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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5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二)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建筑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各单位要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建设期和年度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后,组织落实,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5、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企业和各单位在签订工程管理合同时,要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三)

1目的

为强化企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职责,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3建设项目管理、送审、内容及程序

3.1根据项目建议书,由各企业企划部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该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论述。

3.2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预评价;

3.2.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3.2.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2.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或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3.2.4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或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3.2.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3.2.6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4预评价工作各企业应选择并委托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5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的管理对策及明确的防范措施,并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卫生设计和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6承担预评价的单位应按规定编制预评价大纲和预评价报告书,各企业企划部门应组织在初步设计审查前完成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在评审中要体现安监部对预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7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审时应有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讨论,安监部门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8建设项目总发包方应将承包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件等相关证件交安监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造册留档。

9投标、承包单位不论大小,都要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兼职安全人员以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审查考核等制度。

10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明确订立并履行各方对安全生产所应负职责的具体条款。分包单位执行和遵守发包单位的一切安全规定,并接受督促检查。

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发包企业要把安全管理要求向承包单位进行传达,承包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企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1.3在施工期间,各企业的基建部门、安监部门对施工单位应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11.4发包企业与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互相协助或新增项目时,要及时补充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承包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和危险区域,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同时承包施工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作,防止因施工而影响周边人员安全。

12建设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各企业设备和资产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直至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书,如电梯、起重机等。

13凡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各企业企划部门应根据预评价报告书及上级部门审批意见,会同安监部门进行自查,合格后,在竣工验收前五十天,委托规定回避的单位以外具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承担预验收,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专题报告》。

14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的送审资料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复文件,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在竣工验收时,一并归入该建设项目技术档案资料内,由专门部门统一保管,有关部门及安监部门应保存必要的复印件以备查。

15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15.1建设项目均应执行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和消防“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15.2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有企业安全部门参与,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15.3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以及初步设计应有职业安全、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和消防的内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应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并有企业安全部门的书面认可意见。

15.4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时,主管部门必须把相关的安全准备事项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核表》报安全部门审核,此时安全部门可以根据审核内容,把安全、消防、环境的要求书面通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把要求写入建设施工合同。

15.5每项需要经过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都必须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核表》,此审核表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开设财务施工工号的前提条件之一。

15.6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将该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资料以及有关的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进行报建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动工。经审批同意后,各相关资料应该复印送安全部门一份,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设计要求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施工,其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一致,并保证施工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项目,有权停工整改。

15.7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的内部验收,填写《建设项目验收记录表》,此表作为企业工程项目付款的前提条件,验收不合格的财务部不与付款,主管部门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予以整改并复验直至合格。

15.8在单位内部有安全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将有关完工图纸和文件送与上述相应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手续,经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才能投入使用。

16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篇2: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一)

一、管理

国家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这样的体制赋予施工项目安全员的职能就是“管理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概括为“管理”二字。

这种管理,一方面是对安全管理机构内部的管理,一方面是对其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方面,也要在企业的运作体制下进行。也就是说,企业的运作体制是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不能超出企业管理的体制之外。这就需要施工项目安全员按照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工作习惯进行日常工作的开展。

同时,安全管理工作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相比又有自己的特点。这就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起一套符合企业体制,能够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工作机制。如:成立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种管理制度的工作程序等等。

二、指导

安全管理岗位的设立,目的之一就是要落实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指令、安全生产措施。如何把这些工作从领导层贯彻到各个职能部门、落实到各个分包队伍,是安全员面临的问题。这就需要安全员进行各种管理要求的宣贯,使各个层面都能够了解安全各自的安全工作任务,知道怎么去开展这些任务。归纳起来就是“指导”二字。

这种职能在当前的分包施工体制下、在分包队伍多是由技能相对较差的农民工构成的现实条件下,显得尤为突出。

三、服务

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立在生产工作之上的,没有“生产活动”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要求。所以可以说,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是从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中衍生出来的。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形成一种服务于生产的意识,并在行动中体现出这种意识。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发现生产过程中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或向领导汇报为基层服务。

四、监督

监督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闭环式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步骤,属于项目内部监督管理。其主要内容是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规程的执行情况。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员具体操作执行,安全员的监督职能若是自己监督自己就是不合理的。其实,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是代表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员的监督工作是代表项目经理而执行的。

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二)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企业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2)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管理方案的编制。

(3)参与本项目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参与本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管理策划。

(4)负责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推进、检查,以及不合格项的整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5)负责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及环保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6)参加本项目编制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生产会议、安全技术交底。

(7)协助做好工伤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规定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报表。

(8)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和响应,负责编制事故紧急预案及预案的演练。

(9)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外沟通与协调。

(10)负责项目人员体检、保险等事项的跟踪管理。

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三)

1、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2、参与技术人员制定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领导检查安全制度的落实;

3、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检查施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4、指导队、班组安全员的业务工作,协助基层搞好安全生产;

5、随时掌握施工生产安全动态,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进行通报并部署下周安全工作;

6、负责现场大型设备及物资运输安全,负责工伤事故处理和上报;

7、负责劳保用品安全标准检查与监督和保健费的审批发放;

8、做好安全工作的原始记录,按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篇3:工程项目经营责任制合同书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安全文明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和山东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路桥集团路桥施工情况,特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一般规定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

②施工现场内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下班切断电源。

④施工现场内的洞、坑、沟边缘及梯口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有明显标志。交通人行地段夜间设红示警灯。

⑤施工现场内一切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⑥上下交叉作业场区或交通繁忙地段施工,要设防护栏或安全网,交通路口派人值班。严禁在作业场区内上下抛物件或工具设备。

⑦上下班用的扶梯应设防护栏或安全网。

⑧凡操作人员在高空、悬臂悬崖和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二人共系一条安全绳和垂直上下同时作业。

⑨离地面或水面2M以上,高空作业场或点要设防护栏或网

⑩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规程。

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领用手续应齐全,严禁乱拿、乱用乱丢。

⑩禁止带小孩到工地上班。

②新工人进场,应经三级安全知识教育,方可上岗工作。

2、路基施工规定

①人力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开挖,严禁挖神仙土;严格分上下层同时作业。

②凡垂直挖基坑、孔桩,应设可靠的护壁,并设置必要的抽风设备和照明灯。地下水多的应设置排水装置,地面安排人员值班。

3、爆破施工规定

①爆破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爆破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②爆破作业区域要有安民告示牌,统一指挥和统一放炮时间。

②使用爆破物品,严格执行实消实报原则,剩余的爆破物品当日退回仓库。严禁乱丢乱放、私存、倒卖、转借及炸鱼、炸兽行为。

④放炮前必须撤离所有人员到警界区外。

⑤离爆炮点水平距离300~500M外设置岗哨(警界),放炮时间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及车辆、牲畜等进入危险区域。

⑥爆破结束5―10分钟后才能进入现场,井下爆破30分钟后才能进入现场,并由指挥员和爆破员对现场进行检查,

哑炮要标志清楚,对松动、活动或有塌方等危险的,应先排除掉。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车辆

等才可进入现场。

⑦对哑炮不得用任何工具掏取雷管及药物,不得重装炸药于哑炮眼内,应重新打炮眼(人力打眼离哑炮眼30公分以上,机械打

明离60公分以上)。

⑧接近村镇房屋较多地区。附近有电话线、高压线地段,应尽量避免放炮,必须放炮时应选好炮眼方向和酌减药量,并在炮眼

上复盖麻绳网或树枝代替,以免石块崩出伤人、畜,打坏房层和电线等。

4、筑路机械施工规定

①筑路机械司机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无证上岗。

②推土机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

②压路机转移工地或离作业点有10公里以上,应用汽车(平板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拖拉牵引。

④筑路机械禁止停放在路基边缘、斜坡及妨碍交通的地方。

⑤挖掘机装土石方时,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车上有人禁止装土石方。

⑥挖掘机挖掘悬崖时应有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松动大块石,发现有塌方危

险立即清理或将机开到安全地方。

⑦碎石机基础应牢固,皮带牵引处应设防护罩或其它安全设施项目,进料应均匀,让石料自由落入,不得用手脚强行推石;

注意石块忽掉入张力弹簧中,严禁将手伸进轧石斗内。

⑧拌和机、拌和楼等机械,操作者应遵守各机种操作规程专心操作。各机械的提升料斗运动范围内不得有人进入;确须进入

者必须通知操作人员停机。

⑨料斗提升料时,严禁手扶钢丝绳,滚洞或伸头观前进料情况。

⑩混凝土输送泵按操作规程作业、输送管道应连接牢固,架设平稳。

5、起重施工规定

①各种起重机械设备作业者应严格遵守各机械操作规程,专心操作,听从指挥。

②起重指挥人员应有熟练的起重技术,懂得起重机械性能,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指挥,信号应统一,做到清楚、

准确、宏亮。

②起吊物重量和大小,应合理选用和正确使用钢丝绳及工具设备,严禁人员在起重臂吊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④使用二根以上的绳的扣吊物、绳间夹角应不大于l00度。

⑤严禁无人指挥的吊运作业和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⑥各种吊绳(千斤头)接头编接不少于30公分:吊重物用的不少于40公分或另行加工其它。大重型吊物严禁用罗纹钢材制作

吊钩、吊扣。

6、沉井施工安全规定

①钢材沉井制作,电焊与氧割应分开距离,电线与气管不得交叉铺设,制作场应有人值班,严禁闲人进入场内。

②吊装、转运及连接应经技术计算,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并统一指挥。

⑧用空压

机吹沙下沉时,各机械气管及水管等,应符合压力标准的管道,并应排列整齐和畅通,不得有漏气漏水现象。

④各空压机汇集一起的小型贮罐制作应经安全计算,焊接要牢靠,不得有漏气现象,作业时应装有压力表。

⑤小型汇集罐各开关应操作灵活,压力表应灵敏,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听从指挥,人员不得离汇集罐太近,汇集罐不得

放在沉井面上。

⑥采用抓斗抓土下沉时,井孔内不得有人作业和有设备。

⑦沉井内外或钢模框格仓内外水位高差一般不得超过3M,防止水压过大沉井破裂及漏水进格仓。

⑧在旱地人力挖土,机吊下沉时,井孔内挖土,待土斗装满和井下人员躲开后,方可起吊,井面上应有人指挥和有人值班。

⑨钢壳沉井在框内罐水强制下沉或加压下沉时,井面作业人员应离开或采取安全措施,井框内外水位高差一般不超过2M。

⑩沉井采用放炮振动下沉时,炸药应掷在沉井内孔中间,防止爆裂井脚,引爆时所有现场人员应离开沉井面,药量不能过多。

7、水上设施施工规定

①水上浮箱平台应连接牢靠,各牵引稳定锚绳应有保险绳并锁紧,各锚机安全设备应齐全和有效,应常检查。

②水上设施应有航行标志,晚间应有灯警标志和有人值班。

⑧水中施工平台应按图施工,一般搭高度尽量超过当地水情最高水位,各支承护筒或板桩入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不

能震动压入应报施工负责人同意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④各护筒之间(包括钻孔护筒)应连接牢靠,并常检查护筒脚入士情况,以防洪水冲刷冲空护筒脚,造成平台倒塌。

⑤水中平台应有一定数量的救生设备。

⑥钻孔作业中发现塌孔应立即提升钻头。

8、潜水施工规定

⑦潜水作业各级人员应有对国家财产、人民利益和阶级兄弟生命高度负责精神,服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②各种潜水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完好。潜水作业临时平台应搭设牢靠,扶梯应捆扎好。

②潜水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空气泵、气管、潜水衣,通讯话机及线路等可靠,对作业点水情应了解清楚。

④潜水作业时,空气泵、气管、通讯设备等各种应分工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⑤潜水作业中遇潜水衣被划破应迅速通知水面指挥员,并采取紧急措施。

9、贝雷拱架施工规定

①贝雷拱架各连接销应有销扣,各连系梁及方木垫应锁紧牢靠。

⑨贝雷拱架下缘应设安全网,拱架二侧设工作便道,靠外一侧应设护栏。

②贝雷拱架吊运拼装,应设专人指挥,开机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位。

④在吊运拼装作业时,严禁人、牲兽及车辆进入拼装拱下停留和行走。

⑤严禁无关人员爬越拱架。

⑥各组安全保险扣绳及缆风绳应牢靠,上下班时应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并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⑦拱架上作业人员,严禁蹦、跳和打闹。

⑧拱架上面材料应堆放平稳,临时堆放料平台应搭设牢靠。

10、塔架及索道施工规定

①塔架或索道安装和拆卸时,严禁非工作人员或牲兽及车辆进入作业区内。

②塔顶作业平台木板应铺设牢靠,平台二侧应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所有工具设备应放稳或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②主索道地锚应锁紧,并加设保险绳,合理选用锁环。锁环相互间隔不少于40公分,并做好标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和采取安全措施。

④吊物作业有人指挥、信号应准确、清楚、指挥设备应定期检查、安全可靠。

⑤索道系统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xxxxxxxx集团安全管理部

篇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秩序。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来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各级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因工伤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篇5: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建、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二)项目许可文件和合同

第三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施工单位应向业主索取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存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业主提供的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

第五条、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第六条、工程合同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评审,并有评审记录或报告。

(三)工程施工准备

第七条、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第八条、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正常运行前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无双回路供电的就应配发电机),并经安监处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下开工许可通知书,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四)安全机构和设施

第十二条、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副经理。

第十三条、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检机构和专职安检人员。

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五)特殊工种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从事矿山建设的特殊工种主要包括: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放炮工、火工品管理人员、伞钻工、大抓司机、井下电钳工、电工、电焊工、变电工、水泵工、装岩机司机、压风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瓦检员、质检员、通防工、安全员等,以上工种人员必须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其它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种作业人员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或建筑系统颁发的证件上岗。

(六)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安全培训制度》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程序

第二十条、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公司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或委托安监处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取得开工许可通知书后,再向业主申请开工,开工报告由项目业主或监理签发。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编制撤离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各施工处每月3日前向公司安监局报送在建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报表内容按下发表样格式执行。

(八)文明施工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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