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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关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8

实验小学

关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地防范应对突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实小平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二、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协调,并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度,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伤害事故,分别由中教科、初教科对口协助处理;事故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释由办公室等有关科室负责。

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情况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汇报后,迅速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妥善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区教育局;重大伤死事故的处理结果,区教育局书面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四、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各单位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

3、加强学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和自我保护意识。

4、学校要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限整改,不留隐患。

5、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确保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6、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7、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篇2: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驾驶员在行车工作中发生刮擦、碰撞、辗压、翻复、失火或其他过失,造成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0元以上者均作记案事故处理。

第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公司,在处理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第三条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道路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车技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条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车技部备案。书面检查要将肇事日期、时间、所驾车辆号牌、行驶路线、出事地点、原因、经过、后果(含人、畜伤亡和车、物损失情况)及本人对事故的认识、教训、今后措施详细写清楚。

第五条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广大驾驶员,公司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及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在安全会上深刻检查使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训不放过。同时,其驾驶执照由公司收缴保管,待后处理。

第六条对肇事驾驶员,公司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七条事故结案后,应将事故结案复印一份由车技部存档。同时事故结案书正本及索赔单位应汇总、整理交由有关经办人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八条每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举行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押运员、公司内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九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周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过处置模拟突发火情,组织从业人员、职工进行消防演习,检验安全运输应变扑救的能力,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第十条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运输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职工进行消防演习,以增强驾从人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从业人员、职工在突发事件真正到来时临危不乱,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削减到最小。并将演练的内容、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备案,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御安全事故的能力。

篇3: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处理预案

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一)交通意外事故可一般分为两种

1、事故中无人受伤,但其驾驶车辆或本物业财物受损;

2、意外事故中有人受伤;

无论意外事故的性质如何,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首要工作是要防止再有意外事件发生及继续恶化,正确的处理步骤如下

(二)无人受伤之交通意外:

1、维持秩序,疏导车辆,疏散围观群众,使现场交通恢复畅顺。

2、纪录事件,包括文字及拍照以作存档备案。

3、如本物业设施因意外受到损坏可能危及其他人员安全,应将该范围封锁。

4、如有需要,通知本物业公司工程维修人员到现场采取行动

5、应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

6、通知安防队长,服务中心负责人有必要通知物业部经理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7、协同专业人员(交通警察、保险公司)解决事故。

8、安防队长以书面形式写出事故报告。

(三)交通意外引致有人受伤:

1、维持秩序,保护好现场,疏导车辆,疏散围观群众,使现场交通恢复畅顺。

2、纪录事件,包括文字及拍照以作存档备案。

3、将受伤者移离危险位置进行必要救治。

4、通知安防队长、服务中心负责人及交通事故报警台(122)

5、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6、安防队长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

篇4:(花园小区)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小区(花园)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1、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劫、盗窃、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管理处经理;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和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立即报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并通知殡仪馆;

8)对涉及刑事及重大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公安机关并由安保队长、管理处经理协助调查处理;

9)安保队长、管理处经理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散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10)安保队长、管理处经理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大小程度报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及公司总经理;

2、斗殴等暴力事件的处理预案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小区管理处和安保队,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管理处和安保队的指令;

3)安保队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安保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安保室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公安机关;

4)斗殴事件中如小区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3、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预案

1)巡查发现或接报小区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小区安保队,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安保队的指令;

2)安保队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安保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安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4、电梯困人的处理预案

1)安保队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主管,组织安保员到现场协助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维修人员或电梯公司;

2)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防故障或被困人员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4)管理处经理填写重大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

5、水浸处理预案

1)当值各岗安保员如发现小区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主管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小区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和沙包;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当暂时将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小区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小区的积水抽排出小区外;如水浸来自小区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维修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维修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小区的正常动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预案

1)接通知小区将在短时间内停电,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管理处安排维修人员(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小区首层;管理处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小区突然发生停电,立刻联系维修人员,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安保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小区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巡楼安保员密切注视小区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7、火灾紧急处理预案

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在场主管应该即时向小区当值最高主管报告。

1)小区当值最高主管接到报告后:

①即时召集小区内义务消防队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人带领本组人员就各位;

②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③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决定是否向消防部门报警求救;

2)小区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小区最高主管指令后:

①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②向消防部门报警,讲清楚小区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

③将监控镜头定在起火楼层密切监视;

④检查电梯有无困人,若出现电梯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并利用电梯对讲机安定被困者情绪;

3)义务消防队接到指令后:

①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

②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或卷闸;

③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通道是否有火势蔓延;

④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4)救护疏散人员接到指令后:

①指挥用户疏散,疏散顺序先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安抚暂不需疏散楼层的用户;

②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人员安全疏散,随后查漏;

③引导用户从消防走火梯

疏散到首层,无法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时,引导用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掩护;

④医疗救护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点;

5)门岗人员接指令后:

①消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小区外围秩序;

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小区,指挥疏散人员离开小区;

③等待引导消防人员到火灾现场。

篇5:办公中心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和预案

1.0目的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和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业主(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发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Ⅲ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3.0职责

3.1应急组织总指挥(义务消防队队长):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经理不在时由副经理(义务消防队副队长)临时担任)负责指挥火灾事故的抢险,协调与其它单位和本单位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3.2应急支援组:组长由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秩序维护部、工程部、环境部、会务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3.3应急后勤组:组长由行政主管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3.4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当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集合由总指挥员统一调配;

4.0实施规程

4.1预警信息发布: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Ⅳ级火灾事故预警;

4.1.1物业服务中心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3分钟到达现场;非正常上班人员15分钟到现场;

4.1.2各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发出通知后,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人员3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待命出发;非正常上班人员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发生火灾事故后,由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向客户服务中心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立即通知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汇报和现场协调工作,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服从调配;

4.3应急处置原则:

4.3.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4.3.2注重人员、物品的及时疏散;

4.3.3注重引导受影响客户,全力控制局面;

4.3.4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4基本应急响应

4.4.1报警

4.4.1.1当消防监控中心的监控设备发出火警信号时,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巡逻的秩序维护人员到现场确认(若发现是误报时,查明误报原因后,应立刻用对讲机通知消防监控中心,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系统进行复位,并做好相关记录),一旦火灾被确认后,巡逻的秩序维护人员应尽量了解火灾性质、燃烧物质及火灾燃烧面积等情况,并立刻用对讲机向消防监控中心报警,同时启动相应区域楼层的灭火系统设备投入灭火工作。消防监控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物业服务中心经量下达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秩序维护部队长、工程部长及其它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4.4.1.2客户服务中心、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接到火灾事故的报警后应根据现场人员反馈的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立刻向消防部门报警(火警电话119),当报警时要说明起火地点、联系电话、燃烧物品名称、性质、火势大小,以便公安消防队选带合适的灭火剂。

4.4.1.3秩序维护部立即派出秩序维护员在主要交通路口引导消防车辆及消防人员进入到火灾现场扑救火灾。

4.4.1.4工程部运行值班员立即关闭着火的相应楼层总电源开关,关闭中央空调系统通风系统。

4.4.2协调

4.4.2.1当接到报警讯号后,秩序维护部长应迅速赶到现场带领义务消防队员(秩序维护员)赶到现场开展灭火、救援、疏散、警戒、物资转移等工作,其它人员接到报警讯号后,应迅速赶到现场配合抢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在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未赶到之前,现场由秩序维护部部长指挥和协调,再逐级移交。

4.4.2.2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现场前,由现场总指挥,指挥灭火、抢救、疏散工作,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4.2.3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工程部运行值班员接到报警讯号后,立即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应急操作处理,或按照现场总指挥的命令,对相关设备进行操作,保障消防用水、用电和消防设备的安全。

4.4.2.4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员,根据火灾现场出现人员伤亡情况或现场总指挥的命令,向当地医疗急救中心报警(报警电话:120)。

4.4.2.5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领导(负责人)或分公司领导到达现场后,把现场指挥权交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或分公司领导。

4.4.2.6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总指挥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总指挥报告火场火情,人员伤亡、物资损毁等情况,并向其移交指挥权,物业服务中心义务消防队全体人员,按照公安消防队总指挥的命令,配合完成扑救、疏散、救援等工作。

4.5疏散

4.5.1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根据现场人员反馈的火势情况,及时将相应着火楼层的消防广播开启,通过广播通知相关人员(客户)使用安全出口或消防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迅速撤离火灾现场,并由秩序维护部派出疏散引导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协助和组织相关人员(客户)进行疏散,及时报告现场情况,保障无人员滞留现场。

4.5.2现场总指挥指挥应急物资抢险组将着火地点的贵重财物搬运、疏散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和着火区域的防火隔断工作。

4.6灭火

4.6.1火源初起时,灭火人员在就近消防箱中提取灭火器或消防水带按操作方法进行扑救,将初火扑灭。当支援人员在赶赴着火地点进行灭火支援时,切记携带一些灭火所需的抢险装置、器材。

4.6.2如火势较大时而着火点的上方的消防喷淋头未动作时,应立即击碎红玻璃堵塞头,使其喷水灭火。

4.6.3当着火楼层有手动报警,应立即击碎任一手动报警玻璃,起动本楼层排烟系统工作。

4.6.4需用消火栓灭火时,将消火栓箱打开或击碎玻璃,拉出消防水带,接上带卡,拿稳水枪喷头后,方可打开阀门,射水灭火,同时用小木锤击碎红色玻璃罩,远程启动消防加压泵加压,以确保水柱压力。

4.7注意事项

4.7.1在灭火过程中秩序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止已经疏散人员重新返回到火场和不法分子混入行政办公中心混水

摸鱼、趁火打劫;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维修值班人员将电梯停迫至基站后停用,防止电梯轿厢进水,消防电梯进入消防待命状态。

4.7.2现场若困有人员,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抢救;若室内无人、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则由现场总指挥决定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救,事后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向相关人员做解释工作。

4.7.3疏散人员时应协助和组织相关人员(客户)走消防通道,严禁使用电梯;

4.8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公司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立即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并前往现场指挥与协调。

4.9火灾事故扑救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解除预警信息。物业服务中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4.10后期处置:

4.10.1火灾事故结束后,在现场清理时必须注意现场保护和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以及取证的要求。

4.10.2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受影响人员(客户)的拜访工作,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人员(客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工作秩序。

4.10.3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10.4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员、秩序维护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10.5物业服务中心要对事件情况、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相关人员(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总公司报告。

5.0质量要求

5.1发生每一次消防报警均必须安排巡逻人员进行验证报警原因;

5.2发生火灾应急事件处置时一定要遵守处置原则。

6.0检查

6.1物业服务中心每月进行一次对消防的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

6.2公司每月月检时对物业服务中心消防检查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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