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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会议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2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分类

本制度的范围包括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等。

(一)局长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办公室主任参加。局长碰头会议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山东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会议讲话(报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

3、讨论决定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请示的重大事项。

(三)专题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开,涉及本专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专项工作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四)防汛例会,由防办主任或受防办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防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本周防汛情况介绍,分析防洪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会一般在黄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开,遇重大险情可随时召开,如黄河汛情与上周无大变化,当周例会亦可取消。

(五)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吸收各市河务(管理)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务;

3、通报重要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

4、讨论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六)治黄工作会议,一般在每年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开,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黄委或省政府领导到会讲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总结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七)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召集,局主管领导或该专业部门负责人主持,各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需报局长批准。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业务工作。原则上每个部门年内只安排一次专业性会议。

二、会前准备

经领导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收到实效。

(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会议其他准备工作。

(二)机关各部门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会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不上会议;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确需召开会议的,会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见,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统一安排。

(三)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主办部门在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研究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议。需提交会议讨论的内容要提前送主管领导审阅,经同意后,至迟须于开会前一天将会议内容的概要说明或会议材料送交参加会议的有关领导和部门。

(四)参加会议的领导,会前应认真审阅会议有关文件、材料,准备好会议发言或建设性意见。

三、会议的召开

(一)大力压缩会议。省局召开的由各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一般每年不超过4次。能用文件、电报或电话联系解决的问题,不召开会议。能召开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开会。内容相近、时间靠近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上行下效、层层开会。

实行“无会月”制度,原则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为省局的无会月,一般不在无会月召开会议。局机关的会议也要压缩,保证每周都有“无会日”。

(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局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开到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开到县(市、区)局,由各市河务(管理)局会后再组织贯彻落实。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代表一般不超过40人,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与会人员的10%以内。

(三)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省局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和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机关各部门在每年治黄工作会议后一周内提出本年度拟召开会议的计划,报送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已批准列入计划的会议,主办部门要在开会前10天将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办公室,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研究确定。部门召开的临时性小型专题会议,由部门提出会议计划,由主管局领导同意后召开。

(四)要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讲话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搞长篇大论,不讲虚话、套话。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

与会人员要认真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会,进入会议室后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会议期间不准出外会客,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治黄工作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防汛例会、专题办公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六)会议要严格按照会前审定的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或提议研究议题以外的问题。经会议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明确认可的意见,有关部门要作为会议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

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二)对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办理。有办理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办理结果,反馈情况。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需申述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五、会议经费

有关会议标准、会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地点、提高会议标准、扩大会议规模、超支使用经费,不得向基层单位转嫁费用。

六、处罚

办公室将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凡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按照《局机关工作考核办法》和《局机关工作考核细则》有关条款处理。

篇2:会议室管理规定

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

会议室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3018

版次:A

页次:1/1

实施日期:

1、目的:会议室是公司用于举行会议、教育训练、借阅图书,开展招聘工作之综合型多功能场所,为做到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故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会议室仅限于本公司用于举行会议,教育训练,借阅图书,招聘等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借于他人使用,如借他人使用,需通过申请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

3.2各单位凡因公使用会议室,需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附件一)报备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安排后,方可在总务文员处领用钥匙,并使用会议室。

3.3各使用单位在使用会议室时,不得抽烟、大声喧哗,仅用于正常工作。

3.4各单位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

3.5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

3.6使用完备后及时将钥匙退回人力资源部总务文员处,并由人力资源部核查使用后物品状况。

拟文

审核

核准

(附件一)

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

会议室使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计划使

用时间

使用

原因

备注

部门审批

人力资源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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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

会议室使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篇3:电台台务会议事规则

某电台台务会议事规则

为切实加强台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发挥集体智慧,进行科学决策,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一、应提交台务会讨论决定的主要事项:

1、贯彻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的重要事项,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和省、市党政主管部门重要决议、决定;

2、本台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本台人、财、物管理方面重要管理规定、办法的制订与修改;

4、本台各业务部室的设置和调整,中层干部的推荐和任免;员工的招聘及特殊人才的引进等事项;

5、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6、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

7、涉及本台干部职工利益的大事;

8、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台务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台务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各成员。

三、台务会必须有五分之三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问题时应发扬民主,每个成员都要发表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达不成一致意见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请示决定。

四、台务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对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重大宣传活动的安排,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反复比较论证,必要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五、台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议、决定,更不允许公开散布与集体决议、决定相违背的意见,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各行其是,另搞一套。台务会研究的事项,全体成员应注意保密,不得超越保密期限和范围擅自泄漏外传,每个成员都要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一致。

篇4: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制度

1、局长办公会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召开,由分局主要领导主持,全体局领导、行办、党办、人教科主要负责人和会议议题的有关人员参加。

2、局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批示精神,研究本周重要工作及相关问题。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并按归档要求作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按分局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二、局务会制度

1、局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于当月上旬。由全体分局领导、分局科、所主要负责人参加。

2、局务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小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本月工作任务。

3、办公室负责局务会的通知、记录及其它会务工作。必要时按分局要求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三、会议及会务活动制度

1、分局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均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2、各部门召集的以分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应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议题、参加范围、会议地址等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或分管局长审定。

3、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对需要召开的会议进行协调,作出安排,能合并的会议和可套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各部门自行召开的会议,会期不得超过半天。

4、办公室参与协调分局领导参加的各种公务活动,本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集中精力想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公务活动应从俭、从实。

四、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一)督促检查的工作内容

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2、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决办的事项;

3、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建议提案;

4、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5、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7、批评、建议类事项;

9、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二)督促检查的基本要求

1、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责任部门要按照领导或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2、部门协助。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检查。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参与调查、出面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一般不直接查处问题,仅对一些重要的、综合性、典型性的事项进行直接办理,对多数事项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及时转送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办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由主管部门会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协调综合;未明确主办部门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

3、实事求是。督促检查要秉公办理、实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的各个环节要客观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督查事项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深入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偏见,对督查事项的事实真相不隐瞒、不夸张、不缩小、不歪曲,不允许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时办理

1、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3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建议和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四)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有结果。一是肯定的,即反映问题属实,按规定做了处理;二是否定的,即反映问题失实,向批示人、当事人说明情况;三是部分肯定,部分否定,或扩大化的,即由一问题涉及一片,从一个人问题涉及到同类事、同类人的问题。对各个办结的事项,承办单位都应及时反馈,

并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五)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市局办公室将按季定期对市局机关及各分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六)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检查的办理程序

1、登记:凡督查的事项,不论转办或自办,都要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督查事项、事由来源、内容摘要、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查办方式,及登记序号、收件日期。

2、转办:转办是督查工作中对一般案件的办理方式。督促检查事项的转办,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办部门要确定督查任务、明确督查事项的办理要求;指明查办事项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规定查办事项的完成时限;提出查办事项办结后的反馈要求。承办部门按职权范围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3、催办:对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和下辖机关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时间与承办单位联系一次未能办复者,则要求汇报办理过程,说明情况,再提出时限要求,催办方式可以发函,打电话或派人上门了解督促。

4、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篇5:银行营业部会议制度

营业部会议制度

为加强会议管理,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使政令畅通、信息通达,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种类

营业部会议包括:年度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周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经营形势分析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的统一计划、协调和管理。

二、会议内容、组织程序和召开时间规定

(一)、年度工作会议

年度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经济、金融工作会议及总行、省行、市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本年度任务等。

营业部年度工作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人员参加。

营业部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初召开一次,其程序、议题和工作报告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是营业部日常管理工作最高决策会议,研究决定本部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主要会议内容是: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2、研究确定各项业务的发展规划、经营政策和计划;

3、审议营业部的基本规章制度;

4、审议营业部重要会议报告;

5、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6、决定以营业部名义表彰和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称号;

7、审定以营业部名义签定的涉外重要文件;

8、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和相关工作。

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两次,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主任办公会上形成的各项工作安排形成督查督办事项,建立督查办登记簿,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人,列入主任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综合管理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指示,编发会议纪要,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周工作例会

周工作例会定于每周一上午8:30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不专门通知,参加人员为:部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或正副经理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调度上周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由各部室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和本周工作安排,提出急需解决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要指定督办者。

(四)、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依据主任办公会、周工作例会议定的意见及主任的指示,就某一具体工作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

主任可以如开专题会议,副主任可以召开研究分管工作的专题会议。凡是召开专题会议解决的问题,不再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参加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专题会议通知、记录及纪要整理由承办部门负责。会议纪要经部门参加会议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五)、经营形势分析会议

经营形势分析会议主要内容是:

1、通报上季度各项业务运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

2、研究预测一定时期的存款、贷款等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3、分析其他对我部业务开展、指标运营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经营形势分析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人员参加。

(六)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金融工委和上级行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决定;

2、提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3、讨论决定营业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

4、审议营业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常务工作者的表彰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决定,推荐由上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5、根据上级行党委的安排部署,以思想作风建为重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无私奉献、甘于吃苦、任劳任怨的精神。

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五8:30召开,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党员参加。

三、会议要求

1、出席各类会议的人员须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到会时,需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精力集中,认真研究有关文件,虚心听取他人发言,要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做好落实;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讨论时应紧扣议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以保证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与会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

开会场。各类会议禁止吸烟,禁止随便进出,禁止接听手机。

3、会议需备有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记录。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文件,不得私自、随意泄露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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