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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教育活动之建章立制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3

为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把落实整改措施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健全完善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从组织上、制度上让党员经常受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现就我局的情况,制定以下工作管理机制。

一、加强党员学习培训的教育机制

1、坚持和完善党员轮训制度:坚持每年轮训党员一次,党员轮训面达95%以上,支委以上骨干轮训面达100%。重点培训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业务知识、能力教育、职业行为规范等,增强党员搞好工作、为民办事的本领。培训着重解决有关1-2个有针对性的问题,提高培训效果。

2、坚持和完善党员学习培训登记制度:党员干部一天以上的学习培训和学历教育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做好党员干部培训资料的综合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成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果运用制度,将党员干部的岗位安排、职务提拔与学习培训成果紧密结合,促进广大党员参与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坚持和完善党员实用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和落实党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使学习培训纳入制度化轨道。定期举办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培训班,把岗位工作要求与培训标准结合起来,提高党员技能和素质,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及时、长期、经常、有效地接受教育。

二、规范党组织工作的管理机制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重质量,避免形式主义,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1)坚持每季度党支部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制度,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2)坚持每月一次党小组会制度。组织党内活动,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

(3)坚持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制度。研究工作和有关事宜,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4)坚持每半年一次党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由支部委员轮流主持。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

2、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常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一年一次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使支委成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三、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惠民机制

1、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别结合工作分工,分别确定一至两个部门作为联系点。每季度到点联系不少于一次,每年切实帮助解决1-2个实际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调研指导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2、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听取基层意见制度。一定

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好调查摸底,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做到群众意愿要清、政策规定要清、责任部门要清、解决成本要清。增强操作性,细化各项措施,提高执行的可行性。

3、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整改承诺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解任务,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动作要快,思路要新,效果要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好。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抓紧把各项整改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勇于实践探索,用改革的办法去解决,让群众得实惠。

4、坚持解决问题登记制度: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有记录,解决问题情况有记载,重点问题先行改,热点问题及时改,难点问题重点改。整改方案既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考虑局部,考虑整体,权衡协调利弊关系。

篇2: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集中学习分为局党委成员集中学习、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为单位的三种集中学习形式。党委成员的集中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同时,局领导还要按时参加各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各党支部的集中学习要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具体安排》;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由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时间,统一学时,统一内容,统一要求,确保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学习计时。每次集中学习要进行学习计时,每位党员详细记录学习时间、地点、内容。

(三)学习要求。党员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督促检查,注意发现学习典型。

(四)学习考评。集中学习的考勤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上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作为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二、作笔记制度

(一)学习笔记由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购置,统一标准。

(二)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作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三)读书笔记要字迹清楚,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每学时不少于300字,切实达到提高理论水平、夯实理论基础的目的。

(四)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并组织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读书笔记展览和评定,对书写认真、质量较好的党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态度不端正、敷衍潦草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五)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三、考勤制度

(一)建立集中学习、集体活动考勤制度。各党支部确定一名考勤员,对党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次集中学习、集体活动都要进行认真考勤,并按照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要求填写《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表》,由各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党支部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不能请假。凡有特殊情况,党委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向党委书记请假,一般党员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办理有关证明手续。事后,按照程序及时销假,按规定进行补课。党支部人员缺课三分之一

以上的必须集体补课。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党支部的考勤情况。对党员个人无故、多次缺勤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出勤情况作为对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四、补课制度

(一)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向支部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接受补课。

(二)对因故缺课的党员,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三)各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并进行补课登记。

(四)各党支部要将缺课及补课情况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党支部落实补课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防止走过场。

(五)补课情况作为对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五、督查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周进行一次自评,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加强对每名党员的督促检查。

(二)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各支部的学习、活动、工作情况,对照《实施方案》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具体安排》中的规定,按照时间限度和进度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党支部提高工作水平。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一阶段召开一次由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总结督促会议,总结本阶段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的措施,指出工作努力方向。

(四)督查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六、学习交流制度

(一)各党支部要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各党支部要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具体安排》,每学完一个专题,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每一阶段结束,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

(二)各党支部的每位党员要根据专题内容、阶段性任务目标,准备好发言稿件,认真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学习收获。

(三)各党支部党员的学习交流情况以及发言稿件,要及时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抽查发言稿件。

(四)学习交流情况将作为先进党支部评选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七、责任制度

(一)党委书记、局长任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负总责。

(二)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党支部书记负责日常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各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集体活动,抓好本支部的学习和活动开展,严格督促检查。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一旦出现工作失误、失职,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3: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制度纪律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纪律

为确保我局先教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纪律。

1、按时参加局党总支及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按照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自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的字数不少于1万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写出心得体会。

2、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任何党员不得出差,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

3、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除了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外,还要参加局中心组学习。

4、凡是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及时补课,保证学习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先教活动学习制度。

一、局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必须全部参加局党总支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活动;各支部派人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活动。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够参加学习。

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集中学习不少于7天,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

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支部要做好本支部党员的考勤。对未能及时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采取补课的形式进行保先教育。

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党员要联系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学习笔记与心得体会,并参加讨论交流。

五、党员学习要坚持从各自实际出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和质量,定期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为切实使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考勤制度。

1、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局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考勤内容包括党员的理论学习和研讨出勤状况,党的政治活动和党的会议的参加情况以及其它一些由党组织召集的其他活动等。

3、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由党支部负责,局先教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日常巡查。

4、全局党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均视为缺勤,并限期补课。

5、党员保先教育的出勤状况同党员的民主评议和个人年底考核挂钩。无故缺勤一次,原则上在党员评议定级中不能定为优秀,无故缺勤两次不能定为合格,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原则上定为考核不合格。

6、党员保先教育考勤结果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篇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为进一步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七条学习制度。

一、要把学习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做到“两个坚持”,既要坚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坚持搞好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领会,贯彻落实,确保成效。

二、建立学习考勤登记薄,保证赏学习参与率达到100%,每次集中学习的考勤必须由党员本人签字,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落实党员到位情况。因公务不能参加学习的,要由本人向其所属单位或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请假。

三、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确保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总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四、保证人手一本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不能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写出心得体会。

五、各单位教育活动办公室要做好学习情况记录,由专人负责,及时记录,对每次集中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六、对因请假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无帮不参加集中学习或参加集中学习时间达不到标准要求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七、对流动党员或出差时间较长的党员,要及时邮寄学习计划和资料,采取网上检查或邮寄笔记等形式,促其抓好学习。

学习制度由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制定,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落实,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篇5: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考核制度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考勤、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特制订本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勤、考核对象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在职干部、职工中的共产党员,本单位全体民警。

二、考勤、考核内容、标准

考勤、考核内容

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民警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情况。

考勤、考核标准

1、依据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勤、考核;

2、依据市公安局第十四支部制订的“七个有”标准考核党员学习情况。“七个有”即:每一名党员的学习笔记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讨论,有小结,有心得体会,有党性分析,有整改方案。

三、考勤、考核的原则及方式、方法

考勤、考核的原则

考勤、考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重点考核党员义务的履行情况,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填;坚持日常工作考核与学习教育考核同步进行,坚持先进性教育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同步进行,始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考勤的方式、方法

1、实行会议签到。由与会人在到会时,在支部学习记录本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补签;

2、党员请假一天/一次活动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两次活动以内的报总支书记批准,三天/三次活动以上由支部报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办公室及政治部批准;

3、凡准假者,工作应交代清楚,并按时返回,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去或未经许可无故超假的,均视为旷工;

4、党员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出差、旷工,由支部书记在学习记录本上填写;

5、因工作需要或准假未参加学习的,应具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督促本人补学相关内容。补学情况由支部书记在下次会议前予以检查确认。

考核的方式、方法

1、支部将分阶段,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性分析、整改方案等文章的学习交流,以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考核、集中讨论,根据各党员的认识态度、学习情况和工作实绩,确定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成效,并在宣传栏上予以公布;

2、鼓励党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创新。对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支部将报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予以推广;

四、考勤、考核结果的奖惩

1、党员个人的考勤、考核情况,与年终党员评优结合。对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民警,支部将组织书面材料报市局保先办予以表彰;

2、个人出勤未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支部将予以批评教育并组织补课;

3、无故不参加学习,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程序对其予以处理。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二OO五年二月十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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