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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0

大学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一、档案馆工作人员要按《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立卷部门和课题组按要求及时移交档案,并认真做好分管类别档案的接收工作。

二、各立卷部门应将各自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或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分类组卷,经检查合格后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三、为保证移交进馆档案的质量,档案馆有关人员应对立卷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立卷业务指导,并在档案移交时,对归档材料进行案卷质量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归档材料提出改正要求,由立卷人改正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四、接收入馆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应归档的电子档案应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检验;②文件按其内容的联系,合理整理、立卷;③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党政类和能按自然年度归档的各门类档案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教学类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各门类档案在当年寒假前归档;科研项目和基建项目在完成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人物类档案,由本人整理后可随时归档。

六、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认真清点,做到移交清册中的档案数量与实际数量一致。立卷人需同时提交“移交目录”一式二份,经档案馆人员验收后,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篇2: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1、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文件归档范围,案卷类目及保管期限表》规定,进行鉴定档案材料和组装立卷。

2、凡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有收、发文簿上注明销毁标记后,保存二至三年时间即可销毁。

3、对没有延期保管价值的案卷,经单位领导成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严格慎重的鉴别、审定登记后即行销毁。

4、对于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以及图书资料的鉴定与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损失者,按《档案法》有关条文规定追究其责任。

篇3: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篇4:小学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小学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1、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文件归档范围,案卷类目及保管期限表》规定,进行鉴定档案材料和组装立卷。

2、凡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有收、发文簿上注明销毁标记后,保存二至三年时间即可销毁。

3、对没有延期保管价值的案卷,经单位领导成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严格慎重的鉴别、审定登记后即行销毁。

4、对于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以及图书资料的鉴定与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损失者,按《档案法》有关条文规定追究其责任。

篇5:Z医院档案归档移交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归档移交制度

1.凡上级来文,本院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各职能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归档范围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范围》,本院“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简表”和有关专业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执行。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按要求收集、整理,并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立卷、装订、编号、移交。

3.各类会议文件、外出考察材料及会议记录、内部文件等,由指定人员整理后立卷归档。

4.归档的文件材料在移交时要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字,一般文件材料归档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归档两份。

5.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在次年的三月前移交;其余载体档案同步移交。

6.凡本单位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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