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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3

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或者车辆租赁服务的客车。客运服务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且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车辆租赁是指向用户出租不配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并且按照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区出租汽车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治安管理。交通、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城建、规划、税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应当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模、数量和车型实施宏观控制。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客运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的数量、乘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定额和税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依法维护经营者、乘客、用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营者所取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正式营运半年后,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偿转让。经营权使用期满,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有偿出让、转让的方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个体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驾驶员;

(四)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暂住证;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2年以上;

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二)

1、出租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法则,安全驾车,遵守员工手册,遵守出租车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爱惜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出租车司机应每天抽时间对车辆进行清洗、加油,保持车辆卫生。

4、出租车停放时应注意安全,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以防车辆被盗。

5、出租车时间因为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应合理安排时间休息,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6、对乘客要热气、礼貌、说话应文明大方,乘客谈话时,除非乘客主动搭话,否则不准随便插嘴。

7、对该城市的地理熟悉,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8、要勤劳工作,因为每个月出租车要扣除相应的费用,还有油、气的成本。

9、提高自身素质,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篇2: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厨房管理规章制度(一)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6、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发展中心处罚条例执行。

厨房管理规章制度(二)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厨房管理规章制度(三)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3、工作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或冷冻、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6、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

7、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8、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9、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

10、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或乱放杂物等。

11、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篇3: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二)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责任报告人(接诊的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的医院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登记薄。必要时作好订正、死亡报告。

3、确诊或疑诊甲类传染病时要及时用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医院,同时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4、首诊医生发现确诊或疑诊传染病病例时,要及时准确填写门诊登记日志、病人单位地址、发病地址及联系方式。便于追踪疫情。

5、经常检查及督促传染病报告情况,凡发现对传染病有漏报、漏登、未及时上报者要及时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6、医务人员每周自查,整理、汇总门诊日志,要有详细记录,()如发现有漏报或错报者,应及时补报或修正报告。

7、医务人员每天要填写好门诊登记日志,项目登记要齐全、完整,地址要详细。门诊登记日志要与当日处方相符。不得漏登。

8、传染病报告,只报初诊新病例。复诊病例不再报告。

9、加强疫情管理,落实责任到人,按照有关法规和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疫情登记、报告及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检查和指导,并定期统计,做好旬报、月报和年报工作。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三)

一、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职务的医疗保险、卫生防御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当依法报告疫情,并认真填写疫情卡片和做好疫情登记。

二、城乡居民及机关、车站、码头、机场、餐旅馆职工及其他人员发现病人或疑是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三、甲类或乙类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病原携带者及疑是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所属卫生院及疾控中心报告,同时报出疫情报告卡。

四、除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疑是病人,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爆发疫情时应用电话立即报告疫表。

五、使用统一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发现法定传染病,应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并做好疫情处理记录。

六、对传染病人滞留的场所、接触的物品,要立即进行分类消毒,避免医源性传播。

七、接受上级疾控机构的监督、指导、管理,妥善保存各种资料。

篇4:厨师管理制度

厨师管理制度(一)

1、召集厨房各职能部门、主管协调解决各种工作事宜。

2、午、晚两市带班上岗。

3、厨房部门员工休假日程安排。

4、落实各种宴会菜品、菜单的搭配准备工作。

5、确保工作信息在厨房全体职能部门的流畅性。

6、协助总厨进行各种培训工作。

7、及时解决各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上报总厨。

8、确保厨房每日收尾工作达到卫生标准。

厨师管理制度(二)

1、在餐厅领班指挥下,负责对各种食品的加工制作,保证食品质量;

2、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3、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不脱岗、串岗。

4、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5、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煤气等用料;

6、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让客人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上班前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

8、自觉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

9、服从主管调动,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员工餐厅服务员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厨师管理制度(三)

一、服从厨房班长的领导,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调配合相关工种的关系,完成本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熟悉和掌握各种菜品的基本制作技术,要求色、香、味、形符合质量标准。

三、每天按照厨房班长拟定的菜单烹制,保证员工能按时开饭。

四、在菜肴烹饪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同时,要针对员工不同的饮食习惯,随时改变烹饪操作,以满足其需要。

五、烹调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接触食品要洗手,操作时,严格掌握卫生要求。

六、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七、协助厨房班长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周五制订下一周菜谱的制定。

八、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

九、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烹饪技术

十、配合全体人员搞好食堂卫生。

十一、节约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

十二、不得随便离岗,有事向班长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5: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一)

1、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落实。组长:刘宁,副组长:孟树清,成员:万红、王菊、黄春莲、唐凤和各班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各班主任为日常管理工作人员。

2、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学校对教师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每学期至少两次,收集培训材料、作好培训记录。

3、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全校集会、红领巾广播、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等时机,在师生中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清洁、讲卫生,不吃不洁食品、无“QS”标识的食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等,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4、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工作制度,持之以恒地开展学生晨检查工作。

5、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实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管理,实行环境卫生划区管理,明确职责,确保校园、教室等各责任区内清洁,无卫生死角。

6、加强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师生中发生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由分管领导牵头,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体卫教研组长要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等健康教育讲座,定期出“体卫”黑板报。

7、学校定期对校内通水沟、垃圾场、厕所、各室等进行消毒,并要求各室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8、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落实食堂管理的制度和要求,防止“病从口入”。

9、学校建立并落实传染病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规定,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分管领导为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传染病防治报告程序。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应及时查看,发现可疑病例应及时报告校长、通知家长。若有3人以上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3、坚持因伤病缺课登记和传染病登记,做好因伤病缺课学生情况反馈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及时报告,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应马上采取隔离措施,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送医院治疗。

2、密切跟踪接触疑似传染病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3、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疑似传染病的病人经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休学住院治疗,待病愈并凭医院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5、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及疫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学生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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