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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行为规范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8

为切实贯彻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生守则》和宁夏教教委颁发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素质要求》,加强思想教育,规范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细则。

〈一〉进校要求

1、学生按作息时间到校上课,因事因病不能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到校前要刷牙、洗脸、梳头,衣冠整齐,佩带红领巾,背好书包。

3、学生进校时要精神饱满,不搭肩,不散步式游逛,遇见老师要主动停下打招呼:“老师早”或“老师好”;遇到客人,停下打招呼:“客人早(好)”。

4、经过升旗台恰遇升旗时,必须主动停下立正,向国旗敬礼,升旗结束方可行走。

5、要求学生自己步行上学。

6、进校后,不得再出校门,如确有需要,须得到值日老师允许。

〈二〉两操要求

1、听到出操信号先在教室前排好队伍,然后合着进行曲两手摆动,有节奏地踏步走向做操地点。任何人不得说话或扶肩搭背。出操结束,按顺序随进行曲节奏退场。

2、做操时,队伍整齐,听口令按节奏做操,动作要正确有力。周一集体晨会时,要严肃认真,升旗时行队礼,不得走动、说话或左顾右盼。

3、做眼保健操要按时,动作要认真、正确,值日师生和保健教师及课任教师要督促和纠正错误的姿势。如遇停电或因故不放眼保健操广播,要喊口令组织全班做。

〈三〉课间要求

1、课间要适当休息,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进行剧烈的运动,不进行危险的活动。

2、午间到校后,在教室里看课外书报,或在室内外开展一些有益的文体活动等,不得到其他班级取闹。

〈四〉路队要求

1、按作息时间放学,放学路队由体育教师及值日教师统一组织,班主任和值日教师共同护送出校门,没有老师护送的路队,路队纪律不好队形散乱的,值日教师有权停止此路队出校门。

2、学生必须排路队走,要做到快、静、齐,不得以上厕所、做作业等理由而不排路队,个别因事迟走的学生,要跟在就近的班级路队后面出校门,不得三三两两出校门。

〈五〉文明要求

1、爱护大楼,不得用任何笔、刀在墙壁、地面上乱涂乱画乱写,不得用脚踢墙壁和门。不爬窗,不随意开关门,不在楼梯扶手上滑下,损坏门窗要赔偿。

2、爱护桌凳,不坐在课桌上,不用脚在桌凳上乱踩,不随意晃动桌凳。不在桌凳上乱画乱刻,桌凳搬动要轻,损坏要赔偿。

3、爱护公共设施,不在花坛矮墙上行走,不向水池中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和草坪,不随便开电灯和水龙头。

4、爱护环境卫生,见到地上有纸屑要主动捡起丢入果壳箱内。不随意涂抹学校黑板报上的通知等。

5、语言要文明。学会使用礼貌用语十个字,不说脏话,不提绰号,不动手打人,不私拿别人的东西,拾到东西主动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

篇2: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增扣分条件评定细则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规定:

1.中、期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5分,屡犯者扣20分,并请家长。

10.在会议中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闹事者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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