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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馆质检处罚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4

为了加强会馆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会馆《员工手册》和其它规定,现制定出质检处罚条例,对违章者实行罚款的行政处理,望各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执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处罚分四种:1、警告(包括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解聘或辞退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罚款10―20元。1、仪容仪表不整者。(1)男服务员:留长发、烫发、大鬓角、小胡须、戴戒指(婚戒除外)。(2)女服务员:留怪发,披肩发,戴耳环、项链、手链、脚链,染指甲,浓妆艳抹等。2、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1)不穿本岗位制服。(2)制服不整洁、不干净。(3)不戴领带、领花、工号牌。(4)不按规定穿衬衣。3、不走规定的行走路线,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1)使用电梯(客梯)(2)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4、使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务或聊天。(1)打外线办私事。(2)打内线聊天。5、上班期间窜岗、扎堆聊天。6、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听广播、录音、看电视。7、在行走和岗位上喝水、吸烟。8、在工作岗位用餐,浪费员工餐以及不在指定地点用餐。9、下班后无故在馆内逗留、闲聊。10、穿会馆工作服上街、回家或转借他人。11、高声喧哗、呼喊、吵闹,遭到客人投诉。12、在营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1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14、怪声和客人讲话,指手划脚,不耐心听取客人的投诉。15、未佩戴名牌者。16、对领导、同事不礼貌。17、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托人、代他人打卡。18、工作时服务欠佳。19、工作时间打盹、吃零食。20、不在指定地点就餐者。二、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并处以30―50元的处罚。1、重复违反第一规定者。2、不经领导批准停止工作或迟到、早退2次以上。3、由于工作疏忽损坏公物或客人的物品。4、领导不力,下属涣散,影响服务质量。5、对宾客、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6、私自动用馆内物品和资产。7、上班前喝酒。8、涂改、伪造字据、证明。9、在工作期间不守规矩,不听劝阻。10、在会馆内乱写、乱画、中伤他人。11、利用上班期间携带亲友在馆内逗留、用餐或住宿。12、无事生非,挑拨离间,影响同事间的团结。13、违反吸烟规定、携物出店,不服从警卫检查。三、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并处以50―200元不等的处罚,直到开除。1、重复违反第二款者。2、离岗、脱岗。3、旷工24小时以上,有意怠工。4、未经允许进入住客房间。5、工作时间喝酒。6、蓄意损坏会馆物品。7、私拿或偷食、偷用客人或会馆食物,自用或收藏客人遗留的物品。8、私配会馆房间钥匙。9、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和指示,影响工作质量。10、发表虚假或诽谤的言论,影响会馆宾客和平共处同的声誉。11、经常完不成本职工作。12、隐瞒客人意见和反映。13、向客人索取物品和小费。14、提供假资料或报告。15、拒绝领导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16、工作期间干私活、赌博或变相赌博、围观。17、工作时间睡觉、聊天。18、挑拔、打架、互相斗殴,带头唆使帮派活动。19、凡有2次以上记过(含2次)者,给予留店察看。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聘或辞退。1、凡重复违反第三款者。2、用职务之便贪污盗窃、受贿、行贿。3、服务态度恶劣,侮辱谩骂客人,与客人吵架。4、道德败坏耍流氓,调戏、欺辱、猥亵他人,乱搞男女关系,扩散黄色书刊或散布淫秽思想。4、顶撞、歧视、讽刺客人或向宾客提供违法服务。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6、月累计旷工两天以上者(含两天在内)。7、有意制造事端,危害他人、会馆和同事的安全。8、因疏忽或失职使会馆财产受到严重损失。9、触犯国家任何法律。10、恶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及同事的财物。11、知情不报,隐瞒他人犯罪行为。

篇2:酒店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酒店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反消防法规,妨碍公共消防安全,阻碍消防工作正常进行,以及其他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影响消防安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均属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第三条凡在酒店人员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均依照本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处罚

第四条消防管理处罚分为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辞职处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赔偿损失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部门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辞职处分

(一)忽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管理混乱、经督促无明显改进,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

(二)其他部门存在火险隐患,经提出改善要求拒不执行的;

(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章作业,或指派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的职工上岗独立从事有火灾危险作业的;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改变建筑物用途,违反消防法规,未经公司董事长检验,出现火险、火灾的;

(五)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破坏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临时建筑、影响消防安全的;

(七)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经指示不改的;

(八)违反规定,在办公室、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将这些物品带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区域、场所、擅自动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

(十)更夫、值班人员当班饮酒或不按规定检查巡逻,擅离职守发生火险、火灾的;

(十一)电工、焊工、司炉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动火的工种违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灾的;

(十二)在宿舍楼走廊、楼梯间等处堆放可燃物品,经指示拒绝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损坏或挪用消防器材,经指示没有改正或态度不好的;

(十四)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经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谎报火警、发生火灾不报警或拒绝借用通讯设备报警的;

(十六)阻碍执行灭火任务的消防车辆通行,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部门拒绝、阻挠、刁难公司人员依法进行防火检查。

(十八)因责任人员主观原因造成一般火灾的;

(十九)其它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第六条对具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分别给子30元以下处罚,通报批评及辞职处分。

(一)违反酒店消防条例,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动用电闸和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构成一般火险的;

(三)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线和电源插座造成火险的;

(四)在楼内,室内点燃废纸等可燃物的;

第七条对造成火灾烧毁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者,除予以相应处罚外,还应根据损失情况后果和赔偿能力令其赔偿。

第八条对处于火险状态的部门,经指出又一时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责任落实到人,对其火险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明知故犯的;

(二)后果严重的;

(三)拒绝传唤或者逃避处罚的;

(四)拒付罚款或屡经处罚不改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火灾的;

(二)出于他人协迫或者诱骗的;

(三)后果较轻,能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第三章裁决与执行

第十一条酒店消防管理处罚办法按各级权限和分工分别由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酒店保安队裁决并执行。

第十二条通报批评、罚款、少量赔偿损失由酒店保安队裁决执行;辞职处分,由酒店处执行;警告、拘留、查封、数额较大的赔偿由消防,公安部门裁决执行。

第十三条执行处罚时必须向被罚者开出罚款收据,并写明罚款原因和所罚款数。

第十四条保安队所收罚款全部上交酒店,用于补充消防经费。

第十五条保安队及有关部门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绚私舞弊,违者要严肃处理。

附则:

(一)本办法若与上级公安、消防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由酒店保安队负责解释

篇3:饭店办公室质检员检查细则

一、总则

为更加完善酒店管理,依据办公室质检员岗位职责,特

制定此细则。

二、原则

由董事长授权检查酒店各部门所有员工的各种违纪现象,

发现并记录在案,协助解决饭店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

三、工作态度

耐心、细致、严肃、认真、公正、高效发现问题并督促及

时解决。

四、细则

1.每天对整个酒店包括(外楼四周)的卫生检查。

2.对各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精神面貌、礼仪礼貌

的检查。

3.对各部门员工的服务态度,服务规范程度、宾客接待程序、

工作效率,以及宾客回馈情况的检查。

4.对各部门的物品管理,包括吧台管理、大库和二级库管理、

浪费物资流失情况的检查。

5.各部门设备、设施保管与使用状况(包括电脑软、硬件)的

检查。

6.对财务部门各银台跑、冒、滴、漏现象的检查。

7.对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作态度、工作方法、违规违纪方面

的检查。

8.对员工宿舍的管理及卫生状况的检查。

员工违纪提示内容

1、不按规定着装,女员工不按规定化妆。

2、不按规定佩戴领带、领结、员工牌。

3、不按规定姿势站立,无微笑服务。

4、擅自会客或接打私人电话。

5、说话声音过大。

6、对宾客使用不礼貌语言。

7、待客或接触食品的员工佩戴戒指、耳环、手链等饰物。

8、男员工长发及领,女员工长发披肩。

9、一线员工留长发、留胡子、涂有色指甲油。

10、携带私人提包进入营业场所。

11、员工在岗位看书看报,使用收录机(包括带此类物品上

岗)。

12、走路和宾客抢道,争行等失礼行为。

13、私吃饭店食品、饮料或赠送他人。

14、在工作场所打扑克、下棋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15、擅自脱岗。

16、无故迟到、早退。

17、在岗位

上扎堆聊天、嬉笑、打闹、跑动。

18、利用工作之便随意翻动客人文件。

19、私自处理宾客遗留的一般低价物品。

20、因服务态度、质量原因受到客人口头及书面投诉。

21、在营业场所睡觉。

22、在店内与同事或宾客吵架。

23、不服从组织调动工作的决定。

24、取笑捉弄客人。

25、向客人索要小费。、

26、无故旷工一天。

以上员工违纪内容一经查出,将按甲、乙、丙类过失,处以10-300元罚款。

篇4:“三违处罚办法

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

和反违反劳动纪律考核处罚实施办法

(暂行)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

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5、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处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党群宣传部门和商情信息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7、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五标”素质工程、“女工身边无事故”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8、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第三条“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

处相关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还可参照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以及处基础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HSE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一、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扣除部门季度安全考核分10-20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30吨以上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发放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不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9、装卸、施工作业不与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1、危险化学品区作业不使用防爆工具、不佩带防护用品。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二、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扣除部门季度安全考核分10-15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包括龙门吊日常装卸操作)。

2、安全帽不系护带,现场装卸、试压、维修作业和安全监护人员不穿劳保鞋。

3、操作砂轮机不戴护目镜,在转动的部件附近戴手套进行维修、润滑、涂抹等作业或直接用手接触转动、滑动的物件和绳索。

4、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储存区吸烟或将烟头扔在这些位置。

5、在岗位期间,工衣穿着不规范,上衣和工裤不统一。

6、转动和滑动设备和设施的操作人员留长发不戴工作帽。

7、高压作业未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高压管线周围站人,高压管线未泻压完毕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8、下水管道内施工完不及时盖好井盖或破坏这些设施的行为。

9、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10、高处作业时,工具无

保险绳。

11、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12、野蛮搬运化学危险品,使用化工物资随意掂衬物品,随意排放、丢弃化学危险品及包装物。

13、在宿舍、营房使用电炉,人离开房间不关闭电器电源。

14、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

15、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

16、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

17、单独一人从事电气检修工作,无人监护。

18、氧气瓶、乙炔瓶相互间的距离不够5米或距明火不够10米,周围摆放杂物,安全标识和安全附件不全。

19、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

21、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22、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21、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22、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23、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24、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25、超速行驶。

26、强超抢会。

27、乘车不系安全带。

28、逆向行驶,转弯不提前打转向灯。

29、驾驶车辆和操作其它设备时吸烟、使用手机。

30、车辆行驶时向窗外抛洒杂物。

31、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32、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33、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34、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35、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36、驾驶厂商的机动车辆。

三、发现以下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扣除部门季度考核分5-20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0元。

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干部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四、发现以下言语和思想,扣除部门季度考核分5-10分。

1、散布事故不可避免论。

2、出现违章说“以前都是这样干的,没事”或表达相近的意思。

3、对确认的违章事故不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找有关管理检查人员论理。

4、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参加培训教育不认真,对上级规定和文件精神说“不知道”等。

第四条处质量安全和劳资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对“三违”现象,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分析,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需要罚款的安全部门开具罚款单,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追缴罚款,在规定期限上交财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上缴的,从部门负责人工资中代扣。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待岗学习,由劳资部门重新考核后上岗。

第八条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扣除部门安全考核分50分,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第九条部门累计5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第十条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第十一条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第十二条对“三违”现象罚款财务部门列专项科目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处安全先进和用于安全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在处组织的基础工作检查中发现“三违”现象按基础工作考核扣分并可同时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处罚和奖励低于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委会。

篇5:公司工伤责任事故处罚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以达到预防、减少乃至杜绝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特对工伤责任事故作如下处罚规定:

一、制造部为工伤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工伤事故进行如实的调查核实,明确工伤事故责任(1、非本人责任;2、本人负次要责任;3、本人负主要责任)

二、工伤程度的界定:

1、轻度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200元以下;

2、中度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200---5000元;

3、重大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

三、对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处罚为

(一)、非员工本人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

1、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10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50元/次。

2、中度工伤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7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0元/次。

3、重大工伤事故: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4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2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200元/次。

(二)、员工本人负次要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

1、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8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2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20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20%予以罚款。

2、中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7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50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30%予以罚款。

3、重大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6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0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40%予以罚款。

(三)、员工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

1、轻度工伤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2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元/次;对负主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80%予以罚款。

2、中度工伤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3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2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20元/次;对负主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70%予以罚款。

3、重大工伤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4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0元/次;对负主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60%予以罚款。

四、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1]

在百度搜索:公司工伤责任事故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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