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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类人员行为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8

一、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业务素质。

(三)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五)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七)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八)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二、医生医德行为规范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冷落病人,不推委病人,不拒看病人。

(二)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抢救病人争分夺秒。

(三)为医清廉,遵纪守法。坚持医疗原则,不开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证明,不“搭车”开药,拒收红包。

(四)认真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和三级医生负责制。严格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五)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开展科研,不断引进技术。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疾贤妒能。

(六)保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借隐私要挟病人。

三、医技人员医德行为规范

(一)面向临床、面向病人,配合服务。保证临床各科和病人的诊疗需要,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二)作风严谨,一丝不苟,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检查报告及时,客观准确,不谎报数据,不出假报告;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三)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开展医技新项目,提供检查、诊断、治疗的新方法,以满足病人的需要。

(四)爱护仪器,精心保养,熟悉性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尽职守责,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护理人员医德行为规范

(一)热爱护理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护理人员职责。操作细心准确,服务耐心周到,认真完成护理工作。

(二)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态度和蔼,解释耐心,给病人以亲切感、信任感。

(三)医护密切工作,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按时、准确交接班。勤巡视、细观察,消除各种可能发生的差错事故隐患,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四)主动地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医学科普知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整洁、肃静的休养环境,保证病人的安全,维护病人的利益。

(五)努力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开展新技术,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五、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为病人、为医疗、为基层、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所管部门的情况。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

的关系,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注重工作实效。

(三)强化公仆意识,不搞特殊化。工作认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四)加强机关和全院职工的联系,关心职工生活,多为职工办事实、办好事。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待人态度和蔼,解释耐心。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不断改进工作。

(五)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大胆管理,科学管理,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

(六)刻苦学习管理科学理论,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后勤工作,尽职守责,牢固树立为临床、医技和全院建设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的思想。

(二)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深入临床一线,坚持“三送三下”,准确及时的满足医疗及其他工作的需求。

(三)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文明生产,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当好家、理好财。

(五)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格执行财务及各项物资管理制度,做到财物相符,杜绝侵占、贪污公共财物行为发生。

(六)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反对铺张浪费。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消毒隔离制度及污水、污物处理规定,搞好绿化美化,保持医院环境清洁优美。

篇2:XX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XX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立场坚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廉洁从政,端正行风,保守机密,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仪表整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条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和威望。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

(二)散布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传播有损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

(四)传播有损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言论;

(五)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其他政治言行。

第四条令行禁止。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政令的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各项决议、决定,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办公室党组会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对上级的指示拒不执行或采取消极态度;

(三)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第五条恪尽职守。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勤政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态度冷淡、生硬、蛮横;

(二)对部门、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置之不理;

(三)主观臆断决定问题,造成工作失误;

(四)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

(五)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懒散,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工作消极,完不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七)对部门和基层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处理不及时;

(八)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事项不主动;

(九)对需要向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

第六条廉洁从政。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行贿或介绍贿赂;

(二)索贿或受贿;

(三)贪污或私分公款公物;

(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让下属单位出资或变相出资供子女上学;

(六)到基层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娱乐、购物等费用;

(七)由下属单位用公款为自己装修住房;

(八)利用职权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九)执行公务时,接受超标准接待;

(十)借开会之机,用公款旅游;

(十一)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按摩等高消费的娱乐及健身活动;

(十二)无偿占用基层单位或其他单位公物;

(十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十四)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

(十五)公款私存;

(十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十七)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讯工具;

(十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端正作风。工作人员必须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独断专行;

(二)对下级及关系亲密者护短、迁就、包庇;

(三)怂恿、暗示下级说假话;

(四)编造假工作情况,欺骗上级和群众;

(五)采取伪造证件等手段为自己或他人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和学历等;

(六)在接受调查、取证和质询时,提供伪证;

(七)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八)阳奉阴违,搞两面派行为;

(九)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

(十)弄虚作假,破坏团结等其他不良行为。

第八条保守秘密。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同意阅读领导的秘密文电、资料;

(二)泄露不宜公开的领导谈话、讲话、批示、指示;

(三)泄露有关会议酝酿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等秘密;

(四)向他人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五)未经批准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复制品带离办公场所;

(六)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作品中涉及国家秘密;

(七)发现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及时报告;

(八)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情况;

(九)其他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遵守社会公德。工作人员必须文明礼貌,品行端正,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时时处处注意维护自己在公众中的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讲公共卫生;

(二)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

(三)遇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

(四)组织参与或支持赌博、迷信等活动;

(五)观看、收藏和传播黄色书刊及影像;

(六)在社会生活中侵犯他人利益;

第十条弘扬家庭美德。工作人员必须尊老爱幼,生活严谨,认真执行有关法规,严格履行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二)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四)乱搞不正当关系;

(五)损害家庭和睦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仪表整洁。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着装仪表必须得体、整洁,讲究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男性留长发、穿背心、拖鞋;

(二)女性浓妆艳抹;

(三)语言粗俗,讲脏话;

(四)举止不端,粗野傲慢;

(五)酗酒滋事,扰乱工作或公共秩序。

第十二条认真学习。工作人员必须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学习规定和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公务必需的能力。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二)不接受培训、考试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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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车间全面质量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制订车间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1.3组织车间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及质量管理奖的申报工作。

1.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在指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工作完成后留下记录,视工作重要程度向车间主任汇报。

1.5注意收集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信息并认真分析,妥善处理,及时了解班组的质量管理动态。

1.6经常深入班组及时发现质量管理方面的典型事例和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视具体情况推广。每年下班组不少于200天。

1.7注意发现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主动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1.8参加班组的重大质量活动。

1.9宣传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帮助、督促各班组搞好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工作并组织好对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各阶段的检查和指导工作,保存好各种原始资料。

2.责任与权限

2.1对质量工作的严肃性负责,有权监督车间从事质量管理活动人员对质量管理有关标准、制度的执行。

2.2对做好全面质量管理的本职工作负责,有权对班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有权对其进行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的检查和考核。

2.3对做好全面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有权对班组各种上报资料进行审查。

2.4有向车间主任提出合理建议权,有权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情况。

3.考核与奖惩

3.1严格执行《企业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3.2按车间工作标准考核细则逐条进行检查与考核。

篇4:车间QC小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紧紧围绕车间班组的方针目标,协助车间主任展开工作,具体车间班组QC小组活动指标。

1.3对车间班组QC小组进行管理工作,组织QC小组成果发布会。

1.4表彰和奖励优秀的QC小组、质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向上级进行推荐。

1.5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积极组织全体职工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1.6对全体职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质量意识、问题意识和改善意识。通过教育,使车间全体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明确提高质量

的战略意义。

1.7搞好与“全优”岗位及“全面质量管理”岗位的协作关系,保证全面质量管理健康发展。

2.责任与权限

2.1对车间班组的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工作负责,有权定期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并检查、落实车间班组实施情况。

2.2对车间班组的QC小组活动负责。有权督促、检查车间班组QC小组活动,使之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落实到实处。

2.3对小组的活动方法负责。有权制订针对性措施,坚持以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为手段,分析查找主要问题。

2.4对车间班组QC小组的活动率、成果率负责。有权下达具体年度指标,并督促、检查落实。

2.5对车间班组QC教育普及率负责。有权下达具体年度指标,并督促、检查落实。

2.6对小组活动的持久性及成果的真实性负责。有权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3.考核与奖惩

3.1严格执行《企业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3.2按车间工作标准考核细则逐条进行检查与考核。

篇5:车间项目技术质量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按照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部级全优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参与制定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1.3负责收集、整理车间上报的本年度创优计划,制定车间本年度创优计划,并上报企业。

1.4负责收集整理上年度车间推荐上报的全优工程材料和上年度检查评比资料,上交评委会审核批示。

1.5负责部全优工程申报推荐工作,协助车间迎接检查组审批。

1.6负责组织全优检查,将有上报年创优计划的工程,按照六条标准将检查结果留到下一年度审批时用。

1.7参加车间内重点工程质量大检查。

1.8参与车间组织的金银铜牌队评比。

1.9参加车间组织的质量验收,并着重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

1.10负责收集整理车间班组每季度、半年、全年的质量报表及质量总结,并核定质量指标,参加年终质量考核工作。

2.责任与权限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本标准规定的各项任务负责。有权在质量管理工作方面作出结论性的意见,并向车间主任请示或报告。

3.考核与奖惩

3.1严格执行《企业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3.2按车间工作标准考核细则逐条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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