服务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应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方便企业和群众。

三、规范化服务的管理

规范化服务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工作窗口人员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化服务将纳入日常的考核与管理,主要以监督(投诉)科日常督查的形式,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采用自查、抽查、互查、暗访等方式,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篇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和《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办发〔2003〕3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推动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其基本形式是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参统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暂时无法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可采取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管理服务和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的过渡形式o

第四条到2朋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从2006年起,凡已建立街道(乡镇)社区且社区功能逐步完善的州、市、县,应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对实施破产、关闭、注销以及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必须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

对远离城镇,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建立社区条件的,应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乡镇劳动保障所的管理服务范围。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对社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加快建设步伐。

(一)州、市、县政府所在城市和城镇,应在原已建社区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到2005年底要基本完成社区的合理布局。

(二)对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当地政府应抓紧进行社区规划,建立社区组织。

(三)州、市、县政府要在公共投资上进一步向社区倾斜,为社区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为加快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服务创造条件。

第六条各地在进行社区规划和建立社区组织时,应同步规划、统筹解决社区办公、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各地将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规划建设为社区的,以及将实施破产、关闭、注销和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的,可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设施无偿移交给社区,用于退休人员的学习和活动。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社区建设原则,各级工会的文化宫、俱乐部,民政部门"老年福利星光计划"服务网络和文化体育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现有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要对企业退休人员开放,为开展好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创造条件。

第七条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服务职能,抓好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已建立社区的应按规定及时聘用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比例按1:300左右确定。

(二)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三)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聘用一批年纪轻、身体好、文化素质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充实到管理服务队伍中。同时要按岗位应知应会标准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达标后再上岗。

第八条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解决和保障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经费。对按规定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安排o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聘用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街道(乡镇)、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时,财政部门应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确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过渡形式管理服务的,其管理服务机构的经费,采取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承担一部分、同级财政补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财政补助工作经费部分,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确定。

(三)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

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第九条企业在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移交退休人员时,应承担一定的移交成本,一次性资助相关经费,按每人600元(其中活动费年人均60元,节日慰问费年人均100元,其它费用年人均40元,计算3年)的标准确定,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其相关经费按上述标准进行清算,列入破产相关费用一次性拨付。原已破产的企业,在破产时未清算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时,其相关费用采取由同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要专户管理,专款用于"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各项活动,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的协调指导,保证企业退休人员顺利移交。

(一)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书。

(二)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以及社会保险机构今后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也要相应签订移交协议书。

(三)《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书》样式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管理服务时,其人事档案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接收和管理。条件具备的地区,可直接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当地档案局(馆)进行统一管理。

企业在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前,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清理工作,并详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要按规定设置档案室,配制标准档案柜,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的,社会保险机构应与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签订委托书,并在企业原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加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的牌子,进一步统一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利用原有的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参统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改制、重组、关闭企业已经预留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的,应如数缴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仍由企业支付。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共同做好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消除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提纲》要求,广泛宣传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和帮助各类社会化管理机构,抓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规定做好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守则、目标考核、业务培训ll、经费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基本信息台帐,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做到"一人一卡"。联系卡上应注明管理服务机构和管理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广大退休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类适合退休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退休人员的社区情结,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规划协调,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推进,其他部门支持协助,企业联动配合,街道(乡镇)、社区实施落实"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按照云办发〔2003〕3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明确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企业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衔接有效的

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已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未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切实推进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十九条各州、市政府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从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篇4:公司客户服务部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金鹏通信实业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事业的发展,加强客户服务部渠道系统的自律和科学化管理,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广州金鹏通信实业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以下简称客服部)在《广州金鹏通信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条例》和《广州金鹏通信实业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外派人员管理规范》的基础上特制定“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客服部的外派人员,包括在当地招聘从事金鹏通信实业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客服部将会依据外派人员对本章程所规定的职责的完成情况,按《广州金鹏通信实业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外派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对外派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为渠道优化做相应而适当的岗位调整。

二、外派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售后网络的规划、维护及优化。

第二条协调运营商、代理商、授权站点以及厂家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收集、反馈市场信息,包括产品质量跟踪、竞争对手市场运作情况等信息。

第四条指导培训站点运作、备件运作、技术支持等。

第五条处理投诉,在恶性事件投诉中能应付危机事件。

三、外派人员具体工作指导

(一)、工作态度方面

1、外派人员是金鹏公司为了更好地开展当地客户服务工作而设立的人员安排,其职责是代表客户服务部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金鹏小灵通售后客户服务的相关工作。外派人员是金鹏公司为了更好地进行当地客户服务工作而设立的人员安排,其职责是代表客户服务部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金鹏终端产品售后客户服务的相关工作,代表着金鹏公司的形象。外派人员任何的言行举止将和公司的形象息息相关。因此,外派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做出任何如工作散漫、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消极抵触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从事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兼职等等这些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散播如抱怨等这类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论。

2、外派人员必须对各地市的站点运作状况保持良好的监督管理,外派人员的通讯工具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日8:00-24:00),必须保持畅通。便于站点有重要信息时能迅速反馈给外派,而公司有任何指示也同样可以及时传达。避免因信息反馈不畅通而导致重大事件的发生或错过了最佳处理时间。

3、外派人员都远离总部在全国各地开展着我公司的售后工作,而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外派工作周报表。工作周报是外派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和安排计划的体现。为了让总部对外派的工作计划做一定的合理性指导,每一位外派人员应该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填写工作周报,并要求每周一中午1点前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上报给渠道工程师并抄送渠道经理,渠道会按照外派人员的工作报表给予适当的指导并监督。

4、由于外派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公司在多方面给予适当的补助。外派人员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月差旅补助方面的单据邮寄回公司报销。因公司财务有规定的时间受理报销事宜,因此,外派人员必须在我部门规定的次月10号前将上月相关报销凭证及时寄回。另外,外派人员提交的差旅费报销必须是经过总部批示产生的差旅费用,如发现外派有做假行为,将在报销和考核中给予处罚。

(二)、授权站运作管理方面

1、授权站代表着金鹏企业进行当地售后服务工作,直接决定着客户对金鹏公司的形象,而服务态度是客户服务中的重要一环。通常许多服务投诉是由于用户对授权站的服务态度不满意而产生的,因此,授权站的服务态度管理和培训将直接影响到我公司的售后质量,外派人员应该以给予高度的重视。适当地周期性对授权站点的服务态度进行了解,培训。

2、维修工单是总部和授权站之间进行劳务费结算的重要依据。外派人员必须指导好服务站正确规范填写并及时邮寄,以便减少回访和核算时的工作量,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同时,应该周期性对站点对劳务费结算进行沟通,教育站点别做假,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如发现站点有做假行为,应当搜集站点有效证据并向公司举报,并对该站进行一定的教育。

3、授权服务站正常的运作过程中,应当申请适量的备机备件而不能通过私自向局方借用销售机器做为售后周转,更不能未经过公司允许私自拆机(包括拆销售机/备用机/故障机)以获得维修备件。如果出现上诉事实,外派人员应及时上报给渠道工程师。授权站不得将无申请备件返厂,外派人员也应该周期性地对授权站进行备件培训。

(三)、关系处理方面

1、与运营商间的关系:由于小灵通销售市场的特殊性,外派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与运营商之间的关系,与

之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随时了解运营商对本司售后服务的评价以及要求,及时做出相应的对策和反馈信息。

2、与授权点的关系:处理好与授权站之间的关系,是开展当地客服工作的关键。外派人员必须协调好与授权站的关系,使授权站与外派人员的沟通渠道保持畅通和及时。避免授权站因无法与外派人员联系或没有协调好而导致售后问题的产生。

3、与销售部门之间的关系:售后的工作是为销售服务的,因此,外派人员的工作与市场销售息息相关。外派人员必须经常与当地的销售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每周从销售人员处获得必要的销售信息,这些信息是客服部制定服务网络的分布,申请备件的数量以及机型的故障率等重要的依据。同时这些信息也要提供给当地的销售人员制定必要的改进措施。

(四)、推广支持方面

授权站的维修质量直接关系到金鹏企业的声誉。外派人员必须和客服技术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取得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有计划地对授权站的维修人员实施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当地授权站的维修技术水平,确保维修质量。避免由于外派人员的技术支持不到位而导致授权站产生有关技术问题的投诉。

(五)、信息反馈方面

1、质量问题反馈:外派人员对质量问题的反馈应及时到位,以免造成售后工作被动。

2、相关信息反馈:外派经理负责区域的授权站如有相关信息变更或外派人员本身通讯信息方面有所变更,应及时通知渠道负责人。以免信息反馈不及时而造成公司的损失。

3、局方故障机库存信息反馈:外派人员应在每月工作月报表中上报所负责地区的局方故障机库存数量,避免造成大量积压。避免因外派人员没有及时上报该地区的这类故障机库存信息而滞后了问题解决的最佳时机,导致公司承受更大的损失。

(六)、突发事件处理方面

如果出现有关投诉涉及到技术监督局、消协以及新闻媒体等影响重大的部门,外派人员必须本着维护金鹏企业形象为宗旨,采取主动,积极跟进,及时汇报的方法,对事件全程跟踪,将解决方案落实到位。避免因工作方面的疏漏令本公司的产品出现在技术监督局、消协以及新闻媒体等曝光的事件。

(七)、业绩体现方面

1、备机管控

备用机是决定公司售后投入成本大小的一项重要因素。外派应该自觉适量地申请备用机来解决问题,并迅速周转这些备用机以达到更高效的利用,同时,要注意租用期限,及时归还。

2、负责区域换新量控制

各区域换新问题也是决定公司售后投入成本大小的另一项重要因素,因此,各区域外派人员应对各站点的运作保持监控状态,适当适量地对其进行指导,减少因站点运作不规范售后服务没及时到位解决问题而出现的换新问题。

三、外派人员岗位优化调动规定

为了平?好外派和总部的人员需求,合理分配劳动力,避免出现某些地方人手盈余而另一些岗位则人员紧缺的情况,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各岗位的工作效率,外派人员岗位优化调动将根据地域情况和销售情况分配人员数目。另外,为了更有效保持外派人员的对工作岗位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外派人员的科学化管理,外派人员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外派在同一区域任职过久、外派月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在原区域继续留任,总部将考虑将其调离原负责区域。

(一)、以上规定的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外派在某地区任职未满半年,无重大失误岗位不调整;每个季度根据外派绩效考核平均分进行一次季度排名,排名结果作为调岗的依据。

2)、全国区域性岗位调整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月外派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相应做岗位调整;同一地区任期满一年者,原则上都要进行区域调整。

3)、销量较多的地区由一个外派和渠道助理重点管理;销量适中的地区由一个外派人员进行管理;若干个销量较小的地区由一个外派统一管理。

(二)、具体内容如下:

1.以上规定适用对象:所有外派人员

2.外派人员的划分(包括一站通):

一类―外派客户经理员

二类―外派备件管理员

三类―外派技术人员

3.地区划分原则:

???类地区―销量达20万或该地区销售机器10万以上且所销售主要为高故障率机型的地区

二类地区―销量介于10~20万之间的地区

三类地区―销量少于10万的地区

4.外派分配原则:

一类地区―由一个外派人员管理,同时,渠道助理重点协助

二类地区―由一个外派人员管理

三类地区―由一个外派人员管理多个相邻的三类地区

注:建立了一站通的区域,因为一站通的职能已经大部分取代了外派的日常工作,所以,外派人员的分配按三类地区原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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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外派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周期:每半年1次

在以上规定的执行过程中,外派人员岗位调整中的工作交接必须严格按“外派调动或离职工作交接规定”执行!

[1]

在百度搜索:公司客户服务部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篇5:行政服务中心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行政服务中心保安人员工作职责1

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管理,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保安人员一切管理服务行为对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风纪、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乱扣乱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中心大厅的秩序维护和治安巡查,并负责下班期间或非工作日整个中心区域的所有财产安全。

三、要熟悉中心通道及大厅情况,对所有出入口加强管理。白班负责在工作人员下班时负责清场和加锁,上班时先巡查后开锁。

四、负责消防安全的紧急疏散和求助、灭火等职责。

五、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严格交接班手续,并写好值班记录,特殊情况保安人员要全员到岗或延迟下班。

六、每班必须保证2人以上在岗,不得擅自离岗、换人代岗。

七、严格实行交接班登记制度,上班期间必须穿制式服装。交接班和吃饭时间要合理安排,保障指挥连续、工作不间断。交接班时应对所有安全设施及警用装备交接,签字后方可离开,要保证安防设备正常运行。

八、保安人员要根据上下班情况,及时开关各办公区域用电,在确保上班的同时做到节约用电。

九、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会客、闲聊、娱乐、睡觉等一切影响工作的情况。

十、下班期间或非工作日对进入大厅人员严格登记,禁止无工作证、无登记人员进入大厅。任何时间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窗口办公区、机房、监控室、配电室等重要部位。

行政服务中心保安人员工作职责2

一、队长职责

1、带领全体保安人员按照贵定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所属保安公司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

2、负责中心全体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调整。

3、保持与中心的工作联系,及时协调处理发生的临时事件。

4、对所有保安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情况作好登记,并及时向中心和所属保安公司汇报。

5、配合中心处置突发事件。

二、保安人员职责

1、在队长带领下,按照中心和所属保安公司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

2、完成中心和所属保安公司及队长交给的安保任务。

三、主要安保工作(全体保安人员)

(一)大厅上班时间:

1、保安人员不得坐在保安室内,必须在大厅内全面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一楼、二楼、四楼及大楼所有出入口和室外配电房。

2、对进入大楼的办事群众或者陌生人进行仔细观察,发现有可疑迹象的要进行询问,对不是来办事且行踪可疑的人员(如推销人员或小偷,酒醉闹事、恶意挑衅甚至恶意报复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要及时将其请出大楼并实施相应措施。

(二)大厅休息时间(晚17:00至次日早9:00,中午12:00至13:00),保安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和经常性不定时对大楼内外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检查是否有火灾、偷盗、爆炸等不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向中心管理人员报告,同时进行应急处理,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大厅内工作人员离开后,立即检查并关闭电源、水管闸阀和进出通道。

(三)执行中心物品外出报备登记制度。无论是上班还是休息时间,对拿出中心的所有设备和用品,不管是部门的还是中心的,在拿出中心前,均进行完全报备登记,否则一律不允许拿出中心大门。重要设备和用品外出的,须经办公室明确批准。发现可疑的,先行暂扣并立即报告处理。

四、相关要求

1、保安人员工作期间须着全装上岗,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与进入大厅办事的群众发生口角斗殴等;换班时做好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或擅自离岗。

2、保安人员不得擅自带人进入中心大楼,不得在工作时与来往人员闲聊,不得与窗口人员聊天影响窗口工作,不得在大厅内吸烟吐痰,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一律不准饮酒上岗。

3、大厅工作时间,保安人员除巡查外,其余时间须坐在门厅“咨询处”,一边指引咨询群众,一边仔细观察进出的可疑人员。

4、保安人员工作时间不能睡觉,白天不允许打开电视,晚上不允许整晚看电视,不允许打电话长时间聊天。甲方提供的电话仅供工作用,不得用于私人聊天,否则自付费用。

5、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向中心报告,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需要疏散人群的,须立即打开大门、应急通道和楼上小门,同时参与协助人群疏散工作。

6、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7、保障和维护中心公共财物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8、值班期间发现或拾到丢失的公私财物,一律上交中心办公室统一处置,不得私自隐藏或侵占。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9、遵守中心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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