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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报宣传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7

为进一步发挥厂报的管理纽带作用,弘扬企业文化,为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宗旨

1、指导思想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情操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全心全意服务于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2、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快捷向上”的原则。

3、宗旨

围绕公司工作主线,突出重点,把握全局,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内聚合力,外树形象,为公司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障。

二、宣传报道内容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

2、弘扬热电公司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宣传公司员工的英模事迹和各个岗位上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弘扬正气,鼓舞先进。

4、报道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工作动态及工作评价情况。

5、报道公司的内外部会议及活动。

6、刊登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有关的外部信息及经验介绍。

7、鞭挞不良现象,警醒落后思想,增进员工的互相监督意识。

8、反映职工的呼声、意见和要求,交流思想,统一认识。

9、选登职工的优秀文学稿件。

三、总经理办公室是厂报的归口管理部门,宣传科是厂报的主办单位,具体负责对稿件的编辑、审查、签发、印刷、发放等工作。

四、稿件征集

1、各单位要注重发挥兼职通讯员的作用,重视、支持稿件写作工作。

2、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要具有新闻价值,可以是评论、消息、特写、通讯、短讯,形式不限。

3、稿件书写要工整,文笔要流畅,突出三个“新”,即写作角度新、观点新、写作手法新,稿件内容要积极向上。

4、投稿日期为每月25日前(具体附后)。

5、各单位领导为本单位稿件的第一负责人,所投稿件(文学稿件除外)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6、稿件交宣传科或投入公司中大门西侧稿箱。

五、审编与管理

1、由宣传科编辑按报纸新闻的格式、内容、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润色、编辑。

2、经编辑过的稿件,由宣传科科长初审。

3、交总井班主任复审。

4、送交董事长或总经理终审。

5、终审后的稿子,由编辑人员设计版面和画版。

6、送交正规印刷厂印刷,宣传科编辑负责校对。

7、每月最后一天为出报日,每月一期,特殊情况可出增刊。

8、宣传科负责向公司各单位发放报纸,并做好整理归存工作。

六、稿费及奖励

(一)稿费标准

1、稿件一经采用,即付稿费,按千字25元计算。

2、发表的图片按占字格计算稿费。

3、稿费计算正文字数包含标点,不含正副标题。

4、稿费每期发放一次,次月上旬发放上月发表稿件的稿费。

5、厂报的编辑、记者采写的稿件不计稿费。

(二)外部稿件的奖励办法

1、在县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1倍的奖励。

2、在市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2倍的奖励。

3、在省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3倍的奖励。

4、在国家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4倍的奖励。

 

;5、投稿人每半年一次持刊登稿件的报刊、杂志和稿费单,到宣传科登记,领取稿费奖励。

(三)年终奖励

宣传报道工作每年一次评奖,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七、考核措施

1、投稿人文责自负,宣传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投稿人稿费,并罚款50元;对外报道泄漏企业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发稿费并罚款1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厂报稿件数量列入各单位的岗位考核,每少一篇扣单位负责人20元。

3、宣传科编辑人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每次扣5-10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校对错字率不高于万分之四,超出此范围,每字扣编辑1分;

5、无特殊情况,厂报不按时出报扣宣传科5分。

八、说明

1、本规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篇2:安全宣传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宣传力度,规范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认真组织,以获得最大的宣传效应,减少燃气事故。

2.范围

公司组织和参加的安全宣传活动。

3.编制参考

《供气服务质量手册》JRB101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职责

4.1办公室

1)负责安全宣传工作的协调组织;

2)负责与外部媒体的沟通与协调。

4.2安全质监部

1)制定年度安全宣传计划;

2)提供安全宣传的技术资料。

4.3客服部

1)制定管道用户的安全宣传计划,并实施。

5.详细描述

5.1安全宣传的分类

1)根据不同的组织者,分为部门级宣传、公司级宣传、社会宣传及联合宣传;

2)根据宣传媒体的不同分为,电视广播宣传、安全用气的展板、手册、单页宣传、现场口头宣传。

5.2安全宣传的组织

5.2.1部门级宣传

1)部门级宣传由宣传的部门提出宣传需求,如需要其他部门参加,应提前1天通知需参加的部门(OA及口头通知);

2)部门级宣传原则上由客户服务部组织,每个月2次;

3)宣传地点是已配套管道燃气的小区,宣传安排交一份给物业公司,争取联合举办。宣传重点包括两个方面:管道气用气安全知识;户内安装注意事项。

5.2.2公司级宣传

1)公司级安全宣传由安全质监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2)办公室负责与媒体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5.2.3社会宣传与联合宣传

社会宣传主要是指由社区或行政机关单位组织,公司参与的宣传;联合宣传是指由其他企业与公司共同组织的宣传。

部门内部组织的由部门安排参加人员,活动计划报安全质监部备案;公司组织的宣传活动由办公室负责人员安排。每次的安全宣传活动原则上安全质监部需派员参加。公司所有员工都有参加安全宣传的义务,办公室在安排人员时应尽量不影响个人工作。

6.宣传资料的管理:

宣传资料的印刷和发放由安全质监部负责。需要印刷的安全宣传资料交安全质监部审查后交办公室印刷;每次活动前安全质监部根据计划要求发放宣传资料的种类和份数;同时活动结束后,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QR22107《安全宣传活动记录》,并将剩余的资料返还安全质监部。

7.组织实施

7.2管道气用户用气安全知识宣传每月至少一次,由客户服务部组织,宣传地点是已配套管道燃气的小区,宣传安排交一份给物业公司,争取联合举办。宣传重点包括两个方面:管道气用气安全知识;户内安装注意事项。

7.3其它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上级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落实;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安全质监部协助,活动情况报安全质监部备案。

7.4宣传效果评估,公司应每年针对各类宣传活动的效果开展抽样的问卷调查,了解各类宣传的实际效果,作为以后宣传计划调整的依据。该活动具体方案及实施由安全质监部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

7.5资料归档,在活动结束后组织部门填写QR22107《安全宣传活动记录》,交安全质监部管理,年终由安全质监部移交公司资料室。

8.记录

QR28801《安全宣传活动记录》

篇3: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宣传报道管理规定(2)

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宣传报道管理规定(二)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挖掘公司发展中的新闻点和闪光点,积极、客观、准确地宣传公司管理业绩及经营发展的成就,更好地推动并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外宣传报道主要包括向集团报刊(万向报)、顺发内刊(人境)和外部公众媒体上发表稿件。

第三条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努力向集团报刊、顺发内刊及各级新闻媒体投稿,并向集团报刊、顺发内刊提出意见建议等。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牵头成立通讯员队伍以强化此项工作,通讯员从各部门员工中挑选,业余高创作,并要求各管理处鼓励业主参与、加入该队伍,其享有一定的优先发稿、培训等其他权利,也相应承担在一定期限内发表一定数量稿件的义务。

第五条宣传内容可以包括公司、部门内管理、服务、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如公司管理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方法,经营项目的拓展,业务的突破,以及平时发生的好人好事、人物志等等,还可以是工作中的心得等。

第六条除了自己积极动手写,积极投稿以外,各位通讯员也可以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认为有报道价值的新闻线索及时向综合部反映,综合部根据反映的实际情况再予决定是否报道。

第七条对于完成的通讯报道,在投稿以前作者必须将文章首先交综合部核稿,由综合部统一发集团报刊、顺发内刊或其他媒体,否则对于擅自外发的,文责自负,言责自负,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机密或是影响公司形象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其中,对于散文随笔类的文章,与万向、公司内容无关的,则不受此限制。

第八条为确保宣传内容的可塑性,加强稿件的质与量,在宣传报道之前,报道内容最好事先向综合部征询,以保证报道的价值。

第九条凡稿件一经集团报刊、顺发内刊或其他媒体录用,公司将按照对方所付稿酬的同等额度给予奖励。并且如一个月中累计超过2篇文稿(不包括万向报第4版)被录用的,公司除给予上述奖励外,还将以10-15元/篇再给以额外奖励。另外,凡涉及宣传公司的新闻稿件在其他媒体上被录用的,公司将按照对方所付稿酬的两倍额度给予奖励,同时还可报集团申请奖励。(注:以上文稿如图片报道则以三张图片抵一篇文稿)

第十条对宣传工作突出的个人,公司将在年终根据成绩贡献大小评出最佳通讯员3-4名,并给予公司先进奖同等奖励。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浙江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篇4:商业广场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第一条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相关广告法规的管理规定,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第二条大型促销活动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促销广告在促销结束后应立即撤除。

第三条临时促销人员需到公司综合管理部领取临时人员工作证。

第四条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公共位置的广告

1、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审批,不准在广场内包括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在内的任何公共位置(除商铺内)派发宣传品、赠品;不得利用公共区域放置任何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广告物品;不得利用公共区域接受外单位采访、拍照、录制;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叫喊拉客;

3、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光临等。

第六条商铺内部的广告:

1、任何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诋毁其他同类商品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宣传;

2、对于商铺内部任何图案文字,运营管理中心保留否决权,如确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有权更改或拆除;

3、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卖"等文字或符号;

4、商铺内不得自行设置音响设备,广场内不能擅自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需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第七条广告位

经运营管理中心同意,可在商铺内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内侧设置符合公司规定的宣传、促销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篇5:某电信城商户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电信城商户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为树立新世界电信城整体形象,保障和尊重各租户共同利益,制定新世界电信城广告宣传管理规定,同各租户共同遵行。

1、公共位置的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门槛及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2、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抵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管理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场管理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声响管理: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新世界电信城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

3、广告位的管理

1)租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租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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