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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7

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挪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三、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四、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六、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一、总则: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

3.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6.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面积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灭火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办公、生活区域内按100平米配备10升干粉灭火器4只。消防水笼头、黄沙池各两个,铁锹六把、消防桶六个,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重点部位: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配一只干粉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食堂、变电室配备二只。车站结构内部根据模板堆放、电器使用部位具体配置。

篇2: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对策

一、消防部门要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总承包商要与分包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只有责任清楚,才能各负其职,才能确保整个环节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四、建设单位要履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职责。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2011年6月6日发布,2011年8月1日实施。)

一是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特别是可燃材料的加工(如:木工房等)现场,危险品仓库,施工工具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等;二是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并存放在明显、方便取用的地方;三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水源;四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消防车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五是临时用房要合理布局;六是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强条(共十条)。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2、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4、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5、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6、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7、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9、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篇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消防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备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人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应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4、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使用易燃材料。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塔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中,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证通风。禁止工人在工棚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6、工棚内不作为仓库使用,不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棚内的可燃材料,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棚内不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后执行,明确管理责任。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使用电热器具。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10、在施工程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项目部应采取切实可行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11、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采用可燃保温材料。12、用火审批(1)审批程序:凡是从事电、气焊切割及其他需动火作业的,要有用火证和操作证。动火前,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由工长、防火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同时要清除作业点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材。否则,不准进行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2)审批内容:“用火审批证”中必须注明用火人、用火时间地点、消防措施、灭火器材配备等。(3)“用火审批证”由看火人收执。1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按规定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备足灭火器材设备。(2)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3)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原则》。(4)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棚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5)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6)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7)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保证安全。(8)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拆除。(9)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10)冬施施工使用煤炉取暖,应符合宿舍防火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11)冬季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篇4: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方、施工方及建设施工人员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及损失逐年上升。分析其火灾易发原因,可以从规范施工程序、规范施工作业及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来预防。

建筑施工现场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易发区域,并且具有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后果损失严重等特点,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是政府监管部门、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

火灾易发环节

在建筑施工领域中,外墙外保温施工、临时用房及明火、带电作业等环节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中施工现场外墙外保温、隔音及空调系统等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地方越来越多,但部分施工现场依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机可燃保温材料,如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PS)、PU等,虽然都要求其为阻燃性,但其材料本身的燃烧性能仍属于B2级可燃产品,材料无法做到不燃烧、不爆裂、不蔓延、不流淌、无毒气。此外,地下室外墙防水或屋面防水涂刷冷底子油时,稀释剂有很多采用的是松香水或汽油,有可能引发火灾。外墙采用玻璃幕墙、铝塑板等装饰时,焊接墙体连接件时所产生的电焊火花,极易引燃外墙保温材料。而临时用房是指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目前搭设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常用的是彩钢板活动板房,主要类型有彩钢板岩棉夹芯板、彩钢板聚氨脂夹芯板、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板3种板材,但在搭建彩钢板房屋过程中,聚苯乙烯、聚氨酯处于裸露状态,容易被电焊、气焊、切割机等明火作业直接引燃。彩钢板房建成使用后,乱接电线、临近热源、火源,也容易引燃夹层中的聚苯乙烯或聚氨酯。彩钢板聚氨脂夹芯板、彩钢板聚苯乙烯夹芯板燃烧属于复合板材内部燃烧,灭火时只能通过把水打到外部钢板上降温,不能直接扑救起火点,大大影响了灭火速度,且钢板容易坍塌。同时燃烧时会产生大量含有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毒气体的浓烟。

此外,防水施工作业中,施工现场正负零(指主体工程的一个基准面,在主体工程基准面下工程完成,该进行主体地上工程施工的时候,也就是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以下做防水、用汽油喷灯烤SBS改性防水油毡进行粘结等环节,因喷灯产生的明火,极易引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明火施工作业时,施工现场电焊、气焊、切割及使用汽油等作业产生的明火、火星、电火花以及工人在工地现场抽烟等违章行为,极易引发火灾。施工机械中,在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即常说的“三缝合一”处使用泡沫板时,未使用前经常堆聚在一堆,用无齿锯或切割机切割材料时产生的火花,极易引发火灾;电焊机作业时,焊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使用的汽油、油漆、稀释剂、松香水、涂料等,以及存放的泡沫板、木材木制品、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星、火花、明火或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极易引发火灾。在工人宿舍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源线,用燃气、电磁炉做饭等,极易引发火灾。施工防护方面,现阶段阻燃型安全网的造价是普通安全网的6倍,大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悬挂的安全网都达不到规范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易导致火情的迅速扩大。冷却塔的主要材料为聚酯玻璃钢,属于燃烧体,因此冷却塔安装、维修、拆卸时不得动用明火,如动用明火,则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火灾原因

焊接、切割

氧炔焰、电弧焊接、切割工艺流程上决定了其高温火焰;电焊、普通切割产生的高温焊渣、火星也是引发火灾的元凶。

电气、电路

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也有的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生活区内私拉乱接导致电线短路从而引发的火灾也不在少数,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计不规范也是火灾成因。

火源及易燃、易爆材料

有的施工现场忽略了对烟头等点火源的控制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建筑材料堆场等可燃、易燃物较多,而且部分人员吸烟的随意性强,极易造成火灾危险;忽视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管理:施工单位经常使用氧气、乙炔,大部分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做燃料,一旦使用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预防火灾事故对策措施

依法依规保施工本质安全

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2010年上海市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第三条间接原因(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突出显示了设计安全的重要性。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审查程序,施工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符合客观规律,不得出现随意压缩工期等现象,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合理规划营造安全施工环境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是为施工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为此应遵守如下要求:一是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施工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二是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场内临时道路,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所,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等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三是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四是固定动火作业场地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六是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篇5: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现场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架转车道。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注意以布局合埋,并应经常维修、保养。6、现场进水管道直径不小于1OO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松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肉不准存放任何物品。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8、严格执行用火甲报审批制度,凡是电器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9、在建工程内不准做库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取可燃保温材料施工现场各项管埋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季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空作业、电器线路、机械动力等万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坑、高空吊装、架预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检查发现的间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序次项目基本要求和规定1一般规定1重点工程和局层建筑编制的防火措施并履订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2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用品,并建立消防组织;3明确划定用火和焚火区域;4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灭火器材适用范围器材名称适用范围泡沫灭火器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酸碱灭火器竹、木、棉、毛、草、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干粉灭火器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二氧化碳灭火器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2111"灭火器油脂、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表设各、文物、图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适用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3直流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集聚的火灾,贮存大量硫、硝酸场所的火灾。3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喷嘴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3带充水后防骤然折弯不被油类污染,用后清洗晾干,收藏时应单层卷起,竖放在上;4各种管接口和扪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泄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摔压;5消火栓按室内室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油,消火栓井应经常清理,冬季采用防冻措施;6火灾探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应由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4木工作业棚(场)防火1作业棚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2处于刨花、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装设防尘罩,电器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电箱下不得堆放物料;3防止电线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设备漏油和缺油;524m以上建筑施工防火1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设施;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3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6地下室施工防火1严禁在地下室明火做饭或点明火取暖;2保持出入口通畅;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4应有报警装置。11、工地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12、料场仓库防火(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6M宽平坦空地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3)贮存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并将堆放区与有明火的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分开布置至少应保持30m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向;(4)易燃仓库或堆料场与其它建筑物、铁路、道路、高架电线的防火间距按5-10m控制;(5)易燃仓库和堆料场应分组设置堆垛,堆垛之间应有3m宽的消防通道,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木材(板材)30m2;(6)易起火的仓库内、外按5Om2分区并设置防火墙;(7)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各搬运和装卸;(8)库房内防火设备齐全,应分纽布置种类适合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个,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2布置1个灭火器;(9)库房内不得兼做加工、办公等其它用途,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10)易燃材料堆垛应应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彻拖拉机不得进入仓库和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它车辆进入易燃料场仓库时,应安装火星熄灭器;俄在仓库料场进行吊装作业时,机械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严禁产生火星,硼装过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必须清洗干净后,万许装运易燃物品,啊露天油桶堆放应有醒目的焚火标志和防火防焊措施,润滑油桶应双行并列卧放、桶底相对,桶口朝外,出口向上,轻质油桶应与地面成75°鱼鳞相靠式斜放,各堆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御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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