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管理
为使学生在校学习活动得到保证,确保学生身体素质提高,学校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广播操
一、集合音乐响后,学生迅速到该班做操地点,班主任到场。学生集合按做广播操队形排列,保持安静,不说笑、不打闹。
二、广播操音乐响起,学生认真做操,动作整齐、舒展大方,动作、节奏符合音乐节拍。
三、解散音乐响后,每班学生按要求分两行纵队,列队回教室,要求安静、有序。
四、评分(总分10分)
1、集合2分,集合音乐结束时,队列不整齐扣0.5分,打闹说笑1人扣0.5分,有学生不到做操地点1人扣0.5分,集合音乐停后,还有学生不及时到该班地点1人扣0.5分。
2、做操:6分,动作到位,整齐舒展大方,不说笑、打闹,发现1人次扣0.5分。
3、解散:2分,没有完成第三条者,酌情扣分。如有体育课的班级在原地等待上课。若解散时打闹等当周不能获“两操”红旗。
眼保健操
一、做眼保健操时间,该节课教师负责组织。
二、上音乐课,就在音乐室做眼操,上体育课,在操场或教室里做眼健,上信息技术课,在微机室或教室做眼操。
三、做眼保健操音乐响后,学生不能做其他事,认真做眼操。
四、做眼操时,坐端正,找准穴位,随节拍静心做眼操,桌面上不摆放任何书本或学习用品。
五、评分(总分10分)
发现该班学生在教室说笑、走动、做作业或不做眼健,1人扣1分,扣完为止。(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除外)
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每天量化打分一次(若特殊情况未做广播操或眼操各班计满分),一周累计后,扣上两分(含2分),就不能获得“两操”红旗,并纳入“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
篇2:乡镇教育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
今年是大聘任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落实教体局“以质量论英雄”的精神,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我镇各中小学要自上而下地掀起一个“人人讲质量,人人求质量,人人抓质量”的“质量年”活动。各校校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按照市教体局和镇教研中心的要求,层层签订《教学质量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并把本学年的质量考核结果,作为明年新一轮大聘任的一个重要依据,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随着我镇小学生员的逐年下降,初中两年后的学生数也将大幅度下降,那时,将不可避免的出现教师相对过剩,因此,从现在起,人人要树立危机意识,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要在不同的岗位上为我镇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作出最大的贡献。
现根据我镇教育水平的发展状况,与各中小学签订教育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教学常规管理(30%)
1、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办学有特色。按规定开足、开全课程。
2、有完善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具体的检查考评记录和结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计划。
3、重视课堂教学管理,有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评价的基本要求并落实好,相关材料存档。
4、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经常听课、评课、兼课。
5、抓单元检测过关,夯实基础,查漏补缺。
6、学校应狠抓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大力开展说、上、评活动,人人参与,记录真实。
7、教师要不断钻研业务,开展研究,同伴互动;有教学反思、教育故事,有教研活动记录和教师发展档案。
8、“普九”档案规范、齐全。
9、深入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积极申报研究课题和撰写论文,成绩显著。
10、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开展校内学科竞赛活动,措施到位,辅导得力,效果突出。
11、结合过程性评价并以统考、抽考的综合分对学校进行评价
12、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制度、实验操作和安全规则,电教和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并逐一落实。
13、支持教师进修提高,有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师培训、进修计划,并能得到实施。
14、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尊重学生人格,举止文明得体,密切家校联系,为人师表,讲究诚信,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5、学校有完善的控辍措施,小学没有辍学现象,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有详实的学生流动记录。
16、有切实可行的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制度,培优补差计划注重实效,落实到位。
17、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和校内竞赛,初中每期至少组织三科校内竞赛,小学每期至少组织一科竞赛。
18、学校严格学籍管理,有完善的入学、转学、休学和借读制度。
19、有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发现学生未到校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20、重视学生的发展和综合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充实多样,每期要有两次德育评估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的评价要重视过程、实行多元化。
二、教学质量管理(70%)
21、小学一、二、三、四年级我们采用人平、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来评价教学效果,一学年考试评比四次,每次把考试结果(分级按语、数、英综合计分记算)排列全镇1―8名,并把每次结果全镇校长会上通报,每四次考试所排名次相加的和除以4作为整个学年的教学效果。五、六年级除按四率综合评价计算外,还要完成分配的优秀生(每级全镇前100名)指标。各小学六年级完成指标如下:**小学20人,**5人,*庄19人,**庄11人,**11人,**10人,**13人,**11人。(按每校人数的12.7%计算)。各小学五年级完成指标如下:**小学25人,**4人,*庄18人,**庄11人,**9人,**10人,**12人,***12人。(按每校人数的16.2%计算)。小学1―6年级各学科不准有低分生(30分以下)。
在初中中招考试中升入重点高中人数不低于下列目标:*中(过扩招线)50人,*中2人,*中1人。升入**、*中、**
高中目标为:*中(过扩招线)75人,*中10人,*中3人。升入市属其它高中目标为:*中65人,*中20人,*中7人。
22、各中小学在市举行的各种统考中,各学科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中七年级应保持在全市前8名,*中不低于全市前25名,*中不低于全市前40名;*中八年级应保持在全市前10名,*中不低于全市前25名,*中不低于全市前40名;*中九年级应保持在全市前8名,*中不低于全市前35名,*中不低于全市前45。初中各级各科的综合分与镇排第一的分值相差不能超过50分。
各小学市统考目标如下:**小学应保持全市前10名,**小学不低于全市前35名,**小学不低于全市前35名,*庄应不低于全市前50名,**小学不低于全市前50名,*庄不低于全市前55名,**不低于全市前60名,**小学不低于全市前85名。
小学各级各科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的综合评价分值与镇排第一的学校分值相差不能超过40分。
23、各小学考核成绩计算后,与上学期名次相比酌情加减分。
24、对于在其它方面获**市以上表彰、肯定的单位,也予以表彰,如文体活动、科研论文、优质课、通讯报导、特色活动等。
三、奖惩办法
25、A中招考试奖励:①*中每超额一个重点高中指标奖200元,*中、*中每超额一个重点高中指标奖300元。②每超额一个市直、*中、**中学(依据分数线分类)指标奖100元,每超额一个其它市属高中指标奖50元。
B小学五、六年级考试奖励:每超一个优秀生指标奖100元。
C在市镇举行的月考、期中、期末、抽考等各种统考中,对获得镇排学科第一的个人颁发奖励证书,并在职评中加分;每级每科第一名的教师,优先向镇、市级先进推荐;每个任课教师的成绩都将记入《教师业绩台帐》档案,作为下轮聘任的一个重要依据;对在中招考试中特别优秀的学科教师给予特殊奖励;对在市统考中名列前茅的学校和学科给予特别奖励。
D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奖励个人300―1000元。
26、A、①对完不成重点高中指标的初中,每少一个罚100元。②每少一个市直、*中指标罚50元。③每少一个其它市属高中指标罚20元。
B、在小学1―6年级各学科统考中,每出现一个低分生罚20元;在小学五、六考试中,每少一个优秀生指标罚50元。
C、对在市统考中落后于市平均水平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戒免谈话,对排在全市后五名的学校或学科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发黄牌以示警告。
D、对连续两次考试、考核排在末位的学校校长要进行黄牌警告。对连续两次考试、考核排在末两位的教师要进行黄牌警告。
27、对本责任书中的各种目标完成情况,每学期一考评,并把考评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对校长任期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28、对因违反政策造成师生越级上访、社会影响极坏的教师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教研中心
二00五年九月
篇3: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篇4: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因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梅州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平远县供电局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其所属的多经企业。
第三条凡以局名义对外进行的商务活动中,涉及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或涉及经济、安全等方面将对局经济、社会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必须与当事方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凡局行政隶属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和已列入预算、在广东省广电网公司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的各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均遵守本办法。
劳动合同等涉及人力资源的合同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范围,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力资源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前期工作、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监控、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承办部门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重大合同是批量合同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对局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局办公室是局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局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建立健全局合同管理制度。
(三)监督局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负责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合同的登记盖章、存档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局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及合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整理、编号、登记,予以保管。
(六)局对外发生合同纠纷时,参与协商、调解,到有关机关办理仲裁、诉讼等有关事宜。
(七)协助有关部门追收到期合同债权。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由局领导指定或按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合同承办部门必须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登记、存档等工作。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签订前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
(二)负责起草合同,并将所起草的合同按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提请合同审查部门审查,起草合同的依据必须充分,必须提供书面文件或批示。
(三)对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在提请审查前,应附加对合同的经济性、技术性、可行性、安全性的说明。
合同的经济性:指市场需求情况属实,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合同的技术性:指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的参数科学、真实、可靠。
合同的可行性:指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合同具有可操作性。
合同的安全性:指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限制措施,无损局的商业信誉、商业秘密及其它利益。
(四)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监督、检查承办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向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反映合同的履约问题。
(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原则上应由已方或以已方为主起草。
(一)起草的合同的基本原则要求:
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对方具有履约能力。
4.对方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二)起草的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要求。
3.价款或酬金及结算方式。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签约时间、地点。
6.合同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办法。
由对方起草合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合同内容、条款仔细推敲,认真讨论修改。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局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由局颁发使用。
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的,对须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局有关业务部门起草示范文本,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定稿后,由局颁发使用。
第十二条局设立项目(合同)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组。
招投标工作组依不同项目(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临时组建。
第十三条对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合同),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承办部门工作要求,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招标书或投标书的审查。
(二)参与招投标。
(三)参与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与签署
第一节合同的审查与审批
第十四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写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
承办部门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事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且标的属于预付款项,当对签约他方资信情况不确定时,必须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应文件。
(五)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应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若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十五条局合同审查机构由合同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合同正式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承部门意见提请合同审查机构审查。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三)价款、酬金和结算方式的合理、合法性。
1.价款、酬金的确定合理、合法。
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四)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五)财务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合同的合法性:
1.主体合法: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查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无规避法律和显失公平的内容,合同标的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非未经许可经营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3.形式合法: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
4.签约程序的合法性。
(二)合同的严密性和完备性:
1.条款齐备、完整。
2.文字清楚准确,语言逻辑严密。
3.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4.相应手续完备。
5.相关附件完备。
6.附条件或附期限适当、合法。
(三)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局合同审查流程如下(流程图见附件10):
合同承办部门依据《平远县供电局对外合同签订授权表》(见附件12,该表每年初调整公布一次)规定权限,对外进行协商谈判、资信审查、参与招标决标、起草合同文本等事宜。承办部门如需法律协助,可请求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
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物资采购/大修、技改工程/其它),选择填写《平远县供电局物资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1)、《平远县供电局大修、技改工程合同审批表》(见附件2)或《平远县供电局其它合同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全部简称《合同审批表》),承办部门负责人先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如由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应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以及招投标书原件或询价单、计划或资金预算证明等资料,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合同管理部门经审查无误后,对合同文本进行登记编号。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购电合同和并网协议按如下流程审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由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按会审流程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由以上二个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第十九条各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期限从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含本数)。审查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时间时,应向承办人申明并征得同意,且延长后累计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含本数)工作日。
审查部门应对审查的合同出具审查意见,意见必须有各审查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查人员的签章。对审查流程不完善的合同草案,局主要负责人可以拒绝签署。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承办部门对合同修改后,应重新提交合同审查部门审查。
第二十一条通过审查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凭《合同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附件及有关资料,报局领导审批。
局领导审批权限为: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局分管领导审批。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
(含本数)的合同及重大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二条如拟定合同属于涉及生产安全的基建、大修、技改及维修项目的工程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书,该合同依照局安全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外提供担保、借贷、重大资产处分、企业兼并、企业分立、超过批准的预算范围的合同或长期影响局经营的其他重大合同,应在通过局合同审查部门审查,并经其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凭《平远县供电局合同报批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合同报批表》)报梅州供电局审批。
第二节合同的签署与授权
第二十四条所有合同通过审批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文本连同有关部门签署同意的《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签署人签署。
第二十五条合同签署权限划分与授权: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合同,可授权由部门负责人签署。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合同,可授权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签署。
(三)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签署。
(四)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二十六条被授权的合同签署人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8)。
第二十七条局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不得以部门、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局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署后,凭《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合同还应附《合同报批表》送呈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第三十一条对于涉及付款的合同,付款的审批制度和程序由财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情况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情况报表》见附件6)。
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及时填写《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完毕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完毕报表》见附件7)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如合同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承办部门应在合同期满15天以前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列明合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篇5:公路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局公路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对××建设、管理、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我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局××信息网由各分局、××××、××××、××××、××公司、××公司、文秘资源网公司、××公司、××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组成,具体工作由局属各单位的办公室或相应部门负责。
第二条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信息以及其他业务信息,为本单位和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条全局××信息网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位办公室或相应部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并指定一至两位具有相应文化素质的同志为兼职信息员,市局机关各科室应确定一位兼职信息员。
第四条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指导,主要是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编写并呈送有关领导审阅,负责××信息工作的总结和表彰。
第五条公路信息的收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收集。其主要来源是:重要文件、会议材料、领导批示、电话记录、工作总结、基层情况、调研报告、事故报告、群众反映、信访材料及下级报送的公路信息文件、材料和报表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至一线采访、调研、收集第一手材料。
第六条信息的报送。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过目。各分局、××××、××××、××××原则上每周至少向市局办公室至少报送信息1条,合计每月至少报送信息4条;××××、××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及市局机关业务科室每半月至少报送信息1条。重大突发性事件从收集到上报应不超过2小时,如情况紧急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口头直接上报,但必须随后尽快补报文字材料。
第七条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一般性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反映问题等重要信息,由局分管领导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综合性信息,尤其是向交通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由局主管领导把关。
第八条信息资料的管理。××信息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和保管。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的先进手段,建立信息数据库。
第九条重要信息必报制度。以下内容为重要信息:
一、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指示;
二、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到本单位、本部门视察工作的情况及讲话要点;
三、对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计划、立项、审批情况)、建设完成情况(进度、质量、资金、安全、施工环境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管理、生产过程的重要情况;
七、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情况。
八、××××工作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九、各单位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举措;
十、具有××特色的党建、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做法,××职工的思想动态;
十一、市局机关各科室主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和基础统计数据;
第十条信息保密制度。在公路信息材料的收集、使用、传递、保管、移交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信息稿酬制度。
一、所报送信息由《××××信息》采用每条发稿酬10元,简讯每条5元;
二、所报送信息由××××、××××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发稿酬20元,简讯每条10元;
三、所报送信息由市级信息刊物或××××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发稿酬30元,简讯每条15元;
四、所报送信息由省级以上非××××主管部门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发稿酬40元,简讯每条20元。
第十二条信息工作考评制度。公路信息工作考评实行计分制。计分办法如下:
一、所报送信息由《××××信息》采用每条计2分,简讯每条计1分;
二、所报送信息由××××、××××局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计4分,简讯每条计2元;
三、所报送信息由市级信息刊物或××××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计6分,简讯每条计3分;
三、所报送信息由省级以上非××××主管部门出版的信息刊物采用每条计8分,简讯每条计4分。
第十四条信息工作奖惩制度。
一、市局每年召开一次全局性的信息工作会议,总结年度信息工作;
二、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每年要于年度信息工作会议前报送本单位
年度信息工作总结,并推荐本单位优秀信息员;
三、市局根据各单位年终信息工作考评计分总分排序情况,并综合考虑各单位开展信息工作实际,确定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在年度全局信息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
四、重要信息一年漏报或扣压不报2次,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