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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工作安全守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3

安全稳定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收费工作地点位于野外,每天与各类车辆打交道,加之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上岗期间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侥幸心理,随时注意工作中的安全隐患,从细节中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下面,根据各岗位工作要求,提出如下安全要求:

一、站长/班长:

1、站长、班长在岗前动员(岗后讲评)时要经常强调安全问题,如遇雨、雪、雾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天气时,更应重点、全面、具体的强调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且每人都有相互提醒安全问题的义务。

2、班长对“特殊车辆”处理情况签字确认时,应从收费亭东(西)面签字,当车道没有车辆时可以从窗口签字,收费员也要提醒班长注意车辆,以避免发生擦、碰等事故。

3、要定期检查电源插座、开关以及其它用电设备是否存在隐患,收费亭内的设施发生跑、漏电现象严禁私自处理,应及时通报上级并由电工维修。

二、收费员

1、收费亭内的收费员要随时观察收费车道(包括相邻车道)内的车辆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发现车上货物有突出物,或其货物超高、超宽、偏载等情况时,应及时提醒疏导员令其停车(此时严禁将头、胳膊伸出亭外);一旦发生因货物异常造成收费亭损坏的情况时,亭内收费员应灵敏、机警的快速退到收费亭后面或躲在收费桌下面。

2、收费员在车辆未停稳时不要将手伸向窗外,以防车辆停靠位置不当或刹车失灵时碰到胳膊。

3、收费人员水杯应放在较稳妥的位置,避免因碰倒水杯造成亭内机电设备短路。水杯内的剩水不要直接倒在车道或安全岛内,以免因气温较低而结冰,造成人员滑倒或车辆刹车时侧滑等安全隐患。

4、收费员遇到司机不缴纳通行费或因更改车型等原因发生争执时,应由班长委婉说服或借助相关部门协助解决,不要发生正面冲突,以免出现过激行为。

三、疏导员:

1、收费人员在车道内打扫卫生时应关闭该车道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随时观察四周有无运行不稳定车辆撞入车道,并采取“面对来车方向”的方法,以便发生紧急情况及时避让。

2、遇雨、雪、雾天气,疏导员穿插车道时应注意躲避车辆,以防不测,遇大风天气时应注意系紧帽带,武装带,尽量避免靠近运行中的车辆,以免大风将大衣吹起挂在车上,发生事故。当货车苫布松动,脱落时应注意躲避。

3、任何情况下,不准正面拦截车辆;不准从正在行驶之中的车辆前面穿行;不准拽拉车身攀登车辆。

4、处理特殊情况时,禁止疏导员站在车辆面前,防止车辆强行闯口,造成人身伤亡。

5、疏导员应随时机敏的环顾视线范围内的各种情况,提前做好防范。

6、当班疏导员应认真观察收费车道(包括相邻车道)内的车辆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发现车上货物有突出物,或其货物超高、超宽时,应采取恰当的方法令其停车(不准下面拦截该车辆),出现因货物异常造成收费亭、收费大棚等设施损坏时,疏导员应灵敏、机警的躲避,以避免因货物散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

7、遇装载钢管、圆木等容易滑动及废纸箱等容易倾斜货物、不宜拴牢靠、普遍超载超高颠簸的车辆(大多用钢丝绳加固)及时发现及时避让,以免钢丝绳断裂或超高货物倾斜造成货物滑藩,威胁收费人员的人身安全。

8、疏导员(夜班)由于疲劳、容易精神恍惚,可能造成身体前倾的情况,当班班长应合理安排疏导员轮班并及时提醒疏导员的站姿、站位,如果不提起注意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9、严格遵守开关道程序,尤其是夜班光线较暗,应注意要等开道后再变信号灯,关道则应先变信号灯,防止司机疲劳驾驶时只看信号灯的变化而忽略我们的工作人员,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10、遇车辆运行中损坏站内设施情况发生时,严禁攀爬车辆或用身体拦截,必须待车停稳之后再进行查验。

11、在车流量较大出现压车现象或遇到分流情况时,可以安排疏导员在前广场疏导车辆,其它情况绝对禁止前广场疏导分流。疏导员要时刻警惕车辆的运行状况,以及车辆并道、抢道现象。合理、有效的分流车辆,如发现隐患苗头应及时避让。

12、车道内的油污要定期清理,因脚踩上去很容易造成侧滑或滑倒,因此在车道内行走尽量避免触及油污。

13、车辆水箱沸腾时,疏导员严禁靠近,避免沸水喷落到身上。

14、放行超宽车时,首先应注意车辆本身超高、超宽容易造成事故,其次工作人员应站在安全岛上完成各种操作程序,最后还要注意尾随其后的车辆以免发生事故。

15、疏导员值岗过程中应注意“软托”车辆,尤其是在停车再启动时,应合理避让,避免拖绳崩断,发生事故。

16、疏导员在定时检查设施和车道卫生时,一定要随时观察周围车辆的运行情况。

17、超载的车辆一般轮胎负重超限,极易发生爆胎等现象造成货物倾斜偏倒或轮胎钢圈、螺母弹蹦,严重威胁疏导员的安全,因此对这种情况要倍加注意,发现情况异常及时避让。

18、车辆发生追尾事故或撞车时,当班人员在封闭相关车道的同时应迅速打开其他车道,并在事故车后摆放安全标志,疏导员要与事故车辆保持距离,以防二次追尾事故;当班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做力所能及的帮助。任何人员严禁围观、评论。

19、车辆尾随闯口,并且闯口成功,疏导员在采取措施时,要保持相应车距,以免被车辆带倒。

20、给收费员换零钱时,由于心情焦急,更要注意穿越车道时的安全。

21、疏导员要及时有效的清理车道的广场积雨、

雪,避免车辆刹车失效而发生事故。

四、适用于全体人员

1、收费人员上下站区或穿行安全岛时应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安全原则,在车辆停稳之前绝对禁止通过(如果司机油离配合不好,造成车辆前窜失控,会严重威胁穿行安全岛人员的安全)。

2、车辆驶入车道时往往距离收费亭较近,因此任何人员不准在收费亭侧面站立;不准在收费亭侧面递票(卡)、零钱,以避免发生擦、碰等事故。

3、遇查验车辆“标牌”时,严禁靠近车辆不安全位置,必须确认车辆停稳之后再进行查验。

4、遇刹车异常的车辆,收费和疏导人员应提前做好避让准备,收费人员在无法确认的情况之下不要抬杆放行,疏导员应快速避开。

5、当车辆或收费设施起火时,应及时用灭火器灭火,并通知监控室、值班站长等相关人员;收费员应注意保管票、款、卡。

6、当班收费员、疏导员应提醒在超宽道下车交费的司乘人员在车道内行走时注意安全,避免因升降杆自动下落时砸到交费人员。

7、全体收费人员应多加了解关于汽车方面相关知识,在增加车辆性能知识外,还应提高工作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篇2:普通物品仓库管理安全守则

1、仓库内的材料、零部件、工具、设备等物品应排列合理,堆放整齐、稳固。物品的堆放应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适当,便于搬运,并留有通道。

2、加热后的物件,必须经过冷却后才能进行清点和存放。

3、库内物品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4、物品堆放距墙壁、灯具以及堆跺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少于50cm。

5、严禁在光滑或涂油的物件上行走。

6、人工搬运大型物件时,应根据物件重量和体力强弱进行搬运。两人或两人以上搬运时,要统一指挥,相互配合。

7、搬运有刃口,毛刺等锋利物件或涂油物件时必须戴手套,上货架时应放置稳固,不准露出架子外。

8、在收发过程中,应稳拿稳放,防止物件落下伤人。使用梯凳时,应放置牢固,并采取防滑措施。

9、夜晚搬运物品时,应有充足的照明,道路要畅通。

10、采用吊车、行车或其它起重机械进行库内搬运时,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起重工、挂勾工、行车工密切配合。

11、存放棉织品、纸类等可燃物品的仓库严禁烟火。

篇3:乙炔气瓶安全使用守则

乙炔气是一种危险的易燃、易爆气体。因此,在搬运、使用中必须注意以下几项: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篇4:环链电动葫芦安全守则

1.只有经过训练的人员方可操作葫芦。

2.不得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下操作葫芦。

3.勿以下吊钩末端吊物必须正确的在究全舌片内。

4.勿使用不合格的起重链或钢索。

5.勿使用规定范围的电压周波数(HZ)

6.为避免触电,要完全接地才可以。

7.注意电源为三相或单相电压大小。

8.电动链条葫芦要安装在强度够的结构上。

9.在反向作动前请记得确定电机已经完全停止再执行,严禁突然反向操作。

10.避免上下剧烈升降。

11.安装葫芦时,电源线请勿穿过齿轮箱上方吊环。

12.勿过度使用极限开关装置。

13.吊货时勿摇晃过大。

14.吊重时切勿在吊重物不平?的状态下执行吊升。

15.勿使电动链条葫芦从高处落下。

16.勿将葫芦之链条用来当作焊接之电极。

17.不可以在电动链条葫芦吊起之工作物进行电熔作为导线会影响链条材质及破坏葫芦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8.勿自行改造电动链条葫芦之内部机械,电气或结构。

19.葫芦使用完毕后,下吊钩应上升,避免人员行走时碰到。

20.葫芦操作完毕后,按钮开关与下吊钩链条必须重直悬吊,以策安全。

21.葫芦横行,从走的轨道上不可涂油。

22.更换链袋时请注意规格,尺寸,大小。

23.超过负荷之吊重是很危险的而且也严禁尝试超负荷合使用。

24.吊货时货物上端勿顶到链袋影响链条运转。

25.严禁载人。

26.操作时严禁人员在吊重物下或前进之方向。

27.葫芦不使用时必须将吊物或吊架放下,不得悬吊在空中。

28.葫芦链条吊成一直线时须停止,再进行吊装。

29.链条不规则及打结时,不要操作。

30.葫芦横行,行走时勿碰撞凸物以免损坏主机

31.严禁横拉及斜拉。

32.不可吊装嵌入地内之固定物。

33.勿用葫芦主机链条环绕捆住物品。

34.链条葫芦在冲击力作用场合,使用频率高的作业状态,必须每年更换链条一次。

35.链条断裂后,不可自行焊接后使用。

36.链条必须整条换新,不可部分更换。

37.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

38.齿轮,轴承及其他摩擦部分,应及时添加润滑油。

39.长期不使用葫芦,作适当的防锈处理,妥善保管。

40.严禁使用于载货升降机为主机使用。

篇5:车床加工安全操作守则

一、认真执行《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二、认真执行下述有关车床通用规定:

1、找正工件时,只准用手板动卡盘或开最低速找正,不准开高速找正。

2、改变主轴回转方向时,要先停主轴后进行,不准突然改回转方向。

3、装卸卡盘时,只准用手转动三角皮带带动主轴回转行,绝对禁止直接开动机床强制松开或拧紧。同时要在床面上垫块木板,防止发生意外。

4、刀具安装不宜伸出过长,垫片要平正,宽度与刀具底面宽度一致。

5、工作中不准开反车的方法来制动主轴回转。

三、认真执行下述有关部分特殊车床的特殊规定:

(一)、回轮式六角车床:

1、不准加工弯曲、表面毛粗的棒料。

2、装料时须将料头对准夹头孔,轻轻击进,不准乱打乱敲。

(二)、程控转搭车床: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有关工步程序主轴转速、刀架进给量、刀架运动轨迹和连续越位等项目的预选。将电气旋钮置于"调正"位置进行试车,确认无问题后,再将电气旋置于自动或半自动位置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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