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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2

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201*年,乡对村各项工作的综合考核,仍然采取分项记分的办法,总分1000分,各项工作的基础分本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综合平?”的原则进行分配,年终根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参照各阶段中心工作考核结果,先由各部门进行考核记分,再由乡党委、政府对各村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考评打分。成绩特别突出的可在基拙分上按规定进行加分,作为奖励;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管理的村按规定扣减基础分,本项不够扣减的,可在总分中扣减。最后,按实际综合得分进行计奖,计奖分值为:井村2.1元/分,中桥1.6元/分,其余6个村1.8元/分。完成特殊工作任务时,另计单项奖,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经济工作,基础分315分

1.发展和壮大村社集体经济,基拙分65分。

现有集体经济项目(企业、机具、设备、房屋、塘堵、果园、机动田等)租赁承包合同完善,制度健全,当年承包费用全额收回的记45分,新发展村社集体经济项目1个以上的计20分。新发展项目当年见效益的加20分。现有集体经济项目未落实承包或未收回承包费每个扣10分。

2.多种经营生产,基拙分100分。

完成下达多经收入和重点多经项目任务的村记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村酌情扣10-50分,建成1个专业村加30分。巩固1个专业村加10分,发展多经项目有特色及其他显著贡献的加10'-50分(具体考核细则由多经办制定)。

3.粮油生产,基拙分100分。

完成下达产量指标,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新技术示范与推广,落实好规范化栽培技术,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任务的村记满分,未完成??达任务的酌情扣分(具体考核办法由农技站制定)。

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基础分50分。

在上年基础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的村记满分,增加额度超出200元,每增加10元加记2分,增加额不足200元,每减少10元扣2分。

二、基础设施及基础管理工作,基础分375分

1.水利设施和农田基本建设,基础分30分。

按时完成下达水利设施和农田基本建设任务,水利设施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正常,无较大水事纠纷,无严重浪费水资源现象的村记满分,

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酌情扣分,辖区内水利设施每毁坏1处,视毁坏程度酌情扣1-5分(具体考核细则由乡水管站制定)。

2.村道管护,基础分10分。

巩固加强现有村道的管护,无乱堆乱放堵塞交通,无毁坏路面路基或占道搭建等安全隐患的村记满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3.村镇建设与国土管理,基础分50分。

认真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管好用好土地资源,管理好农村各项建设,无违章建房、无质量安全事故、无乱占滥用、无非法买卖和转让土地的村记满分。每出现1户未批就建的扣10分,每出现I户少批多占或未按规划建房的扣1一15分,每出现一次新建房屋垮塌扣20分,()村容村貌在原基础上有明显改观的加10分;争创一个“三无村”加10分,完成一个中心村规划加50分,土地有偿使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加10-50分。

4.农电管理,基础分8分。

加强农电管理,无私拉乱接,无设施被毁被盗,积极进行农网改造的村记满分,每出现1户私拉乱接的扣2分,???出现一次设施被盗扣0分。

S.通讯事业,基础分10分。

巩固村通成果,做好通讯线路管护的村记满分,完成电话村工作的加10分。

6.财经管理,基础分15分。

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无集体资金流失现象,村社每季度至少记一次账,并按规定范围公布账目的村记满分,一季度未记过账的村扣5分,每出现一次违反财经规定的村扣10分。

7.生猪税费管理,基础分20分。

收回并及时上交生猪税费证卡,人均达到1头的村记满分,在1头的基础上,人均每超出0.1头的加20分,人均每减少0.1头的扣巧分(此项工作另给手续费和单项奖)。

8.保险工作,基础分8分。

积极做好保险宣传,协助收级保费和处理好险种业务的村记满分,未完成好这项工作的酌情扣分。

9.征收“双提款”和村道集资,基础分14.分。

在6月底完成全年“双提款”和村道集资任务的村记满分。每提前1天的加1分,在6月底完成全年“双提款”和村道集资任务70%的村记10.分,每提前一天加5分,未完成70%按比例扣减基础分,下欠的30%必须在

10月25日前完成记30分,每提前一天加0.1分,每推后一天减0.1分。10.完成全年粮油定购任务,基础分10分。

按时完成全年粮油定购任务的村记满分,没有按时完成的酌情扣分。11.林业绿化,基拙分30分。

按要求搞好春、秋两季林业补植,特别是道路绿化、幼林抚育,林政管护,无乱砍、滥伐,巩固好全面绿化达标成果的村记满分,未全面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每出现一次乱砍滥伐的扣5分,全面绿化成果没有得到况固的??30分(具体考核细则由林业站制定)。

12.安全工作,基础分10分。

大力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村记满分,每出现一次火灾、爆炸、中毒、群众性闹事、新建房屋垮塌、用电安全、设备损坏等事故扣10分。

13奋章管理,基拙分5分。

按规定出具手续、材料和证明的村记满分,每出现一次乱盖公章或出具假手续材料的扣U分。

14.报表工作,基拙分9分。

按时按规定送各种报表的村记满分,未按时按规定报送各种报表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15.小康建设巩固和提高,基础分20分。

加强小康建设,巩固提高达标成果,迎接好复查验收的村记满分,未做

好规定工作的酌情扣分。

三、党务群团工作,基础分95分

1.以党支部为核心,村级组织制度健全,全面完成下达任务的村记35

分。

其中:(1)党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工作扎实,并积极争取“五好”支部记5分;(2)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每个支部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并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记3分;(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活动经常化记3分;(4)按时收缴党费记2分;(5)党员“三带”工作落实,按规划完成经济指标,各种报表资料齐全,并按时上报记0分;(6)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教育工作,加强时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记5分;(7)各党小组活动经常,支持村组干部工作记4分;(8)按要求完成报刊订阅工作记4分。以上各项工作未完成好的酌情扣分。

2.千部教育管理工作,基础分10分。

加强村、组千部的教育管理和理论学习,干部培训人员落实,村组干部

工作积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缴纳税费和完成粮油定购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村记满分。村组干部中有违法行为或花欠税费和粮油定购任务的扣5--1O分。

3.共青团工作,基础分15分。

其中:(1)组织健全,活动制度化,按计划完成组织发展任务的记5分;(2)青年之家开展文体活动好的记5分;(3)积极组织发动青年团员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勤劳致富,帮户助耕的记5分。以上各项工作完成较差的酌情扣分。

4.妇女工作,基础分15分。

其中:(1)妇女组织健全,定期召开会议,活动经常记5分;(2)配合村、组干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记3分;(3)抓好“双学双赛”和家庭教育工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记7分。以上各项工作未完成好的酌情扣分。

5.武装民兵工作,基础分巧分。

其中:(1)组织健全,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效果明显记5分;(2)完成好征兵、民兵整组、兵役预备役登记工作,组织民兵集结点验记3分;(3)配合抓好治安、调解、计划生育、夜间巡逻、帮户助耕工作记2分;(4)搞好民兵“三带”活动,巩固民兵组织“四个一”建设记5分。以上各项工作未完成好的酌情扣分。

6.协会工作,基础分5分。

各种协会制度健全,活动经常,作用发挥好的记满分,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础分215分

1.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基础分10分。

创建或巩固一个文明组记6分,创建或巩固一个卫生组记4分,创“三户”达到了规定要求的记4分,创建工作未开展的不记分,创“三户”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2.宣传会议工作,基础分10分。

充分利用板报、广播、会议、标语等宣传工具,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本村本乡新人新事稿件(包括自登自播,向乡以上电台、报刊投稿等)村达12篇,乡以上达5篇,每年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两次以上,完成年度党报、党刊订阅工作任务的村记满分,每减少一篇稿件扣2分,每少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扣5分。

3.广播工作,基础分10分。

确保广播、通讯线路畅通,出现故障及时处理,能充分利用广播,搞好宣传的村记满分,出现故障不及时处理,超出5天不通的扣5分,自播和向乡上以上广播台站投稿总计不足10篇的扣3分。

4.文化工作,基础分15分。

按要求巩固提高村文化室标准化建设,积极参加乡上组织的文体活动,自办文体活动两次以上的村记满分,未按要求完成好任务的村酌情扣分。

5.教育工作,基拙分15分。

巩固好“四率”(入学率、普及率、巩固率、完成率)达标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达标成果,校产管理好,按时完成教育集资和扫盲工作任务的村记满分,未完成好的酌情扣分。

6.卫生工作,基础分20分。

卫生站管理制度健全,作用发挥好,巩固初保达标成果,按要求完成狂犬病防治、灭鼠工作任务的村记满分,以上工作做得不好的酌情扣分。7.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分85分。

达到“三无一好,‘(无非法婚姻,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规范化管理好)的村记满分,出现一个非婚扣15分,出现一个计划外生育扣100分,出现一个大月份引产扣20分,三结合工作完成较差的扣10-15分,规范化管理较差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较差的酌情扣分。

8.民政、老龄、残联、统战工作,基础分10分。

按规定落实得好的村记满分,没有落实好的要酌情扣分。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分30分。

按规划做好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村工作,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落实好守护措施,无集体财产被盗,协助政府机关搞好专项治理和查破各类案件,及时调解民事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发生,纠纷调解率、案件查破率达到规定标准,破除封建迷信,拆除乱建小庙工作巩固得好,安全文明小区工作按时完成的村记满分,未做好的酌情扣分,考核得分不满20分的村,实行一票否决。

10.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工作,基础分10分。

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保密工作,及时处理或协助乡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无上访信件和各种原因的集体上访或闹事事件的村记满分,出现一次上访或闹事事件扣10分,其他工作没做好的酌情扣分。

五、以上工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村,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全面工作受到表彰加20分。

经济工作或精神文明工作受到表彰加15分。

单项工作受到表彰加10分。

六、其他工作有显著成绩的村另记单项奖

以上各项工作的考核,均以各种报表、平时检查、主管部门了解掌握提供的情况为依据,由乡党委、政府年终综合评定计奖。其奖金来源为:奖金总额的50%由乡上支付,其余50%由乡党委、政府出示奖励政策,在村集体积累资金中列支,按照村干部工作实绩发放。科技局信息考核办法车间管理考核办法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

篇2: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

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乡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激励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城郊乡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本办法根据考勤、政治学习、理论调研、农村工作、政劣绩等方面,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定其工作实绩。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县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考勤(30分)

1、大学生村干部应积极深入基层,每周到村不少于2天,全年不少于100天的记15分,缺1天扣0.5分。

2、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八点十分前,大学生村干部均须到乡政府进行签到,全勤记15分,缺勤一次扣0.5分。

3、凡是乡召开的会议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的,缺会一次扣1分,会议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0.5分。

(二)政治学习(10分)

大学生村干部要不断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种科技知识,并写出在理论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在县乡组织的学习活动评比中,第一至第三名的加3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加2分,第七至第十名加1分。

(三)理论调研(10分)

大学生村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经历,不定期写出调研报告,定期写出心得体会,每季度一小结,全年一总结,使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在县乡组织的调研等工作评比中,第一至第三名的加3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加2分,第七至第十名加1分。

(四)农村工作(50分)

1、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和所在村两委的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清正廉洁,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确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件。(10分)

2、充分运用已掌握的知识技能,对村民进行培训,帮助村民掌握致富技术,提高致富水平,增强村民法制意识、法律观念,切实提升村民的素质。(规章制度)大学生村干部每年至少组织2次所在村干部群众的学习培训,并亲自授课,有讲稿、有记录的记10分。

3、加强新农村建设,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出谋划策,在村民中大力开展乡风文明教育,倡树和谐文明村风、民风。(10分)

4、协助村主要干部化解各项矛盾,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本村社会稳定。(10分)

5、对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进行解决。(10分)

(五)政劣绩考核

1、所任职村委出现一起县个访扣1分,出现一起市个访或县集体访扣2分,出现一起省个访或者市集体访扣3分,出现一起京个访或者集体访的扣4分,京集体访的扣5分。

2、所任职村委各项工作受到乡通报表扬的加记1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1分。

3、乡对所在办、所工作通报表扬一次加记2分,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分。

4、乡对个人通报表扬一次加记3分,批评一次扣3分。

5、个人工作受到县级各战线工作表彰的加记4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4分。

6、个人工作受到县委政府表彰的加记5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5分。

7、个人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加记10分,批评的扣10分。

篇3: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

大学生村干部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县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大学生村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和工作期间的总体表现。

县委组织部根据对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的目标要求,制定大学生村干部总体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办法。各乡镇党委会同大学生村干部所在村党组织,结合实际,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完成时限,并签订责任书,向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尽量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和考核。

第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15%。

优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积极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发挥自身优势帮助群众致富并取得实效,热心为群众服务,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高度认可。

合格: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较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积极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热心为群众服务,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满意。

基本合格: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能够参与所驻村各项事务,能够为群众服务,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所驻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基本认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一)不贯彻党和国家政策,不遵守政治纪律的。

(二)不适应工作要求,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三)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四)在外兼职、外单位长期借用或借口考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违反管理规定长时间在外脱岗的。

(五)因工作失误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

(六)参与或者从事与大学生村干部身份要求不相符的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丧失威信的。

(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综合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

(九)不遵守聘用合同及有关管理规定的。

第三章考核方法

第五条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安排,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规章制度)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50分(工作情况考核占30分,在岗情况考核占20分),年度考核占50分。

第六条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在岗情况考核。乡镇党委要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工作制度,随时掌握大学生村干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在岗情况,根据县委组织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量化确定本人考核分值。在岗考核情况要每月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乡镇党委制定考核方案,派出考核组。考核组通过个人会议述职、民主测评、查看本人工作记录和实绩、与党员干部座谈了解、听取村负责人意见等方法途径,全面了解大学生村干部履职情况,按照考核标准确定本人年度考核分值。

第八条乡镇党委对大学生村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汇总,确定本人全年工作考核分值,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将考核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乡镇党委申请复核。如对复核意见不满意,可向县委组织部申请重新复核。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干部奖惩、培训、续聘、解聘、调整岗位、选拔干部、调整工资待遇和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偿助学贷款,招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研究生加分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对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办法。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各乡镇可根据本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工作可与村班子考核统筹安排。聘用合同到期后,要进行聘期考核。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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