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1

仁里水族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

1、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政法、党政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有成员若干人。

2、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范围进行审核以及实施督查考核的组织领导。

3、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履行拟订方案、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宣传报道等职责,同时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职责。

4、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5、分管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负责。

6、党组织具体承办人员对所公开的事项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有直接责任。

(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1、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乡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察、司法、信访、党政办、党员群众代表、村纪检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党政办负责同志兼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面向社会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员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职工,党风监督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4、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5、各级党组织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指出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6、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对聘任的监督员工作一年一考评,好的给予表扬,以资鼓励。不能很好履行监督员职责、确实不称职的,给予解聘,另行聘用。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1、监督员工作制度:

(1)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帮助党组织正确行使权力。

(4)反馈、传递广大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监督员活动制度:

(1)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季度组织监督员集中学习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

(2)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或座谈会,认真听取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监督员要出席与党务公开工作相关的会议,并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4)党务公开办公室要支持监督员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对待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党务工作办公室要将党组织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反馈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能及时听取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监督员学习制度:

(1)监督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2)监督员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3)监督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4)监督员要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4、监督员管理制度:

(1)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和单位同意的,可以续聘。

(2)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

(3)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1、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2、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3、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办公室应认真办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党务公开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4、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5、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办公室应详细记载,建立档案。

6、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党务公开督查制度

1、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督促党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2、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的建议、意见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3、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4、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六)党务公开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操作人员。

2、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否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和监督组织,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时限是否及时和符合实际,搜集的建议和意见是否得到及时办理和反馈。

3、考核方法:查看公开载体及公开的内容;查阅党务公开工作有关台帐资料;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满意度的测评。

4、考核结果运用: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范围,与党员干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相结合。

5、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工作由上级和本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共同负责,每半年一次,考核结果在党务公开栏进行通报。

仁里水族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栏设置样式

(一)乡党委党务公开栏设置(橱窗6

篇2:市直属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市直属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组织建设

(一)经审会“三同时”

经审会换届与工会委员会做到“三同时”,此项得分为4分;未做到“三同时”,此项不得分。“三同时”由直属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文件复印件确认。

(二)干部配备

1、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此项得分为4分;经审会委员人数少于3人,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确认。

2、配备了专(兼)职经审会主任,此项得分为3分;未配备的,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的证明确认。

3、经审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此项得分为2分;未配备的,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的证明确认。

(三)委员专业结构

经审会委员中具审计、会计专业资格人员占全体委员2/3以上,此项得分为3分;未达到2/3的,此项不得分。由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文件确认。

(四)工作领导

经审会主任参加本级工会有关会议,此项得分为4分;未参加的,此项不得分。由会议纪要等文件确认。

二、规章制度

(一)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此项得分为5分;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此项不得分。由制度的复印件确认。

(二)经审工作

经审会定期召开有关经审会议,此项得分为10分;未召开的,此项不得分。由会议纪要等文件确认。

三、审查审计

(一)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审查

1、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进行审查,此项得分为15分;未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确认。

2、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追加(减)调整预算方案按审查程序进行了审批,()此项得分为5分;未审批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确认。

(二)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查

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及会议审查,此项得分为15分;审计得10分;审查得5分。未进行审计及会议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及上报的审计意见书确认。

(三)经费计拨审查

经审会对同级计拨工会经费情况进行了审查,此项得分为10分;未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上报的审计意见书确认。

(四)审计回访

对审计进行回访并督促问题整改的,此项得分为10分;未回访、未整改的,此项不得分。由整改情况汇报文件确认。

四、业务建设

(一)报告工作

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代表大会或工会全委会报告工作,此项得分为5分。未报告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会议纪要确认。

(二)上报考核材料

直属基层工会按时向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上报考核材料,此项得分为4分;未按时上报的,此项不得分。由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根据收到考核材料时间进行确认。

(三)工作经费

直属基层工会经审会的经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此项得分为3分;未纳入的,此项不得分。由上报的经审会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相关报表证明确认。

(四)上报工作材料

上报经审工作调研报告或论文,被市级及以上工会刊物采用,此项为加分项目,每篇加分为1-2分。由有关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确认。

(五)档案管理

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此项得分为5分;未建立的,此项不得分。由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确认。

五、否决事项

(一)若发现上报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

(二)本级工会经审会工作人员发生严重经济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

(三)本级工会发生违法违纪或重大经济、重大财产损失问题(万元以上),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

篇3: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程序

2014年最新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程序

会前准备阶段

1.确定中心议题: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或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2.谈心沟通: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党员领导干部之间,通过个别谈心沟通情况,相互征求意见,达到消除隔阂,统一认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主持人(单位)党委(总之、支部)成员

3.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设立群众举报箱,发信函等多种多样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整理加工。通过整理归纳,将群众的意见梳成辫子,分清主次。在对群众意见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确定开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4.确定列席人员名单: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可吸收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其它党员干部列席参加,便于更好地解决问题。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5.安民告示:会议中心议题、开会时间、地点确定后,应提前通知参加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与会人员应积极作好准备。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6.个人准备:根据会议要求,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学有关文件精神,用马列主义观点、立场和方法分析问题,用党性原则解剖自己。必要时可写成自我批评发言稿。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成员

7.报告上级组织:准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10天将会议的主要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于上级党组织决定是否派人参加。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会议进行阶段

8.按时开会,严密组织:经过充分准备之后,要按照预定的时间,如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除遇特殊情况请假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缺席,会议要确定专人记录。主持人要作到对与会人员的情况胸中有数,善于引导,严密组织,使会议收到预期效果。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9.学习有关文件: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组织大家共同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学习达到统一认识,辫明是非,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目的。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

10.检查上次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在本次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应对上次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如:哪些措施落实得好,哪些措施正在落实,还存在些什么问题,原因是什么,责任在谁?今后该怎么办,等等。主持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成员

11.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循团结

篇4:社区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社区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能力,更好地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本社区党员聘请,离退休老干部、普通党员群众为主,要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社区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反馈;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小组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由党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定期组织监督员对社区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5: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党务公开的内容

1、组织公开:社区党员基本情况、党委工作职责、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党小组设置情况。

2、工作公开:党组织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党员主题教育活动计划、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党费收缴和专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等

3、制度公开:“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及票决制度、党风廉政制度、信访接待制度。

4、活动公开:每月一次的党员学习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一次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党员责任区、党员奉献日和扶贫帮困等活动。

5、表现公开:直管党员在社区参加支部安排活动和缴纳党费情况、参加各类评先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情况、在职党员到社区参加活动情况。

此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并且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也要按照群众要求予以公开。

二、社区党务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社区党务公开的方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适应社区工作实际。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范围,可以选择不同的公开方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定期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区公开的,可以通过社区党务公开栏(可与居务公开栏合并)、社区宣传栏或召开居民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社区党务公开的程序

实施社区党务公开工作,要按照“1、拟定公开内容2、党组织审定3、第一责任人审签4、向党员(群众)公开5、收集意见并处理――反馈再公开”的程序进行。

五、社区党务公开的检查和监督

建立社区党务公开责任制,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党委要对社区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确保社区党员和群众对社区党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社区党组织要在普通党员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随时监督社区党组织执行党务公开制度的情况。社区要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社区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和党建工作的具体意见。

浮桥镇新城花园社区党委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