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
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
-------2013.11.01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学院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团委,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每周星期六晚召开例会,例会分为两种:正式例会(每周必须一次)与普通例会(根据实际需要)。正式例会的召开地点在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要求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并向秘书长提交正式申请假条。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指出工作问题,提高会议效率。各部门部长需轮流发表上一周工作总结,并提出自己下一周工作设想。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带上笔只和学生会统一的笔记本,并做好会议记录,便于会后的互换交流沟通。
(五)会后,学习部有关人员做好例会记要总结,并在第二天向主席团上交书面总结文书。
第三章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是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而制定的规则。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流程。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到秘书长处,由主席团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到秘书长处,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团结互助,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须在规定限制时间内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与班委进行交流沟通,定期和班委了解班内发展动态,保证院内事务正常下达,有效率进行,圆满完成。
(六)每个部门每半个月轮流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这半个月内的重要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时要求格式正式规范,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各同学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团委,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由秘书长与公关实践部部长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并每个月末向大众公开一份本月财务报告表。
(三)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日常开支须提交正式的文件申请,由主席团和主管老师审核、批准、报销。
(四)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公关实践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进行审计和各部门互相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非特殊情况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向主席团申请批准。
(七)公关实践联系赞助的时候,时刻谨记要维护学院根本利益,遇到原则性问题时须知告与主席团组织讨论,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将给予奖励。60分以上的为合格。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团委,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学生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缺席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其他部门认为某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某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第六章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名额两个部门,各部的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部门入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院内会议保持全勤,例会中积极发言,能提出自己独特见解。
b积极配合各主席团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2: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团委和学生会作为学院联系学生的重要基层组织,需要一批具有高度自我约束力和责任感的学生干部。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威信,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奖励先进,督促落后,特制定本条例。
一、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基本分为70分。根据各部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作后考核总计分为:基本分+考核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分的日常记录和评分。
具体考核标准(个人日常考核项目)。
1、考勤
(1)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务必到齐,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常委必须向分团委书记请假并说明原因,事后请假或代请均以旷到处理。每次事假(公假不扣分)、病假扣1分/次(病假有相关证明的病假条者不扣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注:缺席累计三次或因个人原因请假累计四次者无评优资格)。
(2)全勤者一学期加五分。
2、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出申请以及活动计划,经主席团及分团委书记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应提交活动总结以及通讯稿,交至办公室存档。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的,该部门部长扣6分/次,副部长扣5分/次。
3、工作总结和计划
(1)上交的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照片等以及其它制定完成的材料。(计划和总结要求电子文档形式)在活动开展前四天(工作计划)和后两天内(活动总结)上交,各部门干部审核保证稿件质量,未上交者扣3分/次,延交者扣2分/次,稿件不合格者扣1分/次
(2)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周全,按时上交者加2分/次
(3)稿件图片上交齐全,信息部门未按时上传扣2分/次
4、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3分/次
5、各部门间互相协调,共同完成有关工作。因部门之间不配合,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闹矛盾,对所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分团委书记酌情扣1-5分;能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表现良好,加2分/次
6、作为学生干部应注意自己的形象,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并接受同学监督,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名誉。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在正是场合,因个人原因使学院及团委学生会声誉受到影响者,扣5分/次。
7、奖励及处罚
组织同学参加院级比赛获得1、2、3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组织同学参加校级比赛和获得1、2、3名分别加6分、5分、3分;
组织同学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得1、2、3名分别加8分、6分、5分;
承办全校性的活动主办部门加5分,协办部门加2分;
参加院级或校级活动加1分/次,市级加2分/次,省级加3分/次,国家级加4分/次;
团委学生会干部无故不参加学院或学校活动者扣2分/次;
各部门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评比当中,如主观原因列为最后一名,分管主席团成员扣3分/次,各部门部长扣2分/次;
主席团成员应认真的对分管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且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工作中的情况,如长期不汇报工作者扣2分/次。
二、学生干部责任评分细则(学期末由分团委书记量化)
1、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
(1)团结班子,重大局,能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加3-8分
(2)在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加3-8分
(3)对学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工作有突出表现,加3-8分
(4)个人所负责部门未完成任务,主席团负责人扣3分次
2、办公室(信息部并入办公室)
(1)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内部各项事务,学院活动通讯总结及时上交,表现突出加3-8分
(2)考勤会议记录详实,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准确无误加3-8分
(3)通过学院邮箱查看学院活动总结,并做好校对工作,及时上传杏林网,对外宣传效果良好,加3-8分
(4)负责学生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发布,如幻灯片制作等,效果良好,加3-8分
3、学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有力,积极落实,产生良好效果,加3-8分
(2)开展或协助学院开展竞赛讲座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3)展开有益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活动加3-8分
4、宣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活动能及时制作展板,横幅等,按其整体整体效果规模内容版面插图和书法等加3-8分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加3-8分
(3)宣传效果良好产生一定影响,加3-8分
(4)积极主动的开展并组织其他学生参与对学院的宣传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加2-6分
5、文化部
(1)对校院组织的文娱活动,组织有序,安排得当,整体效果良好,取得突出成绩,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本部门工作,效果明显,反应良好,加3-8分
(3)对有文艺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和发掘有显著和成效,加3-8分
(4)结合学院特色,不断创新和筛选学院内的文艺演出节目,使之更能符合学院的特色,提高学院文艺水平,加2-6分
6、体育部
(1)对校院组织的体育活动和竞赛,认真组织,措施有力,产生良好成绩或影响,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反应良好,加3-8分
(3)积极培养和挖掘体育苗子,加强工作的后续性成绩突出,加3-8分
7、社会实践部
(1)积极组织同学和学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加3-8分
(2)积极开展适合本学院特点的对外业务(拉赞助等),加3-8分
(3)积极配合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8、生活自律部
(1)对校院组织的有关活动,落实有效,成绩显著,反应良好,加3-8分
(2)认真做好寝室卫生检查的工作,并及时准确汇报,加3-8分
(3)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效果良好,加3-8分
9、青年志愿者分队
(1)认真组织好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取得良好的反映加3-8分
(2)青年志愿者工作有创新活动,以显示学院特色,加3-8分
(3)开展长期相对稳定的对口志愿者活动,并组织学院学生积极参与,提高了学院的影响力,3-8分
10、团委组织部
(1)做好团委日常工作,配合原党支部做好各项工作,表现良好,加3-8分
(2)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啦啦队和布置会场等),加3-8分
(3)做好各班团活动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3-8分
11.心理部
(1)积极主动的组织并配合院校开展各项与心理学有关的活动,并积极策划并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加3-8分
(2)准确掌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和和具体情况,并及时反映,加3-8分
(3)配合心理咨询室开展工作,并积极宣传,3-8
三、附则:
(一)个人考核出成绩一学年(两学期)平均成绩未达到90分(每学期统计一次),取消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奖评选资格
(二)个人量化表现较差,经批评指正,无较大改观,或发生两次重大事故以上,无评优资格
(三)原则上,每学期个人学习成绩如有一科不及格者,给予警告,并扣5分;两科不及格提起全体成员讨论,如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将予免职。(如果有特殊原因可提交个人书面说明交至主席团进行裁定)
(四)主席团成员及办公室考评由分团委书记负责,各部部长,副部长考评由主席团及办公室负责,考核合格(80)分,将颁发聘书;
(五)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获得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奖(获奖名额及比例按每年分团委学生会具体人数而定)。
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0年9月
篇3: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院团委、学生会干部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考核说明:
1、院团委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组宣部负责,考核结果由院秘书处进行汇总评比。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互相监督;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70分 — 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5、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7、本规定解释权归院主席团和组宣部。
五、主要考核内容: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六、相关硬性考核条件:
1、有旷课记录、不良诚信记录或一学年中寝室卫生部达标三次(含)以上、或受到两次(含)以上通报批评的主要责任者,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2、学习成绩未在班级排名前50%名者,考核结果不得优秀;
3、学期中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的考试考核中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4、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建议其辞职;
七、考核内容
组宣部考核制度有两部分:个人素质考核(思想素质考核、学习成绩考核和学风考核)和工作考核(例会考核、活动考核、值班考核、早操考核、日常规范考核和寝室卫生考核)。具体如下:
个人素质考核方面
(一)、思想素质考核
1、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及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满分5分);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起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学院通报批评累计达到2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其考核成绩以不及格计,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免职(满分7分);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满分3分);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3分)
(二)、个人能力方面考核
1、热爱本部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的业务基础知识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3分);
2、能够去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见解(3分);
3、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认真,成绩良好(3分);
4、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具体如下:a、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得3分;b、学习成绩平均在70分 — 79分之间,得2分;c、单科有不及格现象为0分;
5、热爱本职工作,有极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2分);
6、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才能和本部职能作用(2分);
工作考核方面
(三)、例会考核(10分):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开会时候,应带好笔记本和笔,且提前十分钟到场,勿必把电话调成振动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要保持会场秩序,否则扣2分;
4、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的'形式向组宣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
5、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四)、活动考核(10分):
1、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每次扣1分;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等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2分);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2分)
(五)、日常考核(10分):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未按时完成或拖拉不履行其职责者和因无故不参加学习会组织的所有活动者扣5分;
2、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者扣2分;(含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地组织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5、要求:各部及学生会主席亲自主持召开部门例会和学生会干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以本部门和秘书处会议记录为准)否则扣2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7、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奖等方面程序不规范,未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视情节轻重减1—2分;
8、本部门干部因考试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每人次减部长和主席团成员1分;
9、学期从未深入班级指导工作的,减1分;(以组宣部、秘书处活动考核记录为准)
10、私自在外租房者扣4分;(视情节严重给予免除干部职位和纪律处分)
(六)、晚自习考核(10分):
1、晚自习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晚自习时在教室大声喧哗、打闹者每次扣2分;
3、晚自习在教室睡觉、看小说、听MP3、玩手机者每次扣1分。
(七)、寝室考核(10分);
1、寝室地面卫生不干净,每次扣2分;
2、寝室桌面张乱、物品摆放不齐、被子不叠者,每次扣1分;
3、在寝室内抽烟、喝酒者,酌情扣2—5分,并上报;
4、发现寝室内有违禁物品者,每次扣3分,并上报;
5、在寝室内打架斗殴者,酌情扣4-8分,并上报。
(八)、值班情况(10分):
1、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者,一次扣2分;
2、值日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1分;
3、值日人员迟到者扣0.5分;
4、值班负责人应做好记录,记录值班时得所做一切事情,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得所有公共财物,如有其它部门借用办公室的财务,必须做好记录(借用部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如果损坏应做好相关记录,违者扣2分;
5、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大牌、嬉戏、打闹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违者扣2分。
(九)早操考核(10分)
1、早操旷勤或无故请假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0.5分;
嘉奖方面:
a、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b、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c、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d、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e、一学期都有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
f、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g、主席、常务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h、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i、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j、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k、在班级中德育量化考核分达到100分者,学生会中加5分;
L、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校级 加5分/次, 区级 加10分/次, 市级 加15分/次,省级以上 20分/次;
其他
各学生会干部由院组宣部牵头考评,秘书处归纳总结评比,主席团监督,考核工作要认真公正,严格透明,考核结果向全体院学生会干部公布。
十、考核结果 :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在全体院学生会成员中排名靠后者,报团总支、学生处建议撤消其职务。高分者给予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入党的重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篇4:某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办法
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学会”)的管理,加强团学会组织自身建设,体现团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团学会全体成员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全心为大家服务。
第三条:团学会工作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全院学生,做到一切活动都始终代表全院学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团学会应该发挥好社会职能,带领青少年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并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第五条:团学会的组织管理拥有高度的自主权、决定权、建议权。但团学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不做有损于学校名誉和危害社会的事。
第六条:学院对团学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可以对团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对团学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为完成一些共同或相似的任务,也可以在各自独立办事的基础上开展合作。
第二章团学代表大会
第七条:团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团学代表大会,拥有最高的行政管理权、建议权、决定权、监督权、处分权。
第八条:团学代表大会由学生代表组成。团学代表由各班组织学生选举产生,每班按照班级人数25%。
第九条:团学代表、团学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竞选学生代表: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4、自身修养好,言行一致,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
6、热心学生工作,热情服务同学;
7、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特长;
8、善于联系同学,发挥桥梁作用。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的选用要坚持学生干部选拔条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选拔能胜任工作、发挥专长的学生担任学生干部。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二条:团学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所属主席团成员负责,干事对部长负责;
第十三条:团学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第十四条:各部部长需要有属于本部的工作记录本,在每次工作结束后需要认真进行记录并要在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团学会例会前,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团学办公室处,每学期团学会例会倒数第二周时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同样交于团学办公室存档。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在递交工作总结时同时递交;
第十六条:团学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团学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还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团学会成员如有假借团学会名义谋取私利,损坏团学会声誉的,该成员与所属部部长将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凡团学会举办、承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团学会主席团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团学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办公室或主席团,提出加开会议申请以商议次方案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
第二十条: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团学会干部,经团学会例会审议,并报学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批准,分别给予团学会内部通报批评史、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团学会所有成员商议会议,给予除名并由团支部宣布对其的除名决定。
第四章活动开展申报制
第二十一条:团学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二十二条: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必须向主席团申请,递交活动计划书。活动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或成员;
第二十三条: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团委;
第二十四条: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第二十五条:团学会建有再申制度,但再申计划必须在原申请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完善、改进;
第二十六条:团学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给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商学院团学会全体成员都有参加例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例会每周一次,一般于周二下午6点准时在学院会议室召开。由于特殊情况要另行召开的必须经过主席团的批准。例会时间,地点有变动由主席团或组织部临时通知。部门会议根据自身情况定时召开。
第三十条:例会上主席团须向团学会全体成员传达校团委、校团学生会和校社团联合会的各种会议精神;各部部长须向主席团汇报近期工作总结及短期工作计划。
第三十一条:无特殊情况,各级会议与会人员都必须准时出席。如有事不能到会,须事先向辅导员或主席团请假,有必要时找相应人员代为出席。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第三十二条:团学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请假;迟到三次,记为一次缺席。凡请假两次记为一次缺席(除特殊情况
外,事后所补假条,视为无效)。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缺席两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期末不给予评优资格认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组织部将上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考勤由组织部负责记录,并定期统计、公布,作为每学期末评估各部、各成员成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会议记录由学习部负责。
第三十五条:与会者必须自觉遵守会议室使用规章,若有违犯,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
奖励管理
第三十六条:对团学会干部表现突出者按情况给予奖励:口头表扬、例会表扬、证书表扬、优先评优机会、优先提干机会。
第三十七条:对团学会干部违反团学会议会(活动)纪律者,团学会按情况给予处分。
1、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在团学会内部通报。
2、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三次者,给予留会查看并在团学会内部做检讨。
3、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四次以及以上者,在经过团学会与指导教师商议后对其自动除名,并于团支部宣布对其除名决定。
4、迟教或缺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批评或警告;
第三十八条:自高自大,我行我素,无法与其他成员配合工作者;破坏团学会内部团结,故意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恶劣影响者;借团学会名义,从事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损坏团学会名誉者;违反校规校纪者,团学会给予除名,并在大会上通报。
第七章团学干部招聘、培训、提升制度
详情参照《商学院团学会干部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章考核制度
第三十九条:实行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学生干部严于律己,提高全体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部的各项综合能力,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发挥学生干部管理、教育、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工作,以配合、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十条:考核对象为团学会全体成员(包括全体委员及各部干事)
第四十一条:考核方式
由平时考核、月考核、学期考核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是通过与学生干部谈话,听取思想、工作汇报、检查工作情况,听取老师、同学的反映。全面对学生干部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并作为月考核的基础。
(二)月考核:
月考核主要通过干部月个人鉴定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价该干部工作情况。月末各部将考核结果及个人鉴定表交至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作为学期考核的依据之一。逾期未交者,给予通报批评。
(三)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主要是根据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月考核结果、学期个人鉴定、民主测评来评定。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由各部门的干事填写测评表,对学生干部的德、识、能、勤、绩五个方面进行评价,结合月考核对学生干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评定,并依据考核成绩将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予以相应程度的奖惩。
第四十一条:具体各项考核标准以《学生干部考核条例》为准。
第四十二条:考核办法:
1、团学会委员考核由主席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团委审核。
2、各部干事考核由所在部门委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主席团审核。
3、根据考核成绩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会干事,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个别工作犯有错误,经多次教育不改的干部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
第九章部门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商学院学生工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共青团工作,履行好团委工作职责,加强学院团委学生会建设,坚持团学不分家,现以主席团为首的九个部门分别是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宿管纪律部、体育部、文艺部、素拓部和社会实践部,共四十多名团学干部组成,各部并严格按照《商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职责》运行。
第十章社团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商学院下辖社团包括助困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舞蹈协会、礼仪协会、“三棵树”文学社、天方夜谭营销协会等,所有协会均需参加商学院团学会每周二定期举行的团学例会,迟到、缺席者都按商学院会议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考核,团学会根据《ZZ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组织监督各协会开展活动,并对各协会进行考评。
篇5:某商学院学生会团委职责
商学院学生会团委职责
一、团委负责人分工职责:
(一)团委学生副书记主要职责
①协助团委书记全面负责团委工作,参与管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②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③团结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整体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且有效的开展
④监督和指导团委部门的工作
⑤做好团员队伍的建设
二、团委内设机构职责
(一)组织部工作职责:
①配合党总支、团委开展各类思政活动,组织同学进行重大时政学习、宣传、比赛
②组织同学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③协助主席团加强对学生干部思想素质的提高和工作能力的培养
④负责团员团费的收缴,团员证年度注册,团员证的补办,新生党团关系的转接等工作
⑤团日活动的开展及评比
⑥具体实施学生干部工作考核以及负责各项推优工作
⑦落实团委学生会有关通知,全面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办公安排
⑧安排团委学生会值班以及考勤工作,并协助主席团做好学生干部考核监督
⑨负责团委学生会与各班的联系工作以及综合考评事宜
⑩总体协调组织各项活动,组织好团委、学生会的新老干部的传、帮、带工作,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宣传部工作职责:
①认真抓好我院宣传报道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我院网站的管理和引导,向全院学生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②切实加强我我院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水平,扩大我我院在校内外的影响
③加强与各部的联系,并对他们的活动进行追踪报道,搞好宣传工作
④协助院团委和学生会做好各项大型活动的场景设计,现场宣传等工作。
⑤宣传材料统一存备,并要经常与记者站、广播站取得联系。配合开展美化校园,提高思想觉悟的各种活动,如"绘画"比赛,"书法"比赛等。
(四)素拓部工作职责
①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推广和宣传
②负责素质拓展证书认证工作以及学分的申请
③负责学生团队项目化管理,组织各项技能培训和科技创新活动,
④负责团委学生会内部学生干部的相关培训
(五)宿管纪律部工作职责:
①做好本学院学生宿舍卫生、防火防盗、就寝情况的全面检查工作,并及时统计,公布检查结果,做好"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②每幢宿舍设专门干部负责,设立层层负责人,多与宿管员联系沟通,加强管理。
③对违章用电现象要坚决杜绝,并没收相关用具和给予相应惩罚。
⑤协助纪律部搞好宿舍的纪律管理工作。
⑥规范同学的日常行为调解同学之间的矛盾,协助学生处进行违纪违规同学的管理,进一步营造良好校园风气。
⑦结合学校抓好学院上的纪律安全工作,对违纪现象与校园不文明现象要进行批评纠正。
⑧在毕业生离校前与新生进校后认真抓好纪律,保证安定的秩序。
⑨维护大型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
⑩调解同学日常的生活矛盾,规范同学的日常行为。如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