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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制度纪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2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纪律

为确保我局先教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纪律。

1、按时参加局党总支及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按照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自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的字数不少于1万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写出心得体会。

2、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任何党员不得出差,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

3、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除了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外,还要参加局中心组学习。

4、凡是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及时补课,保证学习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先教活动学习制度。

一、局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必须全部参加局党总支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活动;各支部派人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活动。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够参加学习。

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集中学习不少于7天,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

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支部要做好本支部党员的考勤。对未能及时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采取补课的形式进行保先教育。

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党员要联系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学习笔记与心得体会,并参加讨论交流。

五、党员学习要坚持从各自实际出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和质量,定期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为切实使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考勤制度。

1、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局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考勤内容包括党员的理论学习和研讨出勤状况,党的政治活动和党的会议的参加情况以及其它一些由党组织召集的其他活动等。

3、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由党支部负责,局先教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日常巡查。

4、全局党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均视为缺勤,并限期补课。

5、党员保先教育的出勤状况同党员的民主评议和个人年底考核挂钩。无故缺勤一次,原则上在党员评议定级中不能定为优秀,无故缺勤两次不能定为合格,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原则上定为考核不合格。

6、党员保先教育考勤结果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篇2: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为进一步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七条学习制度。

一、要把学习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做到“两个坚持”,既要坚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坚持搞好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领会,贯彻落实,确保成效。

二、建立学习考勤登记薄,保证赏学习参与率达到100%,每次集中学习的考勤必须由党员本人签字,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落实党员到位情况。因公务不能参加学习的,要由本人向其所属单位或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请假。

三、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确保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总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四、保证人手一本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不能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写出心得体会。

五、各单位教育活动办公室要做好学习情况记录,由专人负责,及时记录,对每次集中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六、对因请假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无帮不参加集中学习或参加集中学习时间达不到标准要求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七、对流动党员或出差时间较长的党员,要及时邮寄学习计划和资料,采取网上检查或邮寄笔记等形式,促其抓好学习。

学习制度由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制定,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落实,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篇3: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考核制度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考勤、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特制订本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勤、考核对象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在职干部、职工中的共产党员,本单位全体民警。

二、考勤、考核内容、标准

考勤、考核内容

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民警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情况。

考勤、考核标准

1、依据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勤、考核;

2、依据市公安局第十四支部制订的“七个有”标准考核党员学习情况。“七个有”即:每一名党员的学习笔记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讨论,有小结,有心得体会,有党性分析,有整改方案。

三、考勤、考核的原则及方式、方法

考勤、考核的原则

考勤、考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重点考核党员义务的履行情况,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填;坚持日常工作考核与学习教育考核同步进行,坚持先进性教育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同步进行,始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考勤的方式、方法

1、实行会议签到。由与会人在到会时,在支部学习记录本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补签;

2、党员请假一天/一次活动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两次活动以内的报总支书记批准,三天/三次活动以上由支部报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办公室及政治部批准;

3、凡准假者,工作应交代清楚,并按时返回,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去或未经许可无故超假的,均视为旷工;

4、党员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出差、旷工,由支部书记在学习记录本上填写;

5、因工作需要或准假未参加学习的,应具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督促本人补学相关内容。补学情况由支部书记在下次会议前予以检查确认。

考核的方式、方法

1、支部将分阶段,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性分析、整改方案等文章的学习交流,以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考核、集中讨论,根据各党员的认识态度、学习情况和工作实绩,确定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成效,并在宣传栏上予以公布;

2、鼓励党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创新。对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支部将报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予以推广;

四、考勤、考核结果的奖惩

1、党员个人的考勤、考核情况,与年终党员评优结合。对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民警,支部将组织书面材料报市局保先办予以表彰;

2、个人出勤未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支部将予以批评教育并组织补课;

3、无故不参加学习,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程序对其予以处理。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二OO五年二月十日

篇4:先进性教育活动巡回检查制度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巡回检查制度

为更好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活动高效有成果的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省局将建立两个督导组,不定期的对各直属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状况进行巡回检查,现特制定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巡回检查制度。

一、巡回检查的形式

省局将建立两个巡回检查督导组,不定期地对各直属单位和中央驻省企事业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巡回检查的方法

1、巡回检查组将紧紧依靠所去地方和部门的党委(党组)开展工作,多出点子多帮忙,协助党委(党组)把好关、定好向,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2、将坚持原则、大胆创新可,在不“喧宾夺主”、不包办代替的前提下,该说的话要说、该表态的要表态、该管的事要管,不怕得罪人,不当好好先生;同时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勇于提出新的思路和办法。

3、将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在有限的时间内,将对个别单位有所侧重地开展督导工作。

4、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巡回检查组将进行面上巡视督查,也将进行端点督查,以点带面,以有效的开展督促工作。

三、巡回检查的汇报

巡回检查组将不定期地向省局汇报各阶段的巡回检查情况,并将及时的汇报各单位活动开展的成功经验,进行典型的推广;同时检查组也将对各种不重视的情况进行通报。

四、巡回检查组的职责

①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去地方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总结和推广各地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

③及时发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④抓住分析评议这个关键阶段.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篇5: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

省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更彻底深入的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效率及开拓创新,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的组成

1、各直属单位明确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一人。

2、联络员一般应为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或至少是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办公室成员。

3、联络员应已深刻学习领悟中央及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熟悉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情况及相关进度。

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领悟中央、省委、局里下发的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关文件精神。

2、负责与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和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了解、掌握省局有关指示精神同时反映本单位的情况和意见。

3、反馈本单位实施部署省局下达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4、负责相关文件的流转,报告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教育活动各阶段的相关材料。

5、负责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6、负责编写及上报每周简报。

7、负责总结典型经验上报和及时报告教育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联络员需要上报的材料

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联络员要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提供不同阶段本单位开展教育活动的具体材料。如:

1、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动员大会的材料。

2、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各自的职责范围。

3、本单位制定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4、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

5、本单位每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

6、本单位党员学习培训总结、支部讨论总结、党课学习总结、专题报告或形势报告总结、党政领导班子学习总结等等。

以及省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联络员的联络方式

1、直接到省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和报送材料,办公室地址为:

2、通过电话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省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3、通过网络平台把上报材料发送至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为:以上制度,各单位希遵照执行。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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