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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会议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9

1、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召开,会议由业务部门负责组织,主管局长及有关领导人参加。

2、会议出席人员:

(1)、机关业务专题会。(a)提请会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b)有关科室负责人。(c)主管局长和其他领导人。

(2)全局性的专题业务会,由主管局长或主管部门确定出席会议人员。

(3)、办公室派人列席会议,随时掌握工作动态。

3、由组织会议的部门拟写信息或纪要送办公室印发。

4、机关事务性会议,由办公室组织,主管局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篇2:勤保障部专题会议制度

  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是指为了研究解决某一专项工作或为准备后勤党委会议和部办公会议议题,落实党委会议和部办公会议决定而召开的会议。

  一、会议组织

  (一)专题会议一般由部长、党委书记或分管部领导主持召开,与工作有关的部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应主持会议的部领导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部领导主持会议。

  (三)部门(单位)参会人员须是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如因故需由副职替会, 副职在会议上的表态视为本部门(单位)意见。

  (四)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应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五)专题会议由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议事范围

  (一)需统筹协调的某一专项工作或重大活动。

  (二)需提交党委会或部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党委会、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某一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五)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具体工作。

  三、会议的召开

  (一)专题会议的议题、参会人员(或单位)由会议召集(主持)人提出。

  (二)会议材料由议题所属部门(单位)提交。

  (三)会议主持人或议题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说明议题情况,与会人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综合与会人员意见作出决定。

  (四)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起草纪要,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并报送全体办公会成员及有关部门(单位)。

  四、会议的落实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领导。

  (二)议题所属部门(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须及时请示会议主持人进一步研究解决,并将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及时告知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根据专题会议内容,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向部办公会通报情况。

  五、本制度自后勤党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3: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制度

  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是指为研究解决某一专项工作而召开的会议。

  一、会议组织

  (一)专题会议一般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主持召开,与该专项工作有关的部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应主持会议的部领导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部领导主持会议。

  (三)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应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四)专题会议由综合科统筹安排,根据会议研究的专项工作内容,由相关部门(单位)具体组织。

  二、议事范围

  (一)需统筹协调的某一专项工作或重大活动。

  (二)需提交部党委会或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部党委会、办公会议决事项的组织实施。

  (四)某一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五)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具体工作。

  三、会议的召开

  (一)专题会议的议题、参会人员(或单位)由会议召集(主持)人提出。

  (二)会议材料由议题所属部门(单位)提交。

  (三)会议主持人或议题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说明议题情况,与会人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综合与会人员意见作出决定。

  (四)议题所属部门负责会议记录、起草纪要,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并报送有关部门(单位)及综合科。

  四、会议的落实

  (一)议题所属部门(单位)应按照会议决定落实执行,并将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及时告知综合科,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须及时请示会议主持人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综合科负责议决事项的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领导。有关部领导根据事项内容和落实推进情况,及时向部办公会通报情况。

  五、本制度自2021年4月20日起施行,原《大学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制度》同时废止。

  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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